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2、凡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4、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6、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2、7、 施工人员应沿施工便道、爬梯上下通行,禁止为了走捷近沿钢管、模板等攀爬上下。 8、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9、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当乘坐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车。 10、挖掘机、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其危险半径以内。 11、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1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6、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风及卫生等安全要求。 17、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标识齐全,必要时设专人守护。 18、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9、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