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样板房装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日 期:
目 录
一、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须知
三、工程招标书
四、工程投标书
五、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书
六、投标报价格式、工料分析表、主要材料汇总表格式(三个表格)
七、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八、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银行投标保函格式和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十、工程招标图纸
《 施工图》一套
项目样板房装修工程招标邀请函
致: :
项目简介、工程概况:
现我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样板房装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以下简称“样板房装修工程”或“本工程”),经对贵公司资质信誉、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认为贵单位具有承担该工程施工的能力,特致函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
若贵单位有意参加本项目样板房装修工程投标,请派人于 年 月 日下午 时前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资料工本费 元(不予退还)、图纸押金 元到我公司造价合约部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须 知
1、商务标书
1.1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1.2投标书
1.3投标报价书
1.4投标报价预算书及工料分析表(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1.5主要材料清单
1.6投标担保文件
2、技术标书(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资信证明文件
3.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企业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企业主要自有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3.3近三年承建的工程合同履约及质量评定情况一览表。
3.4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含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4、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投标单位应于 年 月 日 时,到深圳市 公司财务部交纳投标工本费人民币 元(不予退还)与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图纸押金将在定标后投标人退还全套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后由招标人退还投标人)后,再到本公司造价合约部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
2、投标单位应于 年 月 日 时,参加招标单位组织的现场踏勘。
项目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请各投标人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所需答疑的问题书面或传真送达招标单位(传真至:83483530 收),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招标单位统一以招标答疑会纪要的形式答复各投标人,此招标答疑会纪要将成为本招标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4、投标单位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3002号皇达东方雅苑写字楼3楼 公司造价合约部。逾期恕不接受。
5、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初评后,招标单位将通知各投标单位针对其投标文件内不明确或不完善的内容分别进行澄清(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6、投标书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30天,在此期限内,各投标书均对各自投标人有约束力。
7、招标联系人:公司造价合约部
联系电话: ,传真:
三、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第一册:商务标书,包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投标书、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预算书及工料分析表、主要材料清单、投标担保文件等文件
第二册:技术标书
第三册: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各册单独封装,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四、投标担保
1、投标单位应在 年 月 日 日前向招标单位提供金额人民币 万元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格式附后,该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以招标方为收益人,有效期不少于30天)或向招标单位交纳保证金,招标单位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向投标单位出具收据。如未中标,则招标方将在定标后10日内将上述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
2、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2.1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3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提交履约担保的。
五、无效标书条件
1、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况), 对被认定无效标书的,招标单位无须对投标单位进行解释:
1.1投标文件未能按照规定包装密封;
1.2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
1.4“投标函”、“工程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预算书”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6未在规定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按规定开具银行保函的;
1.7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
2、投标单位有下列行为者,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1投标单位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
2.2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向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允许投标单位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此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单位盖章及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送交投标书截止日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和撤回。
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更改”或“撤回”字样。
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阶段,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要求澄清投标文件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
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进行。
3、招标单位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人员及时作出澄清的,招标单位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八、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1、评标办法:招标单位将根据各投标单位报送的商务标书及技术标书并结合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条件、资质等级、企业资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与符合性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2、定标原则:根据上述综合评审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与符合性最优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优惠者中标。
3、招标单位申明: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
九、定标结果的通知
1、招标单位将在投标书有效期满 10日内确定本 样板房装修工程的中标单位;定标后,招标单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与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收到未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到招标单位凭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返还投标保函及办理图纸押金退还手续,招标单位将在办理手续后10日内将上述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
2、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本投标须知第十一条的规定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向招标单位提供银行履约担保,招标单位收到银行履约担保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凭收据)或投标保函。
十、接受和拒绝接受投标的权力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单位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可能引起的对投标单位的任何影响招标单位均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或投标保函将退还给投标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一、合同的签署
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应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单位在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招标单位提供工程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函)。履约担保采用银行履约保函形式(格式附后),银行履约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以招标方为收益人,有效期不少于合同工期加六十天。如本项目竣工日期延迟60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保函有效期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3、中标人不能按上述第二条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如对在招标过程中所做的承诺提出反悔、更改,或提出在招标过程中未提出的额外要求以及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时,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十二、其它
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均为与本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具有同等效
力。
工 程 招 标 书
一、工程综合说明
1、 工程概况:
2、 建设单位:
3、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4、 专项工程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6、总承包单位:
7、现场情况:
二、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三、招标范围及招标图纸:
(一)、招标范围
1、本项目样板房装修工程的招标范围为招标图纸中所包含除本条第2款之外所有的样板房装修工程的施工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1由 设计,甲方审定的 《 样板房装饰工程施工图》样板房装修工程中除以下第2款之外的所有装修工程施工;
1.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型配合、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保管、二次转运、施工、隐蔽验收、各类检验检测(环保检测)及验收、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1.3负责本工程甲供材料的装卸、保管、安装及成品保护;
1.4负责与本工程外分包项目单位及该项目主包单位的施工协调配合;
1.5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及竣工资料的(含光盘)的整理及移交;
1.6负责质量保证期内(二年)的免费维修保养与质量保修服务。
2、以下工程内容不不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2.1甲供材料的采购,甲供材料为装饰性灯具与洗手间设施;
2.2现场已完工的土建及水电预留预埋部分;
2.3外墙装修、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入户门制安工程;
2.4消防工程、窗帘制安、空调工程、活动家私制作、家电、饰品及销售道具;
(二)、招标图纸
1、由 设计的《 样板房装修工程施工图》。
2、招标及施工过程中的澄清答疑、设计变更、修改图纸;
四、工程承包方式:
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采用总价包干,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包检测检验、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保修、包总包配合费及施工用水电、包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的方式进行承包。
五、工期要求:
本工程暂定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并具备预验收条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整改调整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总工期计 个日历天。样板房装修工期包含选型、采购以及分包工程完成所需时间。
2、上述工期包括不利的气候等自然条件和临时停电、停水因素在内;
3、如遇下列情况且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水灾、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造成的停工,不调整总价,关键线路上的停工可顺延工期(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的台风、雨季等影响除外);
2)因甲方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导致施工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
各阶段具体的进场施工时间以甲方项目工程管理部的通知为准,施工工期必须满足甲方及整体工程的要求,施工期间不得影响整个项目的工程进度。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工期调整,其措施费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六、质量验收标准
1、本工程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七、材料供货及质量要求
1、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抽检,或送质检试验室作试验,并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后方可使用,送检要求有见证送样,施工前将相关检验资料报甲方及监理审批。材料进场包装应完好,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2、双方订购主要装饰材料前应征得甲方的确认,双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经双方进行清点收验,并且施工方妥善保管。
3、甲方有权指定和购买主要装饰材料或提供样板、色板图(价格不超过乙方报价范围)。
4、由甲方供应的装饰灯具、洗手间设施等由乙方负责安装的材料,甲方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经乙方清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或安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若不符合甲方及设计公司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应无条件返工,并由乙方承担对工程造成的损失。
6、部分材料品牌约定如下:电线电缆要求使用“新威讯”或“金龙羽”品牌;水电管选用“深塑”或“八达胶管”品牌。工程灯具选用“雷士”;玻璃选用“玻璃先生”或同档次品牌。
7、检验验收材料及相应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材料搬运时须避免损坏公用设施,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
9、以上条款中未提及部分,以附件五: 《装饰工程技术标准》为准。
八、工程技术质量要求
1、所有装修材料均选用优等品且应符合环保3A要求,进场材料必须经过甲方或监理人员的检验,选型产品必须与样品相符,成品、半成品须有合格证和性能的检测报告说明,验收合格后向甲方、监理办理报审使用手续。
2、施工前必须通过甲方、监理以及设计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必须自检、互检及交接检,严禁擅自改变主体,预埋应在装饰装修前施工完成。
3、装修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并按要求做好防腐、防火、防蛀、防静电处理。
4、装修室内环境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装修完成后室内污染物应满足如下要求:
氡 (Bq/M3)≤200
甲醛(mg M3)≤0.08
苯 (mg M3)≤0.09
氨 (mg M3)≤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Bq/M3)≤0.50
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
5、多水部位(卫生间、厨房等)要求做防水处理,防水采用聚合物水泥基涂膜,其施工厚度为墙面1.0mm地面1.5mm,施工范围为地面、墙面(至天花吊顶处),完成后进行二次闭水试验(24小时),多水墙面进行淋水渗漏试验(1小时),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涂膜性能满足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环保规定并有合格证书,使用前应办理报审手续。
6、抹灰工程满足平整度要求,每2M高差小于1.5mm,水泥采用硅梭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基层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进行处理,砂子过筛。室内混合砂浆粉刷墙体阳角处均做每侧50宽,2000m高,20厚1:2水泥砂浆护角,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及接缝处,应采取加强措施。在涂饰涂料前应对基层涂刷抗碱封底底漆。
7、吊顶的吊杆、龙骨间距要求在600-800,主龙骨间距必须小于1.2m,中龙骨间距必须小于0.45m,木吊顶要求做防腐、防火、防蛀处理,吊顶平整度满足2M范围,误差小于1.5mm。所有配件的壁厚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表面进行热镀锌处理,轻钢龙骨多水房间加涂防锈漆处理。
8、木作工程要求木材含水率小于12%,几何尺寸误差小于2mm,并在空气湿度小于85%的条件下施工。木饰面板及实木收口线应选用相同颜色、纹理材质的木材。面板与木线安装固定采用白乳胶,防火板与木皮采用万能胶粘结。木饰面板樱桃木面皮厚度为0.6mm,其他饰面板面皮厚度统一为0.36mm;木夹板厚度按照不同部位分别选用5mm、9mm、12mm、18mm。木夹板采用“伟业”牌。
9、木材铺贴前要做防潮层、白蚁防治,饰面板安装前进行预配色,木纹对接自然。
10、裱糊工程刮腻子前应在砼和抹灰基层表面涂刷抗碱封闭底漆或防潮漆。其种类、规格、图案、颜色和燃烧性能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裱糊分项要求基层平整、干燥,涂料分项涂刷均匀,基层含水率≤8%。墙面干燥程度不能满足要求严禁施工面层。
12、软包面料、内村材料及边框的材质、颜色、图案、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3、所有金属构件应做防腐措施,并焊接牢固;五金件的材质应采用不锈钢(国标304材质),表面应经过抛光或拉丝处理。
14、石材墙面砖应符合设计规格,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缺陷,面砖须有合格证书,每边墙面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1/3。阴阳角压向正确,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并注意房间的排版,尽量将非整砖放在不显眼位置。铺贴时一面不应一次到顶,瓷砖的阳角须进行45度碰角处理。石材铺贴采用湿贴时应采取防碱防污染措施。地面铺贴应对色,采用拉十字线控制,铺设厚度及平整度,且不得有明显色差。
15、软包布面与压线条等交接处应严密、竖直、无毛边凹凸不平,套割尺寸准确。
16、实木地板铺贴应先核验地坪平整度≤5mm,并进行防潮处理和白蚁防治,木龙骨与基层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小于600mm,相邻板接缝应互相错开,板缝为2-3mm,地板与墙之间有10mm间隙。
17、地毯铺装要求对花拼接按面绒毛和织纹走向同一方向拼接,铺装方向为毯面绒毛走向的背光方向。
18、玻璃应按照图纸要求制作安装,固定玻璃的辅助材料必须是出厂合格的产品(如玻璃胶、中性胶等),并与相邻结构相溶。
19、木作油漆材料应优先选用聚脂类漆,乳胶漆应优先选用有配套底漆,其工艺要求应按照图纸要求施工(木作油漆品牌采用长颈鹿牌)。
20、墙体砌筑原则上应按照总包已砌筑完成的分隔尺寸进行装修,若因功能性需要,重新调整修改,必须经过甲方和设计,其墙体材料应按照装修设计图要求执行。
21、灯具、管线、开关插座等水电安装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选型要求,并有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必备资料手续、配件齐全,安装牢固,隐蔽管道前应做试压试验。
2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若不符合甲方及设计公司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应无条件返工,并由乙方承担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的承担与赔偿。
23、装修设计图纸中物料图表所明确的厂家、材料品牌在材料采购和使用前应得到甲方的确认。
24、重型灯具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5、饰面板(砖)材安装的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拨强度必须符合要求。饰面板材(砖)安装与粘贴必须牢固。
26、木饰面板和墙纸基层应经过严格的处理,乙方根据以往经验细致考虑并实施,以免出现发黑发霉现象。
27、装修设计说明中设计依据、说明、施工工艺及材料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并将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28、工程工艺流程要求:主材料选型 材料检验 现场平面验线 基层处理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空间尺寸预埋、效果观察 工程初验 环保检验 工程终验 工程移交 质保期内工程质量维修。
29、给水、排水、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可视对讲等今后所启用的功能完成至接驳条件(图纸中有特殊注明应按图完成),入伙后可不经返工修改即可直接作为样板房的功能性辅助设施。
30、以上条款中未提及部分,以附件五: 《装饰工程技术标准》为准。
九、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要求)
(一)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概况
2、 分包工程的内容及范围
3、 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4、 施工工艺流程
5、 施工技术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施工进度计划,含劳动力计划
8、 机械配置及进退场计划——包括临时用电、用水设计
9、 材料用量及分批进场计划——包括材料加工、堆放场地的需求
10、 雨季施工措施
1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包括防污染、噪音、保证交通的措施、方法
12、 总分包配合,成品保护措施
13、 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机械设备的安排、水电的接驳、材料堆放等
凡投标书中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者作废标处理。
(二)、监理及工程施工配合要求:
(一)、分包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是 公司。
(二)、施工单位进场前应与招标方、总包单位签定施工三方配合协议。
(三)、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需要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简介、近两年来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
2、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设备清单、管理人员组成、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复印件)。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试验报告、技术参数,苗木病虫害检疫报告。
(四)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指导、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挥,及时办理材料送检、隐蔽验收、分部工程验收、进场材料检查等工作。
十、投标报价依据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对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设计施工图纸(含施工图设计、设
计变更及修改图)、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并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3、投标方在报价前应结合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现场施工管理、利润、安装调试、营业税及附加以及总包管理配合费和现场施工用的水电费(总价的2%)。
4、根据按工程量清单列项计价编制投标预算书,预算书内应有各装饰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总价,综合单价应分别列出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4.1预算书列项:应根据招标图纸内的顺序及条理按不同功能区域及不同装饰方式分别计算地面及天花,按招标图纸内的顺序及条理分每个不同的房间(或功能区域)不同的墙立面(分ABCD或1234等)不同的装饰方式分别计算各立面,并且编制预算时写明立面图纸号,如:E-A-1.1大堂立面;水电安装部分管内穿线按米为报价单位,如投标单位认为有在原预留预埋基础上改管的工作项目则按“项”为报价单位,
4.2计价:各投标单位根据该工程招标要求、实际情况、自身的成本,市场情况自行确定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
4.3其它:本工程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与样板房外装修及其它分包工程结合部位的收边收口或封闭外露面的工作量,请各投标单位结合现场情况及以往施工经验该部分费用单独列项并计入投标总价中。
4.4其它详细编制要求:
4.4.1每个不同的房间(或功能区域)按地面、天花、墙面等分部分别列项计算,其中墙饰面应将底板和面层(如清镜、扪布等)分别列项,吊顶应将龙骨和面层分别列项,户内门应将门套和门扇分别列项。
4.4.2固定家具以“个”为报价单位,并分别注明规格、尺寸。
4.4.3固定家具、门窗及门窗套等凡是木饰面性质的家具或造型所用木器油漆的造价均计入该项目,不再单列。
4.4.4大面积的墙地饰面如有装饰线条,均并入墙面以“平方米”为报价单位,但在列项内要注明装饰线条的规格,数量,如“10mm钢化玻璃墙面嵌55*15实木线条”XXm。
5、将工程量清单内所有主要材料汇总并编制主要材料清单,同时应注明相应主材的单价、规格、品牌及产地,具体表格详附件二。
6、在报价过程中请审核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发现其内部有矛盾(如数量、尺寸、做法、用料等方面),或设计有不符现行规范、政府部门要求、实际施工要求、实际使用要求的情况,请在投标过程中或投标文件内提出,否则正式施工时由此原因引起的变更视为投标方给招标方的优惠,不再调整合同包干总价。
7、各投标单位按发包方提供的样板标准及图纸要求,在回标的同时,一并报送材料样板至发包方。需报送的材料样板主要有:木皮木板木扶手、实木线条、玻璃及清镜、石材及人造石、瓷砖、涂料、地毯、装饰布艺、木地板、铝板天花、石膏天花、墙纸、镜钢、不锈钢、马赛克、铝格栅天花、开关插座、各类非装饰性灯具等图纸内所有主材样板,样板应粘贴标签注明名称、产地、用途并制作成精美展板。(上述材料如设计图内没有可不必报送)
6、给水、排水、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今后所启用的功能按完成至接驳条件(图纸中有特殊注明应按图完成),入伙后可不经返工修改即可直接作为样板房的功能性辅助设施综合考虑报价。
十一、关于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
投标单位须仔细研究本招标文件之工程合同主要条款、工程质量保修书,如对该条款有异议,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书中予以说明,否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接受此合同条款及工程质量保修书,定标后双方将以此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
投 标 书
致:
1、在踏勘了现场并仔细研究了【 项目样板房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后,我们愿意以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依照所述工程图纸、合同条款的要求完成上述全部工程,并负责维护。
2、我们保证,如果我们投标被接受,将在接到开工令后 天内开始本工程施工,并从上述本工程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在 天(日历天)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 标准,通过国家有关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
3、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如有需要,我们将取得一家贵司认可的银行的担保,同我们一起负有连带责任地承担义务,按工程承包合同总价10%的金额,根据须经你们认可的保证书条件,担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们同意在收到从规定的投标之日起 天内遵守本投标,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我们已认真研究了招标文件中的供货与安装合同主要条款,具体意见我们已在“投标报价书”的有关说明一栏中作了阐述,除此以外我们并无其他不同意见。
6、如果我们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没有按你们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投标文件未提及的附加条件,那么我们同意你们有另选中标单位的权利。
7、在制订并签署及执行正式合同以前,本投标书连同你们发出的书面往来文件将作为我们双方之间的约束合同的组成部分。
8、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价格最低的或其他任何投标。
9、我们保证在此次招标期间,不以任何方式行贿及搞不正之风,如有发现,愿被取消投标资格及接受有关部门的查处。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样板房装修工程投标报价书
致招标人:
工程名称
项目样板房装修工程
投标内容
投标报价
¥: (元)
单位造价
承包方式
施工工期
质量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
有关说明: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样板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详见“工程招标书”第一条
二、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工程招标书”第三条
三、承包方式:详见“工程招标书”第四条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本合同总价为包干总价,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外结算时不予调整。
2、本合同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本工程所有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各类为满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施工措施费、各类其它分包的收边收口封板费用、清洁清洗清运费、各类场外运输费及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及转运费、装饰脚手架费用、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各类检验检测费、现场各类经费、安全维护及文明施工费、各类风险(包材料价格浮动风险)保险费、验收费用、保修费用、利润、税金及总包单位的配合费及施工用水电费(合同总价的2 %)、水电接驳费用等所有本工程在正常施工过程中非甲方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
3、现场总包管理配合费及施工用水电费按合同包干总价的2%计取,在竣工结算时予以扣除,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另按实向总包单位支付。
4、合同包干总价在竣工结算时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以外不予调整,本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合同包干总价+甲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减金额。甲方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不包任何因现场情况、施工图纸方案等技术资料、合同文件、现行规定规范内部或相互矛盾及局部细化引起的完善、调整及澄清。
5、发生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时,按投标预算书中相应的单价、取费标准及下浮率执行,如合同中无相应的单价,乙方应及时参考投标报价书编制补充预算,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6、乙方投标报价的预算书、材料清单、投标报价说明书及投标过程中的来往函件、正式会议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并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报价预算书内投标报价优惠下浮至本合同包干价,各项目的单价也按同样比率相应下浮。
7、本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合格,甲乙双方正式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且乙方向甲方移
交了满足合同要求的竣工资料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合同总价的10%的银行履约保函(该保函有效期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后30天)后,由乙方出具请款报告,甲于乙方出具请款报告后七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做为备料款。
2、在甲方下达开工令,乙方进场施工后,木制作全部及天花龙骨面层完成,甲方在乙方出具请款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至该会所装饰工程合同总价价款的60 %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通过正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请款报告,甲方于乙方出具请款报告后十五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款80 %。
4、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完毕后,由乙方出具请款报告,甲方于乙方出具请款报告后十五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结算价款的95%。
5、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保修期(二年)满后,如乙方履行保修期应尽责任与义务并办理完质保期结算后,甲方支付应付剩余款项(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
6、甲方支付所有相关款项的同时,乙方须提供相应的建安工程专用发票。
六、工程工期:(详“工程招标书”第五条)
七、质量验收标准:(详“工程招标书”第六条)
八、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该工程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和机械进退场计划、工程进度报表。
3、向乙方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条件,向乙方提供主承包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协助乙方与主承包单位协商乙方的材料堆放仓库,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5、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组织工程例会、工程中间验收,负责工程进度款和签证的审查、材料的认定,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6、组织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7、追究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
1、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乙方按现行规范、设计、甲方具体要求、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
3、乙方按施工图纸、甲方具体要求、现行规范、现场实际情况,在进场5天内应向甲方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4、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主承包施工单位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与施工协调,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现令乙方返工。如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发生严重问题或乙方多次不执行甲方项目部指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施工安全保卫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
6、竣工移交前负责未完工程及材料的保护,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期间乙方损坏其它施工单位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7、应提前自行审核图纸、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如技术资料内有矛盾或技术资料与现场情况、现行规范、合同文件有矛盾,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确认,如未及时提出仍应按甲方指令施工,所发生的工期延误及经济责任乙方自行负责。
8、参加相关的各类工程验收,并提供验收所需的资料和合格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编制及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9、工程完工后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10、处理好与主承包单位及其它甲分包施工单位的关系,按甲方要求做好与其它施工项目配合及收边收口工作。
11、与主承包单位签署分包配合协议,服从主承包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赔偿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九、材料供货及质量要求:详见“工程招标书”第七条
十、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详见“工程招标书”第八条
十一、现场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委派符合工程规模要求的具备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一名作为项目负责人、工地施工技术人员 名,专职质检员 名,专职安全管理员 名,组成乙方工地现场管理小组,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管理与协调工作,解决工程所遇到的困难。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听从甲方及监理公司的协调指挥。
2、乙方每批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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