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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01T 0018—2023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规范(发布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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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030.99 CCS P 53 4501 南宁市地方标准 DB 4501/T 00182023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规范 Specifictation for supervision on oper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transfer station 2023-10-12 发布 2023-11-12 实施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501/T 0018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5 监管程序和方法.2 6 监管内容和要求.3 7 台账管理监管.

2、6 8 监管考核结果应用.6 附录 A(资料性)监管问题记录表.7 附录 B(资料性)月度监管报告内容要求.8 附录 C(资料性)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9 附录 D(资料性)年度监管报告内容要求.19 参考文献.20 DB 4501/T 0018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凯、黄华、王宗建、李军、李浓、郭桂瑛、

3、何秀萍、阮松宾、蒙槿、张建秀、蒋洪权、黎江、赵璀英。归口单位(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3号;联系电话:0771-2705276、0771-2771151;电子邮箱:、。主要起草单位(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3号、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47号;联系电话:0771-2705276、0771-2438554;电子邮箱:、。DB 4501/T 00182023 1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监管内容、运行效果考核及基本要求,确立了监管程序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南

4、宁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监管单位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监督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50323 城市建设

5、档案著录规范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CJJ 109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DL/T 72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 HJ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0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 DB45/T 1896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活垃圾转运站 municipal solid waste transfer station 将生活垃圾从收集车转载到转运车的转运设施。3.2 生活垃圾收集车 municipal solid waste collecting truck 用于收集、运输生活垃

6、圾的车辆。3.3 生活垃圾转运车 municipal solid waste transfer truck 将生活垃圾从转运站运往处理处置场所的车辆。DB 4501/T 00182023 2 4 基本要求 监管方案内容要求 4.1 4.1.1 监管单位在实施生活垃圾转运站监管前,应制定监管方案,监管方案的编制针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监管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4.1.2 监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生活垃圾转运站概况;b)压缩转运工艺特点、关键环节及主要风险点分析;c)生活垃圾转运站监管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人员岗位职责;d)监管总结与考核。监管单位要求

7、 4.2 4.2.1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应按下列规定实行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制:a)市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授权下属行业管理机构或其他指定机构对市属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实施监督管理,对县(市、区)属生活垃圾转运站、村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行业指导;b)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县(市、区)所属生活垃圾转运站、村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辖区内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属地管理责任;c)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县(市、区)所属生活垃圾转运站、村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进行监督管理。4.2.2 监管力量不足或者达不

8、到要求的,宜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监管。监管人员要求 4.3 4.3.1 监管人员应具备与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及时掌握行业最新技术要求和动态。4.3.2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岗位及专业配置宜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岗位及专业配置 监管岗位 综合监管(称重、卸料、污染防治、厂内环境)压缩及运输车辆使用与维护 其他(安全、原材料管理、消防、应急)所需专业知识 环境工程、给排水或其他相近专业 机械工程或电气工程 环境工程或其他相近专业 4.3.3 监管人员对生活垃圾转运站采用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定期考核

9、、资料检查等多样化形式进行监管,每次检查应 2 名以上监管人员在场。5 监管程序和方法 监管程序及要求 5.1 5.1.1 监管程序应包括准备、检查、综合分析、意见反馈、整改和复查等。5.1.2 监管准备阶段应收集生活垃圾转运站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制度化建设、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排放状况,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批文等材料。5.1.3 检查阶段应对主体设施、辅助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DB 4501/T 00182023 3 a)对垃圾计量、进场、生产作业、雨污分流与地面水导排、渗滤液收集与处理、臭气污染防治设施、作业机械设备运行维护、材料(

10、水、电、油、药剂等)规格及消耗全面检查;b)审核相关记录、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核实确认。5.1.4 综合分析应全面分析和评价生活垃圾转运站总体运行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列明,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及整改限期。5.1.5 意见反馈应将监督检查结论、整改通知、处罚建议和综合分析报告等按规定的程序报送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5.1.6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应及时反馈监管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应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应书面提交整改计划。对整改意见有异议的,可向监管单位书面提出。5.1.7 应督促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在整改限期内完成

11、整改项目,整改报告提交环境卫生主管部门。5.1.8 复查阶段应根据综合分析报告逐一复查运行单位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应对转运站运行单位提出处罚建议,报送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管方法及要点 5.2 5.2.1 采取驻场检查、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针对重点问题的专项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制度、运行情况、监测数据和相关报表等,如发现问题,与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确认,并记录监管问题,监管问题记录表格式及内容参见附录 A。5.2.2 应对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判定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5.2.3 建立健全设施计量、系统运行、安全生产和环

12、保排放等信息的在线监管体系,检查分析关键工况和环保耗材等控制参数。5.2.4 进行月考核,编制月度监管报告,月度监管报告格式及内容参见附录 B。5.2.5 月度考核应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格式及内容参见附录 C。5.2.6 进行年度运行监管总结,编制年度监管报告,年度监管报告格式及内容参见附录 D。6 监管内容和要求 一般规定 6.1 6.1.1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监管的范围应为压缩转运工艺运行、污染控制、环境监测及节能减排、安全运行管理、基础管理及监督与反馈。6.1.2 对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的下列情况应实施重点监管:a)垃圾转运控制;b)垃圾转运计量;c)站内压缩作业;d

13、)站内作业车辆管理;e)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运行工况;f)站区臭味控制;g)噪声控制;h)消防设施配置、有效性情况;i)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数据管理;j)生活垃圾转运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状况;k)易产生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的管理情况。DB 4501/T 00182023 4 6.1.3 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的下列情况可实施一般性监管:a)站区总体环境;b)卸料大厅(车间)环境;c)压缩转运作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教育培训及考核;d)安全演习及事故灾害、公共突发性事件和临时生活垃圾转运的应急演练。进站车辆管理及垃圾计量的监管 6.2 6.2.1 监管人员应对垃圾进站车辆管理及垃圾计量环节实施监管,并符合下列

14、规定:a)每日的垃圾进站计量记录资料显示生活垃圾收集车各车次的车辆牌号(编号)和净载量,计量记录资料每日传输至监管单位监管平台或由现场监管人员审核、签字;b)建立进站生活垃圾收集车登记台账,记录各车辆的详细信息,信息包括所属单位,车辆车牌号(编号)、型号规格、载重等;c)建立进站垃圾检查台账,记录垃圾性质,不准许非生活垃圾进站;d)及时将新增或替换更新的日常生活垃圾收集车信息补充至垃圾车辆登记台账中;e)重点检查、检验未进入车辆登记台账的进站生活垃圾收集车;f)配备计量设备的,计量设备每季度定期检定/校准,检定/校准的有效期标于设备明细位置;计量设备发生故障时期间,采用手工记录,进站垃圾量可按

15、故障前最近时间每辆车计量的装载率估算,估算数据经监管人员签字确认;g)随机抽查进站垃圾成分。6.2.2 监管人员应每日(运行日)检查垃圾进站计量是否正常,正常的签字确认,不正常的要求运行单位整改并修正数据。6.2.3 监管人员应每月对垃圾进站计量记录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对计量误差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修正,并按修正后的垃圾进场量签署结算单。卸料压缩转运环节的监管 6.3 6.3.1 生活垃圾转运站周边环境和站内生活垃圾存放时间应符合 DB45/T 1896 的要求。6.3.2 对垃圾卸料平台管理的监管应以臭味控制和安全操作为重点,并符合下列规定:卸料前应检查各保护装置、卸料区域和设备运转区域,确保无异

16、常情况后才能进行卸料作业;生活垃圾收集车应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进出卸料区域,并沿指定路线行进,避免造成拥堵;发现大件垃圾、非生活垃圾、火种、易燃易爆物和有害垃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应保持卸料平台干净、平整、无积水,及时冲洗地面,并收集冲洗水;卸料大厅(车间)内的安全标识和设施保持完好;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卸料门保持密闭良好,卸料完毕及时关闭;通风除臭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6.3.3 对转运容器装卸管理的监管应以转运车辆调度和转运容器装卸效果为重点,并符合下列规定:应有完善的转运车辆调度计划,保证生活垃圾转运站正常高效地运行,避免出现拥堵现象;完成转运工作后,轮

17、空的容器应运回生活垃圾转运站备用,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转运车和转运容器;在将垃圾推(压)入垃圾转运容器前,应保证生活垃圾转运车箱体和压缩设备对接良好,避免出现漏料、机械碰撞等情况。6.3.4 对垃圾压缩转运系统的监管应以排风除臭和渗滤液导排收集为重点,并符合下列规定:DB 4501/T 00182023 5 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车间保持密闭,防止臭气外溢;压缩过程无滴漏现象,密封性好;压缩车间排风除臭系统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并定期检查除臭药剂或材料是否失效,若失效及时更换;压缩车间保持渗滤液导排畅通。生活垃圾转运车运输监管 6.4 6.4.1 生活垃圾转运车型号和载重量满足转运作业要求,性

18、能工况状态良好。6.4.2 生活垃圾转运车实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6.4.3 生活垃圾转运车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建立相关维修保养台账。污水处理监管 6.5 6.5.1 雨污分流设施和功能完整,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能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应按规定对垃圾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6.5.2 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运行管理重要环节的监管应符合下列规定:渗滤液导排系统保持畅通,避免渗滤液在收集管路内滞留;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应根据渗滤液产生量和水质的变化,及时调整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工况,确保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出水水质满足 GB

19、8978 的要求;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浓缩液的,定期核查浓缩液的处理处置,发现违规排放及时处理;浓缩液、污泥、废渣等若为外运处置的,实行联单制,做好联运单据收集归档跟踪妥善处置情况。6.5.3 应每天至少 1 次现场检查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运行情况。6.5.4 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应每周对渗滤液排放水质指标进行核对,发现有超标现象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臭气与噪声监管 6.6 6.6.1 垃圾卸料大厅(车间)降尘、除臭设施设备连续稳定运行,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卸料大厅、压缩车间应密闭,垃圾坑风量抽取达到设计标准。6.6.2 对运输专用道路、卸料平台、压缩车间、渗滤液收集处理系

20、统等场所定时除臭;应定期检查除臭药剂或材料,定时更换除臭耗材。6.6.3 臭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 GB 14554、GB 16297 的规定。6.6.4 厂界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安全运行监管 6.7 6.7.1 监管人员应监督生活垃圾转运站生产安全运行:a)具备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操作规程培训与考核制度;b)生产作业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 GB/T 12801 的规定;c)各种传动部件应设有机罩,防止杂物或工作人员头发、衣服、肢体等卷入其中;d)站内机械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使用、维修;e)维修机械设备需要搭接临时动力线时应符合 DL/T 723 的规定;

21、f)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有实施记录。6.7.2 监管人员应监督转运站消防安全:a)站内应设置消防措施,并符合 GB/T 12801 的规定;DB 4501/T 00182023 6 b)不准许带煤气罐、燃烧的煤球等火种车辆进入作业区;c)对易积聚沼气的区域进行监测,当建构筑物内甲烷浓度1.25时应强制通风;d)做好站内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6.7.3 监管人员应监督转运站交通安全:a)生活垃圾转运站内运输管理应符合 GB 4387 的规定;b)生活垃圾转运站内工作人员及车辆应服从交通路线、标志、信号灯以及指挥人员的指挥;c)生活垃圾转运站内生活

22、垃圾收集车与生活垃圾转运车行驶路线应避免相互干扰,保证交通安全。环境监测监管 6.8 6.8.1 监管人员应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实施监管,环境质量监测应符合 CJJ 109 的规定。6.8.2 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排放污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应满足 HJ 355 的要求,保持稳定运行,并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联网。6.8.3 环境在线监测数据、运行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监测数据以表格和曲线两种形式储存在电脑中,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保存原始监测记录。7 台账管理监管 监管人员应监督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单位建立并保存生产工作中的

23、相关档案及资料,包括:当班7.1 记录,交接班记录,物资采购、设备使用记录,检测、监测记录,各项日、月、年统计报表,各种活动、事件记录,各级、各项规章制度等,及时存档,并定期对相关档案与资料进行核查。监管人员应保存监管工作过程的全部记录,包括核实并签署的各种文件,监管记录、监管报告、7.2 监测报告、单项事件或时间节点的各种分析评价报告、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等并及时存档。台账的保存符合下列规定:7.3 应符合 GB/T 50323、GB/T 50328 的相关规定;保存的形式包括图表、文字数据材料、照片、视频等纸质或电子载体材料;资料归档保存前应进行核准并签署,保证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8

24、 监管考核结果应用 应每月对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结果可作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研判生活垃8.1 圾转运站运行效果的参考依据。监管单位每月应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交月度监管考核报告。每年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综合评价8.2 全年的运行效果,并应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交年度监管报告。DB 4501/T 00182023 7 A A 附录A (资料性)监管问题记录表 表A.1给出了监管问题记录表的内容和格式。表A.1 监管问题记录表 年 月 日 序号 监管内容 监管问题描述 备注 1 转运车辆进场情况 2 垃圾卸车、压缩、装车情况 3 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滴漏情况 4 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 5

25、 场内环境卫生 6 场区内有无明显臭味 7 安全事件 DB 4501/T 00182023 8 B B 附录B (资料性)月度监管报告内容要求 表B.1给出了月度监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表B.1 年月度监管报告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基本情况 垃圾车进站车次(车)转运垃圾车次(车)进站垃圾量(t)转运垃圾量(t)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污水产生量(m)污水处理量(m)污泥产生量(t)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月度总计:平均每天:环保监测机构的 环境监测数据 污水排放数据 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 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mg/L)

26、:五日生化需氧量(mg/L):氨氮(以N计,mg/L):总氮(以N计,mg/L):总磷(以P计,mg/L):颗粒物(mg/m):氨(mg/m):硫化氢(mg/m):臭气浓度(无量纲):安全生产情况 监管工作总结 监管人员检查情况 运行管理问题与不足 公众调查与公众反馈情况 月度考核分数 DB 4501/T 00182023 9 C C 附录C (资料性)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 表C.1给出了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的内容和格式。表C.1 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 项目 类别 子项 监管要求、指标 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 分值 扣分 扣分理由(一)生产运行(40分)1.垃圾转运控制(10分)垃圾转运量达到设计规模8

27、5 (含)以上,特殊情况除外。月平均垃圾转运量在设计规模 75(含)85 的,每次扣 2 分;在 60(含)75 的,每次扣 5 分;低于 60 的,每次扣 10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5 未经监管单位同意,不能停运、歇运垃圾(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区域性停电等)。未经监管单位同意擅自停运歇运的,每次扣 3 分;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按相关规定处理。3 不准许非生活垃圾进入,未经监管单位允许,不准许接收转运协议约定范围外的生活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种、易燃易爆物和有害垃圾进站。违规进入生活垃圾的,每次扣0.5 分;违规进入非生活垃圾的,每次扣 1 分;发现火种、易燃物和有害垃圾进场

28、,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 1 分;发现火种、易燃易爆物和有害垃圾进场,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2 2.计量(5分)运行单位不应让车牌号与 IC卡不相符或感应系统无法识别的垃圾运输车进入站区;不应让无 IC 卡或未安装感应设备的运输车进站装卸物料、废料。对混装有非生活垃圾的进站车辆,如明显可见,应制止其进站卸料。运行单位让车牌与 IC 卡不相符或者感应系统无法识别的垃圾运输车进入计量系统,每车次扣 1 分;运行单位让无 IC 卡或者未安装感应设备的运输车进入计量系统,每车次扣 1 分;让无 IC 卡或未安装运输车未经过计量系统,进站卸料,每车次扣2 分(此项不设

29、扣分上限)。1 DB 4501/T 00182023 10 表C.1 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续)项目 类别 子项 监管要求、指标 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 分值 扣分 扣分理由(一)生产运行(40分)2.计量(5分)每天做好垃圾进、出站的计量工作,计量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标准建立台账,计量记录资料应显示各车次的车辆编号、净载量、所属单位、进出站时间等内容,并有管理人员审核、签字;按时按要求上报。做好物料(生产物料、废料等)进、出厂的计量工作。未对进、出站生活垃圾、相关物料计量的,每车每次扣 0.5 分;未建立计量台账的,每次扣 1 分;计量数据缺损、错误,每次扣 0.5 分;计量数据弄虚作假、伪造的

30、,每次扣 2 分;自动称重系统超过 7 d 未能计量的,每次扣2 分;数据报表不按时上报的,在资料报送子项扣分。2 运行单位及时做好计量系统的维护,确保计量系统的平稳运行;要求每个季度对垃圾计量设备检定/校准 1 次;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计量系统故障期间,应采用经监管单位确认的有效称重方式进行计量,并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因运行单位未及时加强维护,导致计量系统误差超过60 kg 的,每次扣 2 分;计量设备未按要求检定/校准,每次扣 1 分;故障不及时修复的,每次扣 1 分;计量系统故障期间未采取监管单位确认的有效称重方式进行计量的,每次扣 1 分。2 3.站内转运作业(15分)中控系统运行正常,

31、稳定,控制得当,作业有序。中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每次扣1 分;故障超过 10 d 未修复的,每次扣 2 分。2 卸料区域安全标识和设施应保持完好,指示牌、指示灯准确无误。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作业车辆有序进出作业;卸料区域地面应及时冲洗,并应及时排走冲洗水;通风除臭措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卸料门应保持密封良好,卸料完毕应及时关闭。若发现卸料区域安全标识和设施缺损,每项扣 0.5 分;指示牌、指示灯不准确,每次扣 0.5 分;卸料区域内车辆作业混乱的,每次扣 1 分;卸料门不密封、未及时关闭、在不应开启的时间开启,每次扣 0.5 分;卸料区域卫生状况差,每次扣 0.5 1 分;卸料区域未采取除臭措施,

32、每次扣 1 分,恶臭明显,每次扣2 分。3 垃圾卸车、压缩、装车过程标准,垃圾箱体和压缩设备对接良好,压缩过程无滴漏现象,密封性好,无违规违章操作现象。转运作业有违章操作的,每次1 分;压缩有滴漏的,每次扣 0.5 分。5 DB 4501/T 00182023 11 表C.1 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续)项目 类别 子项 监管要求、指标 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 分值 扣分 扣分理由(一)生产运行(40分)3.站内转运作业(15分)整体转运工作效率高,能够有效应对垃圾转运高峰和紧急状态。大量垃圾积压过夜的(除特殊情况外),每次扣 1 分;垃圾运输车存在严重排队现象(除特殊情况外),每次扣 1 分。2 设

33、施设备状况保持良好,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到位,并建立相关台账。设施设备大修有计划并提前上报监管单位。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无台账的,每次扣 1 分;设备设施大修无计划,每次扣 2 分,大修计划未提前上报监管单位批准擅自进行的,每次扣 2 分。3 4.运输作业(10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本站转运车、其他作业车辆运行正常、管理保持整齐有序。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垃圾车辆信息,建立垃圾车辆详细信息档案。详细信息应包括所属单位、车辆型号特点、载重、所运垃圾来源及性质等;对新增或更新的垃圾运输车辆应及时完善相应台账。车辆管理混乱,每次扣 1 分;未建立信息档案,每辆扣 0.5 分;未及时更新车辆台账,每辆

34、扣0.5 分;车辆未及时备案监管单位的,每次每辆扣 0.5 分。3 站内转运车辆型号和载重量满足转运作业要求,性能状态良好,不使用不符合垃圾转运要求的车辆。站内转运车辆带病作业的,每次每辆扣 1 分;违规使用不符合垃圾运输标准要求车辆的,每次每辆扣 2 分。2 站内转运车辆实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运输过程有跑、冒、滴、漏现象,每次扣 1 分;运输过程有跑、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的,每次扣 2 分。3 站内车辆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建立相关台账。车辆不整洁的,每次每辆扣0.5 分;无维修保养记录的,每次扣 0.5 分。2 (二)污染控制与节能减排(30分)5.污水 处

35、理(15分)雨污分流设施和功能完整,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能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应按规定对垃圾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全部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及时对渗滤液收集管路进行清淤,保持收集系统畅通,确保渗滤液不堵不漏。初期雨水与地面冲洗水未集中收集处理外排或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的,每次扣 1 分;未将渗滤液输送至处理系统而直排的,每次扣 2 分;站内雨污合流,环境差,每次扣 1 分。2 DB 4501/T 00182023 12 表C.1 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续)项目 类别 子项 监管要求、指标 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 分值 扣分 扣分理由(二)污染控制与节能

36、减排(30分)5.污水 处理(15 分)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设备实际处理能力达到设计的 80 以上,能全部达标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污水;设备操作标准,无违章作业现象。设备实际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能力 80 的,每低 10 扣 0.5 分;不能全部达标处理站内污水,每低于实际产量的 10 扣 1 分;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无故停止运行超过 7 个工作日,扣 1 分,超过 15 个工作日,扣 3 分;违章操作的,每次扣 0.5 分。4 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到 GB 8978 要求;特殊情况需要外运处理渗滤液的,应对出站渗滤液量和站外接收处理量进行联单记录。未配备渗滤液处理设

37、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宜将渗滤液集中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准许违规直排污水。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出水水质经第三方监测不达标的,在环境监测子项进行扣分;外运污水处理无记录的,每次扣 0.5 分;未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未将渗滤液集中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每次扣 1 分;违规外排污水的,每次扣 4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无第三方监测报告判断的,按监测子项扣分。3 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按要求安装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并符合 HJ 355 的要求;按要求实施监控,设备故障及时维修,定期校准,处理出水指标监测结果达标。故障维修期超过 15 d 的,应委托第三方进行污

38、水监测,监测频率不低于 2次/月。在线监测数据应妥善保存;条件成熟时,接入监管单位监管平台网络,实现联网实时监管。在线监测系统未正常使用,每次扣 1 分;在线监测系统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未向事先报经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批准,每次扣 1 分;故障期间未按时完成检修、仪器校验和比对实验、数据保存等工作,每次扣 1 分;未按规范进行校准的,每次扣 1 分;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每项检测结果超标每次扣 0.2 分;未按要求接入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实时监管的,扣 1 分。2 污水处理生产运行记录真实,完整,并定期归档。无记录或记录失真的,扣 2 分;记录不完整的,扣 0.51 分。2 浓缩液和污泥应按照规定进

39、行安全处置。违规处置污泥的,每次扣 1 分;未安全处置浓缩液的,每次扣12 分。2 DB 4501/T 00182023 13 表C.1 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续)项目 类别 子项 监管要求、指标 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 分值 扣分 扣分理由(二)污染控制与节能减排(30分)6.气体污染控制(5 分)车间应密闭,抽风、降尘、除臭设施设备连续稳定运行,垃圾坑风量抽取达到设计标准,运输专用道路、卸料平台、压缩车间、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等场所定时除臭;有害和恶臭气体污染控制效果良好,符合 GB 14554、GB 16297 的规定。车间不密闭,设备闲置,未采取抽风除臭措施,或措施效果差,粉尘、恶臭明显的,每

40、次扣1 分;除臭耗材不及时更换的,每次扣 1 分;除臭药剂喷洒剂量无使用记录的,每次扣 0.5 分;垃圾坑抽风量效果差,臭味外泄明显的,每次扣 0.5 分;恶臭气体经第三方监测不达标的,按监测子项扣分。5 7.噪声控制(1 分)作业区有降噪设备或措施,控制得当;厂界噪声符合 GB 12348的规定。无隔音降噪措施的,每次扣0.5 分;经第三方监测,噪声不达标的,在环境监测子项进行扣分。1 8.环境监测(8 分)定期开展生产过程控制监测,包括对调节池和构筑物等甲烷气、厂界大气、废气、噪声、臭气浓度、污水等进行日常监测或在线监控,并接受监督监测。定期开展第三方环境监测,监测类别和因子包括有组织排放

41、废气、厂界大气、污水、厂界噪声等环境监测,监测频率按排污许可和相关标准执行。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监测,监测类别和因子包括车间内有害气体、噪声、粉尘、室内空气细菌,监测频率每年不低于 1 次。各项监测结果均需达标,并将连续、完整、准确的监测资料和报告归档保存。未开展生产自控监测的,每次每类扣 2 分;监测因子缺项的,每次每项扣 0.2 分;因子监测不合格的,每次每项扣 0.2 分;不接受监督监测的,每次扣 1 分。未开展第三方监测的,每个考核周期(环境监测为一个季度,职业卫生监测为一年),每次每类扣 2 分;监测因子缺项的,每次每项扣 0.2 分。监测因子(包括第三方监测和监督监测)超标的,每次每项

42、扣0.2 分。未按要求保存监测档案的,每次扣 2 分。8 9.节能减排(1 分)有节能减排要求和措施,按转运垃圾量负荷安排作业班次,对照明、油泵、冲洗水、机电设备等有节约能耗、减少废料排放措施,效果良好。无节能减排措施,每次扣 1 分;存在能源资源浪费现象,每次扣0.5 分。1 DB 4501/T 00182023 14 表C.1 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续)项目 类别 子项 监管要求、指标 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 分值 扣分 扣分理由(三)劳动安全与卫生防疫(10分)10.安全生产(6 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到位,有安全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全年不少于 4 次;不定

43、期开展安全演习,全年不少于 1 次并应于当年 11 月底前完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月不少 1 次。有外包服务的,运行单位应与外包服务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无安全管理制度,每项扣 2 分;无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或无安全预案的,每项扣 1 分;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每次扣 1 分;未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的,每次扣 1 分;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的,每次扣 3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安全问题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扣 25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未开展安全演习的,年终 12 月考核扣 3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未签订责任书的,每次扣 1 分;未落

44、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每次扣 2 分。2 运行单位应保障转运站财产和人员安全;卸料大厅等各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障措施全面有效,场内安全标识、指示标识齐全,标准;在场内易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地方,须安装报警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全站转运作业无违规操作现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垃圾运输过程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无交通安全违法违规现象。未按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和措施,每处扣 1 分,无标识或标识不齐全不标准的,每次扣 0.5 分;因运行单位责任发生一般事故一次扣 5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较大事故一次扣 10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重大事故一次扣 15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

45、特大事故一次扣 20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以及按特许经营协议处罚处置,并交由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不按要求安装报警设备的,每处扣 2 分,不定期进行维护、报警设备失效的,每处扣 1 分。2 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规,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故应在 1 h 内上报监管单位,一般运行事故应在 1 个工作日内报告监管单位。重大事故迟报瞒报的,每次扣5 分(此项不设扣分上限);一般运行事故迟报瞒报的,每次扣12 分。2 DB 4501/T 00182023 15 表C.1 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续)项目 类别 子项 监管要求、指标 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 分

46、值 扣分 扣分理由(三)劳动安全与卫生防疫(10分)11.卫生防疫(1 分)有员工劳动保护管理措施,定期发放符合有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开展职防检测;定期对站内区域进行消杀除臭,灭蝇灭鼠灭蟑和除臭效果明显,站内无活鼠活蟑,可视范围内,苍蝇密度不大于 3 只;劳动防护用品须定期发放;特殊疫情期间,按相关防疫要求执行;建立相关记录台账。人员作业时不佩戴防护用品,每人每次扣 0.2 分;劳动防护用品不定期发放或不符合标准的,每次扣 0.5 分;经检测作业环境达不到相关标准的,在监测子项扣分;无消杀措施,扣 1 分;消杀效果差,可视范围内苍蝇密度大于 3 只的,每次扣 0.5 分;发现有活鼠活蟑活

47、动,每次扣 0.5 分;特殊疫情期间,未落实相关防疫要求的,每次扣 1 分,导致不良后果的扣分不设上限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台账不全或无台账的,在资料管理子项扣分。1 12.环境保洁(1 分)站内无垃圾洒落,无污水积水,每日高峰作业后,应对垃圾作业车辆行驶道路及卸料大厅进行冲洗保洁,保持站内所有区域卫生整洁。站内整体环境卫生差,每次扣1 分;有垃圾落地,或有污水积水现象,每次扣 0.5 分;未及时冲洗作业专用车道和卸料大厅,每次扣 0.5 分。1 13.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应对(2 分)具备有效的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设施设备和预案;实行 24 h 值班制度,节假日有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值班;每

48、年举行突发事件处置演习不少于 1 次并于当年 11 月底完成;发生突发事件应在 1 h 内报告监管单位。无应急预案的,每项扣 1 分;值班制度未落实或值班人员不在岗的,每次扣 1 分;无应急处置措施、设施设备的,每项扣 0.5 分;全年未举行演习的,扣0.5 分;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 0.5 分;未举行演习的,于当年 12 月扣 2 分。2 (四)基础管理(10分)14.行政管理(5 分)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运行作业手册及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手册,做到及时修订完善。企业内设部门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信息应向监管单位报备,情况变化时应及时更

49、新。企业应在职工入职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参保手续。无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岗位职责不明确、重要岗位人员信息未报备,每项扣 1 分,落实不到位,每次扣 0.5 分;手册未及时更新,每次扣 0.5 分。1 DB 4501/T 00182023 16 表C.1 月度监管考核评分表(续)项目 类别 子项 监管要求、指标 检查评分和扣分方法 分值 扣分 扣分理由(四)基础管理(10分)14.行政管理(5 分)管理和作业人员配备、使用和培训上岗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和行业劳动定额;特殊工种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和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每次扣 1 分;未对

50、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每人扣 0.5 分;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扣 0.5 分;未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每次扣 1 分。2 确保资金到位,管理标准。提供工资转账单,人员汇总单,确保工资发放到位;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员工工资发放不到位的,每次扣 0.5 分;未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每次扣 1 分;资金不到位,影响垃圾转运业务正常开展,每次扣 1 分;资金管理不标准,每次扣 0.5 分。2 15.资料管理(2 分)管理工作、设备运行、生产作业和安全管理等台账齐全、标准、清楚,并按月度、年度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台账和资料应设有专人管理。台账不全,记录不标准不清晰,每项每次扣 0.5 分,台账未及时整理归档,资料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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