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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浙江理工大学问天阁天文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 本社团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兴趣爱好型社团,挂靠单位为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享受天文带来的乐趣,致力于天文知识科普;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遵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规定。
第四条 本社团是在浙江理工大学党委的领导下,接受浙江理工大学团委的指导,由浙江理 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入会
凡能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履行协会义务的浙江理工大学在校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入会。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出入会申请;
(二) 经社团理事会商讨通过; (三) 报校社团联备案;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优先权;
(三) 获得校社团联及本社团的服务;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参与校社团联及本社团的评优工作;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学校、校社团联各项规章制度及本社团章程; (二) 执行本社团的各种决议;
(三) 维护校社团联及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四) 按有关规定交纳会费;
(五) 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
(六) 积极参与社团每项活动;
(七)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退会
(一)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社团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退会;
(二) 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触犯法律法规者,经本社团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撤消其会员资 格;
(三) 未履行协会义务或不参加协会活动规定次数以上者视为自动退会; (四) 退会前应结清会费(培训费)余额并予以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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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
(三) 审议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 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如会员大会进行选举和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须 报校社团联批准。
第十三条 社团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 大会负责,代表社团向社团联汇报工作。
第十四条 社团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会长、副会长、财务理事及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 任;
(六) 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方针及社团联的工作要求,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协会下设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2.负责社团活动所需的后勤保障工作; 3.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二) 外联部:
1.负责社团对外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和合作,为同学们提供良好的锻炼机会;
2.加强社团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的形象;
(三) 宣传部:
1.负责整体活动的宣传方案的拟订和各项宣传工作,如海报、传单制作编排、横幅内
容的拟订及其他宣传方式以及场地整体布置;
2.通过海报,标语,板报等形式,做好协会的内、外宣传工作,提高社团的知名度;
3.通过微信微博推送等方式,对社团的各项活动进行前期、中期、后期的宣传报导,
及时准确地向同学们传递各种信息;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相关活动;
(二)定期举行与各大高校及社会青年的联谊会; (三)聘请资深导师开设相关专业的讲座、课程; (四)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
(五)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社团财务包括社团经费和社团财产两部分。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收缴会费:会费每年收缴一次(收费标准视各个社团的情况而定);
(二)社会赞助:社团寻求赞助单位的经费支持;
(三)资金奖励:每学年,校团委对十佳社团及重点项目立项成功的社团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四)专项经费:社团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全校性活动,可以向 校团委立项申请经费;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本社团按照社团联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十九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设立专门的财务理事。如财务理事因换届等而离职时,须报社团联批准, 并在社团联财务监管中心的监督下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最后于社团例会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财务管理必须执行《浙江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定》的财务管理 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社团联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联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或本社团执行机构或十名以上本社团成员 联名提出,并提交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 7个工作日内,报社团联核准后生效, 并报校团委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因为宗旨变更、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 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终止方案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联审查同意,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社团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能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社团经社团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社团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 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6年10月12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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