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载GPS系统装置安装维护协议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就甲方车辆安装使用乙方GPS系统装置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所属车辆在安装使用乙方GPS系统装置后,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负责指导甲方正确操作GPS系统装置,保证GPS系统24小时在线正常运行,服务费由甲方以年缴的方式在每年的12月份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对向甲方出售的GPS系统装置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到甲方进行例行免费维护,但以下情况提供有偿服务: 1,因甲方操作不当或故意行为,致使GPS系统装置设备损坏,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必要的维修和材料费,; 2,甲方在对车辆进行
2、维修及保养时,应注意保护GPS系统装置不受损坏及进水和进油,不得自行拆装GPS系统装置,否则由此造成设备使用故障和损坏,乙方将酌情收取必要的维修和材料费; 3,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如雷击、火灾等)致使GPS系统设备损坏的,乙方将收费维修更换系统设备。 三:当甲方以任意方式告知乙方GPS系统装置出现异常时,乙方必须保证24小时内,就近选择在竹山或十堰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最迟48小时内必须保证GPS系统装置恢复正常运行,否则,甲方有权扣留部分乃至全部服务费以示惩罚。四,乙方屡次对甲方的合理要求置若罔闻时,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的合作协议,重新选择有信誉的运营商作为合作伙伴。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
3、决。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或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GPS车辆监控补充协议书(草)甲方:十堰亨运集团竹山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湖北合正万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确保甲方车载GPS系统运行正常,提高甲方车辆动态管理水平,确保甲方车辆GPS在线率达到运管部门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乙方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应当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且于3日内排除故障,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检修造成车辆GPS不在线超过一周,每超一日,甲方扣除乙方100元服务费(特殊原因乙方文字材料向甲方说明)。1、十堰线路车辆GPS因故障离线的,乙方应当于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按照约定的时
4、间上车检修,并将检修结果反馈给甲方监控中心;2、其他线路车辆GPS故障离线的,甲方向乙方约定检修时间地点后,由乙方派人检修;3、因甲方车载终端安装时间均已超过免费保修期限,甲方车载GPS设备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当免费检修,但甲方车辆应当支付维修设备的配件成本费用(相关配件单价附后)。4、因人为原因导致GPS不能上线的,甲方车辆应当按照每次100元支付检修费用,并于检修完毕后即时支付给乙方;若甲方车辆不即时支付检修费用,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收取检修费用,乙方不得因此拒检修设备。下列现象视为人为原因:1)、车载终端连接线、插接口等处加贴的封签破损;2)、电源被拔出;3)、GPS天线被
5、屏蔽;4)、通讯天线被拔出;5)、私自改动终端线路或加装开关。5、乙方收取检修费用应当出具收据并每月报甲方备案(维修配件收费明细附后)。二、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和通讯费。三、GPS费用结算由安运科核对后,报公司领导核支。四、本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列入合同附件,与原合同具同等效力,原合同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方:亨运集团竹山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湖北合正万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GPS车载终端维修配件价格明细项目单价(元)备注主机整机1650通讯模块400GPS模块580GPS天线50GSM天线30连接线束50显示屏200厂家缺货摄像头300厂家缺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