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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PPT参考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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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章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的特点、运行及发展,第一节 社会政策的特点及原则 第二节 我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内容和体系 第三节 社会政策的发展,1,第一节 社会政策的特点及原则,一、政策的基本含义,从广义上看,,“,政策,”,的概念为:,“,国家、政府和政党为实现其目标而制定的总体方针、行动准则和具体行动的总和。,”,二、政策行动及其特点,所谓政策行动,是指政府制定、实施和修改政策等行动的总和。,2,三、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是指政府或社会公共权威机构为有效,管理社会,、,处理公共事务,、,解决社会问题,和,调节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公共政策的基本特点:公共性、权威性、价值性。,3,四、社会政策的基本含义,社会政策是公共政策中的一个领域,,是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的指导下,为达到某种社会性的目标而采取的社会性行动的总和。,在当代社会中,社会政策的实质是政府在为老百姓提供,社会保障,和其他各种,社会服务,的社会事务方面,承担责任的行动,。,4,六、社会福利的概念及特点,社会福利概念包含了,两个,基本的含义:第一,社会福利是为社会成员,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的过程;第二,福利性项目,应该有公共资金的支持,,因此能够无偿或低偿地提供给受益者。,5,社会福利的特点,首先,社会福利按照社会成员的实际需要而进行的分配,尤其是按照贫困者或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而提供服务。,其次,社会福利的受益者可以无偿或抵偿获得物质产品或服务。,再次,政府的公共财政在社会福利项目中承担主要责任,6,七、社会政策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障政策、公共医疗卫生政策 公共住房政策、公共教育政策 劳动就业政策、针对专门人群的社会政策 社会政策的其他内容,7,八、社会政策的特点,具有社会性的目标 要体现全社会共有的社会价值 基本内容是面向广大社会成员,尤其是其中的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 是社会服务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政策体系 坚持福利性的原则 具有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的特征,8,九、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满足民生需要 保护人权 维护社会公平 解决社会问题 促进社会和谐,9,十、社会政策的主要功能,经济功能:人力资本投资 调节经济运行 激励劳动积极性 社会功能:收入再分配 社会投资和社会建设 社会控制政治功能:社会管理 调节各群体利益矛盾 增强执政党执政基础和维护政 治稳定,10,十一、社会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原则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 社会保护的原则 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原则,11,十二、社会政策的运行方式,资金的筹措方式 社会服务的提供方式 社会服务的付费方式,12,第二节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内容和体系,一、法规的含义和特点,法规是指由国家和地方立法机构和政府行政机关为规范社会秩序和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而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正式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制定的其他各种规范性文件。,13,二、法规的特点,规范性,必须要按照规范化的程序去制定 和实施;,强制性,一经制定和颁布,在其适用范围 内就必须得到有效的执行。,14,一、社会政策体系,当代社会政策是,制度化,和,系统化,的行动体系。社会政策的体系包括社会政策的,法规体系,、,行政体系,和,内容体系,。,15,二、社会政策的法规体系,1社会政策法规体系的构成 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政策法规体系主要包括:,(1)国家法律,;,(2)行政法规,;,(3)国务院部门规章,。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规章。,(4)地方性法规,。体现为:规范性文件、自治条例、单行 条例。,(5)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6)其他规范性文件,。,16,社会政策的内容概括为:,1,社会保障,政策,2,公共医疗卫生,政策,3,公共住房,政策 4,公共教育,政策,5,劳动就业,政策 6针对,专门人群,的社会政策,7社会政策的,其他,内容,17,第三节 社会政策的发展,一、国外社会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当代的趋势,1现代社会政策体制的建立,现代社会政策实践发端于欧美国家。西方社会政策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1601年英国的济贫法。,2战后西方,“,福利国家,”,社会政策体系的形成与发展,3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福利国家,”,社会政策改革,18,二、我国社会政策的历史发展及改革开放以来的转型,(略讲),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政策的转型,(1)社会政策基本体制的变化,(2)社会福利运行机制的变化 (3)社会福利总体水平的变化,19,三、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趋势,当前我国发展社会政策的基本趋势,(1)进一步重视社会政策 (2)确立社会政策新的目标体系,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社会质量为目标。,20,第二章 社会政策的运行,第一节 社会政策构成要素,第二节 社会政策过程,第三节 社会工作者在政策过程中的作用,21,社会政策的主体,社会政策主体,民间组织,政 府,主体特点,扮演角色,22,社会政策对象,社会政策对象,特点:,依赖性,能动性,特殊性对象,一般性对象,23,社会政策内容与调动方式,社会资源,调动方式,内 容,人力,物力,财力,政府,民间组织,征税,专项收费,社会保险费,利用志愿服务,私人捐赠,公共募捐,发动志愿参与,24,社会政策运行机制,社会政策运行机制,政府与民间组织分工合作关系,资金筹措方式,社会服务提供方式,政 府 提 供,民间组织提供,两者合作提供,25,社会政策制定过程,社会政策制定,制定步骤,制定内容,影响因素,优先顺序,政策对象,服务标准,资源筹措,运行机制,社会问题与社会需要,政府资源,政党理念和社会价值,社会成本,社会事件,社会精英参与,社会问题的议论影响,社会政策前期研究,设计社会政策方案,社会政策实验,文本草拟和审批,26,社会政策实施过程,社会政策实施,服务提供,实施程序,资源配置,确定具体细节和步骤,规划具体项目,各个环节的具体行动,规定特定问题或情景,基本服务方式,服务组织方式,资金的分配使用,建立规范和机制,经费投入,一般原则,27,社会政策评估,社会政策评估,评估方法,评估要求,明确评估内容,确定评估标准,采取科学方法,确保有效实施,收集资料方法,评估取向,28,社会政策评估,社会政策评估,评估方法,评估要求,明确评估内容,确定评估标准,采取科学方法,确保有效实施,收集资料方法,评估取向,29,社会政策调整,社会政策调整,调整内容,调整原因,决策失误,实施偏差,外部环境,政府或政党变化,公众、对象及需要变化,调整层次,指导理念或方针,决策架构和方式,实施方式,政策周期,政策内容和目标,30,社会工作者作用,社会工作者作用,社工依据的法规政策,社工角色,政策倡导者,服务提供者,行政传递者,作用发挥的方式途径,作用发挥的原则,认识理解和把握政策,专业立场和专业价值,重视协作与协调,31,第三章 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第一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第二节 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法规,第三节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法规,第四节 住房救助政策法规,第五节 法律援助政策法规,第六节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第七节 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法规,本章小结,思考与练习题,32,第一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二、城市低保标准确定的依据,三、城市低保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四、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33,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一)对象,1、法律依据-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2、条件,(1)必须是城市居民。,(2)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3)必须是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4,3、具体的讲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人员,:,(1),“,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2),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3),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领取最低工资或领取基本生活费或领取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其他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5,(二)城市低保办事机构,(三)城市低保的资金来源,36,二、城市低保标准确定的依据,(一)一般标准-低保条例规定,(二)具体标准-由各地县级以上政府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三)标准的确定方法,1、基本需求法,2、恩格尔系数法,3、比例法,37,三、城市低保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一)一般程序,个人申请,居委会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复核备案,(二)流程图,38,低保工作流程图(社区层面),30,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评估小组调查、评估、公示,基本符合低保条件,召开低保民主议事会审议通过,(填写低保申请表)上报街道,接街道审核批准通知,告知申请人(低保对象),复核并公示,(A类)每年一次(B类)半年一次(C类)每季度与一次,超出低保线者,符合低保条件者,停发公示,继续享受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或有异议者,劝其撤消申请或重新开始,39,(三)上述流程概括起来有三个程序:,申请-审批-发放,40,四、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一)监督复核机制,(二)行政处罚措施,一是,对审批工作人员的处罚,-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对低保对象的处罚,-批评教育、警告、追回冒领款物、罚款。,41,1、对审批工作人员的处罚,2、对低保对象的处罚,42,第二节 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法规,主要讲以下四个内容:,一、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与内容,二、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与形式,三、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四、农村五保供养的管理与监督,本章重点是:,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农村五保供养的形式,43,一、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与内容,(一)对象,法律依据-2006年1月11日 国务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三种,“,三无,”,的人,2、三种法定义务人无能力的人,44,(二)内容,对五保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二、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与形式,(一)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1、一般原则-,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2、增长机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3、标准的制定,(二),农村五保供养的形式,一是,集中供养,二是,分散供养,45,(三)五保供养的资金,三、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与审批程序,(一)农村五保供养的管理体制,(二)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与审批程序,1、一般程序:,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46,农村五保户供养申办程序流程图,村民本人书面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受理,(调查、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不同意申请,,由受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或村民小组,同意申请,,由受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或村民小组,47,(三)农村五保供养的核销,所谓,核销就是县级民政局将农村五保供养证注销。,有以下两种情况,由村委会或五保供养机构向乡镇政府报告,乡镇审核后报县级民政局核销农村五保供养证:,1、五保对象已不符合供养条件;,2、五保供养对象死亡。,48,四、农村五保供养的管理与监督,(一)农村五保供养的管理,(二)农村五保供养的监督,49,第三节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法规,一、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二、城乡医疗救助的形式,三、城乡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四、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本章重点:,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城乡医疗救助的形式,50,一、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法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2003年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2005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51,(一)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1、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2、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担负担仍较重的人员及其它特殊困难群众,。,(二)农村医疗救助的对象,1、,五保户、贫困户,家庭成员;,2、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贫困农民,。,52,二、城乡医疗救助的形式,(一)城市医疗救助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社会力量,资助,;,2、城市医疗救助基金,补助,;,3、医疗机构,减免,有关费用。,53,(二)农村医疗救助的形式,三、城乡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程序,申请,核查,审批,三个程序,54,四、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一)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55,第四节 住房救助政策法规,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与保障形式,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与审核程序,三、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待遇的享受,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年度复核与退出,本节重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与保障方式,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程序,56,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与保障形式,(一)法律依据,-2003年建设部、民政部于2003年颁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2005年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二)保障面积,(三)保障方式,(廉租住房可以采取三种方式):,57,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与审核程序,(一)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二)申请与审核程序,三、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待遇的享受,(一)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的轮候,1、轮候,2、预先解决,3、变更登记、取消资格,4、按轮候发放住房补贴或配租廉租房,58,(二)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享受,1、租赁住房补贴的享受,2、实物配租的享受,2、租金减免的享受,59,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年度复核与退出,(一)复核,(二)退出,60,第五节 法律援助政策法规,一、法律援助的范围,二、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三、法律援助的实施,本节重点:,法律援助的范围,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法律援助的实施,61,一、法律援助的范围,(一)含义、依据,法律依据-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二)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三)范围,62,二、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一)申请,(二)审查,三、法律援助的实施,(一)指派辩护人或律师,(二)终止法律援助,(三)结案程序,(四)法律咨询服务,63,第六节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三、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任务,四、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措施,本节重点:,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二、流浪乞讨人员的形式、内容,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四、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任务,五、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措施,64,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一)法律依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民政部颁布,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65,(二)对象,1、一般是指-流浪乞讨人员,2、具体是指:,(1),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2)排除情况,-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66,(三)形式,1、主要形式-救助站救助。,落实方式为:,(1)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2)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3)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2、性质-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3、救助期限-,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67,(四)内容,1、提供食物-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2、提供住处-提供符合基本条件和住处,,3、提供治疗-受助人员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4、联系家人、单位-帮助与受助人员的家属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5、提供交通费-对于没有交通费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发给乘车(船)凭证。,68,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一)一般程序为:,提出救助需求,核实基本情况,决定是否救助,终止救助,(二)提出救助需求,(三)核实基本情况,(四)决定是否提供救助,(五)终止救助,69,三、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性质-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项兼具救助性、福利性和管理性的工作。,(二)方式-在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预防是前提,救助是基础,管理是手段,教育是重点,保护是根本。,(三)主要任务-有七项:,四、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措施,70,第七节 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法规,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二、灾害应急救助的内容与程序,三、灾后重建的内容和程序,本节重点:,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灾后重建的内容和程序,71,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一)程序,灾民救助即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其基本程序为:,1、调查荒情,2、上报需救助的情况,3、核查、评估分析和救助计划的制定,4、救灾资金的申请、办理和拨付,5、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6、监督、检查,7、效果评估,72,二、灾后重建的内容和程序,收集、掌握和上报灾情,灾害应急响应,救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三、灾后重建的内容,倒损房屋情况的统计、核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73,第四章 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第一节 老年人社会政策法律,第二节 妇女社会政策法律,第三节 未成年人社会政策法律,第四节 残疾人社会政策法律,思考与练习题,74,第一节 老年人社会政策法律,一、老年社会政策法规的目标,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三、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本节重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75,一、老年社会政策法规的目标,法律依据-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老龄工作发展纲要(1994年-2004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76,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共三大类九小项合法权益。,三、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77,第二节 妇女社会政策法律,一、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本节重点:,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78,一、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六项权利:,1、政治,权利;,2、文化教育,权利;,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4、财产,权利;,5、人身,权利;,6、婚姻家庭,权利。,法律依据-2005年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79,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主要有,三种,保护方式方法,:,(一)主管部门保护,(二)法律保护(书,“,立法保护,”,),(三)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保护,80,第三节 未成年人社会政策法律,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三、未成年日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四、安置孤儿的形式,五、相关部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职责,本节重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未成年日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安置孤儿的形式,相关部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职责,81,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二)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三)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四)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四、安置孤儿的形式,五、相关部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职责,82,第四节 残疾人社会政策法律,一、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本节重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83,一、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残疾人合法权益主要有,六项,权利:,1、康复权;,2、教育权;,3、劳动权;,4、精神文化权;,5、社会福利权;,6、环境友好权。,84,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政策法律,第一节 婚姻家庭关系政策法律,第二节 财产继承政策法律,第三节 收养关系政策法律,本章小结,思考与练习题,85,第一节 婚姻家庭关系政策法律,一、结婚的条件要求,二、家庭关系的规定,三、离婚的条件要求,四、离婚的权利救助,五、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规定,本节重点:,结婚的条件要求,家庭关系的规定,离婚的条件要求,离婚救助措施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规定,86,法律依据:,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订);,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87,一、结婚的条件要求,二、家庭关系的规定,婚姻法规定的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祖孙、兄弟姐妹关系。,三、离婚的条件要求,四、离婚的权利救助,五、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规定,依据-2001婚姻法;,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p172),88,(一)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与形式条件,结婚登记的形式条件,1、双方均无配偶;,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4、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1、双方必须亲自办理,结婚登记;,2、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3、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4、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89,结婚登记程序图,初审,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的行政程序。,(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本人与对方当事人血亲状况证明材料),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结婚申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同意予以办理结婚登记的行政程序。,(具体程序:,查验证件询问结婚意愿填写声明书宣读声明书),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经过初审、询问和制作讯问笔录后,认为符合条件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行政程序。,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经过初审、受理、审查后,对要求结婚的婚姻当事人颁发结婚证书并进行结婚登记的行政程序。,(具体程序:,核实当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结婚意愿;告知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后果及夫妻的权利义务;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祝贺新人,),90,离婚登记的程序和离婚登记的条件,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登记的条件,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2、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4、男女双方必须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5、男女双方办理过结婚登记且该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6、男女双方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7、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及两寸免冠单人照片。,91,第二节 财产继承政策法律,一、法定继承的原则,二、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的基本要求,三、遗产处理的主要规定,本节重点:,法定继承的原则,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的基本要求,遗产处理的主要规定,92,一、法定继承的原则,(一)含义,继承,从法律上讲是指财产继承,即公民死亡后依法或依其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将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遗留财产的人,叫做,被继承人,;,依法或依遗嘱取得财产的人,,叫做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叫做遗产,;,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依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的指定而取得遗产的权利,叫做,继承权,。,法律依据-,现行继承法是,1985年4月10日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这是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一项基本法律。,93,(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2、养老育幼的原则,3、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94,(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继承法规定三种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2、遗嘱人立遗嘱后,有权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变更或撤销遗嘱只能由遗嘱人亲自进行。,3、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4、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撤销遗嘱后未立新遗嘱的,其财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95,第三节 收养关系政策法律,一、收养关系的成立,二、收养关系的解除,本节重点:,收养关系成立的要件及准则,收养关系的效力及收养关系的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及程序,96,一、收养关系的成立,法律依据,-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就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领养他人子女者为,收养人,,即,养父母,;,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福利机构称,送养人,;,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97,二、收养关系的解除,(一)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二)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即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它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收养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自愿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多发生与仅单方要求解除的情况。,(2)虽然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对财产或生活有争议的情况。,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查明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以及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生活实际情况,听取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的意见,依照收养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合法合理地正确处理。,98,(三)收养解除的效力,1、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是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以及财产方面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的结果。,(1)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即,拟制直系血亲和拟制旁系血亲关系消除,。,(2),未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即自然直系血亲和自然旁系血亲自行恢复,。,(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99,2、收养解除的间接后果,主要是指收养解除导致当事人生活抚育费的追偿以及后期支付的后果。,(1),经过一方扶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这是从原养父母子女关系引申出来的善后措施。,(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这一权利的行使,则不受其是否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困难的限制。,100,第三节 收养关系政策法律(完),一、收养关系的成立,二、收养关系的解除,本节重点:,收养关系成立的要件及准则,收养关系的效力及收养关系的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及程序,101,本章小结:,本章是调整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三节内容。,第一节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重点内容是,结婚的条件要求、家庭关系的规定、离婚的条件要求、离婚救助措施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规定。,第二节是调整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内容是法定继承的原则、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的基本要求、遗产处理的主要规定。,第三节是调整收养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内容是,收养关系成立的要件及准则、收养关系的效力及收养关系的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及程序。,102,第六章 我国社区矫正与人民调解政策法规,第一节 社区矫正政策法规,一、社区矫正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三、社区矫正的任务与内容,四、社区矫正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103,1、社区矫正制度概述,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是两种相对的行刑方式,。世界各国应用社区矫正比例:,加拿大79.76%,澳大利亚,达到77.48%,新西兰76.15%,法国72.63%,,美国70.25%,韩国也已经达到45.9%。中国的缓刑、假释使用比例只有17%,2、社区矫正的相关政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年),104,一、社区矫正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一)社区矫正的概念,(二)社区矫正的特点,(三)社区矫正的意义,105,(一)社区矫正的概念:,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106,(二)社区矫正的特点:,1、福利性,2、社会性,3、专业性,(三)社区矫正的意义:,1、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2、整合社会力量,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3、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增强刑罚效能,107,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社区矫正包括,五种,罪犯:,1、被叛处管制的,特点: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时间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依靠,社区,群众,监督与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刑由,中国独创,。,2、被宣告缓刑的,特点:是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徙刑,确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其他依法应当取消缓刑的特定事由,考验期满后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108,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有三种:,A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B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109,适用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老病残犯,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110,三、社区矫正的任务和内容,(一)社区矫正的任务,1、行刑,执行刑罚,2、矫正,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3、安置救济,帮助解决多种困难和问题,使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二)社区矫正的内容,1、行为督导-有效控制、规范行为,2、教育矫正-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3、组织公益劳动-增强社会责任感,111,四、社区矫正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非监禁刑、减,刑、假释,2、,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3、,司法行政机关,(1)司法局,1)组织相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会同公安机关搞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112,3)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2)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3)监狱,1)决定适用监外执行,2)报请法院裁定假释,4、,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考察,113,第二节 人民调解政策法规,一、人民调解的概念和基本体制,二、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守的原则,三、人民调解的程序,四、人民调解必须遵守的纪律,114,一、人民调解的概念和基本体制,(一)人民调解的概念,1、概念,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2、法律法规:,宪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3、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由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是一种司法辅助制度,115,(二)人民调解的基本体制:,人民调解委员会,-隶属于村委会和居委会,受基层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政府指导 (司法助理员),调解小组,-设于村民小组,调解委员,-每十户村居民,116,二、,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守的原则,(一)依法调解原则,(二)自愿平等原则,(1)双方当事人,自愿,(2)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3)协议履行当事人自愿,,不强制,(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注意:调解不是起诉必经的程序,117,三、人民调解的程序,(一)受理纠纷,(二)调查研究,(三)进行调解,(四)结束调解,118,四、人民调解必须遵守的纪律,(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稳私;,(五)不得吃请受礼。另:,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119,第七章 我国优抚安置政策法规,第一节 抚恤优待工作政策法规,第二节 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法规,本章小结,思考与练习题,120,第一节 抚恤优待工作政策法规,一、抚恤优待的含义及对象的认定,二、,死亡抚恤,的具体规定,三、,残疾抚恤,的具体内容,四、优待的具体内容,121,一、抚恤优待的含义及对象的认定,(一)抚恤、优待的含义:,1、抚恤,是指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遗属,,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与,抚恤金,,抚恤分为,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两种。,2、优待,是指,国家和社会,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及其,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发给优待金,以及在,社会生活有关方面,提供的优惠待遇。,(二)抚恤优待对象的认定:,122,二、死亡抚恤的具体规定,(一)死亡抚恤的对象和现役军人死亡性质的,认定,(二)死亡抚恤待遇,三、残疾抚恤的具体规定,(一)残疾抚恤的对象和现役军人残疾性质及 等级的认定,(二)残疾军人抚恤的标准及待遇,四、优待的具体内容,123,第二节 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法规,一、享受退伍义务兵安置待遇的人员范围及安置形式,二、士官退役的条件,三、退役士官复员安置、转业安置和退休安置的规定,退伍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1999年),124,一、享受退伍义务兵安置待遇的人员范,围及安置形式,(一)享受退伍义务兵安置待遇的人员范围,(二)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形式,二、士官退役的条件,三、退役士官复员安置、转业安置和退休,安置的规定,(一)退役士官复员安置的规定,(二)退役士官转业安置的规定,(三)退役士官退休安置的规定,125,第八章 我国社区建设与管理政策法规,第一节 居民自治政策法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节 村民自治政策法规,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节 城市社区建设政策,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126,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居委会的性质,居委会的任务,自治性,群众性,基层性,居委会的基本任务,居委会的其他任务,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文明建设,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反映意见、要求,提出建议,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管理居委会财产,维护民族团结,教育无政治权利者,127,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居委会成员的产生,居委会的任期,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办法,选举原则,选举产生,三 年,18 周 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本 地 居 民,全体选民投票,户代表投票,居民小组代表投票,128,居民会议,居民会议组成,居民会议举行和决定,居民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会议职权,组成:年满18周岁居民,成员过半数,居民委员会召集主持,应要求(1/5、1/3)召集,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撤换和补选居委会成员,讨论制定居民公约,讨论公益、工作、补助费等,性质,129,村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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