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烟气脱硫工程施工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目录
1、总则
2、基本条款
3、细则条款
4、其他
1、 总则
1.0 声明
1.0.1本要求应用于承包方和所有的次级承包方(下文中承包方指所有承包方)。
1.0.2承包方应该遵守施工地的HSE法规。
1.0.3本要求所提的条款都是最低限度的条件和要求,并未对一切HSE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承包方保证提供符合本要求和最新相关HSE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并满足国家最新的有关健康、安全和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0.4本要求中条款如与施工地HSE规定矛盾,以当地HSE规定为准;如与施工地HSE规定交叉,以较高标准执行。
1.0.5本次项目实行监理管理制度,承包方应该理解监理的工作是被授权和相对独立的。
1.0.6要求中HSE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
2、基本条款
2.1场所区域和道路进入
承包方必须了解运输设备和原料时道路有什么限制条件。
在建设区域承包方有专用的大门。
在建设区域最大车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
2.2区域的规划和分区界定
承包方须保证其雇员了解建设场地的规划,道路和工作场所。
2.3主要人员的记录
承包方必须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注明紧急预案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其联系方式,包括现场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号码和住址。承包方保证其雇员知道这些联系方式并且当其他外部人员需要时可以在工作场所及时得到。
2.4 资料的保密
承包方提供给发包方的所有资料都作为保密资料对待,发包方保证接触到这些资料的人员被严格限制在已认可的在职人员。对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的所有资料亦同样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承包方保证不得将其应用于第三方。
2.5公用工程的供给和规章制度
2.5.1电力提供和规章制度
2.5.2临时建筑物的电力,照明和供热
所有在临时建筑物里面的电力安装都应该符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服从于发包方的检查。
在任何情况下承包方都不能影响发包方的电力设备的操作。
在承包方插上任何属于发包方的插座上面的任何电气设备之前应该确保这个设备是好
的并且有合适的电缆,绝缘也是好的。
承包方的分配系统,照明系统和小屋子的配线的安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批准,维护要在一个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2.5.3电缆的维护
任何电缆上面都不应该负重并且不要分段,梯子或相似的设备应该相互依靠而不应该负重于电缆。承包方在使用临时电缆必须把位置考虑好以便这些电缆不会产生危险。
2.5.4排水
开挖,排水和试压用水都必须在一个可控方式下进行。事先都要获得发包方的批准。
2.6现场服务
承包方的现场服务,应该事先考虑好预防措施,必须的装置无论是地上的还是埋地的,不得损坏现有的装置或服务。
任何重型原料或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承包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并得到认可。
承包方在施工时对现有的服务设施造成的损坏都应该赔偿,根据事发原因来调整赔偿的标准。
2.7承包方临时设施
所有临时建筑和仓库的位置都必须服从发包方现有装置的布局并服从本次项目健康、安全和环保等要求,无论是在项目准备阶段还是施工、试车阶段。
承包方的建筑物和临时设施等责任区应该随时可以接受发包方及其地方监督部门的检查
2.8工业术语
承包方必须确保他的雇员熟悉项目工厂的工业术语特别是那些危险介质的解决方案。承包方必须有现场每一种危险原料解决方案的文件。这个文件应该详细说明在发生紧急情况下的操作说明。
2.9 化合物的储藏
承包方物品贮藏位置的选择必须在贮藏前获得发包方的同意。这些物品的使用和防护措施要书面申请批准,并且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承包方贮藏的物品属于化学危险品的,承包方必须保证其贮藏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禁止吸烟”标志应该被放在易燃物存放地方的显著位置。此外,承包商还应该提供并且维护灭火器材。
2.10原料的流通和运输
大量原料的摆放必须远离工作面,确需放在施工现场时须发包方认可指定。少量的小配件在得到发包方的许可下可以放在和工作面相连的小仓库里面。
2.11在发包方公司内的活动限制
禁止承包方的人员或装置超出允许的路线、地域移动和通过其它的没有得到发包方认可的路线。
承包方必须保证其雇员了解相关限制。
2.12工厂设施的障碍物
承包方保证所用的设备、用品不得占用通道、操作区域的入口。
2.13 废弃物
未得到发包方的认可,挖出物不得堆放在施工现场或工程界区内。
污染的废物或受控的原料必须放在认可的容器里面,或放在经发包方批准的工程界区外面的地方。
承包方保证施工产生的一切危险废物在工作结束后自行处理。
2.14照相
在没有得到承包方许可的情况下,承包方的雇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携带照相机进入工地进行拍照。
2.15员工资质
承包方必须确保其雇员有相关的符合岗位的资质证明要求。相关资质证明记录必须存档并且发包方能够当需要的时候很容易得到。
3、细则条款
3.0 劳动保护和秩序
为了达到项目目标,承包方必须遵守发包方现有的秩序,安全规则和所有合理的实际措施,为了达到零事故必须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承包方应该服从所有的国家HSE法规包括劳动法和劳动者相关的安全培训的规章制度。
对于在工地的特殊的工作需要的最少的保护装备(可接受的施工地标准)应该至少包括以下的条款(发包方鼓励承包方制定高于当地HSE法规标准的企业标准,执行较严格的企业HSE标准会在评标时得到加分)。
■工地的规章和安全规则是强制执行的
■服从安全员和现场的安全告示是强制执行的
■违反规范行为的人员将被驱出现场并追究其承包方相应责任
以下仅列出按照不同工种作业要求的九类劳动用品的几种并要求强制执行
■安全帽或钢盔,作业时应该戴安全帽或钢盔
■护目镜。合适的眼睛保护,包括面具,粉尘保护,化学制品的飞溅护目镜,焊接面罩,燃烧护目镜等等。
■工作服—符合作业劳动保护的工作服、或其他作业需要的防毒服、阻燃服等。
■安全鞋-防酸碱鞋、电绝缘鞋、防滑鞋等。
■手套—防毒手套、绝缘手套、防酸碱手套、防切割手套等
禁止
■禁止赌博大声玩闹和打架
■禁止奔跑(除非紧急情况)
■禁止在工地喝酒和吸毒
■禁止更改安全设备
■禁止辱骂和好斗的行为
■禁止故意损坏或错误的使用设施
3.1安全方针/责任
承包方应该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承包方应该确保每个雇员的责任是明确的,对雇员来说是容易理解可以执行的。方针的贯彻是要突出怎样使每个人都能完成和维护。
当对任何人的健康、安全和环保有风险的时候,或者能引起原料,工厂或设备的损坏时候,承包方应该下令停止工作并采取合适的方式来弥补这种风险。
发包方规定的或暗示的任何要求,安全计划或其它附属的要求都不能使承包方降低他对法律法规规定给雇员和任何其它跟这个工作场所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责任。
3.2安全机构/协调
承包方的法人代表是其承包项目HSE管理总负责人。当工地上人员超过50人时候,承包方应该雇用一个有资质、全时的安全员。对于少于50人的承包方可以安排安全员其它的一些任务。无论工地人员多少,承包方均要在现场建立HSE机构和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
发包方负责现场的HSE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该委员会负责领导施工现场的HSE工作,各个承包方HSE机构是该委员会的分支成员。
3.3安全计划/会议
承包方应该在工地的办公室外面显示安全告示和发包方的安全目标。承包方应该还要显示这个项目的特别安全计划。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应该提供业主两份安全计划。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应该出席每周的安全例会。除非发包方有书面的委托否则项目经理应该亲自参加。这个会议是项目安全计划发展的基础并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有处理的方法的一个会议。
承包方每周应召开安全会议,监督员应该记录下参加的安全人员名单。讨论的主题应该事先给发包方看。所有参加的人员都应该在记录上面签字。
鼓励承包方介绍其工作场所的安全制度。
承包方必须保证其企业的规章制度的检查和发包方的安全检查是相互独立的,并且当它们被需要的时候与发包方进行磋商时能拿出来。
承包方对于来自政府的监督机构的整改通知和警告信都要通知发包方知道。此外,和环境相关的问题细节和这些问题可能带来的潜在的问题都需要和发包方进行讨论。
3.4意外事故/事故报告
所有的意外事故/小事故或潜在的伤害,损伤或损失都必须报告发包方,
任何事故或涉及到工厂,工人,装置的危险都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的HSE机构,口头和书面都需要。
报告必须涵盖事故的本质、时间、日期、发生的准确地点,而且还要包含其它可能引起该事故的因素。所有发给政府执行机构的关于这个事故的法定通知都要书面给发包方。所有发给政府安全部门的事故报告的复印件都要发给发包方一份。
任何目击证人的所有细节都要包括在内, 事故的处理结案也要形成书面报告递交发包方。
涉及到这个事故的承包方相关人员都需要接受调查并且给出这个事故的详细的解释。
3.5安全介绍和培训
任何进入现场的人员都要在入场之前要进行安全培训。这个培训包括下列的指令和资料:
■承包方的安全、健康和环境的方针和执行
■安全规定和事故预防
■个人、安全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安全机构的角色和功能
■安全例会的目的
■承包商的安全手册要分发到每一个雇员的手上,手册应详细列出工地的安全规则(人员行为、安全装备和管理等等)
■救援劳保、优先援助设备的提供,包括位置和使用条件
■工地紧急程序的详细解释
■伤害业主的场地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则的要求和危险的事情的报告程序,包括事故书的作用
■安全管理和人员胸牌
■工作许可证的解释,允许工作的地方和限制进去的地方程序
发包方将要求承包方提供对他的雇员的安全规则培训证明。内容包括是在多高的地方工作、工地的整洁、起重的工作、挖掘、工作许可证程序、限制区域。
3.6监理能力
所有的工作都要在有经验和资格的监理人员监督下工作。监理,前期进入的人员和有管理能力的人员或有监督责任的人必须被培训而且还要有现场的经验。此外,他们必须熟悉所有相关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法规以便在工作中能适当应用。他们必须知道在现场遇到紧急情况怎么处理和他们的责任。他们还要培训现场人员的安全操作。他们也要熟悉施工地的地方的HSE规则、进入工作的要求和那些地方是禁止进入的。
3.7工地HSE管理委员会
通过发包方建立一个工地HSE管理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包括来自承包方的项目经理和HSE代表,在每周例会上还有发包方的项目经理和HSE工程师。HSE工程师负责召集这个会议,以及会议的记录和现场监督。
3.8工地紧急事故处理程序
承包方应该服从工地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并且发包方有时候要作一些更改。这个程序文件与承包方的紧急事件处理程序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承包方的紧急事件处理程序需要提交现场HSE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3.8.1警报
承包方必须保证他们的雇员了解和熟悉工地上的报警装置。报警的同时,承包方保证具有组织全体雇员紧急响应的能力和有效实施措施的能力。
3.8.2逃生计划
承包方必须确保他们的雇员了解和熟悉这个逃生路线。
3.8.3救护设备和保护装置
承包方必须保证他的雇员知道和怎么使用救护设备和保护装置。必须对雇员进行培训和反事故演练,承包方必须确保他的雇员达到要求的水平。
3.9工地服务和住宿
所有厂房的建造、测试、检测和维护都需要有资格的人来从事。所有检测、考核和测试都要符合法律法规,都要事先通知发包方,禁止违反法规。
3.10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原料的储藏使用
液化石油气、其它易燃的和危险原料的储藏使用应该得到发包方的许可。应包括储藏地点、设计、检测、维护和使用管理办法。所有和发包方厂房相关的规章都要遵守。
3.11脚手架和梯子
禁止使用竹子脚手架、恶化梯子。推荐承包方查阅更多的和这个项目相关的关于脚手架的资料。
3.12伙食
在工作场所不允许吃饭和喝饮料。
3.13火灾预防
■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检查任何时候在现场的任何人员的管理办法。
■所有工地的住宿和工作地点应严格区分开来。
■没有得到发包方同意之前任何办公室、福利设施、宿舍、零时设施都不能建设。
■承包方应该提供足够的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并确保这些灭火器在所有临时的和其它的建筑物都是齐全的,特别是工作场所。各种类型的厂房和不同的设备如起重机、焊接等等都要配备专业的灭火器。高温区域的场所也要配合适的灭火器。
■处理各种火险和紧急事件的预案必须配备在所有的办公室、换衣间和休息室。
3.14脚手架和承重结构
脚手架和相似的临时承重结构只有经过培训并且有资格的人才能搭建,而且要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搭建。对于主要的脚手架/承重结构在实施前要给发包方一份监理出具的同意施工的书面报告。
3.15起重机的使用
起重机械属特种设备,承包方保证在安装和使用操作中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的所有规定
■所有的提升操作都应该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
■承包方应该给发包方提供使用钢缆的规格。
■禁止移动提升的操作
■现场测试和彻底检查的证明
要有自动安全载重的资质证明。载货或载人的提升间都要有安全测试的证明。
所有的起重机、吊箱和其它的提升装置都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登记人和相关数据的说明并随时可以接受发包方的检查。
■所有的起重设备的操作小屋应该有安全的平台。
■在得到现场监理批准前禁止钢丝吊带或相似的悬挂载重装置的使用。
■提升机的使用要得到监理人员或吊装人员确保传动机构是安全的才能使用。所有提升机的传动机构有任何的小问题都要记录下来然后反馈给操作间里面的人。这个人应该有义务确保所有提升机传动参数至少每隔七天就要检查一次以便及时更新正确的参数确保操作安全。
如果发现钢索和吊钩有下列的任何缺陷都要更换:
■在任何单一位置有两个破损点
■绳索直径磨损超过正常值的5%
■由于弯曲、压或中心压扁等绳索变形
■任何的损坏或变坏都要立即停止相邻的动作
■吊索有小洞
■金属保护环除了表明的记号有任何的损坏
■套环有松动或变形
3.16吊车司机和吊索装配人
在工地的所有塔吊、货车、移动的起重机的驾驶员都应该按照建筑、安装设备人员的标准培训。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且得到现场监理的检查许可,否则禁止操作这些设备。
承包方应该把那些允许在起重机下卸货的人员(经过培训的名单)提供给发包方。经发包方审查认为培训或经验是不适合操作的,可以拒绝这些人去工作。
所有的起重机的操作员和装配人员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委任,以便他们承担起他们该负责的责任。
3.17交通工具和移动设备
交通工具或移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得到资质的人员来操作。
所有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都必须有相关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所有驾驶员的培训和资格证明都要提供给发包方。
所有的交通工具应该有规律的检查和维护,无论是在使用或不使用的时候,以便在使用的时候能处在一个良好的状态。
现场的设备、移动设备或其它的设备的操作人员都要取得相关的合法资质。
工地的车辆或其它的移动设备行驶速度不要超过15公里/小时。任何人被发现超过这个速度可以被开除。不允许在工地入口处偶尔或临时停放车辆。
未经许可的车辆不允许进入工地,车辆只有合适的座位才能载人。
任何装有可能有潜在的污染的车辆如装有沙子、土壤或各类化学品等进入工地或离开工地都需要有防护措施,不要滴漏。
承包方应该保证邻接工地的道路的畅通,不要有泥泞、坠落物或其它的由于操作和安全使用的原料放在路上。承包方有责任确保进入工地的车辆的安全以及装载的货物的安全。如果污染了道路要及时的清洁达到发包方满意,其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车辆和设备在进入特殊的区域操作的时候要装有接地的设备。
要预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要竖立“禁止吸烟”和“关闭火源”的标志
3.18工地的日常管理和清洁
原料和设备在使用和安装前运到工地的要放在仓库,或其它得到业主认可的地方。任何原料和设备卸载都要得到发包方的认可。
所有的工作区域应该和实际工作的场所一样保持整洁。木材的废料和其它废料应该分开堆放包装。工人应该在每天工作完后要清洁工作场地,把产生的垃圾清理掉,这个时间也可以按照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间隔来做。工作场所的地面必须每天都要清扫一次。
承包方应该给发包方提交清洁工作场所和装置的计划。发包方将监督承包方执行情况。
工作场所的电缆、软管和管道要合理布置不要相互干扰或防止绊倒行人。
在所有限制进入的区域发包方将要求承包方管理事务的人员告诉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
每周所有的建设活动停止后都要开一个管理人员的会议,任何承包方对不整洁的地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并将按照比例收取承包商一定的费用来清洁这个区域。每周星期五为管理会议的召开时间,承包方要准时出席这个会议。
3.19道路
现场应保持道路/通道的通畅。只有事先征得发包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开始任何一项施工,例如挖掘、装卸工具、起重机的定线或者其他的大型设备会减少道路或通道的宽度以及其它方面的干扰。这类施工作业开始前应向发包方报告,以确保紧急通道始终畅通,并且保证有效交通管理。
3.20挖掘
所有人进入基坑都是安全的。通道的安全方案,如梯子的安装形式合理性,或者步行道(一边有一个扶手,最小宽度是0.7米)按照现场监理的要求提供。挖掘的垂直深度最高为1.2米,若超过1.2米,侧面要实施合适的安全措施和足够的支撑以防止塌陷。开挖/地沟超过1.5米,并且宽度与深度的比例小于1的情况下,应考虑其为密闭空间,要求具备工作许可证。所有的支撑要求完好,是由熟练工人在严格管理下安装。若取代支撑,则侧面可开挖成斜坡,其水平方向不超过1-1/2,竖直方向为1,当然斜率取决于地质条件,还有发包方的满意度。
换班人员开始施工前,将由现场监理检查开挖要挖掘区应设置合适的边缘防护以防止人掉下去。若是必须通过的基坑,则必须搭建结实的木板和脚手架。
要求所有的露天挖掘区周围全部始终设有围栏,而且晚上给与适当的照明。
工人在挖掘时应受到保护,防止被行驶道表面上坠落物体砸伤,或者由于其他方面原因而引起受伤。挖出物、工具、设备和固定物应距离所有的挖掘边缘至少600mm。
所有上岗人员上岗前,应该向发包方提交他们的姓名和简历。发包方可自行斟酌决定拒绝使用或撤销人员。
3.21构架的架设
钢铁、预制混凝土,合成物或其他原料的构架架设,是在严格管理下,由技术熟练的工人完成。
所有施工方案和架设的顺序的书面报告提交给监理审查后,再展开相关工作。架设方案将确保各个阶段稳定性,其中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方案,尤其是从事高空作业。
书面报告应含有卸载、储存及构架部件的现场操作的详细方案。
3.22屋面和覆层的施工
屋面和覆层的施工是在严格管理下,由技术熟练的人员完成。
施工方案的书面报告,应先提交给发包方审核,然后再展开工作。该方案的实施将确保不会发生由操作而造成临时或固定建筑物的超载或不牢固,并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给予详细说明,特别是高空作业和卸载、储存和装卸作业。
3.23密闭空间
承包商制定的入场和安全施工程序(包括工作许可证)应先提交给监理/发包方审核后,然后才能开展密闭空间的施工。在发包方的审核意见没有完成前,承包方不能进场或者开始施工。密闭空间应包含但不局限于储罐、工艺管道、箱柜、锅炉、通风或排气管下水道、人孔、隧道、管道、露天深坑、某些基坑和地下室。
发包方/现场监理是否授予施工许可证将取决于特殊密闭空间的单独操作可能出现的危险评估。进场的许可包括从一般/所有许可作业到个别许可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电工作业、机械作业等等。
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密闭空间的施工方案的书面报告,包括操作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培训的详细情况,空气流通方式,环境监测,以及个人防护服及装备的穿戴和使用。
呼吸装置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者当地的标准(应选择较高级别标准)
空气状况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或标准要求(供参考)
氧气含量,%体积20-30
浓缩烃(油雾)mg/m3 max 0.5
二氧化碳 ppm max 500
一氧化碳 ppm max 5
如果需符合较高的标准,请参考较高级别的规定。
3.24绳索、链条和电缆
承包方必须检验进场的绳索、链条和电缆,并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做好记录。承包方可采用色码或者标签建立辨认系统。每一种设备应给予独特的识别和难擦除的安全工作负荷标记。链条不能用于提升负载物,但可以用作系住负载物。
不能使用的设备,包括已坏、有磨损、有结点,扭曲以及出现其他毁坏迹象或故障的设备。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及时修理或者从现场中撤出。
安装合适的套管消除电缆的所有接头。
3.25急救设备
为了能对伤员进行急救,承包方应在现场准备急救设备。必须确保每个操作人员明白现场的急救办法
3.26个人防护服和装备
现场人员不允许穿短裤。承包方应向现场所有的施工人员提供合适的防护服。除非在办公室、食堂、厕所和其它的类似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承包方、施工人员及相关施工人员要戴上由发包方规定的统一颜色的硬质安全帽。
承包方应提供给施工人员带有侧面保护罩的防护眼镜。此外,还应该提供规定的防护眼镜给已配戴眼镜的人员。尤其操作人员进行特殊操作时,必须戴上防护眼睛,例如进行混凝土的破碎,燃烧,磨削和焊接操作,就需要增加眼睛保护装备,其中必须包括面罩、护目镜、焊接帽等等。
现场的噪音85分贝及以上必须戴上提供的护耳器。噪音计是作为检测噪音级别的必需品。应通过工程技术降低(可能存在的)噪音。配戴护耳器只是作为最后的保护手段。
现场人员必须穿带有钢头和防刺穿鞋底的鞋
若进行焊接、燃烧等类似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戴手套、护手、护腿和围裙以保护手、胳膊、腿和身体。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和缓冲器绳索。
密闭空间的施工许可审查中要说明是否需要安全带(绳),密闭空间及其他地方的施工许可证中可能需要列出独立供应或空气供应管线的通气设备。
3.27 X射线装置和致电离辐射源的保管和使用
承包方既不能托管也不能带任何放射性物质或者X射线仪器到现场,除非已经得到发包方书面许可。
现场不允许使用放射物和X射线仪器,除非获得发包方/监理的正式书面批准,包括承包方使用方案说明和保管涉及到使用致电离辐射设备的所有工作应主要放在非高峰期完成,且属于许可工作体系。
承包方应指定一个能胜任的辐射防护顾问和辐射保护监督人,并且明确他们的工作任务。
所有的放射性设备包括致电离辐射设备应至少由2个有资格的工人操作。
工作施工区应设置合适的围栏或者塑料胶带,包括警告标志,达到保护目的,以防止擅自进入。另外,还应该指定安全距离。
人员进行放射性操作必须一直携带校准的个人辐射仪。
应该每隔一段时间测定和校准辐射仪,做好记录。现场的记录数据应该保证有效性。
放射物不能随意丢放,应该存放在指定的仓库里。
承包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明确规定贮存放射源的现场要求以及做好贮存的设备安排。
仓库必须配备相关的警报装置,并且上锁以防止擅自闯入。
3.28工作许可证
程序
现场施工的实质是在严格的工作条件许可下,才能开展所有的或部分工作。任何不遵守这些条件可能使安全操作出现危险,出于此考虑,对于因任何原因破坏工作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纪律处分,包括现场开除。
承包方有责任确定施工是否需要申请和获得工作许可证,并确保现场人员遵守相关规定。施工的许可程序中应包括施工人员岗前培训。
任何一项工作必需申请的许可证包括:
■有毒物质
■挖掘
■进入密闭空间
■爆炸装置
■易燃物品周围的高温作业(例如火源)
■运行装置的电力作业
■脚手架
■致电离辐射
■起重机操作(重型起重或者特别的操作)
■试车操作
管理和培训
承包方必须保证相当一部分人员已经完全熟悉文件规定,有必要的话,完成施工体系许可程序的培训,特别是危险操作的特殊规定的培训。
现场监理/发包方将制定详细的程序包括申请、发布条件、费用、工作许可证的撤销和归还。相关程序可能由监理/发包方或其他的适当机构提供。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执行这些程序。
3.29焊接和火焰切割
存在火灾或爆炸的场所,或燃烧、焊接可能导致有毒气体增加或氧气减少的密闭空间,若进行焊接和高温作业需要作业许可证。
若在某个的密闭空间进行所有的焊接和高温作业,都需具备特殊操作许可证。每一种许可证都要求标明使用期限以及通风和排烟要求,个人防护服等装备和其他的相关安全需求(例如环境监测)。监理/发包人掌握相关条款和条件的遵守情况,发出工作许可证后,承包方才能在密闭空间进行焊接或高温作业。
如果有必要,发包方可能要求承包方在所有的焊接或者高温工作区实施环境监测。
燃料、气体和氧气瓶不允许带进密闭空间。在燃料、气体和氧气环路的地方,停工时焊接和燃烧设备应与气源断开,并且气管应该连接到净化装置。
布置护罩、护墙板、毯子等手式保护焊接和高温作业区,以防止其附近的工作人员发生危险。
除非处于使用或联合使用状态,压缩气瓶应该关闭阀门,并且套上安全帽
使用前应安装合适的压力调节器。氧气装置应该进行脱油脱脂处理。
压缩气体钢瓶应该配备减震套,摆放在一侧,防止受到过多的热量或被其他移动设备和坠落物碰撞。
钢瓶是处于暂停工作或是空的状态下,必须关闭阀门。
操作人员在打开阀门前,必须戴防护眼镜。
如果用起重机、提升机或者吊车提升压缩气体钢瓶,应该配有合适的支架或者起重箱,但是不允许使用金属丝、纤维绳(网)或者链条,也不允许拖拽。钢瓶必须安装保护阀帽。
仓库应高于地面,通风良好,最好是处于开放环境,并张贴明确标志。
压缩气体钢瓶无论是满的还是空的,都不要混合存放,要单独储存,并且给予标记区分。钢瓶应该竖直,储氧气瓶应距离燃料瓶或者易燃物质6米,或者有2米高的隔墙,至少具备0.5小时耐火级别。
所有的钢瓶都应该执行国家标准。钢瓶上的永久性的标志应包括:
试验压力
试验日期
皮重包括永久设备但不包括阀盖。
产品的名称
必需的危险标志
承包方应该提供现场使用的其他钢瓶/导管(例如储气瓶)必需的标准/检查和测试数据。
只有授权的工人可以使用焊接和切割设备。
承包方应采取明确的预防措施,防止焊接气体的泄露和其他的人员受到的紫外辐射(焊工的弧光),火灾,爆炸,窒息或者在焊接过程中或切割设备使用的有毒气体,烟尘的泄漏。
焊接工应该在使用前检查:
焊接的夹子和接地线是否合格;接引线,电焊钳和连接线上的绝缘层是否损坏;
绝缘垫或者支架是否完好;
气体压力表,减压器,回火制止阀和喷枪是否合格;
软管是否磨损或者损坏。
承包方应根据工作许可程序指定易燃品的周围同时进行焊接或切割操作的控制条件。
承包方要准备焊割现场中可能会用到的便携式的灭火器。
焊工和其他工作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
施工过程中,变压器、稳压器和电动机等焊接设备以及焊接整流器的金属框架和外套必须接地。
电线与工件连接的回线应该尽可能靠近焊点。电焊引线和回线应该是耐用的,并给予保护以防止机械损坏。直接可触及的转换器用来切断主要供应电流,其安装位置必须接近转化器或者整流器。工件应使用良好的地线接地,用螺栓或者防松螺钉连接。
弧焊设备和附件应该执行国家标准。
焊钳应具有很好的结构,固定性和电绝缘性。
焊工焊接中不准佩戴戒指、手镯或者项链,以免因焊接设备所产生的热感应导致首饰变热
施工程序中应该规定焊条在不同相态时焊工的最小工作距离。
除非是技术的原因,焊接必须使用直流电源。
如果焊接设备使用交流电,应该定期检查减压器的运转。在停止焊接时,焊接设备上的转换器应该具备从交流电自动跳转到直流电的功能。工作电压也会相应的调整为一个安全电压。
应该使用点火器点燃割炬。
应该在密闭空间外部点燃割炬。若不使用割炬和软管,应放在空间外部及对其放压。
若长软管(例如联接接头)不使用时,应该断开接头。气瓶、阀装置和软管应该符合当地规定的要求。
回火制止器应该安装在每个气体供应系统中的压力调节器下游,止回阀应该安装在每个气体供应系统的源头。
3.40手持电动工具和设备
操作人员应该经过安全规范培训。所有的工具和设备都应该完好。
只有经过指导,培训并授权的人员才能领用辅助设备,此类设备必须持用相关许可证才可以使用。工作期间应该采取眼睛和耳朵保护措施。未使用的物料的发出,回收和储存将按照业主规定执行。
只有经过培训的、指定的人员才能维修或替换砂轮。应该登记那些经承包方指定的,且受过培训的人员姓名,以供发包方随时查阅。所有的操作工人或者是砂轮附近的工作人员必须使用护目镜,也有可能需要使用护耳器。
经过指导、培训和授权的操作人员可以使用手持式锯子。
气动手持工具应该完好。采用覆盖或者其他方法减少操作中产生的噪音。必要时,操作人员以及附近的其他人员应戴上护眼镜和护耳器。与正确连接气源的方法是耦合,认可的“O”型环连接,而不是电线连接。
只作为特殊使用的工具应给予维修、保护、储存。
使用设备前,所有人员应该检查和核实其是否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应该合理安装所有的报警装置,并保持其始终处于工作状态。
故障的工具不允许使用,并且必须立刻送回修理或处理。
所有驱动工具使用前,其电源应该断开或者释放压力。
所有的手持动力工具,例如钻孔机、磨削机等等,除了本身带有的“开关”开关外还应该配备一个临时触发开关。
所有的手持振动工具的使用人员应该戴上手套。
所有的工具安全使用程序应该指明在操作人员使用过程中,应该始终穿戴个人保护装备。
3.31电
禁止在直埋电缆区附近挖掘,除非具有工作许可证,详细说明相关的预防措施。
所有的手持便携式电动工具的使用必须经过业主的书面同意,其应具备双重绝缘,工作电压是220V 。
电线和电话线上面的车辆和工厂穿越处应该有明显的提示标记,并在两边建立高度限制栏,以确保安全限界。
除非提供噪音覆盖,发电机应该隔音,并且发电机盖打开的状态不允许工作,并且不能成组工作。
只有经过审定的电工才可以进行电力安装。
禁止操作任何带电系统,除非具有工作许可证或者已经征得监理/发包方同意。
承包方的电力供应应该遵照国家标准规范
3.32废物处理
垃圾,废物和其他多余物料只能按照发包方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理。
不允许燃烧垃圾
要求特殊处理的有害物质、污染物或者放射性废物的储存和排放,将受到特别限制。有害物质处理的详细资料,通常提前28天提交有关的处理方案,其包括采用的防范措施和处理、储存和排放废物的专门安排。
易燃废物(油浸/油脂的废物)必须储存在金属容器里,摆放在远离火源(潜在的或者存在的)的地方。危险废物(例如含有石棉、铅等等)储存和处理方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当地标准。(优先执行更高要求)
起重箱和废的集装箱应该摆放在业主同意的地方。禁止起重箱超载。吊在起重机下的起重箱是经过合理设计,并且对其起重点进行测试。在批准使用前,应该向监理/发包方提交证明文件。
未处理的废水或者化学废物不允许排放到河流、下水道或者排水系统。
3.33伤害、疾病、危险事件报告
所有意外伤害影响工作的状况应该立即向发包方报告。
应该向业主提交疾病和危险事件报告。危险事件应该立即报告。疾病一旦医学确诊也应立即报告。
承包方应该向业主提交一份关于所有的伤害,疾病和危险事件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应该明确采取的措施,以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承包方应充分了解政府权威机构对相关事项的所有方面的认证结果。
3.34事故统计月报
每个月末的25日,承包方应向业主递交一份事故统计表。包括3.33条款中提到的所有意外,重伤,工伤,疾病和危险事件报告。
发包方/监理将编制月报、季报、年报的分析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次数,影响等级和原因分类。
3.35环境控制
污染物未经过发包方同意不能随意处理或者排放,其处理方法要经过发包方审核,并且要在严格监督下处理。
大污染物处理或清除前,必须首先完成大气环境的全面分析,然后立即完成工作。
气状态/监测,大气监测分析必须由熟练的专业的人员完成。所有实施的试验数据必须立即传达给发包方,并辅助说明必须确保污染物的处理、清除、排放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承包方必须确保污染物的处理、清除、排放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3.36滥服物
现场严禁吸毒和酗酒,违规者开除。
承包方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吸毒和酗酒行为,一旦发现或者怀疑应该向发包方报告,然后采取行动。当出现可能会伤害到自己或者他人及财产损坏的情况,必须立即通知发包方。
3.37工作高度
承包方应该指定和提供最低水平的保护措施,以防止坠落工具和设备。工作的计划编制里应该考虑不同高度在无防护的高空下,工作人员应该强制使用安全带、吊绳。
在高处使用的所有工具和设备都必须是牢固的。一旦作业中断或者完成,所有的工具、设备和松散的原料应该放回地面。禁止在平台外面工作,或者在梯子外弯腰/伸腰。
在选择梯子作为通过工具前,应该考虑是否有更为稳妥的方式。
梯子不能安装在门、车辆和行人容易碰撞的地方,还应该双手攀登梯子。
部件/工具应该由绳索或者其他认可的方式运输,但是不能通过上下梯子传递。
应该提供合适的通道和逃生路线。逃生路线应该有明显的标志。
3.38木工
在每个木工机床周围要有一块空旷的、畅通无阻的空地,例如地上没有碎片等等,而且地面不滑。
必须牢固安装机器以确保稳定性。
相关操作的副本或者规范必须摆放在机器附近,其中一定要指出锯片使用的最小直径。
位于工作台下方的锯片必须要被保护,并且连同可调的防护刀一起安装,安装的边缘界限不能超过设计的锯台所容纳的最大锯条尺寸。防护刀的安装位置必须与锯条尽可能的靠近。防护刀口和锯齿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12mm。.
如果锯片直径小于600-mm,那么防护刀必须延伸到锯条上方的25-mm之内。对于其他的锯片,就必须延伸到桌面以上至少225-mm的高度。
必须安装带有两侧凸缘的可调节的顶部防护罩,并且调节到尽可能靠近切割原料。防护凸缘和任一可调节的伸长部件的凸缘必须延伸到齿根下方。
如果方木是手工给料,那么顶部的防护罩或者可调节的伸长部件必须调整到距离原料12mm以内。
锯条运转中不允许调节机器或者防护装置。(防护刀)不能拆下来。
锯条和围栏之间来回切割长度不大于300mm的原料或者需要切割的原料,都可以使用推杆操作。
只有操作工在锯条运转中可以移动物料,其他人应该站在出口端。
锯工应该戴上防护眼镜和护耳器。衣服不能松垮或者磨损。操作中不能交头接耳。
木材上不能留有突出的钉子。所有使用的木料都是“没有钉子的”(钉子已拔出)或者选择使钉子弯曲以防止受伤。不允许使用圆锯切割带有钉子的木料。所有未使用的原木应该整齐堆放。应该每天清除工作区的斜料。
3.39人工输送原料
经过应用的,鉴定的提升设备随时用于协助装卸超过20kg的物料。
所有的工人经过指导后才可以操作手动的电梯。
使用活动扳手或者撬杆(即滑移工具不会引起坠落或者受伤)时,应该适当的注意手和施力点的位置,以保持移动点清晰。
搬运物料应该戴上合适的手套,例如物料存在锋利的边缘,研磨面,碎片,化学品等等。所有的圆形物体都应该用塞块固定。应该提供适当的搬运和提升方式。
3.40人造矿物纤维,环氧树脂,粘合剂,防腐涂料
承包方应该提供一个详细操作人造矿物纤维的程序,例如陶瓷纤维,玻璃纤维和矿毛绝缘纤维。这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应该符合 “人造矿物纤维”的规定。人造矿物纤维,环氧树脂和粘合剂的暴露状态应最小,因为这种物质具有一些与石棉类似的物理性质。
另外,使用纤维耐火材料,发包方建议采用以下的限制。
可吸入粉尘: max. 5 mg/m3
能呼吸的纤维: max. 1 fpm
石英: max. 0.1 mg/m3
如果应用新的耐火衬里,那么应该根据空气中测定的纤维/粉尘浓度考虑必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3.41室外设备/绝缘设备,管道和管线
任何一种设备或者系统具有潜在能量(即压力,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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