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及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
2、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
3、、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
4、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
5、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
6、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
7、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八年四月三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