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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5853251 上传时间:2024-11-21 格式:DOCX 页数:101 大小:138.9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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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莒县岳家村社区一期A、B区 (A1-A8、B1-B6#楼及1-3#商铺及地下车库) 安 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人: 审批人: 审批日期: 宁波北仑海防建筑工程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表………………………………………………………1 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1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3 五、安全生产部署(专项方案概况)…………………………………32 六、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37 (一)砼工程…………………………………………………………37 (二)砌筑工程………………………………………………………40 (三)外墙装饰抹灰工程……………………………………………42 (四)室内装饰抹灰工程……………………………………………44 (五)屋面工程………………………………………………………44 (六)挖掘机的安全操作……………………………………………45 (七)推土机的安全操作……………………………………………46 (八)砼搅拌机的操作………………………………………………47 (九)牵引式砼输送泵的使用………………………………………48 (十)灰浆搅拌机的操作……………………………………………49 (十一)模板安装与拆除工程………………………………………49 (十二)木工机械的使用……………………………………………50 (十三)空压机的操作………………………………………………52 (十四)钢筋工程……………………………………………………53 (十五)钢筋机械操作………………………………………………54 (十六)电焊工程……………………………………………………56 (十七)气焊(割)工程 ………………………………………………56 (十八)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59 (十九)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62 (二十)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工程…………………………………63 (二十一)汽车起重机械的操作……………………………………64 目 录 (二十二)塔吊、人货梯起重机械的操作…………………………64 (二十三)井架搭拆工程……………………………………………65 (二十四)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67 (二十五)金属加工机修工程………………………………………67 (二十六)电工工程…………………………………………………68 (二十七)构件安装工程……………………………………………71 (二十八)管道工程…………………………………………………71 (二十九)通风工程…………………………………………………72 (三十)门窗工程……………………………………………………74 (三十一)油漆工程…………………………………………………74 七、文明施工措施……………………………………………………76 八、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78 九、防火技术措施……………………………………………………81 十、季节性安全措施…………………………………………………85 十一、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88 十二、附件……………………………………………………………95 一、 编制依据 1、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 2、国家、省、市的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文件; 3、我公司内部文件、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和程序文件。 4、本工程承包的施工合同。 1. 完成本工程的总体设想 1.0.1 经过对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有关图纸资料的认真学习和研究,我公司组织了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勘察,分析了各种可能影响施工的因素和本工程的特点后,我们将做好充分的技术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空间和施工周期,组织交叉施工,并全面完成本工程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与承诺,保证工程优质按期竣工。 1.0.2 质量目标:我公司将按国家施工质量标准有关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管理,严格依照我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施工,尤其是注重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通病,确保工程建设无功能性施工缺陷。本工程实行创优目标管理:确保本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1.0.3 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按照日照市对建筑工地文明安全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市级标化工地”,争创“省级标化工地”。 1.0.4 工期目标:按施工合同要求高层、地下车库总工期为 800 日历天,工期按 2012 年 7 月 20 日开工计算。 1.0.5 管理目标:采用现代化管理技术,积极采用各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二 工程特点概况 岳家村社区一期工程位于莒县青岛路与彩虹路交界处,拟建建筑物用地面积约14.5万,是日照市重点工程我公司充分了解该工程的重要性,十分珍惜施工机会,殷切希望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建造一项优质工程。 1 工程名称:莒县岳家村社区一期工程AB区(以下简称本工程) 2 建设单位:山东桂华锦鸿置业有限公司 3 勘察单位:莒县勘察测绘院 日照城乡建设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深圳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莒县建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施工单位:宁波北仑海防建筑工程部 7 工程地点:地理位置位于西侧为青岛北路,北侧为日照路. 8建筑概况: A、B区建筑面积约为24万㎡,共14幢剪力墙结构单体与一套框架结构地下室车及3个二层商铺。14个单体均有二层地下室。单体A1#楼为17层,建筑高度54.3m,建筑面积12139.61㎡、A2#楼为15层,建筑高度48.5m,建筑面积10999.84㎡,A3#楼为17层,建筑高度54.3m,建筑面积12110.80㎡、A4#楼为15层,建筑高度48.5m,建筑面积13835.59㎡,A5#楼为21层,建筑高度63.0m,建筑面积13341.46㎡,A6#楼为15层,建筑高度45.6m,建筑面积9560.49㎡,A7#楼为17层,建筑高度51.4m,建筑面积10719.05㎡,A8#楼为15层,建筑高度45.6m,B1#楼为23层,建筑高度68.8m,建筑面积14530.33㎡、B2#楼为15层,建筑高度45.6m,建筑面积9592.53㎡,B3#楼为17层,建筑高度51.4m,建筑面积16106.88㎡、B4#楼为17层,建筑高度54.3m,建筑面积11897.79㎡,B5#楼为21层,建筑高度65.9m,建筑面积14228.46㎡,B6#楼为16层,建筑高度51.4m,建筑面积16347.92㎡。 临街1#、2#、3#商铺为二层。 9 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结构 10 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11 安全目标:优良工地,现场达到标化工地要求。 12 工期要求:主体结构800日历天 本工程地下车库为一层,A1-A5、A8室内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11.5m,A6-A7室内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11.6m,地下车库±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11.35m,耐火等级均为地下一级,地上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二级。 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根据内、外部合同要求,确定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准:确保达到山东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安全生产各类重大伤害事故为零,无严重的职业病控制率100%,轻伤率控制在2‰以内,工程废弃物(噪音、污水、粉尘、固废等)合理处置率100%。社会环境污染投诉及处理率100%。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为零 安全施工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GB/T28001-2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遵循既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任责制 为实现安全、文明标化目标,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见附件-1)。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项经济承包中明确安全指标和包括奖罚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项目部与各班组之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项目部定期对个人、班组进行安全责任制考核,并进行总结评比。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 吕秋富 副 组 长 周有福 组员2 于光勇 何昔定 和 组员5 王兴斌 组员4 胡西 组员3 王运良 组员1 章美初 . 附件1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方案编审制度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安全操作技术程序化,实现安全达标,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项目部技术科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等各项措施,要有针对性。 (2)、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毕,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生产经理审核,再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三部门)进行相关会签审核后,再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3)、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会签后,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审核(直管项目直接由三部门会签审核),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4)、安全施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⑴施工机械数量、类型以及现场布置定位。 ⑵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 ⑶登高设施的布置定位和搭设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⑷施工用电设施及其他电器装置的安全规定与要求以及应注意事项。 ⑸大型起重设备(包括垂直运输设备)搭设、拆卸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⑹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⑺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5)、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项目经理会签审核,监理审批,项目部备案。 (6)、凡涉及深基坑(深度超过5米)、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跨度大于12米、高度超过8米)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7)、所有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审施工组织设计和基础施工方案,且在工程施工中应与施工同步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8)、投标书中的技术标不能作为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来实施,必须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规模较大而图纸不能全部到位的工程,可分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旦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有变更,必须根据审核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0)、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追查编制和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2) 、技术措施计划审批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避免和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不同要求,逐级编制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管理特点,同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安全生产起到指导性作用。 (3)、高、大、难工程和危险源集中、复杂工程应由本单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在使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取得设计单位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后由推广或引进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由实施单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监理审批。 3) 、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避免和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不同要求,逐级编制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管理特点,同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安全生产起到指导性作用。 (3)、高、大、难工程和危险源集中、复杂工程应由本单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在使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取得设计单位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后由推广或引进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由实施单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监理审批后实施。 (5)、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喷锚、模板工程、脚手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均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逐级审批后 后实施。 (6)、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检查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未编制或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盲目施工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项目严禁组织施工。 4)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在施工过程中,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到班组个人,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要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定时进行交底。 (3)、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5)、季节性施工、特殊部位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全施工方案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 (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9)、交底责任人必须对交底内容实施动态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和不符合交底内容的作业行为,对严重违章者,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经教育后从新上岗作业。 (10)、分级交底 ⑴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部位、施工季节、施工条件、施工程序、工种特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⑵各专业班组长结合各工种特点、施工环境及季节变化及时做好班组作业人员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施工作业班组长每日向本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底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1)、分级安全生产交底职责 ⑴施工技术人员、专项方案编制人、安全员向各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进行。 ⑵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操作工人的操作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进行。作业人员要利用空隙时间学习“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掌握安全知识。 对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的或交底内容不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2)、安全员对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负责监督,对班组长不及时交底的有权提出批评指正。 5) 、设备安全验收制度 为使架体、施工机具真正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保证架体轻稳定,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架体、主要设备验收前要先验证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大型设备必须有装拆许可证,参加装折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班组长)应对装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经双方签字确认,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后,方可进行施工。 (3)、特殊脚手架应有有关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4)、附着式升降机每次提升前应进行检查,提升后先按标准进行验收。 (5)、垂直运输设备基础必须有设计图纸、施工隐检记录和砼强度试验报告等资料。 (6)、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除合格证、安全使用说明书,安全装置每二年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并有检查合格报告,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7)、高架提升机及高度超过24米的钢管外架,悬挑脚手架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并有设计计算书及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并说明钢管外架基础做法。 (8)、架体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定,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范围高度。 (9)、提升设备架体和缆风绳距离外电线路距离小于外电安全防护距离时,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10)、当架体高度超出相临建筑物避雷保护范围,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装设避雷装置。 (11)、安装和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并严格按照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2)、安装和拆除如在夜间作业时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因故中断作业或当天未能完成的,必须采取有效临时加固措施。 (13)、恶劣天气(雷雨、大雾、下雪、风速超过13M/S),提升机械出现电气、机械故障、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夜间照明不足等,严禁进行架全安装、登高作业。 (14)、技术检验:一般机械设备可由基层单位安全员、机管员及操作工人等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对价格较高、技术和结构复杂的大型机械设备、架体必须先经有法定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然后由安装单位、公司安全部门(人货两用电梯、塔吊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技术负责人、操作人员及项目专业管理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15)、外部检验:主要检查机械外部各个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有无损坏或短缺,架体的刚性拉结点是否满足、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 (16)、空运转检验:外部检验完毕,即进行空载试验,检查各操作系统的质量,检查时应按动力传递次序检查各个总、分部件的工作情况。 (17)、带负载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试验、超载试验,主要测定该架体、设备的技术性能 使用性能是否与说明书的规定相符。 (18)、拆除作业时必须对架体和拆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设制拆除体的临时加固设施,严格按拆除程序拆除,并对周围的障碍物应有所了解。 (19)、架体日常维修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焊条及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制造标准,更换零部件必须与原件材质相同,并符合设计和制造标准。 (20)、大型设备安装结束。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产权单位、设备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自验合格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挂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6)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为确保机操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机具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失,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 (1)、租赁或新购施工机具要做好设备进场验收记录、查看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了解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制定保养维修计划。租赁设备必须签订履约租赁合同。 (2)、机械设备使用前应向操作人员或机(组)长交底,应进行试运转,并建立履历书,连同随机工具向操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设备操作人要认真做好每班例行保养的各项工作,使设备处于清洁,润滑良好,调整适当,紧固件无一松动状态;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并保证记录完整。 (4)、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使用(可参照原件生产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5)、为了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应采取下列各项技术组织措施。 A、建立机具管理责任制和机具操作责任制。 B、制定不同类型的保养规程。 C、配齐随机工具。 D、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报机械运转履历日报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表。 E、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的保养力量,并对机操、保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作业保养人员的技术能力。 F、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进行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的影响。 (6)、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A、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保养,大型机械应实行多级保养制,小型机械实行一级或二级保养制,无论多级或单级保养,其作业范围都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B、单级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指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一保养,分工作前、中、后进行。 C、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中心,三、四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要进行解体检查。 D、各级保养均有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 (7)、公司所有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场或安装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等由公司级负责验收,物料提升机(卷扬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搅拌机械、泵类机械以及金属切削加工机械等由分公司负责验收。 (8)、施工机具使用完毕,要清洁机身、搞好润滑、检查各种紧固件松动情况,及时更换破损零部件,及时退场,并做好退场书面手续。 (9)、退场设备必须及时进行检查、保养和防腐工作,露天堆放必须在指定地点搭设防雨蓬,严禁露天或未按规定地点存放,做好设备文明管理工作。 7) 、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职工创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环境,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 (1)、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防护、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对安全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做好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 (2)、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大检查、项目部(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在建项目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班组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3)、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如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检查等)。 针对夏季(风、雨、台风等)施工、冬季(霜、雪等)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安全检查。 (4)、在建项目每一周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安全检查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 (5)、安全检查要由同级单位领导带队、安全部门、技术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 (6)、安全检查时应按规范标准采取“看”、“量”、“测”、“现场安全标志、验收检查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 “量”:主要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箱安装高度、工程与临近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量道轨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物料提升机超高、定层、防坠限位保险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7)、在建项目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安全巡查,认真填写工地安全日记等。 (8)、施工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9)、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生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 (10)、安全生产检查坚持一票否决制,对重大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签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并报送上级安全主管领导,对检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均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整改单位必须及时向检查单位报送整改情况反馈书,检查单位应及时做好复查。 (11)、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等处罚。 8) 、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素质,进一步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 (1)、施工现场所有操作工人都必须办理相关劳务用工手续,手续不全或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者,不得录用。 (2)、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定期组织实施。 (3)、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的有关章节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4)、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安全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项目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不少于15学时。 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危险区域、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措施,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护对策等,教育累计不少于20学时。 (5)、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7)、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公司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并按时复审复训。 (8)、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误、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9)、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10)、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规范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9)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大伤亡事故,除了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外,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3)、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直管项目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和经过不查清不放运,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考核奖罚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体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使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人财物的投入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施工项目部、班组以及外来承包分部分项施工任务的工程。 (2)、经济奖励: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经考核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奖励。 A、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 B、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人员。 C、对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做出贡献的。 (3)、经济罚款:凡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不及格和发生伤亡事故的施工项目部的责任者,除责令其按“四不放过”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外,还应给予经济罚款。 A、发生伤亡事故,对主要责任者和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按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B、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不及格。 C、施工现场、生产班组、有下列违章情况之一者。 ⑴施工现场没有设“七牌三图”和安全生产上岗记录簿不记录者; ⑵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搭设安全设施,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者; ⑶不按规定架设安全网者; ⑷“四口、五临边”没有防护设施,或有防护设施不符合规范者; ⑸塔吊等起重设备没有限位保险装置或装置失灵者; ⑹机械设备没有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者; ⑺施工现场架设电线装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气设备没有接零保护和没有漏电保护装置者; ⑻物料提升机、塔吊的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⑼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或起重无专人指挥者; ⑽脚手架、井架、塔吊、人货两用电梯未经验收,即使用者; ⑾缺少防火设备装置,或装置失效者; (4)、罚款款项应登记入册,做到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以及改善劳动保护条件和宣传教育等。 11)、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加强职工日常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积极创建文明、安全、健康、卫生的施工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开展班前“三上岗”活动(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及下岗检查讲评工作。 (2)、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教育: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工具,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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