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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手册XXXX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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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河口水电站工程施工用电安全标准化指导手册 序言 总则: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两河口电网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两河口电网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手册。 目录 第一章 变压器的安装 第二章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第三章 配电箱及电器元件 第四章 接地与保护接零 第五章 配电线路 第六章 施工照明 第七章 外电防护 第八章 安全工器具 第九章 生活用电 第十章 供用电管理规定 第一章 变压器的安装 一、 基础设置 施工用电10 kV及以下变压器装于地面时,应有2.5米的高台。 二、防护 1.变压器的周围应用硬性材料装设围栏,其高度不低于1.7m。 2.围栏与变压器外廊的距离不得小于1m。 3.围栏门应上锁,门上贴“止步,高压危险”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单位用电联系人电话”。 三、杆上变压器安装 高度应不低于2.5m,并挂“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 四、洞内变压器安装 1.围栏和高低压设备的距离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2.电缆应固定于钢筋上,钢筋上垫橡皮,钢筋固定在洞壁上,钢筋的布置应大于1.9米,电缆应有一定的弧垂。 3.地线应接在公共地线上。 4.电缆应设标示。 5.变压器围栏上应安装两个警示灯,围栏帖“反光”标志。 五、变压器的引下线、引上线和母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绝缘线,其截面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且不应小于16mm²。 六、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设相应的电气设备。一次侧熔断器装设的对地距离不应小于4.5m,二次侧熔断器或断路器装设的对地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5m,各相熔断器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二次侧不应小于0.3m。变压器跌落保险安装时水平与垂直方向应有15°~30°的角度。 七、变压器熔丝的选择 1.容量在100KVA及以下者,高压侧熔丝按变压器额定电流2~3倍选择。 2.容量在100KVA及以上者,高压侧熔丝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3.变压器低压侧熔丝或断路器延时整定值按变压器的额定电流选择。 4.绝不允许用铜丝或铝丝代替变压器的熔丝。 八、变压器高压侧避雷器接地线的安装应按规定设置,宜采用软铜线,其截面不小于25m㎡,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第二章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一、配电室 1.基础结构 配电室环境 无腐蚀介质 震动小 防雨雪、小动物物 无易燃易爆物品 灰尘少 潮气小 靠近电源 道路畅通 2.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门上贴“有电危险”的标识牌,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配砂箱或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3.配电柜内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4.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当室内设有值班室或检修室时,其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5.配电室内的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其涂色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L1(A) 黄 上 后 左 L2(B) 绿 中 中 中 L3(C) 红 下 前 右 N 淡蓝 -- -- -- 6.配电柜应编号,并标识明确,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7.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8.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室内必须配置专用灭火器具,严禁存放储油桶。 9.移动式柴油发电机拖车上部应设置牢固、可靠的防雨棚,其周围4m内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发电机组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并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其电源出口侧必须装设短路、过载等低压保护装置。 第三章 配电箱及电气元件 一、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并在配电系统的末级开关箱、总配电箱内分别加设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如下图: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如下图: 3.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如下图: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5mm,严禁使用木制电箱或金属外壳木制底板。箱门上应帖“安全警示标志”和“用电负责人联系电话”。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电器安装板必须与箱体金属部分有电气连接。 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 一箱”的规定,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即一闸或一箱多用现象。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6~1.5m,如下图: 8.配电箱的电器安装要求 (1)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2)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版绝缘。 (3)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版做电器连接。 9.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的要求。 (1)必须在下底面进出线; (2)进、出线口配置固定线卡; (3)进出线必须加设绝缘护套。 10.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版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采用编制软铜线做电气连接。如下图: 11.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相适应,严禁将闸具规定在箱体的下、侧面。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下表确定。 间距名称 最小净距(mm) 并列电器(含单极熔断器)间 30 电器进出线瓷瓶(塑胶管)孔与电器边缘间 15A 30 20~30A 50 60A及以上 80 上、下排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间 25 电器进出线瓷管(塑胶管)孔至孔边 40 电器至板边 40 12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二、电器装置的选择 1.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气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当总路设置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熔断器。当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所有极的隔离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断开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4)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气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2.当总开关箱因需要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3.分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总箱设置时之要求。如下图: 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5.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连接、压接可靠。 8.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元件,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第四章 接地与保护接零 一、接地装置 (一)变压器台区接地 (二)配电室接地 (三)配电箱接地 (四)电气设备接地 二、保护接零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 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如下图: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当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直接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如下图: 3.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其颜色应使用黄/绿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与相线(黄、绿、红)、零线(淡蓝)混用或相互代替。 4.在TN-S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严禁混用。 5.保护零线的敷设必须自施工现场临时系统的首端至终端连续设置,不得有断开点。即总箱-分箱-开关箱-设备金属外壳。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和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如下图: 6.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如下表。另电动机械的PE线要求应为截面不小于2.5m㎡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截面要求应为不小于1.5m㎡的绝缘多股铜线。 相线芯线截面S(mm2) PE线最小截面S(mm2) S≤16 5 16<S≤35 16 S>35 S/2 7.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接地线。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或热稳定。不得采用螺纹钢做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如下图: 8.作防雷接地的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统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9.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必 须 做 保 护 接 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金属外壳 电器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0.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中的中间处或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11.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 第五章 配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2.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照明线在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A、N、B、C、PE; (2)动力、照明线在二层横担上分别假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上层横担面向负荷左侧依次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A、B、C、N、PE。 架空线 (3)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 (4)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3.架空线路在同一档距内,每档导线的接头处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最多只能有一个接头。在跨越公路、河流电力线缆档距内,架空线路不得有接头。不可避免时,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导线采用缠绕方法连接时,连接部分的线股应缠绕良好,不应有断股,松股等缺陷。 裸导线在线夹上或在蝶式绝缘子上固定时,应缠包铝带,缠线方向应与导线外层绞股方向一致,缠线长度超过接触部分30mm。 4.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距离类别 最小净空距离(m) 架空线路的过引线、接下线与邻线 架空线与架空线电杆外缘 架空线与摆动最大时树梢 0.13 0.05 0.50 最小垂直距离(m) 架空线同杆架设下方的通信、广播线路 架空线同杆架设下方的通信、广播线路 架空线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 架空线与邻近电力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 机动车道 铁路轨道 1kV以下 1~10kV 1.0 4.0 6.0 7.5 2.5 1.2 2.5 最小水平距离 架空电杆与路基边缘 架空线电杆与铁路轨道边缘 架空线边缘与建筑物凸出部分 1.0 杆高(m)+3.0 1.0 (1)导线中的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的5℅。 (3)三相四线制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4)按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 mm²,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 mm²。 (5)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缆档距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 mm²,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 mm²。 (6)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5.金具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瓷釉光滑无裂痕、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6.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7.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8.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 mm²,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 mm²。 9.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100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二、电缆线路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线芯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线芯必须用作N线;绿/黄二种颜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如下图: 2.电缆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凯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其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周围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和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如下图: 3.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4.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林区、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害、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还应标明电缆走向和“安全警示标志”) 5.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腐蚀场所。 6.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钢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第六章 施工照明 1.施工现场的照明要求如下图: 现场照明 照明专用回路设漏电保护 线路安装(H≧2.5m) 灯具安装(H≧2.5m) 潮湿作业 手持照明灯 接头绝缘包扎 架设整齐 使用36V及以下供电 室内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 范围 线路 2.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3.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与施工现场总电源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4.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用电照明方案。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压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压2.5m。 7.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灯具距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使用行灯 不应大于36V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 不得大于24V 不得大于12V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 8.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灯高热灯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碘钨灯的高度不低于2.5m。不得将碘钨灯做移动照明。 10.照明系统应使用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或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如下图所示: 三相负载平衡(二级箱) 第七章 外电防护 1.在建项目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当在外电线路的一侧施工时,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距离如下图一所示: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先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220kv 最先安全距离 4m 6m 8m 10m 2.施工现场的机电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数值: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 3.当施工现场使用起重机、塔吊等大型吊装设备作业时: (1)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2)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 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 沿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m) 1.5 2.0 3.5 4.0 6.0 7.0 8.5 4.当外电架空线路边缘与在建工程(脚手架具)、交叉道路、吊装作业的距离不能满足其规定之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1)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与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护。 (2)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安全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3)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注:IP30级指防护设施的最大缝隙,能防∮2.5mm固体异物穿出) 第八章 安全工器具 一、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1.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2.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3. 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二、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产品合格证; 3.安全鉴定证; 4.产品说明书; 5.检测试验报告 三、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试验 1.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2.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3.绝缘靴:检查靴底有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4.安全帽:检查帽衬与帽壳间距大于3cm;帽壳无裂纹;系带调节灵活。 5.安全带:检查组件完整无裂纹;铆钉无偏移;织带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验电器:检查与绝缘操作杆连接牢固;电池有效;声光清晰。 7.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8.围栏网:检查网绳无断裂;警告标志(止步,高压危险)完整。 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电工应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2.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杆、验电器等绝缘工器具必须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应有固定的存放处,存放处应清洁干燥,注意防潮、防结露。 3.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帖墙放置。 4.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5.脚扣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 6.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由品、化学品或太阳下暴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第九章 生活照明 一、安装规定 1.电线应采用单芯铜芯(铝芯)线穿PVC管或复导线,绝不允许用花线或软胶线,电线应能满足负荷的要求。 2.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不得低于2.5m。 3.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日光灯、节能灯,不得使用碘钨灯。 4.每层应安装电源总刀闸和总漏电开关,每间屋安装漏电开关。 二、用电规定 1.不允许用电炉做饭、取暖和烤衣物。 2.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 3.严禁在电线上挂衣服和其他东西。 4.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源。 第十章 供用电管理规定 一、资质 1.施工单位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找具备电气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2.高压电气设备投运前的试验和预防性试验必须找有电气试验资质的单位试验并出具合格的试验报告单。 3.施工单位的计量装置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证。 二、供用电流程(用电申请、停电申请、办理检修工作票、增容) 新装、增容用电业务流程 现场勘查 监理单位 业主单位 运行单位 客户申请 供电方案审查、会签、审批等 供电方案答复 设计图纸审查及意见答复 组织施工 签订安全供用电协议 竣工报验 电气工程中间检查 电气工程施工 办理新设备投运手续 装表接电 资料归档 制定供电方案 建卡抄表 三、供用电联系人的规定 1.施工单位的供用电联系人(用电负责人、电力调度、现场电工)需书面报明远电建两河口项目部备案。 2.两河口电网内,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用电联系人在场并保持24小时手机开通。 3.用电联系人如有变动,施工单位需及时书面通知明远电建两河口项目部。 四、档案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其以上者,应当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如下: 2.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且内容齐全。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5.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并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五、安全、用电整改 1.施工单位对自有产权的电气设备(线路)应定期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对明远公司两河口项目部或两河口管理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回复报报明远电建两河口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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