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公司LOGO项目中文命名与设计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执行方):鸣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设计项目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 设计内容及方案数1 、提供LOGO中文名命名,提供 个名字方案。2 、提供LOGO字母图形设计,中英文标准字设计。提供 个设计方案,选一个优化。二、设计周期1 、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提交 个名字方案(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2 、乙方应在甲方确定完LOGO中文名字 个工作日完成设计初稿(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在 个工作日完成稿件修改,若甲方校稿时间超过 个
2、工作日或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但乙方设计质量明显不好或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目的除外)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交付时间,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3 、如果是乙方单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交付初稿,每日的违约金以百分之二计算,从设计费用里面直接扣除。三、设计费用LOGO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四、付款方式 1 、设计费分 次付清。2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3 、LOGO中文命名及设计完成,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 元整。乙方及时交付电子版源文件。五、关于版权 1 、我们对版权的理解和定义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3、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2 、最终设计稿的一切版权(包括图案与名称)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为甲方设计过程中所设计的非最终设计稿(例如初稿),的稿件及其设计理念的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出售、挪用,篡改等。3 、若甲方欲购买乙方提供的其他设计方案(非最终稿件)时,每个设计方案仍须按全额 %进行支付,且版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六、关于稿件的修订1、初稿完成后,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应妥善协调尽早修改至甲方满意,但原则上修改次数不超过三次,或修改周期不能超过开发周期。2、修改的周期视修改的复杂程度及客户要求的变化而定,最多不超过 个工作
4、日。七、关于最终稿的提供1 、LOGO设计方案经甲方确定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四种格式的电子稿文件: CDR 、 JPG 、AI、 PSD文件各一份,并提供正规设计发票。2 、乙方提供的稿件都是通过且只通过互联网提供,乙方会向甲方提供最终稿的电子稿件,(如网络或者邮寄方式,邮费由甲方自付)。3 、乙方收到甲方 %的合同余款后,LOGO的知识产权与使用权自动转移甲方(反之,知识产权与使用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出售或挪用等。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企业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
5、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按甲方合理意见进行修改(3)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4)甲方有义务提供与本设计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或其它资料给乙方。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3)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4)乙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急缓情况合理安排设计。九、违约责任: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 %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十、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2、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电话: 电话: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支付账号: 乙方收款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