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通信管道
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范本(房建类2013-01)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需要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监督机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
序号
章节、条目
范本原文
拟删改的内容
1.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2.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万元;
投资总额: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通信管道工程投资估算1920万元,工程费限额约1560万元(在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根据审批情况调整工程费限额)。
3.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招标内容: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设计工作:金融城起步区通信管道设计,包括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及其辅助工作。
(2)设计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与各地块设计单位和各分区总控设计单位之间的设计统筹协调工作。
(3)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配合报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和配合报审,以及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
(4)技术配合工作:后续各类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
(5)报建配合工作: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本项目报建配合、协调等工作。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4.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本条删除)
5.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3)项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6.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申请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7.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_________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本条删除)
8.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本条删除)
9.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 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一式一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0.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本条删除)
11.
1.5.4
——
增加: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2.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工程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及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
13.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见范本。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57万元。其中设计费中的人民币5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评审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万元)
2
1
1
0.5
0.5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 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
2、投标经济补偿费不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5名的单位。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14.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5.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本条删除)
16.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本条删除)
17.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设计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18.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本条删除)
19.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20.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21.
1.9.6
——
增加: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邱工
电话:020-22905682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22.
1.9.7
——
增加: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和南方日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23.
2.1.2
“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删除)
24.
2.1.3
“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
“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
25.
2.4.5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15天内支付2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5%;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具体详见合同。
26.
2.5
工程勘察费
[注释] 本条只适用于勘察招标。
(本条删除)
27.
2.5.1
工程勘察费分期支付。签订合同1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20%;完成外业5天内,累计支付勘察费的50%;提交勘察成果文件5天内,支付勘察费的75%;基础工程完成时,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勘察费的98%;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本条删除)
28.
3.2.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29.
3.4.3
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
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五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
30.
3.5.1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
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30天。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设计投标不少于20天。
31.
3.5.3
投标文件按指定地点于上午9时至11时送达,11时为最终截止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投标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概不受理。
32.
3.5.4
若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从网上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并自行检验其传送的计算机文件是否正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本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
33.
3.6.1
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管理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管理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34.
3.6.2
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本条删除)
35.
3.6.3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36.
3.6.4
——
增加:3.6.4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公开开标,开标的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时宣读资格审查文件密封情况等开标信息。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如投标人代表不出席,视为同意开标信息。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37.
4.1.5(a)
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
38.
4.2.1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9.
4.4.2
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 规定的步骤进行:
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
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
(a) 业主代表独立评审。
(b) 专家独立评审。
(c) 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
(d)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e)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
(f) 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g) 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
(h)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i)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 一 规定的步骤进行:
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a、b、c、d、e、f、i、j、k
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k
(a) 业主代表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业主代表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2-1《资格审查表》、附录15《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b) 专家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录12-1《资格审查表》、附录15《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c) 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d) 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所有投标方案的排序。对每轮投票出现相同票数的投标方案均进行附加投票确定其排序先后,直至确定所有投标方案排序为止。(方案补偿费按(i)步骤确定的最终排序进行补偿)。
(e) 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
(f)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
(g) 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h)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如方案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均不通过资格审查,则按方案从高到低的排序从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中替补1名讲解;否则不替补)、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
(i) 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取消废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方案最终排序的先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确定进行补偿,如本次招标失败则本次投标无投标经济补偿。
(j) 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最终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k)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40.
4.4.3
如果使用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a) 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登陆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下载投标文件。
(b) 如果有废标提议,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表决,决定是否废标。
(c) 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编写评语。
(d) 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
(e) 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印并签署评标确认函,传真到交易服务机构。
(f) 投标人通过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查阅评标结果。
(本条删除)
41.
4.5.1
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招标人支付。
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招标人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发布新版<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指引>的通知》支付专家劳务费。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招标人支付。
42.
4.5.2
使用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招标人按每个投标方案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如果投标方案少于5个,则按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
(本条删除)
43.
5.2.4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44.
第八章
合同通用条件
合同条款(另册)
45.
附录1
投标申请表(3-1)
(本附录删除)
46.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本附录删除)
47.
附录3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本附录删除)
48.
附录5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范本)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附录5)
49.
附录6-1
——
增加:《设计费汇总表》(见招标文件附录6-1)
50.
附录6
设计费计算依据(见范本)
工程设计费计算依据(见招标文件附录6)
51.
附录7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见范本)
(本附录删除)
52.
附录8
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附录删除)
53.
附录9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本附录删除)
54.
附录10
投标书(见范本)
投标书(详见附录10修改)
55.
附录10-1
——
增加:投标人声明
56.
附录1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合作设计协议书
57.
附录12-1
——
增加:资格审查表
58.
附录12-2
——
增加:资格审查汇总表
59.
附录13
投票表格
投票表格(详见附录13修改)
60.
附录15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见范本)
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根据项目特点编制,详见附录15)
61.
附录18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书(见范本)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另册)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第二章 招标 ┈┈┈┈┈┈┈┈┈┈┈┈┈┈┈┈┈┈┈┈┈┈┈┈┈┈┈16
第三章 投标 ┈┈┈┈┈┈┈┈┈┈┈┈┈┈┈┈┈┈┈┈┈┈┈┈┈┈┈18
第四章 评标 ┈┈┈┈┈┈┈┈┈┈┈┈┈┈┈┈┈┈┈┈┈┈┈┈┈┈┈20
第五章 定标 ┈┈┈┈┈┈┈┈┈┈┈┈┈┈┈┈┈┈┈┈┈┈┈┈┈┈┈24
第六章 授予合同 ┈┈┈┈┈┈┈┈┈┈┈┈┈┈┈┈┈┈┈┈┈┈┈┈┈26
第七章 知识产权 ┈┈┈┈┈┈┈┈┈┈┈┈┈┈┈┈┈┈┈┈┈┈┈┈┈27
第八章 合同条款(另册) ┈┈┈┈┈┈┈┈┈┈┈┈┈┈┈┈┈┈┈┈┈28
附录1 资格预审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29
附录2 资格预审表(业绩) ┈┈┈┈┈┈┈┈┈┈┈┈┈┈┈┈┈┈┈┈29
附录3 资格预审表(关键人员配备) ┈┈┈┈┈┈┈┈┈┈┈┈┈┈┈┈29
附录4 正式投标人名单 ┈┈┈┈┈┈┈┈┈┈┈┈┈┈┈┈┈┈┈┈┈┈29
附录5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0
附录6-1 设计费汇总表 ┈┈┈┈┈┈┈┈┈┈┈┈┈┈┈┈┈┈┈┈┈┈33
附录6 设计费计算依据 ┈┈┈┈┈┈┈┈┈┈┈┈┈┈┈┈┈┈┈┈┈┈34
附录7 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 ┈┈┈┈┈┈┈┈┈┈┈┈┈┈┈┈┈┈┈┈35
附录8 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5
附录9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 ┈┈┈┈┈┈┈┈┈┈┈┈┈┈┈┈┈┈┈35
附录10 投标书 ┈┈┈┈┈┈┈┈┈┈┈┈┈┈┈┈┈┈┈┈┈┈┈┈┈┈35
附录10-1 投标人声明 ┈┈┈┈┈┈┈┈┈┈┈┈┈┈┈┈┈┈┈┈┈┈36
附录11 合作设计协议书 ┈┈┈┈┈┈┈┈┈┈┈┈┈┈┈┈┈┈┈┈┈┈37
附录12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38
附录12-1 资格审查表 ┈┈┈┈┈┈┈┈┈┈┈┈┈┈┈┈┈┈┈┈┈┈ 39
附录12-2 资格审查汇总表 ┈┈┈┈┈┈┈┈┈┈┈┈┈┈┈┈┈┈┈┈40
附录13 投票表格 ┈┈┈┈┈┈┈┈┈┈┈┈┈┈┈┈┈┈┈┈┈┈┈┈┈41
附录14 投票汇总表格 ┈┈┈┈┈┈┈┈┈┈┈┈┈┈┈┈┈┈┈┈┈┈┈42
附录15 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43
附录16 评标委员会名单 ┈┈┈┈┈┈┈┈┈┈┈┈┈┈┈┈┈┈┈┈┈┈44
附录17 投标方案评语 ┈┈┈┈┈┈┈┈┈┈┈┈┈┈┈┈┈┈┈┈┈┈┈45
附录18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通信管道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
1.2.3 工程范围: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北至黄埔大道,南至珠江,东至车陂路,西至科韵路,用地面积约1.32平方公里。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配套通信管道工程设计,具体范围和设计界面详见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3]24号等。
1.2.6 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1.2.7 投资总额: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通信管道工程投资估算1920万元,工程费限额约1560万元(在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根据审批情况调整工程费限额)。
1.2.8 招标内容: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设计工作:金融城起步区通信管道设计,包括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及其辅助工作。
(2)设计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与各地块设计单位和各分区总控设计单位之间的设计统筹协调工作。
(3)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配合报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和配合报审,以及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
(4)技术配合工作:后续各类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
(5)报建配合工作: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本项目报建配合、协调等工作。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亚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技联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3)项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一式一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 费用
工程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及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57万元。其中设计费中的人民币5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方案评审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万元)
2
1
1
0.5
0.5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 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
2、投标经济补偿费不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5名的单位。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1.7.2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邱工
电话:020-22905682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和南方日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邱工/020-22905682
1.10.4 传真号码:020-22905674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6楼E室
1.11.3 电话(手机)号码:袁工/020-87575800转804
1.11.4 传真号码:020-87578002
1.11.5电子邮箱:bjzj_gz@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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