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调配管理办法1目的人力资源调配本着“精简、高效、择优、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劳动组织结构和定编、定额配比,有计划地引进、储备一定的人才,根据员工个人择业,需要输出企业富余人员,满足企业现实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的优化配置。2.人员调入与录用2.1原则2.1.1企业人员补充应以内部调配为前提,现有人员短缺时,方可进行外部招收。2.1.2招收工作应遵循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保证公平、公正、公开。2.1.3招收前,需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招聘计划,包括招收数量、补充岗位、招聘方式、应聘条件、考核程序、薪资待遇等。经商场办公会审核批准。2.2录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2.2.1北京市城
2、镇户口(非农业);2.2.2能够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商业工作,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善于团结合作,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2.2.3年龄在35岁以下;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2.2.4一般员工学历为高中及以上,管理人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2.2.5对确有某项业务专长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急需的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他条件和数量从严掌握。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调入:2.3.1受过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和刑满释放的。2.3.2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职工被提前解除合同的。2.3.3与本企业
3、员工中有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关系的。2.4.4不符合调入条件的。2.4.5个人提出调出本企业又重新要求调回本企业。2.4.6长期病休和人事档案关系挂存的人员。3招聘3.1社会招聘 企业员工缺乏或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时,可考虑进行社会招聘。3.1.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需求、企业人力资源情况及国家相关政策拟定招收计划,并经商场办公会审批通过。3.1.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收计划的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笔试、测试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用人员,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3.1.3人力资源部负责录用人员招收手续的办理:外单位(包括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调入人员:为其开具接收函,与其原
4、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失业人员:向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招工手续。3.1.4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并按照具体岗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3.1.5人力资源部安排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安培上岗试用。3.1.6所在部门应做好试用期的考核工作,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意见为员工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商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2毕业生招聘3.2.1大学毕业生招聘为满足商场各部门对大学生的需求,商场每年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状况及公司分配要求,接收一定数量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作为管理人才储备,同时为集团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人才。a.人力资源部每年年末根据商场各部
5、门管理人员情况,拟定次年接收需求,经商场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并由集团公司统一招聘。b.集团公司将录用大学生分配到门店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报到手续,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c.人力资源部安排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安排进行一年的见习期轮岗。d.见习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留用,并结合具体岗位需求陆续定岗。e.如需招聘大学生,参照招聘录用大学生管理办法执行。3.2.2其他毕业生招聘企业员工缺乏时,可考虑招收在校中专、职高学生。a.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短缺情况,拟定招收计划,并经商场办公会审批通过。b.人力资源部联系相关学校,挑选实习学生,
6、采取面试、笔试、测试等方法对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实习人员,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c.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实习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安排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一年以内的实习。实习结束,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3.2.3接收复转军人 每年按照集团公司的分配指标,接收相应数量的复转军人。a.接到集团指标后,人力资源部应与所在地区民政局的军人安置办公室联系,审核档案,安排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人选,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b.人力资源部通过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接收手续,并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c.人力资源部安排入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安排上岗试用。d.所在部门应做好试用期的考核工作,试用
7、期满,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意见为员工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商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报到事项4.1录用人员应按时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4.2报到时,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4.2.1身份证、户口本、健康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历、技能证书等原件;4.2.2档案自带者应携带盖有压封章的档案;4.2.3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应办理保险转移手续;4.2.4中专、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转军人需提供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安置证明;4.2.5人力资源部应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上岗协议书;4.2.6录用员工应如实填写人员履历表、个人信息采集表等涉
8、及个人信息的相关表格,如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实际情况,一经查出即按照商场有关规定处理;4.2.7人力资源部对录用员工制作工卡、就餐卡等,发放工装、更衣柜钥匙、员工手册等相关物品。5员工调出5.1原则5.1.1员工调出以疏而不堵为原则,个人自愿和企业要求相结合,形成合理的人员流动。5.1.2在职员工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服役期满,企业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5.2调出审批程序5.2.1凡要求调出本企业的员工,本人需提前30日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申请,持商调函办理相关调动手续。5.2.2由于员工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将人事档案按退转街道办理。5.2.3在关键岗位上从事专业性、技术性工作的
9、员工要求调出,须经高层管理人员批准,方可办理调动手续。5.2.4员工调出企业前,须持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员工调动会签单,按会签项目要求逐一交接完毕签字后,将会签单交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工资转移手续。6内部调动6.1原则员工内部调动应本着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则,注意培养后备人才。6.2根据集团公司人员需求,可进行公司内部调动。6.3内部员工调动,根据人员需求和个人专业特长,在充分尊重调出和接收部门意见的前提下,实施员工调配。6.4商场重点岗位应以竞争上岗的形式为主,公正、公开,择优录用。6.5员工调出部门及接收部门应做好工作安排和员工思想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附件:1.接收函2.人员履历表3.个人信息采集表4.员工调动会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