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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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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应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大学生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各高校作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代办机构,在每学年开始时,负责收缴本校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的费用和参保大学生的基本信息,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由经办机构向代办学校开具《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学校负责为本校学生办理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和发放医疗保险IC卡、《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等参保手续。 四、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享受财政补贴比例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财政部门对大学生参保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120元。因此,大学生每人每年只需要缴纳40元。大学生可按学制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学制大于半年的,按一年标准缴纳,学制小于等于半年的,按半年标准即2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 五、新入校的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新入校的大学生按学制年度一次性缴纳大学就读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平均每人每年按40元缴纳。 六、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享受哪些待遇? (一)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 (二)大学生因病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70%、80%、85%。 (三)恶性肿瘤放疗、重度尿毒症透析、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的治疗可在门诊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血友病患者因门诊输血治疗而发生的属于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药费和检查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 医院级别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治疗 门诊大病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级 20万元 100元 85% 70% 二级 200元 80% 三级 300元 70% (四)保险年度内,大学生因病或非第三方责任造成意外亡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向法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不多于5万元的抚恤金。 七、大学生在异地急诊就医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一)适用条件:寒暑假回户口地发病住院(仅限于当地具备住院资质的医疗保险定点公立医院) (二)住院时申报: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医保登记备案电话:0411-83709180;申报内容:身份证号或个人医保号、住院号、医院名称、简要病情、诊断及入院时间。 (三)报销 1.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住院病志(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体内植入一次性产品合格证及型号规格与生产厂家、检查单、医嘱单、加盖病案专用章); (3)住院收据原件(含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医院现金收讫专用章); (4)费用明细(加盖医院医保审核专用章); (5)医保卡(休学或病假期间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加盖印章); (6)户口迁移证明或原户籍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此项仅用于户口迁入大连、假期回原籍住院的大学生)。 2.地点:人事处劳动与社会保障科,电话:84710273, 3.时间:每月1-20日,由学校统一到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当年费用在当年12月20日前结算,12月20日至12月31日出院的,费用在次年1月20日前结算。 (四)下列情况不予受理急诊申报 (第1-4类情况需要提前办理转诊手续,详见异地转诊) 1.上学期间异地治疗; 2.因同一种疾病在本市就诊或存在住院记录; 3.肿瘤手术或放化疗; 4.慢性病无急诊病情; 5. 医保卡欠费封锁或毕业注销(因学校原因缴费延迟的除外)。 八、大学生到外地就诊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一)适用条件:上学期间发病后在大连市内就诊,因无法确诊或本市无救治设备和技术等客观原因需转上级医院(异地)诊治。 (二)住院前办理转诊:持大连市三甲级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医保科盖章)和医保卡,到大连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 (三)转入地医疗机构需符合下列条件:直辖市或副省级以上城市、三级甲等以上的公立综合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四)办理报销:同急诊申报。 异地就医的住院起付标准为1 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九、异地住院有哪些管理规定? 1.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采用实名制,将身份证信息在住院处备案。 2.出入院标准参照《大连市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住院治疗遵循合理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3.异地住院时间不应超过30天,急诊住院应于病情稳定后转入大连做后续治疗,如病情高危不能出院或需要就地转院治疗的应及时输二次申报,申报时提供医院阶段治疗小结(出院小结)和医嘱。 十、异地住院有哪些情况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1.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申报,自行前往住院; 2.普通门诊、急诊门诊医疗费、院前抢救费、120急救各项费用和出院带药(包括治疗项目); 3.病案首页身份信息不全或不符、病例记录与申报不符或医嘱与收费明细不符; 4.无住院收据原件、报销材料不全或未加盖印章; 5.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和项目; 6.违反合理原则和出入院标准发生的违规医疗费用; 7.非公立性医院医疗费用和出院后的药物、治疗费用; 8.学生参保缴费前、毕业后或因未连续缴费医保卡封锁等待期。 十一、大学毕业后医疗保险如何处置?  大学本科毕业的学生,如在本市继续就读研究生,可按学制年度在学籍所在学校依照居民参保办法继续参保。如选择在本市就业,可凭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企业所属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终止学生缴费手续,进行身份转换,将医疗保险关系转至就业单位,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办理参保。 对于毕业的学生,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8月31日。截至8月31日,患病住院尚未结算的学生须向所在区医保中心申报,经审核后,可将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期延至9月30日。9月30日后还未出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也只终止到9月30日。 十二、参保人住院时没能及时出示医保卡,该如何处理? 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必须向医院出示医疗保险IC卡、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因急诊或其他特殊情况,没有携带医疗保险IC卡(证)就医的,需向医生、住院处说明情况,并在三日内将本人入院的相关手续交至住院处。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没及时出示医疗保险IC卡(证),用现金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十三、参保的大学生因病住院时,如何办理就医手续? 大学生因病需要住院时,须持本人的《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IC卡和《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不需要再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十四、大学生延期毕业,基本医疗保险该如何处理?    参保大学生延期毕业的,应补缴延期学年的医疗保险费;不缴费的,延期学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在校就读时应征入伍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医疗保险不予承担,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顺延至其返校就读。 十五、哪些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会诊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服务费用。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的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务鉴定项目。 (3)医用材料类。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诊疗设备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5)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肝移植、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精神病人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6)其它。妊娠、流产、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诊疗项目;因打架、斗殴、吸毒、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伤害责任事故、故意自伤自残自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治疗、探亲、开会、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对外合作的诊疗项目;《医保诊疗项目》未收录的项目和《医保诊疗项目》中省物价部门未定价的项目,暂定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 (8)国家和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费用的情形。 十六、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均可为大学生提供就医服务。各区(市)县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时增加。 十七、门(急)诊所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给予支付吗? 自2011年4月1日起,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或校医院(校门诊部、校卫生所)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累计承担起付标准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300元。 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并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中,不再单独设定。 十八、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1.携带下列材料: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收据(原件、含财政票据监制章及医院收费专用章);处方和明细(加盖医院专用印章);门(急)诊病志(含诊断、病情经过及诊治过程并加盖医师印章或医院诊断专用章);医保卡、证;大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送交人事处劳动与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84710273。 2.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每月1日至20日的工作时间由学校到大连市医保中心审核部统一办理。 十九、新生参保制卡前市内现金住院所发生的费用,该如何处理? 如果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后至发放医保卡之前这段时间因病已经住院的,住院费用可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将住院收据、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医疗保险证和IC卡、身份证原、复印件交给人事处劳动与社会保障科。制卡期结束后2周内(11月15日前),学校统一向大连市医保中心审核部提交《学校新生现金住院费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经核实确为新生参保缴费后和制卡前发生的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的住院费,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统一返回医院做冲帐处理。 如果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后至发放医保卡之前这段时间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可与高新园区医保中心联系(电话:84820900 韦巍),医保中心将提前办理并发放医保卡,以方便同学持卡就医、结算。 学生(新生制卡期除外)因个人各种原因未持卡发生现金住院费不予报销。 欲查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请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东北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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