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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公司经营管理,适应公司体制机制改革需要,增进公司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集体所有制公司条例》、《劳动就业服务公司管理规定》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公司主办单位:
第三条 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劳动保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企务公开。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第四条 公司将努力开拓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通过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勉励和制约相结合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二章 经济性质
第五条 公司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第六条 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依法获得法人资格,以其所有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 注册资金及其来源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大写 )。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金来源为 ;
公司出资方式为……。
第四章 经营方式及范畴
第九条 公司经营方式:
公司经营范畴:
第十条 公司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经营方式、经营范畴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公司权力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建议,应当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选举表决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公司章程,职工奖惩办法和其她重要规章制度;
(二)听取和审议公司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筹划、投资方案和公司改制方案;
(三)审议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等重大事项;
(四) 听取和审议年度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关于职工生活福利重大事项;
(五)选举、罢免、聘任、辞退公司高档管理人员;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副经理人选由主办单位提出,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通过,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五条 法定代表人职权:
(一)组织实行公司寻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行年度生产经营筹划、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详细管理办法;
(六)遇到特殊状况时,提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议;
(七)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责。
第十六条 法定代表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接受集体公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
(二)组织职工完毕公司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推动公司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发展能力;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履行民主管理职责,实行厂务公开;
(四)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和职工在公司内合法权利;
(五)组织贯彻劳动保护办法,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六)定期向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并接受监督;
(七)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责。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按照国家关于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体系,按期向主办单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记录报表。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依法缴纳税费。
第十九条 公司分派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合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第七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劳动用工必要执行国家关于政策规定,依法订立各类劳动用工合同。在法律、法规规定范畴内,依照业务需要,采用各种用工方式,以控制用工总量。
公司依照自身状况可以借用主业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工作,并规范办理借工借调手续。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按劳分派机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第八章 职工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职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集体公司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公司民主管理,监督公司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工作;
(二)参加劳动并享有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医疗保健和休息、休假权利;
(三)接受职业技术教诲和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评估业务技术职称;
(四)辞职;
(五)其她权利。
第二十五条 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体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公司主人态度从事劳动,做好本职工作;
(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策,完毕任务;
(三)维护公司集体利益;
(四)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其她义务。
第九章 公司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法接受主办单位监督管理。主办单位应通过设立集体公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集体公司指引、监督、管理职责。
集体公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指引和监督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对公司监督、管理、考核制度;
(三)提出公司重要人事任免人选,审议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
(四)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报告以及集体公司负责人考核兑现方案。
(五)指引、监督公司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界定、转让、交易行为;
(六)指引公司干部管理和培养工作;
(七)其他职责。
第十章 公司终结条件及程序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由于下列因素之一而终结:
(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依法宣布破产;
(三)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而申请解散,经主办单位批准批准;
(四)其她因素。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终结时,由主办单位批准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并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清算费用;
(二)所欠职工工资、社保和法定补偿金;
(三)所欠税款;
(四)其她债务;
(五)剩余财产由主办单位依法进行解决。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终结,必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公示。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决策,必要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主办单位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公司。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主办单位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主办单位(盖章): 集体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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