1、全市开展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公安厅等七厅局关于印发全省联合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公字2016x号)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为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底.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社会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组织开展122“全国
2、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张荣来任组长,市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卫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法宣科,成员由交警支队法宣科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活动的组织
3、开展以及信息收集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12月2日前各地开展不少于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牵头单位:教育、交通运输、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二)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大赛和网络答题等活
4、动。(牵头单位:司法行政、教育、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牵头单位: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
5、:文明办、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五)开展122公益宣传提示。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双微平台”、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平台,以播放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形成媒体公益宣传周、宣传月。特别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前一周要高频次、高密度地开展宣传提示,并于“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形成宣传高潮。(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做好122联播直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和“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公安,其
6、他成员单位配合) (七)开展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先进典型展播活动,通过本地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双微”平台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广泛展示“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牵头单位: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八)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牵头单位:公安、教育,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九)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
7、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牵头单位:教育,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既要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人效应和强大影响力,又要注重做好平凡人的表达,讲述文明交通愿景及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近年来,我市评选了一批市级、省级服务交通公益人物、文明交通志愿者、交通劝导员等热
8、心交通事业的公益人物,各地要注重发挥好这些公益人物的辐射和引领作用,组织参与122主题活动。(牵头单位:文明办、公安,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六、有关要求 (一)齐抓共管、协同治理,形成部门合力。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将公安部等七部委文件精神和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互通共融、
9、互动共赢,强化全媒体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媒资共享,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憾人心的典型案例,建设宣传素材“中央厨房”,依托技术手段,做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要结合本地特点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形成舆论浓厚氛围。 (三)优势互补、补齐短板,强化公益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自我管理,倡导守法出行理念。 请各地公安交管部门12月5日前上报本地工作小结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创新项目。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胡xx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