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政根底设施工程
政工程脚手架搭设施工通用平安技术交底
编: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
年 月 日
交底方
交底人
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1. 在城区、居民区等人员活动和出行的场所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遮挡。
2. 脚手架支搭前应检查杆件及其配件确认合格。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杆件及其配件。
3. 脚手架高度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4. 脚手架停用较长时间后使用前必须对架体进展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
5.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进展质量检查经历收合格并形成后方可交付使用。
6. 上下脚手架必须设置斜道、平安梯等攀登设施;攀登设施应巩固并与脚手架连接结实。
7. 脚手架应按规定采用连墙件与构筑物相连接在使用间不得撤除;脚手架不得与模板支架相连接。
8. 风力六级〔含〕以上、高温、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应停顿露天脚手架搭设、撤除等作业。
9. 架子操作工搭设、撤除脚手架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为操作技能较高的架子工。作业时必须戴平安帽、系平安带、穿防滑鞋。
10. 脚手架必须由架子操作工搭设和撤除;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体检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进展脚手架作业。
11.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每搭设一步应按相应规定检查架体质量发现超过允许偏向值必须立即纠正。
12. 作业平台与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应搭设在立杆内侧;防护栏杆必须设两道上杆高应为 1.2m下杆高应为 70cm;挡脚板高度不得小于 18cm。
13. 落地式脚手架的根底应坚实、平整、不积水满足脚手架荷载设计值的要求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和纵、横扫地杆;当脚手架支搭于构筑物上时应对其构造承载力进展验算确认平安。
14. 脚手架使用间应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完好;严禁在架体根底及其附近进展挖掘作业;严禁擅自撤除架体杆件和连接件;需要临时撤除局部杆件时必须事先经主部门批准采取加固措施并形成。
15. 特殊情况下由于条件限制脚手架需跨越道路、人员活动场所时应在立杆内侧立挂平安网;在脚手架跨越范围的道路上方必须搭设防护棚;棚必须巩固、严其高度不得小于3m宽度不得小于架子宽。
16. 落地式构造脚手架作业平台上的施工荷载不宜超过 3kN/m2;落地式装修脚手架作业平台和斜道上的施工荷载不宜超过2kN/m2;悬挑式脚手架和吊篮式脚手架的施工荷载不宜超过1kN/m2;特殊脚手架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施工设计规定;施工中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料;严禁在脚手架上挂缆风绳、架设混凝土泵、泵和起重设备等。
17. 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在脚手架宽度范围内铺满、铺稳距墙面不得大于20cm。高度超过3m时作业平台下应设兜底程度平安网或在其下一步脚手架上满铺脚手板防护层;设置程度平安网双排架内侧与墙面间无法设置时可铺设脚手板。
18. 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搭设脚手架在其一侧搭设时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会签
栏
参 加 单 位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政根底设施工程
政工程脚手架搭设施工通用平安技术交底
编: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
年 月 日
交底方
交底人
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脚手架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间隔
电力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间隔 (m)
4
6
8
10
15
19. 工程完成后不需脚手架时应及时撤除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严禁抛掷杆件、配件。
(2) 严禁敲击、硬拉杆件和配件。
(3) 被撤除的杆件、配件应分类码放整齐及时出场。
(4) 撤除现场应设作业区其边界设平安标志并由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人内。
(5) 撤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展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分段撤除时其高差不得大于两步。
(6) 连墙件、通长程度杆和剪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应部位时方可撤除;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两步。
会签
栏
参 加 单 位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