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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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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XX县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 防治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普查质量,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2】 68号)以及市农业局、市财政厅《**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12】 21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通过此次普查,可摸清XX县区225个行政村,共计411个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基本情况,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对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1、明晰我县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分布、特征等基础信息,开展产地安全等级划分,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体健康提供科学依据。为产地安全现状管理服务。 2、摸清我县农产品产地及其周围环境污染历史与现状、农业生产有关情况以及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等,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区划,为科学设置国控点和省控点,开展动态预警监测,及时掌握产地安全变化动态提供科技支撑。为实施产地安全动态管理服务。 3、对初步确定的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区,全面准确掌握污染现状,为制定污染修复方案,选择修复技术、方法、措施、材料等提供依据,同时为评估污染修复效果提供背景资料。为减少或消除土壤重金属污染危害服务。 二、普查指导思想和技术路线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理念,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做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二)技术路线。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调查进一步确认区域类别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含点位设置方案)普查技术培训与考核踏勘布点(点位调整)样品采集(gps定位,一律选择wgs84坐标系)样品筛选样品装袋报送总结报告。 三、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及分级管理 1、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 (1)资料收集与调查。这次普查涉及我县所有农区,所以必须详细调查、收集、整理一般农区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状况、污染源、农业生产、自然及经济社会情况等历史和现状资料。一般农区:主要农作物种类、产量、播种面积、复种指数、耕作制度等;商品基地类别、优质农产品产区、标准化示范区等;成土母质及土壤分类情况;土壤肥力及有机质、ph、质地、cec等;农用化学品投入情况等。 必备基础图件。乡镇边界的行政区划图,土壤母质分布图,土壤类型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农业综合区划图,工业污染源分布图,水系分布图,地形图等。 其它图件。土壤质地图、土壤有机质分布图以及相关遥感影像等。 (2)点位布设及样品采集。全县370万亩农产品产地共设411个土壤采样点位,一般农区,蔬菜产地原则上按照5000亩布设一个国控点或省控点,粮食产地原则上按20000亩布设一个国控点。 2、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 根据普查结果,建立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绘制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布图。按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实行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 3、时间安排 2013年完成一般农区土壤重金属普查任务,采集411个土壤样品。 2014-2015年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绘制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布图,进行产地分级管理。 (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 在全县农产品产地设置国控点、省控点,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开展例行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变化动态,建立预警机制。 1、国控点、省控点和市控点设置 一般农区,蔬菜产地原则上按照5000亩布设一个国控点或省控点,粮食产地原则上按20000亩布设一个国控点。国控点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撤销,并设置标识牌 2、监测预警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选择铅(pb)、汞(hg)、镉(cd)、铬(cr)和类金属砷(as)等预警指标,对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进行监测预警分析,对出现土壤重金属超标或含量持续上升的农产品产地提出预警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及禁产区划分试点。 建设1处土壤重金属综合防治技术示范区。示范区内根据土壤类型、污染种类和程度,采用化学、物理方法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组及办公室,确保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争取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争取财政配套普查经费,严格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审核,确保经费完全用在普查工作上。 (三)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农业保护机构。逐步完善设施设备条件,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提高例行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配备数据库建设所需gps、电脑等电子设备及软件,建立监测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人员学习及培训,提高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及业务水平,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能力。 (四)加强质量控制,规范管理。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质量控制责任制,严把质量关。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农业部门许可,不得将调查资料、测试数据及评价报告等各类信息进行擅自使用、修改、复制或任何形式的发表、发布及传播。 (五)做好宣传及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国家及省、市、县组织的各种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附件: 1.XX县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采样点位分布表。 2.XX县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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