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工程
(滘口至文冲段)主控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0612-0540A0350016)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5年7月12日
一、前言
1.1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机电设备供货商,对所有依据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1.2 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设备货物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轨道交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3 本评审细则仅适用货物采购招标。
1.4 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二、评审小组
2.1 资格预审由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小组在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小组成员由建设事业总部3人、企业管理总部1人、财务总部1人,设计院2人,共7人组成。
2.2 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办法
3.1 评审原则
3.1.1 凡有兴趣参加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工程(滘口至文冲段)主控系统采购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满足3.2条所列的各项要求后,视为通过资格预审,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且正式投标人不少于5家。
3.1.2 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不超过8家,则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3.1.3 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超过8家,则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由各评审委员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按照本办法第3.4条评审打分的规定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得分前8名通过资格预审,其余视为未通过。
3.2 评审过程
评审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第一步:符合性审查;
2) 第二步:评审打分(适用于3.1.3情况);
3) 第三步:完成评审报告。
3.3 符合性审查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具有以下内容,如果其中一项不通过则资格预审视为不通过。只有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资料才可进入资格预审评分,否则将被淘汰。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审查时,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资料将进行澄清,申请人通过澄清补充的资料可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一部份。
必须符合的内容:(见附表一)
1.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说明;
4. 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公司简介及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料;
6. 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
7. 技术符合性审查项目。
3.4评审打分
3.4.1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资格审查分5个主要项目进行评分,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 确定权重分值,各项目分“好、中、差”三个档次,每个档次包含一定的分值,具体权重、分值和档次标准详见附表二规定。
3.4.2 评分要求
评分采用“个人评分、平均汇总”的方式,档次的评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 每位评审人员对申请公司的报名资料审阅完成后,进行集中讨论、定档评议;
2) 每位评审人员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由工作组汇总并统计,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综合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3) 各评审人员根据最终档次和打分准则进行各自的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无效;
4) 对评审人员的打分结果,以评审细则表中“评审项目”栏中的各项内容为得分统计的基准,对每一项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数和最低分数,余下分数进行算数平均得出每一项的得分乘以权重后相加汇总得出总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5年7月12日
附表一: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二:资格预审资料评分标准表
附表一: 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表
(申请人必须同时通过以下评审内容,只要一项不通过则资格预审资料视为不通过。)
序号
评审项目
通过
不通过
备注
1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有效
无效
2
法定代表人签名和被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有效
无效
3
法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营业执照无效或经营范围不涵盖所投标内容
4
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无不良评价
有不良评价
5
申请人公司基本情况及ISO质量管理体系
材料完整,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材料不完整,未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6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无拒绝和否定的意见
未提交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拒绝和否定的意见
7
从事地铁自动化控制工程或类似自动化控制工程的经验
具有一项以上(含一项)地铁自动化控制工程、或类似自动化控制工程经验
无从事地铁自动化控制工程或类似自动化控制工程经验
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附表二: 资格预审资料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好
中
差
备注
[80,100]
(60,80)
[0,60]
1
近五年的工程业绩(25%)
1个地铁工程项目及3个或3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 单项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
1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 单项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
1个类似工程项目, 单项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
2
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1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从①负责人技术素质、现场经验。②工作人员技术素质、数量。③人员的稳定性。三方面相比较方案最合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从①负责人技术素质、现场经验。②工作人员技术素质、数量。③人员的稳定性。三方面相比较方案较合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从①负责人技术素质、现场经验。②工作人员技术素质、数量。③人员的稳定性。三方面相比较方案欠合理。
3
信誉状况(6%)
3.1
资信(3%)
AA级以上资信等级证书
资信良好
无左述两项
3.2
履约信用(3%)
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其它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信用证书
无左述两项
4
财务状况(30%)
4.1
总资产(10%)
≥3亿
3亿~1.5亿
≤1.5亿
4.2
速动比率(10%)
≥1
(0.7, 1)
≤0.7
4.3
负债率(10%)
≤0.7
(0.7, 0.85)
≥0.85
5
产品技术水平(25%)
投标的产品属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安全可靠,广泛成功地应用在地铁工程中。
投标的产品属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安全可靠,有成功地应用在地铁工程中。
投标的产品没有成功地应有在地铁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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