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2019年7月版本.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5906223 上传时间:2024-11-23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366.04KB 下载积分:12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9年7月版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2019年7月版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9年7月版本 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代 理 机 构: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9 1.1 项目概况 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9 1.3 招标内容、设计工期 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1.5 投标人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0 1.6 费用承担 10 1.7 保密 10 1.8 语言文字 10 1.9 计量单位 10 1.10踏勘现场 10 1.11终止招标 11 2. 招标文件 1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11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1 3.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 11 3.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 11 3.2资格后审证明材料 12 3.3投标文件 12 3.4投标文件评分证明材料 13 3.5 投标报价 13 3.6 投标有效期 14 3.7 投标保证金 14 4. 投标 14 4.1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的密封和标记 14 4.2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的递交 14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 5. 开标 15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15 5.2 开标会程序 15 6. 资格审查、评标 15 6.1 评标委员会 15 6.2 资格审查、评标原则 16 6.3 资格审查 16 6.4 评标 16 7. 合同授予 17 7.1 定标方式 17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17 7.3 中标通知 17 7.4签订合同 17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7 8.1 重新招标 17 8.2 不再招标 17 9. 纪律和监督 17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7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7 9.5 异议 1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1 1.审查标准 21 2.审查程序 21 3.审查结果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3 1.评标办法 23 2.评标程序 23 3.技术标书评审 23 4.商务标书评审 23 5.投标人排序 23 6.确定中标候选人 23 7.确定预中标人 2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二) 25 第六章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商务标书格式 26 附件一: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格式 26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8 1.授权委托书 29 2.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复印件 30 3、投标承诺书 31 附件二:商务标书格式 32 1.投标函 3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5 2.授权委托书 36 3.原创设计声明 37 4.项目负责人简介 38 5.拟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名单 39 6.投标人上三年、项目负责人上五年主要设计业绩一览表 40 7.投标人上三年主要获奖业绩一览表 41 8.设计合同条款响应表 42 9.设计费投标总报价表 43 10. 其他资料 46 附件三:技术标书封面 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元 工程造价: 元 结构形式: 工程规模: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地点: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021,#TBTJCount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其他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1.1.4 项目名称 1.1.5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额为 元,专业调整系数为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设计计费额暂定为 元(设备计费额以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准)。 □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费按 元/㎡报价,不包含在设计费报价中,应单独列项,计入最终投标报价。 1.1.6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内容 见招标公告 1.3.2 设计工期 日历天 1.4.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10.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2.2.2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 3.1.2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后为一个.ZTB文件。 3.3.2 投标文件编制装订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根据【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3.3.3 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 “公章及印章”处,分别签上单位公章及个人印章。操作详见“网站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作说明”。 3.4.1 投标有效期 60 天 3.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 4.2.1.3 投标文件上传、签到及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上传: 1.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2. 签到及解密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实现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开标注意事项” 2.1 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 2.2 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5.1.1 开标地点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评标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资格审查办法 详见公告。 6.4 评标办法 详见第四章评分办法。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同类工程 见招标公告 10.3 “暗标”评审 技术标书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编制,否则不得分。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 □否 10.5 电子评标 是否电子评标 □是 □否 10.6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7.1 招投标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之规定。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有前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如果不回避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并按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予以扣分,经评审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会议主持人宣读全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填写《青岛市投标企业回避说明》。如出现多个投标人相互回避的情况,投标人之间应当做好协商,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及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该部分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主动回避的投标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当互相监督,如发现其他投标人有回避情形的,应于开标会现场及时提出。 10.7.2 设计人员配备要求 设计组成人员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其单位近三个月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需社保主管单位盖章或加盖企业公章并在资格审查现场网上查询),否则评分时相应分项不得分。 10.7.3 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确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招标人先行代付,代付金额 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报价中,应单独列项,计入最终投标总报价,否则废标。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 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10.7.4 根据招投标管理部门有关要求,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认定的所有业绩。 10.7.5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的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纸质版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 10.7.6 本项目设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无须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公告页面中招标人的澄清、答疑及开标时间变更等,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7.7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22号)有关要求,如本项目需重新招标,前期招标中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参与围标串标、投标弄虚作假、进行恶意投诉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投标。 10.7.8 市场主体考核得分的认定:以公告要求的资质对应的考核得分为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同时有公告要求的多项资质的,以得分最高的为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7.9 工程设计费调整系数及招标控制价 设计费计费额(暂定): 元 设计费收费基价: 元 专业调整系数: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设计费收费基准价: 元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设计费为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的 %,优惠率 %,计 元。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 元,其中设计费为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的 %(优惠率 %,计 元),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费 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费 元 10.7.10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解密和确认。 10.7.11 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雷同,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7.12 潜在投标人的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10.7.13 电子投标文件自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于该文件首页以电子签章方式同时签署公司章、法定代表人章、被授权代表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投标人承诺该首页签章行为的确认效力(包括但不限于对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方面的确认效力)及于该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投标活动各方均认可该种形式下的投标文件形式效力(仅指认可电子投标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在形式上具有同等效力,不当然意味着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以未有任何一方的书面签名进行形式效力抗辩。 10.7.14 在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评标工作时,评标工作暂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评标工作。 10.8 书面形式的定义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10.9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10.10 投标报价的方式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设计工期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设计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3.1建筑方案设计范围及要求 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含建筑、环境、外装饰),提供符合要求的建筑效果图,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有关手续报批。招标人应提供设计任务书、已审批的相关批文及本项目相关设计资料。 1.3.3.2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及要求 在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基础上,结合招标人的要求及本项目的技术性、特殊性,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应符合国家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设计规范,满足消防、人防、防疫、环保的要求,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有关手续报批。并满足分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及使用要求;达到发改委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编制报批要求。根据项目建设管理需要,设计概算编制如需要委托其他专业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完成的,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安排,由中标人负责协调配合并按专业造价咨询单位概算编制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或追加任何费用。 1.3.3.3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及要求 施工图设计应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对本工程设计进行深化和优化,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达到国家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满足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方面和分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及使用要求;施工图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建设及环境的复杂性及特殊性。 1.3.3.4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暖通空调、消防、人防、电力、燃气、弱电智能化、幕墙、精装修、市政、环境等专业设计。其中,人防、电力、燃气等专业设计,必须符合行业设计标准和相关规定,并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和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3.3.5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依据北京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标准(DB11/1063-2014)》,深度等级要求:初步设计阶段达到3.0级,施工图阶段达到4.0级,工程竣工交付达到5.0级。建筑信息模型(BIM)与各阶段设计图纸同步提交。如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布更新、要求更高的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标准,根据国家、山东省或青岛市发布的新标准或要求更高的标准执行。 1.3.3.6 建筑废弃物再生品利用要求 设计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通知》(青建发〔2011〕128号)及《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青建发〔2013〕 28号),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以及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应当率先在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人行道板、市政路基垫层、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符合技术指标、设计要求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对于以上类别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招标时将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具体范围等要求列入设计招标文件,并纳入设计合同条款。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优先采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并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在设计文件中对拟选用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使用范围等事项作出说明。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招标人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6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踏勘现场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5招标人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1终止招标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办法;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 (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商务标书格式; (7)其他。 2.1.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本项目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前,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异议”栏目的“提出异议”功能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栏目进行网上通知,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页面的最新修改信息。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开标时间”栏目进行网上通知。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栏目进行网上的修改,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页面的最新修改信息。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开标时间”栏目进行网上通知。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页面的最新修改信息。 3.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 3.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 3.1.1电子版 3.1.1.1电子版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制作 ①电子版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下载地址:见公告页面)。 ②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ztb),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并切换到投标文件制作模式。标书内容可通过右键绑定pdf的形式上传。 ③投标企业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工程投标,在打开电子版招标文件切换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应在“标段管理”中选择所有参与的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依次通过“标段管理”切换到其他投标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所有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制作完成后,投标企业应将多个标段的电子投标标书保存为一个投标文件(不可以一个标段生成一个投标文件),否则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应为投标人的全称。 3.1.1.2电子版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电子版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编制内容,系统已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自动生成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制作目录,投标人切换至投标文件制作模式时,根据【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的目录制作资格后审申请文件。 3.2资格后审证明材料 备注:(1)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若该投标人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评标环节。 3.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组成,并应提交相应的评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交原件扫描件的,不予认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3.1电子版(商务标书、技术标书) 3.3.1.1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 ①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下载地址:见公告页面)。 ②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ztb),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并切换到投标文件制作模式。标书内容可通过右键绑定pdf的形式上传。 ③投标企业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工程投标,在打开电子版招标文件切换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应在“标段管理”中选择所有参与的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依次通过“标段管理”切换到其他投标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所有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制作完成后,投标企业应将多个标段的电子投标标书保存为一个投标文件(不可以一个标段生成一个投标文件),否则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应为投标人的全称。 3.3.1.2 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内容 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系统已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自动生成投标文件制作目录,投标人切换至投标文件制作模式时,根据【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的目录制作投标文件。 技术标书主要内容: ①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及优化建议等); ②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③设计投资控制措施; ④设计进度安排; ⑤服务保证措施; ⑥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⑦属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以及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应提供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利用方案。 商务标书应至少包含以下资料: ①投标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③原创设计声明 ④项目负责人简介 ⑤拟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名单 ⑥投标人上三年、项目负责人上五年主要设计业绩一览表 ⑦投标人上三年主要获奖业绩一览表 ⑧设计合同条款响应表 ⑨设计费投标总报价表 ⑩其他资料 3.3.2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详见前附表。 3.4投标文件评分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上三年及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包括正式的总图和设计合同等资料); (2)投标人上三年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 (3)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项目组成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等;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格业绩证明材料。 3.5 投标报价 3.5.1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项目设计费报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9)为基础,分别以取费比例、优惠率和具体金额进行报价。取费比例、优惠率单位为%;设计费具体金额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总)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9)。 本项目中标单位投标书所报的设计费取费比例和优惠率固定,结算时不予调整。 3.5.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服务(包括设计变更)所需的全部费用。 3.5.3设计费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3.6 投标有效期 3.6.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6.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过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栏目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设计招标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 4.1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的密封和标记 4.1.1电子版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时,系统基于 CA 数字证书自动加密。 4.2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的递交 4.2.1电子版 4.2.1.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2.1.2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点击【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栏上的“签章”按钮进行电子签章。签章完后再点击工具栏的“上传”按钮,上传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即为投标成功。投标人可下载上传凭证。 4.2.1.3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电子版 4.3.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4.3.1.2需要修改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可以点击【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栏上的“删除签章”按钮,撤销签章后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替换原来的电子版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4.3.1.3 本工程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投标。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5.1.1开标时间、地点见前附表。 5.2 开标会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5.2.1代理机构启动网上签到; 5.2.2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开标前完成网上签到; 5.2.3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宣布开标; 5.2.4代理机构启动解密,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解密投标文件; 5.2.5在线唱标,唱标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5.2.6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在线确认开标记录表,同时确认是否需要回避。 5.2.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5.2.8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标书、商务标书; 5.2.9投标人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5.2.10招标人确定预中标人。 6. 资格审查、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 招标人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6.1.4 招标人将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将适当延长。 6.1.5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将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资格审查、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确定的程序、标准对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6.3.1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资质证书不一致的; (2)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 (3)投标人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未提供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同类项目业绩(如有要求)。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书的(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及第四章“评标办法”确定的程序、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前2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6.4.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否决其投标: (1)未按规定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以外,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注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或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并且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的; (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或共同投标协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提供的电子标书没有内容的(适用于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制作,或因投标人保管不善损毁等原因导致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适用于电子辅助评标的);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6.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算投标总报价的,或投标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