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ED电子显示屏工程承揽合同书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一、 总则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LED显示屏工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2、甲方提出LED显示屏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显示屏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二、 LED显示屏具体规格及屏体安装工程报价P10单红 户外显示屏 (长):2500mm * (高):1500mm 合共:3.75m2 工程总价:人民币小写: 00元(人民币大写: 整)报价已含 个点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显示屏软件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套显示屏标准管理软件,可实现LED显示屏文字内容编辑
2、,屏幕显示控制等功能(不包括与外部数据联接)。标准用户软件由乙方提供,由乙方负责调试。2、显示屏技术参数、显示功能等以本合同规定为准。四、显示屏工程安装事宜1、乙方负责的具体工作包括:(1) 显示屏由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2) 显示屏的现场安装、调试。(3) 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使用指导。 2、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1) 提供显示屏安装的场地和施工条件,并说明显示屏相关通讯距离。(2) 派遣一名电工与乙方沟通显示屏用电事宜,将电源线拉到屏体安装位置的背部并预留适当长度。电源容量由乙方提供数据。(3) 在施工期间,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相关的入场手续、与有关部门的联络、保卫、消防等所
3、有协调工作。(4) 在显示屏安装、调试开始时,即派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操作人员,以掌握显示屏整体情况并接受现场培训。(5) 甲方应对显示系统的施工提供必须的基础设施,乙方向甲方提出基础工程施工的标准。(6) 乙方不负责土建和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如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建和钢结构工程,工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五、工程维护1、 乙方提供LED显示屏1年的设备保修,并且提供3年的上门维护服务。3年上门维护服务期过后,甲方如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上门维护服务,具体费用双方在续约时议定。2、 若显示屏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解决。甲方应详细描述显示屏故障及提供显示屏图片及乙方
4、,以方便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实施维护的工作。3、由于甲方对显示屏使用不当,造成LED显示屏损坏,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相关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六、工程进度及验收1、显示屏工程工期总计2天,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到现场进行施工。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的3 天内,甲方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及显示屏技术规范。3、LED显示屏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4、显示屏安装调试完毕后,的甲方无正当理由在3 天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5、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提供安装场地和条件,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
5、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6、工程安装完毕及经双方验收后,甲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向乙方支付所有工程费用。七、工程费用结算方式1、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在3天内一次支付本合同安装工程总费用。2、甲方在未付清全部工程费用以前,显示屏的产权归乙方所有。工程款结清后,产权归甲方所有。八、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显示屏工程未能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保证显示屏质量。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3、若甲方中途变更显示屏要求或放弃安装,致使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应增加工程相应费用或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九、其他约定_十、争议解决
6、在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十一、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4、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 (签字) 或代理人 (签字): 法人代表 (签字) 或代理人 (签字):电话/传真: 0756-8131311 电话/传真:0756-3366656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