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神河中学健美操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任务
1、为贯彻教育方针,弘扬阳光体育运动精神,活跃校园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战术水平,为我校健美操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加强与校内外团体的沟通与交流,成立神河中学健美操社团。社团将作为正式团体开展活动,为会员提供健美操技能辅导、训练等活动。
2、乒乓球社团的宗旨是:“发展国球运动,提高竞技技能,丰富文化生活,增进同学交流”,激扬更多的同学投身其中来,强身健体,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健美操水平,树立顽强拼搏的精神,并在活动中逐渐树立起团队意识。使他们掌握这项体育技能,为发展终身体育创造了条件。
3、我们的口号是“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第二章 成 员
第二条、神河中学所有教职工;凡在册学生,承认神河中学健美操社团章程,愿意加入社团并在其中积极训练, 执行社团的决定,热爱健美运动,即可加入健美操社团。
第三条、成员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
2、努力学习健美操知识,提高专业素养。
3、接受并完成本社团委托的任务。
4、积极支持和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5、自觉维护社团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社团的影响。
6、有维护本社团利益、爱护本社团公共财物、为本社团争光的义务。
第四条、成员权利
1、参加社团的相关会议和各种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
2、有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3、有对社团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4、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成员不遵守本社团章程及相关规定、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的,经例会讨论决议是否取消该成员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六条
1、社团会长(社长由社团内学生担任,吴胜菊老师为辅导员。)
2、组织部(部长由社团内学生担任,吕春雷老师为辅导员。)
3、外联部(部长由社团内学生担任,邓婕老师为辅导员。)
4、秘书部(部长由社团内学生担任,田明老师为辅导员。)
5、财务部 (部长由社团内学生担任,张澡老师为辅导员。)
6、宣传部(部长由社团内学生担任,周鸿老师为辅导员。)
7、技术指导部(部长由社团内学生担任,邓婕、吕春雷、赵芬、曹登军、田明、刘刚、魏霞、刘志铭、周鸿、吴胜菊老师为辅导员。)
第四章 纪 律
第七条、社团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一些友谊比赛与训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适当调整,会保证足够的比赛与训练时间。全体队员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都必须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教练或队长请假。
第八条、队员比赛、训练时必须要严格服从教练、队长的安排和指挥。在比赛 场上不得公开指责队友,否则立即由教练安排下场,情节严重者开除出队。
第九条、全体队员应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尊重比赛对手。作为业余比赛, 是以锻炼和娱乐为根本目的。比赛中应尊重裁判的判决,不允许出言不逊,喋喋不休,更不允许做出报复伤人行为;场上一旦出现过激行为和倾向,教练和队长必须及时做出人员调整,避免事态恶性发展。绝对不允许在参与社团活动过程中与他人打架、斗殴。
第五章 活 动
第十条、健美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的精神,并依据本会章程, 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第十一条、活动内容和时间
1、健美操基本技术、成套的健美操练习及各类自创自编健美操比赛 。
2、周四下午xx:00—xx:00训练,每次两小时左右。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与制定
第十二条、健美操社团根据发展情况及实际情况,及时对章程经行修改。
第十三条、章程要通过社团大会讨论通过才能生效。
第七章、附 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神河中学健美操社团。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神河中学健美操社团核准之日生效。
神河中学健美操社团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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