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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高杆灯技术要求
5.1 高杆灯招标一览表
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数量(套)
备 注
高杆灯
高杆灯H=15m BCV-GD-6×100W(LED)共8套
高杆灯H=20m GS-PL(BX)D-30 10×100W(LED)共10套
高杆灯(含配套系统)、投光灯、光源、综合安装(含基础设计)
5.2 技术要求
高杆灯包括灯具、灯杆制造、安装调试,本技术条件适用于上述所有高杆灯的招标。
5.2.1 灯盘、灯具、光源的技术要求
5.2.1.1灯盘:
高度H=20m:灯盘采用型钢构成的灯架,所有暴露于室外的金属框架、部件、灯盘表面均采取阳极氧化物镀膜防腐措施,10×100W高压钠投光灯具配合布置,灯盘顶端设置独立避雷针。灯盘形状为单侧型,向停车广场照射。
高度H=15m:灯盘采用型钢构成的灯架,所有暴露于室外的金属框架、部件、灯盘表面均采取阳极氧化物镀膜防腐措施,6×100W高压钠灯投光灯具配合布置,灯盘顶端设置独立避雷针。灯盘形状为单侧型,向收费广场照射。
5.2.1.2投光灯:
高度H=20m、H=15m:投光灯配套电器均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投光灯功率为 100W,光源为LED灯。
总体要求
LED芯片要求采用国际一线品牌的、成熟的功率型产品(推荐品牌:CREE、LUMILEDS、OSRAM、NiChia或性能相当的同档次及以上品牌)。采用功率型LED芯片封装技术,选用低热阻、散热良好、耐高温、抗高压的封装及高折射率、抗劣化封装材料(如硅胶、硅酮树脂、高透光的玻璃或亚克力等合成材料), 提高出光效率和降低热阻,保证功率型LED 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
1) 允许工作结温不小于 135 ℃
2) 采用单颗粒LED芯片结构,每颗芯片功率≥1W,LED的发光效率 ≥110 lm/W
3) 灯具的整灯光效≥90 lm/W
4) PN结至封装底座的热阻:≤ 9 ℃/W;在工作1小时后实测芯片脚焊点温度不得高于75℃
5) 灯具与器件装配后,满负荷稳定工作1小时后,实测芯片焊点、电路板、灯具外壳三者温差≤ 10℃。(必须提供温度热测模拟图)
6) 使用寿命:≥ 50000h时,光衰小于初始值的25%。
7) 色温为5500K+-300K;色温一致性 ≤ ±5%
8) 显色指数不低于75(Ra≥75)
9) 模块化设计,与电源的结合没有任何焊点插拔式连接,以方便替换维护和升级换代。
环境条件
10) 产品在温度-15~45℃范围内能可靠的工作。
11) 产品在温度-40℃~85℃范围内能可靠存储。
12) 产品在相对湿度≤96%R.H.能可靠的工作。
13) 产品间歇暴露在振动条件下不会危害到产品的正常工作。
14) 产品在搬运期间遭受的自由跌落不会危害到产品的正常工作。
15) 产品在大气压为86~106Kpa范围能可靠的工作。
电源模块技术要求
电源模块的工作电源可满足交流供电和直流供电条件,实际使用时可将电源模块的工作电源由交流供电切换成直流供电或将直流供电切换成交流供电,电源模块仍能正常可靠地工作。
交流供电时:输入电压为AC 220V(±30%);频率:50±2HZ
直流供电时:槐尖山隧道为直流供电,输入电压为DC 220V(±30%);
电源容量:大于灯具标称功率120%;
电源模块具备调光功能:
A、电源模块具备DC-PWM波的功能;即输入DC 0-10V后,转成相应的PWM波作为电源驱动信号,调节电源输出的占空比,达到改变光源亮度的目的。
B、电源输入的调光信号:DC 4-10V ,对应于40%-100%光源的亮度,调光时的效率不得低于85%;
C、调光信号具备锁存功能,例如:当输入5V,持续时间为1-5秒后,即使不再继输入5V的信号,那么光源保持为50%的亮度;
D、抗干扰滤波功能:调光时,输入的信号电压必须保持300-500毫秒,调光操作才有效。
E、调光巡检功能:当输入的调光信号为小于3V,且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时,灯具光源自动以100%亮度输出。
F、调光信号的输入阻抗>=10KΩ;
接线方式
1) 接线端子连接(4根线固定于接线端子的结点上,1根PE接地保护线固定于外壳的接地极上)。
2) 过温调功功能
当检测到LED灯芯片PN结温度过高时,电源模块可自动调整功率输出,达到降低芯片结温的目的。
3) 抗LED异常工作能力
即LED灯具中,每个LED串联组由独立的恒流源电路驱动,该恒流电路应保证有LED击穿短路异常情况下能安全运行,并且电流稳定。
4) 功率因数应≥0.95
5) 需有良好的散热系统,保证LED灯具在正常环境下工作时,灯珠管脚温度不得超过65℃。
灯具光学性能
灯具的整体光衰
1) 工作15000小时后不超过10%(光输出维持率达90%以上);当工作50000h后光衰不超过20%(光通量输出维持达80%以上)。
2) 灯具的每个LED芯片单独使用一个发光透镜的光学设计,以实现光线的精确定向投射,透射率高,物理化学性能稳定。
3) 提供灯具的出光角度和配光曲线,灯具应为专业隧道灯配光以得到良好的路面照明效果,为非对称蝙蝠翼配光。
4) 灯具总向下光通量与灯具耗能比≥90lm/w。
5) 单个灯具的照度均匀度≥0.6。
6) 单个灯具的光源照在路面上应为矩形光斑;当安装高度在5米时,矩形光斑为的尺寸应为:长度≥ 20米,宽度≥10米,照明度均匀度≥0.6。
照明设计要求
灯具按规定的安装规范安装后应符合CJJ45-2006标准的要求。
激光辐射
正常工作时,在离地面2米高的照射面内的激光辐射不能超过按GB7247.1分类的I类激光辐射的限制。
灯具的可靠性
整灯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50000小时。
灯具外壳性能
灯具材质和外形:
灯具外壳采用优质高压铸铝压铸制成,表面灰色粉末喷涂处理,具有良好的耐气候性能,表面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盐雾、汽车废气及清洗剂的腐蚀。灯具及灯壳颜色由用户最终确定。
1) 整灯(包括电气室和光学室)的防护等级: 大于等于IP65,防潮、排潮呼吸功能,内部电路板须作防潮处理,须有防水透气的呼吸器,保证灯具内部万一受潮仍能正常工作,并且靠自身工作产生的热量将水汽排除。
2) 灯具外壳耐腐蚀性能:II类
3) 灯具绝缘等级为 Class I
外观结构
1) 外观要求:涂漆色泽均匀,无气泡、无裂缝、无杂质;涂层必须紧紧的粘附在基础材料上;各部件壳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划伤、裂纹、变形等缺陷。
2) 尺寸要求:灯具外形由招标人最终确定。
3) 采用内置智能可调恒流电源,与灯具一体化设计。
安全要求
1) 灯具应符合GB7000.5的要求,LED模组用交流或直流供电的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IEC61347-2-13和IEC62384的要求。
2) 湿态绝缘电阻:用500V摇表测量湿态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3) 湿态介电强度:能承受交流50HZ,1500V(有效值)试验电压历时1分钟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4) 防触电保护类别:I类。
电磁兼容性要求
LED灯的插入损耗、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743和GB17625.1的要求。
LED灯具的其它技术要求
1) 所用的相同类型的灯具应能互换。
2) 灯具正面采用不散光耐高温钢化玻璃作面盖,灯具结构坚固,能经受清洗,搬动不变形。
3) 灯具应具备短路保护功能。
5.2.1.3照度:
高度H=20m(H=15m):照射半径R=100M,照度不小于15Lx.
5.2.1.4电源:
高度H=20m:灯具电源电压交流220V。
高度H=15m:灯具电源电压交流220V。
5.2.2灯杆的技术要求:
5.2.2.1灯杆:
照明设备的设计依据施工图并满足《公路照明技术条(JT/T367-1997)、《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3076-1998)的要求。
高度H=20m:灯杆为棱锥型;材质选用Q235B钢板,底段、上段钢板厚度分别为 8mm、6mm;灯杆内外热浸锌防腐处理,热浸锌层厚度不小于85μm;灯杆颜色为银灰色。
高度H=15m:灯杆为棱锥型,材质选用Q235B钢板,底段、上段钢板厚度分别为6mm、6mm;灯杆内外热浸锌防腐处理,热浸锌层厚度不小于85μm;灯杆颜色为银灰色。
灯杆结构设计风速为35m/s。在35m/s风速时,灯柱顶部的水平偏角不大于地面以上长度的1/40。
灯柱分段运到现场,进行插接安装。灯杆表面不得产生损伤。
5.2.2.2附属设备及附件:
5.2.2.2.1电器:
高度H=20m(H=15m):灯杆内设电器设备室,室内安装配电箱;配电箱可实现就地控制及远控(远控引出端子)装置,对于高度H=20m高杆灯,10盏投光灯可单控或组控;对于高度H=15m高杆灯,6盏投光灯可单控或组控。电容补偿(COS¢﹥=0.9)接触器、遥控盒、电器室门及暗锁;灯柱内连接导线(引至投光灯导线不得小于2.5mm ),等所有电器设备。
灯光控制在电器控制箱内设有断路器,以配合灯光整体控制 。
5.2.2.2防雷接地:
高度H=20m(H=15m):灯具基础周围设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接地极采用在基坑边缘上打4根Φ20*1500毫米地线钎,使用40*4的镀锌扁钢将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连接处采用焊接,焊接牢固无虚焊,焊接处涂防腐油,接地网由40*4镀锌扁钢从基础柱内引至基础顶面,露出基础顶面以上1.0m,要求有效防止跨步电压对人的伤害。接地体应与灯杆、灯盘、配电箱等可靠联接,形成可靠的导电通路。
5.2.2.3基础
高度H=20m(H=15m)的高杆灯基础由投标人根据荷载大小设计,并标出基础的配筋、砼强度等级等施工图,并经设计院审批。
5.2.2.4高度H=20m(H=15m)的高杆灯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2套施工图,选最优方案经设计院审批后方可施工。
5.3 执行标准:
5.3.1设计制造均应符合GBJ17-88《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35-90《高耸结构设计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照明设备的设计依据施工图并满足《公路照明技术条(JT/T367-1997)、《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3076-1998)的要求。
5.3.2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为:《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归声规程》CJJ189-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
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全面检查。
5.4 验收、提供资料及其它:
5.4.1、检验:灯具出厂前及运输到现场安装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出现制造质量及运输损坏等问题,应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出厂或安装。
5.4.2、资料:灯具制造前应提供高杆灯效果图及照度计算;灯具出厂时提供2份完整的资料,包括:产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灯盘(含灯具)、灯杆、基础等安装图,高杆灯电气接线图、操作控制原理图等。
5.5 招标项目须知
5.5.1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货物,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提供。
5.5.2提交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3提交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4中标单位交货时需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产口保修证书等。
5.5.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的主要业绩、清单。
5.5.6技术文件要求
电气元件、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
出厂检验记录
装箱单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括在总价中)一缆表。
5.5.7 高杆灯招标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三部分,报价中应将三种报价分别列出。
5.5.8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中标方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供货。
5.5.9需方只接收验收合格的货物。
5.5.10在货物供应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
5.5.11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
5.6 售后服务
5.6.1产品质保期24个月。在质保期内,应至少每四个月免费巡查维护一次,并提供免费维修。
5.6.2为用户提供现场的设备使用、维护或其它方面的技术培训。
5.6.3为用户提供产品终身技术服务。产品出现故障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履行维修服务义务。
5.6.4投标人应根据甲方要求,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及培训方案。
5.7 计量与支付
5.7.1计量
高杆灯按“套”计量。内容包括:高杆灯灯杆、灯盘、灯具、配电系统等的制作、运输、安装、基础设计、系统调试等为完成本项的全部工作内容。安全生产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监理人对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5.7.2支付
高杆灯的支付:货到施工现场并经监理人验收签字后,支付合同价格的50%;安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格的45%;剩余合同价格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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