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药材种植收购协议甲方:_乙方:_ 住址_ 身份证号_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甲乙双方合作关系:1、 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 1.1甲方寻求建立稳定的中药材种植供应源; 1.2乙方希望在中药材行情变动较大的市场情况下,能建立较为稳定的价格及销售渠道;2、 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2.1 乙方将拥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以土地使用权证或承包经营合同为准),种植甲方所需的中药材; 2.2 甲方同意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收购乙方种植的中药材; 3、甲方对乙方种植中药材有优先购买权,除下列情况外,乙方不得将种植的中药材擅自卖给其他单
2、位/个人; 3.4.1 甲方购买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 3.4.2 甲方拖欠乙方货款的; 3.4.3 甲方拒绝收购乙方种植的的中药材的: 第二部分 合作相关内容的确定 4、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 年_ _月 _ _日至_年_ _月 _ 日 。 5、乙方种植的中药材品种为:乙方所在地的现有品种_。 6、甲方收购乙方种植中药材的最低保护价为_。 6.1 该保护价为甲方收购乙方种植中药材的最低收购价。 6.2 甲乙双方同意,当中药材市场价格高于约定保护价时,甲方以市场价格收购乙方种植的中药材;6.3 最低保护价按上年度该中药材最低市场价确定,也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 甲方不得拒绝收购乙方种植的中药
3、材,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除外: 7.1乙方在销售中药材中参杂、使假的; 7.2 乙方销售的中药材存在霉烂、变质或其他不符合人体食用标准的情况的: 7.3 乙方不适当的使用农药/化肥或其他化学物质,造成中药材残留物超标的: 7.4 乙方违反采摘/收获期要求,提前或推后采摘/收获,造成中药材药性不达标的;7.5乙方未按中药材加工工艺要求进行操作,造成药材成品不合格的: 7.6 乙方销售的中药材不符合药典要求的: 8、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材不予收购的: 8.1属7.4及7.5条所列的情况的,应由甲方在收购中药材后3日内出具相关检验证书,乙方对检验证书不服的,有权要求到有检验资质的机构申请重新检验;如重新检
4、验后认定为中药材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反之由乙方承担。 8.2 属7.4及7.5所列情况之外的,甲方应在收购/验收现场当场指出中药材不合格并说明拒绝收购的理由,乙方对甲方理由不服的,有权向采购部申请重新认定或由甲方检验机构检验,也可申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按8.1条款处理。 第三部分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的权利9.1.1 甲方对乙方种植的中药材有优先购买权; 9.1.2 甲方对乙方种植中药材有种植品种建议权、种植过程监督权、农药/化肥使用监督权、采摘/收获时间的建议权、加工方式的建议权等。 9.2 甲方的义务 9.2.1 甲方有及时按约定收
5、购乙方种植中药材(属第七条所列不合格除外),并及时支付收购款项的义务; 9.2.2 甲方有对乙方种植中药材提供技术支持的义务; 9.2.3 种植中药材需办理许可证或报相关部门备案的,甲方有办理相关证照及及时办理备案手续;9.2.4 对乙方种植、农药/化肥使用、加工/制备提出建议/意见的义务;1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 乙方的权利10.1.1 有要求甲方提供技术指导的权利;10.1.2 当种植的中药材达到收获期时,有要求甲方及时收购并及时支付货款的权利;10.1.3 对需相关种植办理手续的药材,有要求甲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权利;10.1.4 对甲方认定中药材不合格不予收购的,有申请甲方重新
6、认定或进行检验的权利;10.2 乙方的义务 10.2.1在合同约定的土地上全部种植指定中药材的义务; 10.2.2 将所种植的中药材全部销售甲方的义务; 10.2.3 按甲方建议进行种植、使用农药/化肥、加工/制备的义务; 10.2.4保证中药材质量的义务; 第三部分 合同的签订、终止和违约责任11、 签订合同,甲乙双方应先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 11.1 甲方应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1.1.2 乙方应提交的文件或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土地使用权的证
7、明文件;12、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协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如自然灾害等; 13.2 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13.3由于其他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13.4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合同违约责任;如上述原因造成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仍应履行。14、 除上述原因外,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部分 其他15、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16、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应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 4 -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