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协议1.0试用协议协议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浙江乐清甲方:XX风能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试用乙方提供的 型风力发电机组 (以下称“设备”)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标的、数量序号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 备注:相关 的供货范围见双方签字的技术规范(含图纸,具体见附件1)中所约定的供货范围二、技术规格2.1 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规范,如要求不一致的,在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前提下,以要求高者为准。2.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控制的需要,查阅设备的相关检测、试验记录,并结合甲方实际,对技术规范进行必要的修
2、订。三、运输方式、交付时间、交货地点及费用负担3.1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3.2 交付时间: 年 月 日。3.3 交货地点: 或其他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交货地点(以时间在后的通知为准)。3.4 乙方负责设备的包装和运输,运输、包装、保险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四、包装和运输相关要求4.1 乙方应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4.2 包装箱内应至少附一份装箱单、一份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设备安装、使用、质量合格证明相关的其他文件。五、设备的验收5.1 甲方按技术规范或国家或行业中较高的要求对乙方交付的设备进行质量检验、验收等,经验收合格的,甲方与乙方共同会签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两份)。5.2 本
3、协议所称对设备的检验或验收不因设备经过甲方的检验或验收而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存在的瑕疵、缺陷及其他潜在缺陷),也不意味着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产品即无质量问题;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5.3 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其出现缺陷、遗漏、矛盾、措辞含糊或对词意、资料的正确性有疑问,需澄清的,乙方须即时进行澄清,否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5.4 如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需要重作、修复或更换的,以重作、修复/更换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 个工作日后视为试用期间开始之日。六、质量保证6.1 乙方保证设备的质量,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制造的缺陷而产生的损坏或故障负责。6.2
4、设备在装机和试运行期间,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事宜及其他任何需要乙方对设备进行适当处置的事宜,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1日内答复;需要现场处置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自甲方发出正式通知后 日内排除故障。若关键部位设备(如 等)维修或更换的,应予重新试用,并重新计算试用期间。6.3 乙方承担由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其关联部件损坏、吊装费用、人工费用等)。七、双方履约责任7.1 甲方责任7.1.1 在设备试用期间产生质量故障时及时通知乙方。7.1.2 当设备运行满足甲方及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双方无任何争议时,及时向乙方出具必要
5、的文件。7.2 乙方责任7.2.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提供设备所需资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含设备合格质量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并保证满足附件1所述技术规范的试用要求。7.2.2 保证提供合格的试用产品及优质服务,并保证完整、及时地将符合甲方要求的设备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制造设备的费用、包装费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产生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7.2.3 及时、完整的向甲方提交符合甲乙双方对设备要求的检验合格报告,必要时根据甲方要求,组织相关试验(乙方应至少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参加,如出厂试验等)。7.2.4 自费负责设备交付、安装、调试
6、、指导和售后服务。7.2.5 负责甲方退回设备(如有)之前及之后所发生的安装、拆装、运输、人工等所有费用的承担。7.2.6 承担设备在试用期间的质量保证义务。7.2.7 如果发现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返工、报废,乙方应立即无偿修理或更换;如果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消耗支付费用。八、试用期间设备的试用期间为设备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之日起 个月。试用期间届满,如需延长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未协商确定的,视为自动延长相同试用期。九、设备的处置9.1 试用期满前或双方协商延长的试用期满前,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9.2 设备
7、试用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决定退回设备,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若甲方决定退回设备的,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设备安装现场拆回设备;如未及时拆回的,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3 试用期满后,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可按以下 种方式进行处置:(1)折价折旧后销售给甲方【但最高价额不得高于本协议签订和试用期满时(以其中低者为准)设备价款金额的折价价额】;(2)退回给乙方,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进行更进一步的运行试验;(4)在后续买卖合同中一并协商。9.4 试用期满后,如按第9.3款第(1)或(4)项处置设备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十、保密义务10.1 一方
8、对在订立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除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对外披露/提供的除外。10.2 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协议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方为履行本协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十一、违约责任因设备质量、瑕疵、缺陷等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吊装及安装费用、误工损失、直接或间接导致其他部件损坏及甲方客户要求的一切索赔等)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
9、力是指本协议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12.2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12.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十三、争议的解决13.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自协商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2 在进行诉讼期间,除经乙方书
10、面提出不履行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不继续履行或甲方单方通知乙方不必继续履行外,本协议仍应继续履行。十四、协议的生效和其他14.1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4.2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附件一: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规范: 本页为 试用协议(协议编号: )签章页项 目甲 方乙 方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开户银行帐号纳税人登记号甲方:XX风能有限公司(签章) 乙方:(签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第6页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