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延吉市交通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流程图
2、延吉市交通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3、延吉市交通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执行流程图
4、货运站(场)经营许可流程图
5、客运站场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许可运行流程图
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名称、法人代表、终止经营等事项运行流程图
8、搬运装卸经营许可运行流程图
9、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货运输除外)运行流程图
10、道路货物辅助业(运输代理、配载)经营许可运行流程图
1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事项运行流程图
12、办理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终止经营注销手续运行流程图
13、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图
14、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审批许可流程图
15、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运行流程图
16、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许可运行流程图
17、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流程图
18、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转让、过户流程图
19、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开辟、调整和延伸流程图
20、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更新、过户、转籍、新增流程图
21、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停业、歇业流程图
22、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新增、过户、注销运行流程图
23、运管费征收、管理流程图
24、道路运输违章行为强制运行流程图
25、道路运输市场和水路运输情况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26、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流程图
27、对运输市场各类投诉受理、答复、调节流程图
28、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运输营运车辆调度流程图
29、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进行统计调查流程图
30、运输纠纷、争议调解流程图
31、受理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备案事项流图
32、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停业、歇业流程图
33、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经营行为投诉的办理和答复流程图
34、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流程图
35、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图
36、水、陆运输市场监督检查流程图
37、汽车一、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一、二类维修经营业务、汽车三类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三类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一、二类维修经营业务行政许可流程图
38、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检查流程图
39、营运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日期备案行政确认流程图
40、公路运管费征收、管理流程图
41、收取证件工本费流程图
延吉市交通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流程图
受 理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
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必要时应填制《现场检查笔录》或《现场调查询问笔录》。
当事人陈述申辩
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交付当事人
执 行
结案归档
条件: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之外的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
案件受理审查:查明案件来源,落实相关材料,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立 案
调查取证:必要时制作以下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抽样取证通知》《抽样取证登记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登记表》《鉴定书》等。
审查调查报告
告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
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送达处罚决定,填制《送达回证》。
执 行
必要时进入听证程序
(3日内提出)
告知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举行听证制作笔录
1、调查人、当事人、证人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
2、听证主持人制作《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
1、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组成人员
2、核对身份
3、告知当事人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4、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调查人陈述案件事实、证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理由
6、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辩并质证
7、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
8、调查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1、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
2、听证举行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非涉秘案件,举行听证的3日前,应公告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方式
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期限视为放弃权利
听证结 束
受 理
申 请
延吉市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
2、拟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
延吉市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执行流程图
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外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的。
当场缴纳罚款。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
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罚款有困难的当事人提出后。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制作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两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银行。
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延吉市运管所行政许可流程图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流程图
1、货运站场(仓储)经营许可流程图
提供材料:
1.申请书(文本格式)及“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5.货运站通过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货运场站平面图;
6.与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可用框架图表示)、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7.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相应的设施设备证明;
9.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许可申请人申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运输科受理
(当场或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次日前)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运输科审核
(3个工作日)
法规科审核
(2个工作日)
分管所长审核
(3个工作日)
2、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2个工作日)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2、 客运站场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
许可申请人申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2、“客运站竣工验收和站级验收证明”;消防机构验收合格证明及站场平面图;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4、 满足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相应规定的设备、设施清单;5、“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运输科受理
(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运输科审核
(3个工作日内)
分管所长批准
(3个工作日内)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许可运行流程图
许可申请人申请带好申请材料
提供材料清单:
1.申请开业、变更许可项目申请书(文本格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申请书”。
2.个体经营者提供身份证,企业提供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管理制度文本。
4.教学设施、设备清册;
5.人员资格及职称证明、教练员证和聘用合同;
6.教练车车辆行驶证或购车证明或相应的资金证明;
7.经营场所和训练场地的证明;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行政审批政务窗口
(当场或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次日前)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驾训维修科审核
(9个工作日)
法规科审核
(2个工作日)
分管所长审核
(2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2个工作日)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终止经营等事项运行流程图
许可申请人申请带好申请材料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窗口
(当场或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次日前)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驾训维修科审核
(9个工作日)
法规科审核
(2个工作日)
分管所长审核
(2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2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搬运装卸经营许可运行流程图
许可申请人申请带好申请材料
提供材料清单:
一、申请书(文本格式)及《吉林省道路货运代理(代办)、配载、搬运装卸开业申请表》
二、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
四、职工名册。
附:身份证、会计证、装卸作业操作证、驾驶证复印件。
五、经营场所证明
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或不少于一年以上租用协议
六、设备设施清册。
有与作业相适应的工具、设备和场所,起重作业机械应有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七、经营管理章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1、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场所、业务章程;
2、安全、质量等管理制度文本
八、资金证明
1.企业验资报告;
2.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自由流动资金证明,并具备商务事故赔偿能力的资信证明
九、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后需提供以下材料报运管部门备案
1.可行性报告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窗口
(当场或5个工作日)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次日前)
运输科审核
(3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法规科审核
(2个工作日)
分管所长审核
(3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2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货运输除外)运行流程图
提供材料清单:
1.申请开业、变更许可项目、扩大经营范围申请书(文本格式)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驾驶员名册
4.经营场所证明
5.车辆清册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7.公司章程
8.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9.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10.资金证明
11.企业职工名册(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许可申请人申请带好申请材料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窗口
(当场或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次日前)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运输科审核
(3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法规科审核
(2个工作日)
分管所长审核
(3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2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道路货物辅助业(运输
代理、配载)经营许可运行流程图
提供材料清单:
1.申请书(文本格式)及《江苏省道路货运代理(代办)、配载、搬运装卸开业申请表》
2.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从事运输服务业资历证明以及聘用合同。
4.经营场所证明
办公场所、经营场所以及营业设施的合法所有或使用证明。
5.设备设施清册。
机械设备、办公通迅设施、消防器材等
6.企业管理章程或者相关的经营、技术管理制度文本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与业务量相适应的赔付能力保证资信证明
9.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后需提供以下材料报运管部门备案(可行性报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资金证明、职工名册)
许可申请人申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窗口
(当场或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次日前)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运输科审核(查)
(3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法规科审核(查)
(2个工作日)
分管所长审核(查)
(3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2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
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事项运行流程图
许可申请人申请带好申请材料
提供材料清单:
1.申请开业、变更许可项目、扩大经营范围申请书(文本格式)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驾驶员名册
4.经营场所证明
5.车辆清册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7.公司章程
8.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9.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10.资金证明
11.企业职工名册(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窗口
(当场或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次日前)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运输科审核
(3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法规科审核
(2个工作日)
分管所长审核
(3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2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办理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终止经营注销手续
运行流程图
不符合要求
运管所审批
通知申请人在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供材料
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窗口受理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图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许可申请人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政务大厅窗口受理
(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
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文本;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若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在执行流程的同时,执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流程》。)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运输科、法规科审核
(5个工作日内)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分管所长批准
(4个工作日内)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审批许可流程图
许可申请人申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可行性报告;
4、客运线路和站点方案;
5、与所申请客运线路类别相适应的自有营运客车的证明材料,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6、拟投入的车辆承诺书;
7、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8、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9、运输服务质量承诺;
10、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初次申请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并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需要提供上述第1、3、4、9、10项材料;如申请人为已获得道路客运相关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初次申请班线经营或已获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需提供上述全部材料。)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
政务大厅窗口受理
(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
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
运输科、法规科审核
(5个工作日内)
分管所长批准
(4个工作日内)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
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运行流程图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运力新增指标或政府收回的出租车经营权指标,依照我市出租车经营权投放办法,制订运力投放具体方案。
通过拍卖或招标形式确定出租车经营者。
为中标的出租车经营者办理车辆营运相关手续。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许可运行流程图
出租车经营资格证许可流程图
对申请从事出租车经营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资料退回。
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
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请审批。
提出初审意见报市运管所审批。
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转让、过户运行流程图
(1) 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流程图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运力新增指标或政府收回的出租车经营权指标,依照我市出租车经营权投放办法,制订运力投放具体方案。
通过拍卖或招标形式确定出租车经营者。
为中标的出租车经营者办理车辆营运相关手续。
(2) 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转让、过户流程图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资料退回。
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资料
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开辟、调整和延伸流程图
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开辟、调整和延伸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
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资料退回。
需要听证的,进入听证程序。
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请审批。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件并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关权利。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更新、过户、转籍、新增流程图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新增、更新流程图
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资料退回。
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
需要听证的,进入听证程序。
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报请审批。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许可证件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配发《道路运输证》;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关权利。
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停业、歇业流程图
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停(歇)业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原许可机关申请。
原许可机关对经营者停(歇)业申请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
予以同意的,办理停(歇)业手续。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将相关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以及相关证件交回原许可机关。
不予同意的,告知理由。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新增、过户、注销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提供规定材料
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直接办理
不符合要求
规费缴纳义务人携带《道路运输证》到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运管费征收、管理流程图
属于减征对象的,告知当事人办理减征手续
属于正常缴费情形的,确定应缴纳的规费数额;若属逾期缴纳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符合免缴条件的,办理免缴证
窗口工作人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接受缴费义务人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上缴
出具规费缴讫凭证,并交付当事人
道路运输违章行为强制运行流程图
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
符合标准后予以放行。
送达《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当事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权。
立即予以制止,装载符合标准后方可放行。
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专用车辆有超载行为且具备安全卸载和储存条件的。
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
送达《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当事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权,
待接受处罚后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返还暂扣物品。
责令当事人改正,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暂扣道路运输牌证。
要求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到具备所运输危险货物储存条件的场所卸货。
送达《道路运输证暂扣凭证》。
送达《道路运输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当事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权。
送达《中止车辆运行凭证》,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权。
暂扣其《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
中止车辆运行。
报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
暂扣车辆
道路运政机构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责令违法行为当事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
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客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
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货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后拒不接受处罚的或客运经营者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后拒不接受处罚的。
车辆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标明的经营范围运输危险货物的。
对车辆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道路运输市场和水路运输情况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执法人员应两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符合规定的予以放行
告知检查事由及内容
符合行政强制条件的进入行政强制程序
了解违法事实,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信息,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笔录
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需要对证据进行保存的,经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依法保存有关证物,并送达《交通行政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流程图
执法人员应两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符合规定的予以放行
告知检查事由及内容。
了解违法事实,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信息,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笔录
符合行政强制条件的进入行政强制程序。
需要对证据进行保存的,经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依法保存有关证物,并送达《交通行政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对运输市场各类投诉受理、答复、调解流程图
各职能部门通过调查、了解,形成处理意见,并与投诉人取得联系,通报处理结果
递交所长批示
结束
各职能部门将处理结果报综合办公室存档
对各类人民来信、来电、来访进行受理、登记
根据所长批示转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
运输营运车辆调度流程图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订车辆调度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立即启动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与客运企业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客运车辆。
全过程指挥、监管紧急运输工作。
运输结束后,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善后工作。
公路、水路运输全行业进行统计调查流程图
结束
各类资料整理上报
统计员对上报统计资料进行检查
各职能部门撰写运行报告
各科室填报统计资料,其内容、数据必须真实、完整、有效,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
将统计报表发至各职能科室
按照图们市运管所要求开展行业统计
运输纠纷、争议调解流程图流程图
受理纠纷
听取当事人及相关证人的陈述,全面了解纠纷的起因、内容及争议的焦点。
根据双方运输合同或承诺,对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作出调解决定,结案。
对调解不成的,告知其相关法律权利。
受理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
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备案事项流程图
不符合要求
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供材料
运输科受理
运管所审批
通知申请人在行政审批政务大厅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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