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政务专网管治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电子政务专网管理,保证网络安全、可靠、优质、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市电子政务专网是市电子政务专网纵向网的县级子网,是我市党政机关计算机内部骨干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全市党政机关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安全保密。 第三条我市电子政务专网按照全省电子政务专网的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分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两部分。其中政务外网上联市电子政务外网,下联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延伸至社区(村委),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域全覆盖。政务内网上联市电子政务内网,下联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2、 第四条我市电子政务专网是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是建立和完善我市信息网络体系的重要基础。各部门已经建设的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和网络,要逐步迁移到统一网络平台上来,新建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必须利用统一网络平台。 第五条市财政要为我市电子政务专网提供必要的建设、运行和开发经费,以完善电子政务专网网络体系和应用系统,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我市电子政务专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责任制。凡接入市电子政务专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服从市信息化办公室对网络及其应用的管理;同时各自负责好本部门和单位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我市信息化办公室是我市电子政务专网的主管单位,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
3、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制定网络有关运行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负责市级网络平台、数据交换平台以及网络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对下一级网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联网单位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是本单位电子政务专网的主管单位,按照市电子政务专网的统一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本单位政务专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网络运行管理 第九条电子政务专网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是分别独立的网络,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实行物理隔离。 第十条政务内网主要运行各类安全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内网的信息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各联网单位通过政务内网建立办公业务系统,必须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同意后,由市信息
4、化办公室进行规划设置。 第十一条政务外网是全市统一的政府业务专网。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必须接入或建在政务外网上,并做好相应的信息安全措施。政务外网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逻辑隔离。市信息化办公室统一管理政务外网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凡接入政务外网的计算机,不得擅自连接到国际互联网。 第十二条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申请接入电子政务专网。凡要求接入电子政务专网的部门和单位,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提出接入申请。经审查同意的,由市信息化办公室安排接入;不符合接入条件的,由市信息化办公室将情况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三条电子政务专网是政府部门内部办公网络,各联网部门和单位不得
5、将电子政务专网接入非机关办公场所;不得擅自和其他网络对接;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电子政务专网。如有特殊原因需将网络延伸至非办公场所,需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各联网部门和单位内部局域网及计算机相关设备的维护由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各部门和单位发现网络状况异常时,首先应对本单位的联网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如果不能消除网络故障,应及时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报告。 第十五条电子政务专网各网络管理单位和接入单位要加强网络运行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下列工作制度: 1、定期备份制度,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进行定期备份; 2、信息资源分级管理制度,对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和
6、维护实行分类分级授权管理,不同级别的访问者、管理者享有不同的权限; 3、应急处理制度,针对可能发生的网络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保证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及时、有效;对于重要系统,要做好灾难备份建设,实施系统数据灾难恢复措施; 4、其他与电子政务专网安全运行要求相适应的制度。 第四章网络应用管理 第十六条加强市电子政务专网网络应用工作,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政务信息的共享。 第十七条各联网单位可在电子政务专网上建立内部网站,公开、交流内部信息。要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各联网单位在其内部网站上运行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十八条利用市电子政务专网建立政务信息交换
7、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制定政务信息交换计划,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政务信息交换计划,通过电子政务专网统一网络平台,提供、交换政务信息。 第二十条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府各部门应当在其政府网站上设立窗口,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公布的模式,逐步实现公共管理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办理。 第二十一条各联网部门和单位在政务外网上新增或变更业务系统时,必须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第五章线路维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电子政务发展需要,党政部门新建办公楼必须网络布线。为使网络布线符合接入电子政务专网的规范要求,党政部门办公大楼进行布线时,必须先将布线设计方案报市信息
8、化办公室审核通过。 第二十三条市电子政务专网联网光纤与互联网接入服务由通讯运营商提供。通讯运营商要保障网络线路畅通,对出现的故障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恢复,并向网络管理单位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第六章主管科室 第二十四条各联网单位确定的网络主管科室,要加强专网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网络主管科室要明确岗位,定岗定责。根据网络运行维护的需要,设立总负责人、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应用开发与网站维护管理、视频会议管理、文档资料管理、设备管理(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安全管理、电源管理等岗位,并将每个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网管人员要认真监控网管机房和各节点
9、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每天的网络运行情况记录。定期做好网络设备设置信息和日志备份。发生异常时要记录故障现象、应对方法、故障处理日期、故障处理人等相关信息。对非法攻击要进行定位、跟踪且发出警告,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对出现的网络问题要及时处理。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换线路或设备,不得随意更改网络系统设置,主要网络设备不能随意关机。 第二十八条做好文档资料管理。建立技术资料的完整档案,对技术资料进行分类、编码。技术人员使用技术资料时要严格履行借出手续。重要的文档资料和应用程序要拷贝为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备借。 第二十九条加强
10、设备管理。建立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完整档案,领用须办理手续;指定专人定期巡检硬件设备,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各种软件做好一个拷贝备份版,以备软件介质损坏时使用。 第三十条做好机房电源管理、防火、防潮、防雷电、防静电、防盗和防鼠灾等工作,杜绝事故隐患。 第七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网络主管单位和接入部门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办法,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指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组织的负责人应明确本单位一位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兼任。 第三十二条政务内网必须在物理上与国际互联网完全隔离。对联入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的交换机和计算机插头接口,要标明字样,严禁混插。严禁在政务专网上
11、传输和存放涉密信息,严禁涉密计算机接入政务专网。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任何危害电子政务专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破坏及非法窃取信息网络中软、硬件资源。 第三十四条各联网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各联网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电子政务专网玩网络游戏、下载电影等非正常占用网络带宽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做好计算机防病毒、杀病毒工作。各联网单位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市级网络平台防杀毒服务器提供的防杀毒软件,或自行购置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警告后不予改正的,市信息化办公室将采取不提供互联网信号、断网等措施;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接入电子政务专网的单位不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由该上级管理部门和同级保密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