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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后临床常见精神卫生问题处置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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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灾难后临床常见精神卫生问题处置原则》的通知 灾难后临床常见精神卫生问题处置原则 灾难给人群造成的心理伤害是巨大的。涉及的人群包括幸存者、目击者、救援者、志愿者、后方救援人员、陪伴者和与其相关人员(以下统称为受治者)。他们的心理创伤是复合性的、灾难性的和持续性的,对部分人是长期的, 可能出现精神障碍,导致个体未来的健康状况恶化,社会功能受损。因此,在灾难后的医疗救助中,精神卫生问题是重要的救助内容,尽可能减少受治者的心理损害,是救治过程的重要环节。 灾难后出现精神卫生问题主要与躯体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相关。其中躯体因素包括躯体外伤导致的瘫痪、重要脏器受损、挤压综合征、严重感染、外科手术、截肢等,既往有躯体疾病者面临灾难时更易出现精神障碍;心理因素包括经历灾难发生,目睹灾难现场,目睹亲友死亡,灾难后经历亲人的失踪或失散,对医疗结果的担忧,过度受照顾而阻碍康复的动力等;社会因素包括财产重大损失,成为灾难移民,不能适应新环境,社会对伤员的过度关注等。 由于上述复杂原因,须针对受治者的精神卫生问题进行干预或治疗。本原则将医疗过程中的心理干预分为一般心理干预和对临床常见精神卫生问题的医学处置。 一、一般心理干预 (一)提供安全的避难地,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对尚处于危险之中的灾民和亲属必须给予救援和医疗的保证。 (二)加强社会支持与情感支持。如果可能,尽量安排亲属照料受灾者,针对无亲属照料者,安排专人持续照顾。尊重被照料者的隐私,避免让受治者反复讲述受灾的经历。 (三) 制订科学可行的诊疗计划,将可行的医疗方案告知伤者和陪护,取得知情同意,使他们知悉并充分理解即将进行的医疗措施,成为诊疗过程的合作者。为避免产生负面影响,经治医生不要在受治者面前评论在特殊情况下已经实施的治疗。 (四)由精神科医师进行定期的心理评估,对精神症状和精神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心理学工作者可针对灾民相关的心理问题进行个体或团体的心理咨询、心理教育和心理治疗。 (五)制订心理康复计划,鼓励受治者参与自己的康复治疗及训练,学会适应性的行为及主动寻求和利用社会支持的技能,并对他们给予不间断的支持。帮助他们建立互助组,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成为社会支持和心理康复的互助团体,促进心理康复。 (六)建议精神科及时与经治科室建立联络会诊机制,及时培训并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 (七)对志愿者和陪伴者提供训练和教育,培训他们对受治者的生活给予实际帮助和陪伴。 (八)对媒体和公众进行必要的引导,不宜过分关注和打扰受治者的治疗和康复活动以及日常生活,注意保护他们的隐私。 (九)精神卫生服务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工作,目的是帮助受治者日后能够处理自己的问题,因此所有的精神卫生服务必须着眼于调动或培养受治者康复的能力、返回现实生活的能力和未来独立发展的能力;和救助人员分离是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突然的分离会给他们造成新的心理创伤,全社会的接力支持将有助于他们继续康复之路。 二、临床常见的精神卫生问题及其诊治 (一)急性应激障碍。 定义:指因急剧、严重的精神刺激而立即(通常在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病,表现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或者精神运动性抑制。如果消除了应激源,症状往往历时短暂,一般在几天至一周内完全恢复, 预后良好,缓解完全。 临床表现:在灾难后数小时之内发病,受治者初期多为“茫然”或“麻木”状态, 少语少动,目光呆滞,表情茫然,行为退缩,对外界刺激没有适当反应等;偶尔会有片言碎语,令人难以理解;有些受治者则表现为激越、喊叫、过度乱动或情感爆发,甚至出现冲动伤人及毁物行为,并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事后不能回忆灾难事件。这些症状往往在24~48小时后开始减轻,一般不超过一周。如果症状存在时间超过4周,应该考虑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处理原则:让受治者尽快脱离灾难环境,避免持续的刺激;医务人员在受治者能够接触的情况下,与其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进行沟通解释,提供心理支持;在受治者愿意的情况下,可以与其讨论灾难经过,并在讨论过程中逐渐纠正受治者可能存在的对自身感受的消极评价,要告诉受治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面临如此巨大灾难时,不可能做得好。 药物治疗:对症治疗为主,对表现为激越兴奋者,可给予适当的抗精神病药物,如氟哌啶醇5-10mg肌肉注射,或奥氮平2.5-10mg/天,或奎硫平25-200mg/天。若有抑郁或焦虑症状,可给予抗抑郁药物SSRIs或SNRIs,如帕罗西汀20mg/天,或文拉法辛75mg/天,或米氮平15-45mg/天;或抗焦虑药物氟哌噻吨美利曲辛1粒/天;苯二氮卓类如地西泮、阿普唑仑等有很好的抗焦虑作用,可短期使用。睡眠困难者可以短期使用小剂量的中、短半衰期的镇静安眠药,如唑吡坦5-10mg/每晚,咪达唑仑7.5-15mg/每晚,或阿普唑仑0.4-0.8mg/每晚。上述药物剂量以中、小量为宜,症状缓解后可逐渐减药。 (二)居丧反应。 定义:指因亲人亡故而出现的悲恸,是特殊的急性应激反应。在灾难中,亲人亡故常常是突然发生的,由此导致的居丧反应通常较为强烈。 临床表现:在生理方面会有疲乏、肌肉痛、头痛、恶心等;在情感方面可能会出现愤怒、悲伤、疑心、内疚、绝望和孤独;在认知方面可能会有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效率下降等;在行为方面可能会出现社交退缩、呆滞、易激惹等,并伴有睡眠障碍、经常梦见死去的亲人、食欲改变等表现。这些症状多会在6个月内消失。 处理原则:遵循居丧的自然过程,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与帮助,不要急于人为干预太多。鼓励居丧者建设性地面对和经历居丧过程,用言语表达内心感受及对灾难的回忆。提供有关居丧过程的一般资料,帮助居丧者了解自身的悲哀过程,减轻恐惧。回避和试图绕过这一阶段是不现实的。 药物治疗:若存在明显抑郁情绪,可加用抗抑郁药SSRIs或SNRIs,如舍曲林50mg/天,或西酞普兰20mg/天。对有睡眠困难者的处理同急性应激障碍。 (三)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 定义:指受到异乎寻常的威胁性、灾难性心理创伤,导致延迟出现和长期持续的精神障碍。这些患者的临床表现可能是急性应激障碍的延续,也可能是灾难后延迟发生的。多数受治者在灾难后的数天至半年内发病,一般在1年内恢复正常,少数受治者症状可持续多年。因此,对其识别和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临床表现:1.闪回:受治者不由自主地时常出现灾害情景的痛苦回忆,伴有噩梦,在梦中重演灾害的经历;2.回避:受治者回避谈论、接触与灾害和伤害相关的情境和事件,如不愿看与灾害相关的影视,不愿看亲人的遗物,感到与外界疏远、隔离,甚至格格不入,部分受治者出现社会退缩行为,如回避个人的现实问题,如学习、职业、婚恋和前途等,对未来缺乏思考和规划,听天由命;3.警觉性增高:环境中突然的小变化可使受治者发生惊跳反应,出现继发紧张、焦虑、失眠等;4.情感麻痹:木讷、淡漠,与人疏远、不亲切,难以接受或者表达细腻的情感,不愿意和别人有情感的交流,有自责、罪恶感,可出现情绪低落,兴趣索然,甚至觉得万念俱灰,生不如死,出现消极行为。 处理原则:给予心理支持,鼓励受治者表达和宣泄相关的情感。可采用的治疗方法有:松弛训练、正性思维训练(用积极的想法替代消极想法)、自信训练(学会表达感受、意见和愿望)、认知治疗(帮助受治者通过改变各种不合理的假设、信念来改善情绪和功能。如相当比例的幸存者有强烈的自责,对亲友的伤亡负有责任,救援者可能感到自己未能尽力)、眼动脱敏信息再加工(受治者被要求在脑中回想自己所遭遇到的创伤画面、影像、痛苦记忆、负面情绪及不适的身心反应,然后根据治疗师的指示,让受治者的眼球及目光随着治疗师的手指,平行来回移动约15-20秒。完成之后,请受治者说明当下脑中的影像及身心感觉。同样的程序再重复,直到痛苦的回忆及不适的生理反应例如心跳过快、肌肉紧绷、呼吸急促等被成功地递减为止。若要建立正面的认知结构,则在程序之中,由治疗师引导,以正面的想法和愉快的画面植入受治者心中)、系统脱敏(可以通过想象、反复的暴露使受治者认识到他/她所害怕和回避的场所已经不再危险,假如受治者能够坚持足够长的时间不逃避,害怕的情绪就会逐渐消退)。 药物治疗:应激早期应用苯二氮卓类可预防PTSD的发生,但长期应用易导致依赖。抗抑郁药如SSRIs(帕罗西汀20mg/天、舍曲林50mg/天) 和SNRIs(文拉法辛75-225mg/天)除改善睡眠、抑郁焦虑症状外,能减轻闪回和回避症状。在运用抗抑郁剂治疗PTSD时,剂量与疗程与抗抑郁症治疗相同,建议症状缓解后还应给予1年维持治疗,直到痊愈。 (四)谵妄。 灾难后常见的病因有:1.脑部疾病:颅脑外伤、颅内感染、脑外伤后癫痫;2.全身感染、休克、水电解质酸碱失衡、挤压综合征、急性肾功能衰竭、震前震后合并内脏疾病如心血管病、COPD等;3.应激:包括灾难应激、手术麻醉应激等;4.高龄。 临床表现:1.意识障碍:以对环境认识的清晰度降低为特征,未达到昏迷程度;2.注意力的集中、持久或变换目标能力常常受损,导致受治者注意力分散;3.记忆、定向障碍,思维和行为紊乱;4.错觉和幻觉,并存在继发于幻觉的妄想或情绪反应;5.睡眠-觉醒障碍:失眠或嗜睡,部分受治者出现典型的昼轻夜重节律。 处理原则:应特别关注颅脑外伤和伴有多种躯体疾病的老年伤员。治疗原发疾病是消除谵妄的关键。 药物治疗:急性谵妄所导致的兴奋躁动可用小剂量抗精神病药如奥氮平1.25-5mg/每晚口服、奎硫平25-100mg/每晚口服或氟哌啶醇5-10 mg/次肌注。睡眠不好可用小剂量苯二氮卓类药物如氯硝西泮1-2mg/每晚,阿普唑仑0.4-0.8mg/每晚。 (五)失眠。     临床表现:1.入眠困难型:受治者常抱怨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2.维持困难型:受治者抱怨睡得不熟,常被外界的轻微声音所吵醒,或半夜醒来就无法再入眠。    处理原则:给予受治者正确的睡眠卫生知识,尽可能不把情绪带到床上。 药物治疗:可选用阿普唑仑0.4-0.8 mg/睡前,或氯硝西泮2mg/睡前,或艾司唑仑1-2 mg/睡前。还可使用抗抑郁焦虑药物,如米氮平7.5-15 mg/睡前,曲唑酮25-50 mg/睡前。 (六)焦虑状态。 受治者的焦虑可能是应激障碍表现的一部分,也可能是独立的焦虑发作,或者是对手术、身体的康复的焦虑。 临床表现:1.经常或持续的无明显对象或固定内容的焦虑、紧张;2.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头晕、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口干、尿频、尿急、出汗、震颤等;3.警觉性增高、运动性不安。 处理原则:针对导致焦虑的原因进行解释性心理治疗,进行松弛训练,鼓励受治者进行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 药物治疗:可口服阿普唑仑1.2-2.4mg/天,或氟哌噻吨美利曲辛1-2片/天。抗抑郁药物可选用帕罗西汀 20mg/天或文拉法辛75mg/天。 (七)抑郁状态。 受治者的抑郁状态可能合并创伤后应激障碍,也可是居丧反应的延续,或是本次应激所诱发的抑郁症。 临床表现:1.心境低落,伴无愉快感,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内疚感;2.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3.精力减退或疲乏感,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4.身体活动缓慢、木僵、面部缺乏表情,人际交流能力下降或缺乏交流或激越;5.食欲下降,体重明显减轻,性欲减退;6.时间持续2周以上。 处理原则:与受治者进行沟通,让其客观地看待灾难的发生,使受治者逐渐接受现实,改变不合理的认知。若受治者有消极观念或自杀倾向,应严密监护,必要时进行专科干预。 药物治疗:可选用SSRIs 如帕罗西汀20mg/天、舍曲林50-150mg/天,或SNRIs如文拉法辛75-225mg/天抗抑郁治疗。 (八)持续疼痛。 对持续疼痛的受治者,要进行仔细的检查,以排除外伤等原因导致的疼痛。因情绪反应引起的持续疼痛,如头痛、颈痛、肩背痛、腰痛、关节疼痛、不固定疼痛,持续时间长,不能用躯体局部病变来解释。如“幻肢痛”,即截肢后的受治者强烈而又真切地感受到不复存在的肢体上有蚁走感、牵拉感,以及难忍的疼痛感。 处理原则:在让其了解躯体检查没有发现任何病变的基础上,消除受治者对疼痛的紧张、恐惧感。 药物治疗:极度焦虑者,可选用地西泮2.5-5mg或阿普唑仑0.4-0.8 mg t.i.d。抗抑郁药阿米替林25-100mg/天,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或使用SNRIs如文拉法辛75-150mg/天、度洛西汀60mg/天等;必要时可加用丙戊酸钠0.2g t.i.d。 (九)精神病性症状。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受治者最可能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其它可能的原因是脑外伤后器质性精神障碍。 临床表现:1.幻觉:感受到(听到、闻到、看到、尝到、接触到)实际并不存在的事物,幻觉可能一闪而过,也可能持续很久;2.妄想:是错误的信念,即使没有确凿的理由来支持,受治者依然坚信不移;3.思维障碍:思维松散或思维逻辑障碍;4.情感淡漠,缺乏对人或事物的情感亲和力;5.社会能力衰退,社交隔离。 处理原则:药物治疗为主,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者可选用各种抗精神病药。经典抗精神病药有氯丙嗪、氟哌啶醇、奋乃静等。非经典抗精神病药有奥氮平、利培酮、奎硫平、阿立哌唑等。这些药物可在精神科医师指导下系统应用。 (十)冲动行为。 临床表现:在急性应激后急剧发生的一种社会行为,特别当个体经历严重灾害、丧失亲人、丧失肢体后更易发生,常见于儿童及部分成年人。受治者对行为的主观控制能力减弱,带有破坏性。 处理原则:在受治者出现冲动行为时,要检查其意识状况,寻找器质性病变的证据,评估其精神状况,对冲动乃至暴力行为可能导致的危害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受治者的状态采取言语安抚,必要时对身体进行保护性约束,加强人力监控和对危险物品的管理。 药物治疗:针对不同受治者给予精神药物治疗:一过性冲动行为可给予地西泮100 mg加入5%GS 500ml中以40ml/h速度静滴,持续性冲动可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给予抗精神病药治疗;对于慢性冲动者可选择心境稳定剂如碳酸锂0.25-0.5 bid、丙戊酸钠 10-30mg/kg/日、卡马西平5-20mg/kg/日进行治疗。以上心境稳定剂应注意从小剂量开始,注意肝肾功能、皮疹及药物浓度,最好在精神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十一)自杀行为。 一般将自杀行为分为自杀意念、自杀未遂、自杀死亡三种形式。自杀意念指有寻死的愿望,但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自杀未遂指有意毁灭自我的行为,但并未导致死亡;自杀死亡指采取有意毁灭自我的行为,并导致了死亡。 处理原则:灾难之后的自杀率可能增加,特别是经历了灾难、目睹亲友死亡、自身的完整性或功能遭到破坏者是预防的重点人群。应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评估,加强监护,确保安全;向受治者解释情感活动是对灾难的正常反应;鼓励受治者讨论感受,帮助其接受现实;提供应对策略,鼓励其建立新的生活。 药物治疗:可选用SSRIs如帕罗西汀20mg/天,或SNRIs如文拉法辛75-225mg/天治疗。若出现兴奋激越可用地西泮10 mg,静脉缓慢推注(大于5分钟),或给予氟哌啶醇5~10mg肌肉注射。 (十二)精神运动性抑制及缄默。 急性应激后常常出现,持续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 临床表现:1.木僵:少语少动或不语不动;2.违拗:对要求做的动作表现抗拒;3.刻板言动:不断重复其言语和动作,目的不明;4.缄默:意识清晰下沉默不语。 处理原则:耐心细致地疏导病人,给予支持、解释、安慰和鼓励。 药物治疗:可选用氟西汀20mg/天,或地西泮10 mg,在有可行的辅助呼吸支持下静脉缓慢推注(大于5分钟)。 (十三)拒食。 灾难之后的拒食常常与抑郁有关。受治者通常有消极概念和自责自罪观念。 处理原则:加强护理,清洁口腔,给予鼻饲或静脉营养;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给予心理支持、安慰。 药物治疗:可选用米氮平15-30 mg/天,伴有睡眠不佳者可选用小剂量奥氮平1.25-5mg/每晚治疗。 (十四)对肢体残疾或缺失造成的心理危机。 临床表现:对外界剌激敏感,易遭受挫折,自卑、愤怒、敌视、焦虑;学习、生活困难, 人际交往受限, 依赖感重;表现抑郁焦虑。 处理原则:帮助受治者逐渐接受肢体残疾的现实,告知此为保住生命的必须条件,矫形支具与装配假肢将帮助他们适应新的生活。帮助受治者逐渐适应肢体残疾,鼓励其用自己的能力补偿身体的缺陷。 药物治疗:焦虑不安者,可选择地西泮2.5-5mg/次,b.i.d;阿普唑仑0.4-0.8 mg/次,t.i.d,或氟哌噻吨美利曲辛1-2片/天,或用SSRIs如帕罗西汀20mg/天或氟西汀20mg/天、SNRIs如文拉法辛75-225mg/天治疗。 (十五)对截瘫的心理干预。   临床表现:1.否认:不能接受截瘫事实,不肯接受帮助,拒绝康复治疗,不愿调整自己以适应瘫痪残疾;2.焦虑:紧张恐惧、不知所措、担心未来;3.抑郁:受治者悲观失望、情绪低落、对康复没有信心,自卑、自责、自罪,有轻生等念头;4.愤怒:怨天尤人,不合作,易怒,反复无常。 处理原则:给予安慰、鼓励和指导,唤起受治者的生存欲望。当受治者的生命体征稳定后,及时告知其病情进展、功能恢复的程度,使其能按照设定的康复计划进行康复功能训练。鼓励探视、陪伴受治者,并帮助联系有相同遭遇的人,相互鼓励,共同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药物治疗:根据受治者精神症状应用精神药物治疗相应症状。 (十六)儿童心理危机干预注意事项。 给予儿童安全温暖的环境,最好和亲人在一起,至少不频繁更换照料者。提供适合儿童年龄的玩具或书籍,尽可能提供与同龄儿童接触交往的机会。 要教育家长及时发现自身问题并及时处理,避免让家长的心理反应影响到儿童心理康复。 在儿童康复的过程中,帮助儿童发展独立意识,避免新的分离造成儿童的心理创伤。 最好由有经验的儿童精神科医师指导或参与照料。 卫办医发〔2008〕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保护受到地震或其他自然、人为灾害袭击人群的心理健康,避免或减少因受灾产生的精神卫生问题,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联合组织专家编写了《灾难后临床 常见精神卫生问题处置原则》,现转发给你们,供工作实践中参考。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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