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法律进机关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确保国家法律法规顺利、正确地贯彻实施。 二、学习内容 1、公共法律知识。主要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国家赔偿法等。 2、民政法律法规。婚姻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2、记管理暂行条例、收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殡葬管理条例、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社会养老机构许可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是我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三、主要措施 1、坚持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县民政局关于2015年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2次。 2、继续做好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一是邀请局法律顾问举办一期法制讲座,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3、制定民政局2015年度学法安排表,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3种方式,重点学习民政事务管理相关
3、法律法规。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不得少于40学时。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把“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法律进机关”的先进经验和典型,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做好总结,表彰先进。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大胆探索“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的新形式,不断总结、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年终考核时将予以表彰奖励。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