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工作制度1、负责医保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的管理工作。2、负责协调医院各科室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居民、 农合)的各项规定,并制定本医院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方法。3、负责审查参保人员就诊的人、证、卡及专用病历,并对包括 慢性病的门诊处方进行审核。负责审核住院参保人员及其病种是否 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所列疾病,审核人、 证是否相符,对住院参保人员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使用特殊药品 进行审批。4、负责统计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开支情况,并按市医疗保 险管理方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将各种审批材料和统计报表按时 报送各级部门审核,并办理结算手续。5、负责对参保人员就医过程及医务人员诊疗过程进行监督,并 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检查。负责做好医保帐务年终申报、年 审、总结工作。6、接受市劳动行政部门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监 督和检查。7、积极宣传医疗保险政策,使参保人员和医务人员配合医疗保 险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共同搞好医疗保险工作。8、负责同各级医保核算中心进行医保帐务的对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