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资料*集团招聘录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招聘录用操作规范,确保提供合格员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岗位的招聘。第三条 招聘依据1、每年初,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各子公司、各中心、各独立部门根据年度经营预算及工作目标定岗定编,并根据定岗定编确定年度招聘计划。2、计划外增岗或增编,用人部门要填写新增岗位审批表或岗位增编审批表,经人资中心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列入招聘计划。3、因员工异动(晋升、调动、辞职、辞退等)而需要补充编制的,人资部门可直接招聘。第四条 招聘工作启动的前提条件1、人资部门要准备好招聘岗位的职位说明书(重点是工作职责、任职资格与考核标准)及招聘岗位的测评方
2、案;2、人资面试官要熟知职位说明书及相应测评方案,并对用人部门面试官进行了相应培训。第五条 招聘周期招聘周期是指招聘需求确定之日起至候选人到岗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高管人员招聘周期4个月,中层管理员工2个月,基层管理员工1个月,作业员工及工勤人员半个月。招聘启动前,人资部门要与用人部门书面确定人员到岗日期。第六条 招聘工作流程1、确定招聘渠道,发布招聘广告。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和相关职位情况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广告(网络、报纸等)、参加招聘会等。2、简历筛选与初步面试(或电话面试)。人资部门筛选简历并对候选人初步面试。3、笔试。对于应聘管理岗位初试合格的候选人要进行笔试,包括心理测评和专业
3、能力测评。4、复试。对于笔试合格的候选人,由人资部门与用人部门共同组成面试小组,进行结构化复试面试。5、参观企业。对于复试合格应聘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候选人,由人资部门带其到集团各主要公司参观;参观期间,人资部门要安排被参观公司相应人员进行介绍。6、董事长复试。对于复试合格应聘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候选人,由董事长进行最终复试。7、背景调查。对于复试合格应聘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候选人,人资部门进行背景调查。8、录用决定。高管候选人录用决定由集团决策委员会作出;其他候选人录用决定由各级面试官集体讨论作出。9、录用通知。对于决定录用的应聘管理职位的候选人,人力资源部门发出书面的录用通知;其中,对于应聘高管
4、职位及核心中层职位的候选人,人资总监代表公司与其签定聘用协议。10、报到。人力资源部门为报到的候选人办理入职手续。11、归档。各级面试官对于候选人评价报告及笔试试卷与新员工职位申请表共同归入员工个人档案。12、试用期。试用期间,人资部门要对候选人进行密切跟踪及相应引导、培训。13、招聘评估。对于试用期结束候选人通过转正考核的职位,招聘视为正式完成。试用期结束后,人资部门要对本次招聘进行书面评估总结。第七条 试用期管理(一)试用时间副总经理(含)级以上员工试用期6个月;总经理助理、经理、副经理级员工试用期3个月;主任级(含)以下管理员工试用期2个月;技术部与市场部员工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有成熟行
5、业经验者,试用期可以为2个月;工勤人员与作业员工试用期1个月。(二)职前教育1、目的及内容旨在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工作环境、企业文化,了解本岗位工作职责与要求、工作方法与考核标准,尽快缩短适应过程。培训内容包括公司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2、相关要求员工职前教育是该名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的一个月内执行。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在试用期内未参加新员工职前教育的,不得转为正式员工。3、通识训练通识训练是指公司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组织结构、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4、工作引导由新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内容包括:部门业务工作
6、流程培训;本岗位职责、专业技能与工作方法培训;工作要求与考核标准培训。5、培训评估职前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要对受训新员工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训;培训记录与考核报告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三)转正考核1、高管员工转正考核高管人员试用期满3个月,要向集团决策委员会作一次述职报告;决策委员会对其工作表现进行集体评议;对于工作思路混乱、预期工作目标未能实现、明显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应予以辞退。高管人员试用期满6个月,向决策委员会作第二次述职报告;决策委员会对其工作表现进行集体评议(二位相关同级及二位下级参加评议);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者,予以转正;未能达到预期工作目标,与岗位任职
7、资格要求有较大差距者,予以辞退。2、中层管理员工转正考核中层管理人员(经理以上)试用期满3个月,要向转正考核小组(由其直接上级、所在子公司总经理、人资总监、所在公司人资部经理、相关同级12名、下级12名组成)作述职报告;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者,予以转正;未能达到预期工作目标,不能达到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者,予以辞退。3、副经理级以下管理员工的转正考核。由主管领导、直接上级与人资负责人共同评议,主管总经理(总监)批准。4、作业员工转正由生产部经理批准,工勤人员转正由行政部(物业部)经理批准。5、未能通过转正的新员工,能够胜任公司其他岗位的,可以调到其他缺员岗位,并在新岗位开始新的试用期
8、;否则,予以辞退。第七条 招聘工作责任1、人资部门与用人部门要严把新员工入口关,共同对招聘质量负责。新员工试用期保留率直接与人资招聘专员考核成绩挂钩。用人部门的新员工离职率累积达到50%以上的,对人资招聘专员及人资负责人负激励500元;对用人部门负责人负激励500元,持续一年不能改善的,免职处理。2、人资部门对招聘及时率负责,该项指标与人资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考核收入挂钩。3、不遵守各项招聘、录用、试用程序的,发现1人次,对相应人资及用人部门责任人负激励100元。第八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