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丹江口市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的要求,即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本着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
2、能的原则,结合本校及学生实际,特制定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 (一) 成立2012届高一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l 、组成: 组长:翟升军 成员:高一年级各班主任 2 、主要职责: 制定高一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具体负责学生学分的评定、登记和录入、建档等组织工作。(二) 成立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l 、组成: 组长:各班主任 成员:课任老师三人(须有体育或艺术教师)、 学生五人 ( 班长、团支部书记、纪律委员、劳动委员、学生代表) 2 、主要职责: 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的基础上,具体评价每个学生
3、的综合素质。 三、评价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评价内容: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二)基本要求: 1 、公民道德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2、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3 、学习态度与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
4、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4、实践与创新:积极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社会活动,善于收集、整理和运用信息 ,在作文等方面表现出丰富的想象力。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 , 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 , 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学生综合素质报告手册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由学生具体
5、记录和提供能够反映自身学习生活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娱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与评价等。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资料进入学生档案。 四、评价标准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评定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方
6、面的评价,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评为B等(合格),有突出问题者,以“尚需努力” (即C等)形式呈现,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为A等(优秀)的,控制在总评学生数的30%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为A,应有充分的实证材料。评为“尚需努力”(即C等)或D等(不合格)的必须非常慎重,具体情况应如实纪录并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二)评价标准细则维度评 价 内 容评 价 标 准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1凡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者,应
7、评为“合格”。2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且在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学校认可的有关部门奖励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3.有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其他突出问题者,可记为“尚需努力”,但要将具体行为如实记载。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1凡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者,应评为“合格”。2符合评价内容基本要求,且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学校认可的有关部门奖励者,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
8、的“突出表现”栏中。3.经常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言行举止不文明且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学校处分者,可记为“尚需努力”,但要将具体行为如实记载。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各模块成绩及格者,评为C级。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各模块成绩良好,在某一个或几个学习领域表现突出者,评为B级。3达到B级要求,且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评为A级:(1)学习积极主动,各模块成绩优秀;(2)研
9、究性学习成果或某一学习领域能力突出,且获得省辖市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学校认可的有关部门奖励。4学习态度不端正,不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经常无故旷课,经常无故不交作业,60%模块成绩不及格者,评为D级。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者,评为C级。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在集体活动中表现比较出色,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预设目标者,评为B级。3达到B级要求,在学校组织或学校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善于用正确的方
10、式来解决问题,经常能成为活动的组织者,善于与他人合作并有突出表现者,可评为A级。4缺乏团队意识,不愿与他人合作共处,长期无故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影响恶劣者,评为D级。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均为合格者,评为C级。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均为良好者,评为B级。3达到B级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级:(1
11、)体育与健康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优秀;(2)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被其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中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4非身体伤残等原因经常不参加学校体育活动,体育与健康课程60%模块考查成绩不及格,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50分以下者,评为D级。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1基本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艺术领域课程模块成绩及格者,评为C级。2达到评价内容相应要求,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良好,积极参加文艺活动,言行举止文明、大方、得体,艺术上有一定特长,具
12、有一定的审美情趣,评为B级。3达到B级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级:(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2)有艺术特长并获得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其认可的专业机构认证;(3)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被其认可的艺术活动中获奖。4长期不参加学校、班级艺术类活动,艺术领域60%模块成绩不及格者,评为D级。特别强调:1、公民道德素质:评价为“尚需努力” 指的是有“突出问题”的学生,是指在学期中受到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有偷窃、诈骗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有打架斗殴酗酒抽烟等流氓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暴力群体事件等其他各种
13、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行为者。 经常性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严重破坏公共财物,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参与赌博,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看或传播色情书刊、光盘等,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考试舞弊,无故旷课,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可以评定优秀等第(应有实证材料)。2 、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方面: 凡符合B等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 ( 以附件形式提供 ) ,经学校学生综合
14、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 A 等第。 (凡得 A 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或能够提供实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评定为A等第的基本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交流与合作方面得 A:(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得 A :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市县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
15、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实践与创新方面得 A:(1)技术领域所有模块考试考查成绩优秀、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优秀;(2)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相关实践、创新类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3)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 A :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县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的主力队员;其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 A :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市级教育部门
16、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 ( 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 ;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的 ( 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 ;其他。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省厅规定的基本标准,评定为D等第(应有实证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交流与合作方面定为D等:(1)长期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2)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实践与创新方面定为D等:(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等领域课程学习或成绩不合格; (2)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应评为D:(1)有经常性旷课、违反课堂纪律、不交作业等行为;(2
17、)未按规定参加研究性学习或研究性学习成绩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运动与健康方面应评为D:(1)非身体伤残原因经常不参加 “两操”等体育活动;(2)非身体伤残原因达不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C等要求;(3)有吸毒、抽烟、酗酒、上网成瘾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4)心理有严重障碍且多次产生自虐、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身体伤残学生的评价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在实证材料中予以记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应评为D:(1)长期拒绝参加学校、班级文艺类活动;(3)经常传看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3、除公民道德素养外,其他五个方面被评为B的学生数必须控制在被评学生数的百分之五十以内。
18、五、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循评价程序。1 、学生自评。每个学生在学期末和毕业前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给自己打出等第。2 、同伴互评。每个班级以小组为单位,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互评,为小组每个成员打出等第。3 、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在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老师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及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表现及能力,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等四个方面内容的评定由班主任老师与文化课教师负责,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别由体育老师和艺术老师负责评定。4 、学校审定及通知或公示结果。
19、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学生六方面的素质评定给与审核,并在学期末和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获得优秀或 A 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7日以上。5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 7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6 、评价结果由班主任统一记入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在综合高中阶段各学期的评价结果 ( 高一、高二、高三各占 30 、 30 、 40 ) 的基础上确定,所有评价均纳入学生成长档案。对获得优秀或A等的学生给予全校公示,对不合格或D等的学生通知其本人。对产生异议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应及时予以复议,并给出最终评价。六、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20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