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制冷空调标准大全》
一、 基础与综合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 7778—2001
冷冻机油絮凝点测定GB/T 12577—1990
冷冻机油GB/T 16630—1996
冷暖通风设备术语JB/T 4303—1995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JB/T 4330—1999
制冷设备术语JB/T 7249—1994
制冷和空调设备名义工况一般规定JB/T 7666—1995
制冷用图形符号JB/T 7965—1995
制冷用板式换热器JB 8701—1998
制冷设备清洁度测定方法JB/T 9058—1999
二、 安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冰箱、食品冷冻箱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13—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17—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32—1996
家用电器安装、使用、检修安全要求GB 8877—1988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 安全要求GB 9237—2001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GB 10080—2001
空气处理机组 安全要求GB 10891—1989
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 17790—1999
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安全要求GB 18361—2001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 安全要求JB 8654—1997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安全要求JB 8655—1997
房间风机盘管空调器安全要求JB 9063—1999
三、压缩机与压缩冷凝机组
容积式制冷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GB/T 5773—1986
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GB/T 10079—2001
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三相异步电动机 通用技术条件GB/T 13500—1992
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电动机绝缘耐氟试验方法GB/T 13501—1992
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GB/T 15765—1995
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GB/T 18429—2001
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冷凝机组 形式与基本参数JB/T 5145.1—1991
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冷凝机组 技术条件JB/T 5145.2—1991
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冷凝机组 试验方法JB/T 5145.3—1991
活塞式单机双级制冷压缩机JB/T 5446—1999
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机JB/T 6906—1993
汽车空调用制冷压缩机 试验方法JB/T 6915—1993
容积式制冷压缩冷凝机组JB/T 9056—1999
四、冷水(热泵)机组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 性能试验方法GB/T 10870—2001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GB/T 18362—2001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工商业用和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GB/T 18430.1—2001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户用和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GB/T 18430.2—2001
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 18431—2001
复合热源热泵型螺杆式冷水机组JB/T 7227—1994
五、 冷暖通风设备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GB/T 13326—1991
小型贯流式通风机GB/T 13933—1992
盘管 技术条件JB/T 4292—1991
冷暖通风设备型号编制方法JB/T 4302—1991
热水型暖风机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5147—1991
变风量末端装置 试验方法JB/T 5148—1991
空调通风用空气—空气热回收装置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5151—1991
暖通、空调用轴流通风机JB/T 6411—1992
排风柜JB/T 6412—1992
进风加热机组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6413—1992
热盘管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6414—1992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用双进风离心通风机JB/T 7221—1994
进风加热机组 技术条件JB/T 7224—1994
暖风机JB/T 7225—1994
冷暖通风设备外观质量JB/T 7246—1994
风机箱JB/T 8932—199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 涂装技术条件JB/T 9062—1999
盘管 耐压试验与密封性检查JB/T 9064—1999
冷暖通风设备包装 通用技术条件JB/T 9065—1999
空气幕JB/T 9067—1999
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JB/T 9068—1999
屋顶通风机JB/T 9069—2000
空调用风机 平衡精度JB/T 9070—1999
六、 空气调节
房间空气调节器GB/T 7725—1996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节能评定值GB/T 12021.3—2000
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4—1993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 17758—1999
风机盘管机组JB/T 4283—1991
空调设备用加湿器 型式与基本参数JB/T 5146.1—1991
空调设备用加湿器 性能试验方法JB/T 5146.3—1991
立柱式风机盘管机组JB/T 6415—1992
空调用空气过滤器JB/T 6417—1992
单元式列车空调机组JB/T 6420—1992
汽车空调器性能试验方法JB/T 6914—1993
除湿机JB/T 7769—1995
屋顶式风冷空调(热泵)机组JB/T 8702—1998
整体式机电一体化空调机组JB/T 8544—1997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JB/T 9066—1999
七、冷冻与冷藏设备
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箱GB/T 8059.1—1995
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冷冻箱GB/T 8059.2—1995
家用制冷器具 冷冻箱GB/T 8059.3—1995
家用制冷器具 无霜冷藏箱、无霜冷藏冷冻箱、无霜冷冻食品储藏箱和无霜食品冷冻箱GB/T 8059.4—1993
组合冷库用隔热夹芯板 技术条件JB/T 6527—1992
卧式平板冻结机JB/T 7216—1994
大型氨制冰设备JB/T 7222—1994
食品冷柜JB/T 7244—1994
谷物冷却机JB/T 8889—1999
组合冷库JB/T 9061—1999
食品真空冷冻干燥设备JB/T 10285—2001
八、 辅助设备与控制元器件
空调与制冷用无缝铜管GB/T 17791—1999
制冷用R12、R22、R502热力膨胀阀JB/T 3548—1991
制冷用电磁阀JB/T 4119—1991
制冷用金属与玻璃烧结液位计和视镜JB/T 6918—1993
风量调节阀JB/T 7228—1994
热泵用四通电磁换向阀JB/T 7230—1994
制冷装置用截止阀JB/T 7245—1994
氨制冷装置用淋水式冷凝器JB/T 7658.1—1995
氨制冷装置用油分离器JB/T 7658.2—1995
氨制冷装置用立式蒸发器JB/T 7658.3—1995
氨制冷装置用卧式蒸发器JB/T 7658.4—1995
氨制冷装置用蒸发式冷凝器JB/T 7658.5—1995
氨制冷装置用空气冷却器JB/T 7658.6—1995
氨制冷装置用搅拌机JB/T 7658.7—1995
氨制冷装置用贮液器JB/T 7658.8—1995
氨制冷装置用低压循环贮液器JB/T 7658.9—1995
氨制冷装置用集油器JB/T 7658.10—1995
氨制冷装置用中间冷却器JB/T 7658.11—1995
氨制冷装置用紧急泄氨器JB/T 7658.12—1995
氨制冷装置用空气分离器JB/T 7658.13—1995
氨制冷装置用氨液分离器JB/T 7658.14—1995
氨制冷装置用氨气过滤器JB/T 7658.15—1995
氨制冷装置用氨液过滤器JB/T 7658.16—1995
氨制冷装置用立式冷凝器JB/T 7658.17—1995
氨制冷装置用卧式冷凝器JB/T 7658.18—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贮液器JB/T 7659.1—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水冷冷凝器JB/T 7659.2—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吊顶式空气冷却器JB/T 7659.3—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干式蒸发器JB/T 7659.4—1995
氟利昂制冷装置用翅片式换热器JB/T 7659.5—1995
制冷用压力、压差控制器JB/T 7961—1995
制冷空调用直动式电子膨胀阀JB/T 10212—2000
汽车空调用暖风水阀JB/T 10284—2001
九、 常用相关标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91—2000
防潮包装GB/T 5048—1999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6388—1986
防水包装GB/T 7350—1999
标牌GB/T 13306—1991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3384—1992
通风空调风口JG/T 14—1999
暖通空调一般标准规范
1 GBJ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 GB50028-9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 GB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4 GB50189-93 旅游宾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5 GB50264-97 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6 JGJ26-9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7 CJJ34-90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8 GB4272-9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9 GB8175-87 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
10 GB11790-89 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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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出台三项空调能效国家标准(最新空调标准)
1,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国家标准
2,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国家标准
3,冷水机组能效国家标准
在电力供应趋紧的今天,国家出台了3项空调能效标准,占城镇夏季用电高峰负荷40%的空调成为国家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首批产品之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日联合发布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冷水机组能效国家标准。按照能效比将空调能源效率标识为1到5级,1级最节能,5级能效最低,低于5级的产品不允许上市销售。
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3项空调能效国家标准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生效。空调企业需要在产品上加贴能效标识,告知消费者其能效水平等级,以引导消费者选择、购买节能空调。
根据发展改革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测算,这次公布的房间空调器能效标准,能效平均提高了15%。采用这个标准,明年全国可降低高峰负荷几十万千瓦,平均每台家用空调可节电80度左右,到2020年,全国可降低高峰负荷3600万千瓦。
这3项空调能效国家标准由发展改革委和标准委提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冷水机组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以及超前能效限定值。其中,能效限定值是强制性要求,是空调产品在能效领域的市场准入标准。
部分标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统一建筑通过风与空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体,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通风与调节工程(包括有一定洁净要求的洁净工程)的风管、部件及空气处理设备的制作与安装的空调的制冷嘲热讽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 和评定。
第1.0.3条 本标准主要指标和要求是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34-82(以下简称施工规范)的规定提出的。
执行本规定时,尚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的规定。
第1.0.4条 由本标准检验和评定的通风与空调工程,其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第1.0.5条 在本标准的保证项目条文中,没有注明检查数量的均按全数检查。
第1.0.6条 使用国外引进装置或器材的工程,以及扩建、改建的工程其质量的检验和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章 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工程
第2.0.1条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通风与空气 调节系统的风管及部件的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第一节 金属风管制作工程
第2.1.1条 本节适用于于薄钢板、不锈钢板、铝板和复合钢板风管及法兰的制作工程。检查数量一般通风与空调工程近按制作数量抽查10%,但不少于5件。
(I)保证项目
第2.1.2条 风管的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2.1.3条 内管咬缝必须紧密,宽度均匀,无孔洞、半咬口和胀裂等缺陷。直管纵向咬缝必须错开。
第2.1.4条 焊缝严禁有烧穿、漏焊和裂纹等缺陷。纵向焊缝必须错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1.5条 洁将系统的风管、配件、部件和静压箱的所有接缝必须严密不漏。
检验方法:灯光及观察检查。
第2.1.6条 洁净系统风管内表面必须平整光滑,严禁有横向拼接缝和管内设加固或采用凸棱加固的方法。
第2.1.7条 洁净系统风管必须保持清洁,无油污和浮尘。
检验方法:白绸布擦拭检查。
(II)基本项目
第2.1.8条 风管外观质量应符合 以下规定:
合格:折角平直,圆弧均匀,两端面平行,无明显翘角,表面凹凸不大于10MM;风管与法兰连接牢固,翻边平整,宽度不小于6MM,紧贴法兰。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2.1.9条 风管的法兰应符合 以下规定:
合格:法兰的孔距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焊接牢固,焊缝处不设置螺孔。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螺孔具备互换性。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2.1.10条 风管加固应符合 以下规定 :
合格:加固牢固可靠。
优良:加固牢固可靠、整齐、间距适宜、均匀对称。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第2.1.11条 不锈钢板、铝板和复合钢板风管外观应符合 以下规定:
合格:不锈钢板和铝板风管表面无明显刻痕、复合钢板风管表面无破损。
优良:不锈钢板和铝板风管表面无刻痕、划痕、凹穴等缺陷、复合钢板风管表面无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II)允许偏差项目
第2.1.12条 风管及法兰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1.12规定。
风管及法兰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表2.1.12规定。
风管及法兰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圆形风管外径 ф<=300mm 0
-1 用尺量互成90o的直径
ф>300mm 0
-2
2 矩形风管大边 <=300mm 0
-1 尺量检查
>300mm 0
-2
3 圆形法兰直径 +2
0 用尺量互成90o的直径
4 矩形法兰边长 +2
0 用尺量四边
5 矩形法兰两对角线之差 3 尺量检查
6 法兰平整度 2 法兰放要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7 法兰焊缝对接处的平整度 1
第二节 硬聚氯乙烯风管的制作工程
第2.2.1条 检进数量:按数量抽查10%,但不少于5件。
(I)保证项目
第2.2.2条 风管的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2.2.3条 焊缝的坡口形式和焊接质量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焊缝无裂纹、焦黄、断裂等缺陷,纵向焊缝错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I)基本项目
第2.2.4条 风管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表面基本平整,圆弧均匀,拼缝饱满,焊接处无明显凹凸,两端面平行,无明显扭曲和翘角,焊缝饱满,焊条排列整齐。
检验方法:接线、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2.2.5条 风管加固应符合 以下规定:
合格:加固牢固可靠。
优良:加固牢固可靠,整齐美观,风管与法兰连接处的三角支撑间距适宜,均匀对称。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III)允许偏差项目
第2.2.6条 风管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2.6的规定。
风管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2.6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圆形风管外径 ф〈=630mm 0
-1 用尺量互成90o的直径
ф〉630mm 0
-2
2 矩形风管大边 〈630mm 0
-1 尺量检查
〉630mm 0
-2
第2.3.1条 本节适用于各类风口、风阀、罩类、风帽及柔性短管等部件的制作。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但不少于5件。防火阀逐个检查。
(I)保证项目
第2.3.2条 各类部件的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2.3.3条 防火阀必须关闭严密。转动部件必须采用耐腐蚀材料,外壳、阀板的材料厚度严禁小于2MM。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和操作检查。
第2.3.4条 各类风阀的组合件尺寸必须正确,叶片与外壳无碰擦。
检验方法:操作检查。
第2.3.5条 洁净系统阀门的活动件、固定件及拉杆等到,如采用碳素钢材制作,必须封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I)基本项目
第2.3.6条 部件组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连接牢固,活动件灵活可靠。
优良:连接严密、牢固、活动灵活可靠、松紧适度。
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第2.3.7条 风口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格、孔、片、扩散圈间距一致,边框和叶片平直整齐。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外形光滑、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2.3.8条 各类风阀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有启闭标记。多叶阀叶片贴合,搭接一致辞,轴距偏差不大于2mm。
优良:罩口尺寸偏差每米不大于4mm,连接处牢固,无尖锐的边缘。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2.3.10条 风帽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尺寸偏差每米不大于4mm,形状规整,旋转风帽重心平衡。
优良:尺寸偏差每米不大于2mm,形状规整,旋转风帽重心平衡。
(III)允许偏差项目
第2.3.11条 风口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3.11的规定。
风管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3.11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外形尺寸 2 尺量检查
2 圆形最大与最小直径之差 2 尺量互成90的直径
3 矩形两对角线之差 3 尺量检查
第四节 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
第2.4.1条 本节适用于薄钢板、铝板、不锈钢板、复合钢板、硬聚氯乙烯板和玻璃钢风管及其配套部件的部件的安装工程。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质、用途各抽查20%,但不少于1个系统,其中水平、垂直风管的管段在
5段以内各抽查1段;5段以上各抽查2段。
(I)保证项目
第2.4.2条 安装必须牢固,位置、标高和走向符合设计要求,部件方向正确,操作方便。防火阀检查孔的位置必须设在便于操作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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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4.3条 支、吊、托架的形式、规格、位置、间距及固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严禁设在风口、阀门及检视门处。不锈钢板、铝板风管采用碳素钢支架必须进行防腐绝缘及隔绝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手扳检查。
第2.4.4条 硬聚氯乙烯和玻璃钢风管的支管必须单独设支、吊架,法兰两侧垫以镀锌垫圈。螺栓按设计要求作防腐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4.5条 铝板风管的法兰连接螺栓必须镀锌,并在半兰两侧垫以镀锌垫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4.6条 斜插板阀垂直安装时,阀板必须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顺气流方向插入,阀板不应向下拉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4.7条 风帽安装必须牢固,风管与屋面交接处严禁漏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泼水检查。
第2.4.8条 洁净系统风管连接必须严密不漏;法兰垫料及接头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4.9条 洁净系统柔性短管所采用的材料,必须不产尘、不透气,内壁光滑;柔性短管与风管、设箅的连接必须严密不漏。
第2.4.10条 洁痿系统风管、静压箱安装后内壁必须清洁、无浮尘、油污、锈蚀及杂物等。
检验方法:白绸布擦拭或观察检查。
(II)基本项目
第2.4.11条 风管底部换缝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输送产生凝结水或含有潮湿空气的风管安装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底部的接缝均做密封处理。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接缝表面平整、美观。
检查数量:逐条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2.4.12条 风管的法兰连接就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对接平行、严密,螺栓露出长度适宜一致,同一管段的法兰螺母均在同一铡。
检验方法:扳手拧试和观察检查。
第2.4.13条 风口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位置正确,外露部分平整。
优良:位置正确,同一房间内标高一致辞,排列整齐,外露部分平整美观。
检查数量:按系统抽查20%,但不少于两个房间的风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2.4.14条 柔性短管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松紧适度,长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无开裂和明显扭曲现象。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无扭曲现象。
检查数量: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2.4.15条 罩类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位置正确,牢固可靠。
优良:位置正确,排列整齐,牢固可靠。
检查数量:按抽查系统达个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允许偏差项目
第2.4.16条 风管、风口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4.16的规定。
风管、风口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4.16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风管 水平度 每米 3 拉线、液体连通器和尺量检查
总偏差 20
2 垂直度 每米 2 吊线和尺量检查
总偏差 20
3 风口 水平度 5 拉线、液体连通器和尺量检
垂直度 2 吊线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风管同第2.4.1条规定,风口同第2.4.13条规定。
第三章 空气处理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
第一节 空气处理室制作与安装工程
第3.1.1条 本节适用于空气处理室的金属外壳、以及表面式热交换器、风机盘管、诱导器、空气过滤器、窗台式空调器等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I)保证项目
第3.1.2条 金属空气处理板壁拼接必须顺水流水方向,喷淋段的水池严禁渗漏。
检验方法:焊缝处理涂煤矿或灌水作渗漏试验,其它观察检查。
第3.1.3条 挡水板或挡板必须保持一定的水封;分层组装的挡水板,每层均必须设置排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3.1.4条 空气处理室分段组装连接必须严密,喷淋段严禁渗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3.1.5条 表面式热交换器水压试验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散热面必须完整,无碰坏和堵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第3.1.6条 风机盘管、诱导与进、出水管的连接严禁渗漏,凝结水管的坡度必须符合排水要求;与风口及回风室的连接必须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第3.1.7条 高效过滤器安装方向必须正确;用波纹板组合过滤器在竖向安装时,波纹板必须垂直于地面。过滤器在竖向与框架之间的连接严禁渗漏、变形、破损和漏胶等安装后必须保证内壁清洁,无浮尘、油污、锈蚀及杂物等。
装后必须保证内壁清洁,无浮尘、油污、锈蚀及杂物等。
检验方法:观察或白绸布擦拭检查。
(II)基本项目
第3.1.9条 挡水板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折角及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折线平直,间距偏差不于2mm,与处理室板壁接触处设水,框架牢固。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框架平正。
检查数量: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3.1.10条 喷水排管组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喷嘴的排列及方向正确,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
优良:喷嘴的排列及方向正确,间距偏差不大于5mm。
第3.1.11条 密闭检视门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门及门框平正、牢固,无滴漏,开关无明显滞凝结水的引流管(槽)畅通。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无渗漏;开关灵活 。
检查数量: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3.1.12条 表面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应符合 以下规定:
合格 :框架平正、牢固;安装平稳,热交换器的安装之间和热交换器与围护结构四周无明显缝隙。
优良:在合格的基本上,热交换器之间和热交换器与围扩结构四周缝隙封严。
合格:框架平正、牢固;过滤器下框架、框架与围护结构之间无明显缝隙。
优良:在合格的基本上缝隙封严,过滤器便于拆卸。
检查数量: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第3.1.14条 窗台式认调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固定牢固,遮阳、防雨、措施不阻挡冷凝器排风;
凝结水盘应有坡度,与四周缝隙封闭。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正面横平竖直,与四周缝隙封严,与室内协调美观。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10%,但不少于3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二节 消声器制作与安装工程
(I)保证项目
第3.2.1条 消声器的型号、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标明气流方向。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3.2.2条 消声器框架必须牢固,共振腔的隔板尺寸正确,隔板与壁板结合处紧贴,外壳严密不漏。
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第3.2.3条 消声片单体安装,固定端必须牢固扯距均匀。
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第3.2.4条 消声器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并单独设置支,吊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I)基本项目
第3.2.5条 消声材料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片状材料粘牢固、基本平整;散状材料充填均匀,无明显下沉。
优良:复面材料顺气流方向拼接,拼接整齐。无损坏;穿孔板无毛刺,孔距排列均匀。
检查数量: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三节 除尘器制作与安装工程
(I)保证项目
第3.3.1条 除尘器组成规格和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第3.3.2条 双级蜗旋除尘器的叶片方向盘必须下正确,旁路分离室外的泄灰口必须光滑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触摸检查。
第3.3.3条 旋筒式水膜除尘器的外筒体内壁严禁有突出的横向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和触摸检查。
第3.3.4条 除尘器组装及各部件的连接处必须严密;
进出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平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3.3.5条 湿式除尘器的水管连接处和存水部位必须严密不漏,排水部位畅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灌水检查。
(II)基本项目
第3.3.6条 除尘器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内表面平整、无明显凹凸,圆弧均匀,拼缝错开,焊缝表面无裂纹、夹渣、明显砂眼、气孔等缺陷。
优良:内表面平整、无凹凸,圆弧均匀,拼缝错开,焊缝表面无裂纹、夹渣、砂眼、气孔等缺 陷。
检查数量:逐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第3.3.7条 除尘器的活动或转动件应符合 以下规定:
合格:无明显滞涩。
优良:灵活可靠,松紧适度。
检查数量:逐台检查。
检验方法:手扳动检查。
(III)允许偏差项目
第3.3.8条 除尘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 .3 .8的规定:
除尘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3.3.8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平面位移 10 用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2 标高 ±10 用水准仪或水平仪、直尺、拄细和尺量检查
3 垂直度 每米 2 吊线和尺量检查
总偏差 10
第四节 通风机安装工程
第3.4.1条 本节适用于风压低于3KPa(约等于300mmH2O)范围内的中、低压离心式或轴流式通风机安装工程。
(I)保证项目
第3.4.2条 内机叶轮严禁与壳体碰擦。
检验方法:盘动叶轮检查。
第3.4.4条 地脚螺栓必须拧紧,并有防松装置;垫铁放置位置必须正确、接触紧密,每组不超过3块。
检验方法:小锤轻击、扳手拧试和观察检查。
第3.4.5条 试运转时叶轮旋转方向必须正确。经不 少于2小时的运转后,滑动轴承温升不超过35℃,最高温度不超过70℃滚动轴承温升不超过40℃,最高温度不超过30℃。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或试车检查。
(II)允许偏差项目
第3.4.6条 通风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6的规定。
检查数量级:逐台检查。
通风机安装的允许 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3.4.6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中心线的平面位移 10mm 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2 标高 ±10mm 水准仪或水平仪、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3 皮带轮轮宽中心平面位移 1mm 在主、从动皮带轮端面拉线索 和尺量检查
4 传动轴水平度 0.2/1000 在轴或皮带轮0°和180°的两个位置上,用水平仪检查
5 联轴器同心度 径向位移 0.05mm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百分表检查
轴向倾斜 0.2/1000
采暖通风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的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0.3条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 采暖、通风和空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 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统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条 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0.6条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0.7条 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0.8条 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9条 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10条 根据本条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室内外计算参数
第一节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第2.1.1条 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作途,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
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
轻作业 不应低于15℃
中作业 不应低于12℃
重作业 不应低于10℃
注:(1)作业各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2)当每名工人占用较大面积(50-100m2)时,轻工业可低至10℃;中作业可低至 7℃,重作业可低至5℃。
三、辅助建筑及辅助用室,不应低于下列数值:
浴室 25℃
更衣室 23℃
托儿所、幼儿园、医务室 20℃
办公用室 16-18℃
食堂 14℃
盥洗室、厕所 12℃
注:当工艺或使用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各类建筑物的室内温度,可参照有关专业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2.1.2条 设置集中采暖的建筑物,冬季室内生活地带或作业地带地平均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民用建筑及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不宜大于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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