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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授信政策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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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授信政策指引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2 第二部分 行业信贷政策 4 第三部分 区域信贷政策 62 第四部分 客户信贷政策 65 第五部分 产品政策 69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2014年,我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背景下,结合“十二五”规划要求,按照“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有收有放”的差异化信贷政策,科学把握信贷节奏,通过市场改善和优化信贷结构,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重点向园区金融、社区金融和小微金融倾斜,向优势行业和优质客户倾斜,向“风险基本可控、资源消耗较少、综合贡献较高”的客户群体倾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守风险底线,做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实现不良贷款双降和信贷质量提升。准确把握创新和产业转型的特点,按照“一体两翼两中心”的战略构想努力抢占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准确把握小微企业、“三农”、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绿色环保和消费金融等领域的脉动。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及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目标完成。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此,总行制定了2014年授信政策指引,要求如下: 一、实施行业分类,执行差异信贷政策 本授信政策指引将行业分为积极支持类、适度支持类、维持类、谨慎进入类和禁止介入类等五类行业。各分支行(各部门)对积极支持类行业要加大优质市场营销和开拓力度,努力扩大同业占比、增加综合收益,促进行业贷款较快增长;对适度支持类行业要在稳固市场份额的同时不断优化行业内部贷款结构,加大对行业内优质客户和未来有较大发展潜力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争取行业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全行贷款平均增幅;对维持类行业要适度控制贷款增速,重点拓展风险小、收益高、资本占用低的信贷业务,原则上整体贷款增速不高于同期全行贷款平均增幅;对谨慎进入类行业要优选行业内有竞争力的客户,抓紧退出行业内处于竞争劣势的客户,严格控制贷款增速;对禁止介入类行业原则上要严禁新增,压缩存量。   二、合理配置资源,推进信贷结构优化   各分支行(各部门)要根据全行信贷发展战略目标,不断挖掘和培育新的信贷业务增长点,推动全行信贷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和信贷结构调整。在继续做好房地产、商贸流通等行业信贷结构调整工作的同时,积极培育和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等信贷市场,充分挖掘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进程中的信贷市场机会,积极支持生态保护、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环保领域的信贷业务,加快退出环保不达标、环境违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客户(项目)贷款。   三、强化信贷管理,推行环境风险全流程管理 对拟提供融资支持的企业客户,各分支行(各部门)应认真进行环境与社会问题评估,在实施尽职调查与内部审查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现状、潜在影响以及历史信息;同时,在贷款调查、评级授信、项目评估、审查审批、合同签订、提款审核、贷后管理、质量分类等信贷环节中,要落实各环节责任制,提高抵押贷款占比,积极支持环境友好类客户,不断促进行业与客户信贷管理的“绿色”调整。 四、严守风险底线,提升高风险领域信贷管理质量   一是对钢铁、钢贸、光伏、焦炭、水泥、煤炭、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造纸和纸制品、船舶制造、风电设备、火电、纺织、煤化工、电解铝、平板玻璃、高档餐饮等产能过剩行业,要严格信贷管理,原则上禁止新增授信,存量逐步退出。二是要密切关注国家(地方)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动态。各分支行(各部门)对涉及落后产能或潜在落后产能的客户,要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我行债权不受政策影响;对主体产能被列入国家明确淘汰落后产能范围的客户,要尽快收回全部融资;对贷款已发生劣变的客户,要加大清收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全我行信贷资产。三是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应严防风险,园区金融所涉及的企业授信业务原则上要采取通过园区管委会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等方式作为信用增级措施,社区金融和小微金融要优选客户防范信用风险。 第二部分 行业信贷政策 第一章 商贸流通行业信贷政策 第二章 装备制造业信贷政策 第三章 汽车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第四章 医药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第五章 建筑行业信贷政策 第六章 房地产行业信贷政策 第七章 文化产业信贷政策 第八章 住宿行业信贷政策 第九章 交通运输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章 开发区领域信贷政策 第十一章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二章 电力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三章 医院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四章 教育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五章 现代物流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六章 农副食品加工业信贷政策 第十七章 食品饮料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八章 两高一剩等禁止介入类行业信贷政策 第一章 商贸流通行业信贷政策 第一节 商贸流通行业总体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所称商贸流通业包括批发业和零售业。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商贸流通业是我国服务业的主体部分,具有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容量及资金流量巨大,新兴业态发展迅速等特点。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批发业发展面临商品流通速度放缓、存货价格大幅波动、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等风险;零售业面临业态升级、竞争加剧、收入增速放缓和盈利能力下降等风险。   我行商贸流通业融资应重点投向全国性及区域性龙头企业,适度提高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业务办理条件。高度关注商品价格下跌对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影响,防范企业涉足房地产、期货、民间借贷等领域可能引发的资金风险,防范虚假交易、重复质押等操作性风险。   三、行业风险控制要点   (一)高度关注经济环境变化引发商贸企业经营风险。受整体经济环境变化影响,钢材、煤炭、棉花、有色等批发企业经营困难,零售企业增速放缓,盈利能力下降,各分支行要高度关注辖内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变化情况,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二)防范企业涉足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领域引发资金风险。加强对企业及股东关联关系和整体资金情况的调查及跟踪,防范因投资房地产、期货、高利贷等高风险领域引发的资金风险。   (三)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业务模式及经营稳定性的分析,防范新业态冲击风险。对商贸流通企业,要深入研究把握企业业务模式,把握企业规避存货及应收账款风险的机制;关注电子商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生产企业扩大直营等业态发展对商贸流通企业生存空间影响。   (四)防范企业快速扩张及杠杆率过高风险。对批发企业,要防范过度利用银行融资扩大流通规模风险;对零售企业,要防范企业利用负债融资,快速增加自持物业及扩张门店风险。    第二节 批发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主要对批发业进行政策引导。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批发业为我行信贷维持类行业,总体信贷原则是:提高标准、把握模式、依托物权、控制总量。 批发业能提高商品交易效率,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及资金流量,我国批发业呈现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趋势。但批发企业数量众多,普遍存在利润薄、轻资产、负债率高等特点,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受下游需求下降、商品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虚假交易、重复质押等风险事件频发。   我行批发业融资应重点投向全国性及区域性龙头企业,在合理控制融资总量的前提下,依托其与上游大型生产企业或下游稳定客户的供应链以及对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控制,重点发展贸易融资业务。要提高中小商贸企业业务办理条件,高度关注商品价格下跌对批发企业经营影响,防范企业投资房地产、期货、民间借贷等领域引发的资金风险,防范虚假交易、重复质押等操作风险。 各分支行原则上严禁介入钢贸流通企业、新建钢贸市场等项目融资,原则上严禁新增钢贸行业授信;对存量授信要有计划地压缩、转化,要通过提高抵质押率等方式防范信贷风险。   三、国家产业政策   (一)提高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水平。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行业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强化商贸物流服务功能,拓展增值服务范围;鼓励流通企业向上下游及相关产业链延伸,促进产业整合发展,降低流通成本;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二)提高行业集中度。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大中型流通企业销售占比;扶持和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发挥其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   四、行业风险控制要点   (一)高度关注大宗商品贸易流通行业系统性风险。近年来,钢材、煤炭、棉花、建材等大宗商品整体呈价格下跌态势,大宗商品贸易流通企业尤其是钢贸企业整体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出现经营亏损。对大宗商品贸易流通企业,各分支行要提高新客户准入标准,高度关注企业经营变化状况,关注存货跌价及应收款回收情况,防范经营风险。   (二)切实加强动产质押类业务管理,防范重复质押、虚假质押等风险。由于我国缺乏动产质押登记公示制度,且仓单无统一标准,贸易企业利用虚构交易、多头开具仓单等方式骗取银行融资事件频发。各分支行要加强对质押商品独立检查的频率,对履职不力的物流监管企业应停止业务合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资金运作情况及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加强对资金流及物流的监控,防范企业进入民间借贷、期货、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对不能有效控制资金流及物流的业务,应按照流动资金类贷款条件办理贸易融资业务。   (四)合理控制批发企业融资总量,防范过度融资。批发企业资金流量大,利润薄,对银行融资依赖度高,各分支行应根据年销售收入与资金周转情况,合理控制客户融资总量及同业占比,切实防范过度融资及杠杆率过高风险。   (五)从严控制对上下游均为贸易商的贸易流通企业融资,其全部非低风险银行融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最近12个月累计销售收入的25%。 第三节 零售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主要对零售业进行政策引导。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零售业为我行信贷适度支持类行业,总体信贷原则是:优选客户、适度进入、落实抵押、控制总量。   百货、连锁超市、家电、家居建材等综合零售企业一般持有不断增值的商业物业及稳定现金流,在产业链中处于较强势地位,我国百货零售业扩张重点向二、三线城市延伸,购物中心等业态发展较快。但零售业发展面临网络购物等新业态冲击、一线城市竞争激烈导致盈利下降、连锁企业过度扩张、零供关系紧张等风险。   我行对零售业融资应重点投向具有品牌及规模优势的百货、连锁超市、家电等零售领域全国及区域龙头企业,谨慎进入以租赁物业为主的便利店及单体零售企业等融资。重点拓展已建成并稳定运营零售企业的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适度支持全国及区域龙头零售企业兼并重组、自建物流设施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谨慎进入一线城市区域竞争过热、地价等成本过高的新开门店融资。审慎评估并有效监控零售企业现金流,落实物业抵押,防范信贷风险。   三、国家产业政策   (一)优化零售网点布局。适度发展大型商业网点,加强社区配套商业设施建设,形成以城市中心商业区为核心、城市区域商业中心为骨干、社区商业为基础的商业格局。   (二)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鼓励连锁经营,稳步推进无店铺销售,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建设自有物流配送中心,并面向社会提供配送服务。   (三)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大企业跨地区整合商业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直营连锁经营、特许连锁经营和自愿连锁经营。   四、行业信贷准入标准   (一)新建扩建零售物业项目贷款   对以零售业客户作为承贷主体的新建、扩建、并购零售物业等项目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客户或股东具有零售业运营经验,综合实力与项目规模匹配。   2.项目处于城市核心商圈,辐射范围较广,紧邻城市主干道,一般应有充足的停车位。   3.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新建物业的,项目规划、立项、土地、环评等手续齐全。   4.落实本项目或已投入运营的其他物业抵押及收入账户监管,且账户现金流与评估预期收入基本匹配。   5.采用租赁物业模式的,评估项目盈利期一般不超过3年;采用自持物业模式的,评估项目盈利期一般不超过5年。   (二)已建成零售物业的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   对于已建成零售物业的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物业经营情况良好。   2.在物业权属、资产抵押等方面符合我行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相关管理规定。   五、行业风险控制要点   (一)对民营背景的零售企业,要加强对股东及企业资金运作情况的核查,对参与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领域的零售企业,要及时收回我行融资。   (二)加强资金账户监管。对综合零售企业,应控制客户销售款,销售归行率不低于我行融资占比。对于租赁物业为主的零售企业,可按客户日均货款回笼金额的一定倍数控制融资额度。   (三)关注客户过度扩张风险,对综合零售客户,应重点防范因扩张过度、自建物业投资额高且回收期长、盈利情况未达预期等引发资金链断裂风险。   (四)关注零供关系风险。对综合零售客户,应调查客户向供应商收取各类通道费用等情况,防范零供关系紧张引发经营风险。   (五)对家居卖场领域,关注一、二线城市卖场数量过剩,房地产调控以及电子商务替代等因素对家居销售的影响,对出租率和销售收入快速下降的客户应压降融资。   (六)对汽车贸易流通(包括汽车批发和零售)客户办理业务,应以品牌汽车产业链贸易融资业务为主。关注经销商销售放缓、利润下降、资金链紧张以及部分经销商多元化投资等风险,加强对信贷资金用途和销售回款的监管,切实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对资产负债率超过85%(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大型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可除外)、库存周转天数超过90天的汽车经销商应逐步压缩融资。 (七)近几年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电商平台企业自建物流体系和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各分支行可在深入研究把握企业资金运作特点及业务模式,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步介入已运营成熟的大型优质电商平台企业融资。 第二章 装备制造业信贷政策 第一节 装备制造行业总体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所称装备制造业是指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产业,行业范围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与仪器仪表制造业,但不包括金属船舶制造。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装备制造业为我行适度支持类行业。总体信贷原则是:支持先进装备,培育优质客户,拓展供应链融资,加强风险防控。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国装备工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但整体仍存在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等深层次问题。在市场因素驱动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引导下,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将会加快,发展前景总体向好;但近期受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行业面临发展增速趋缓、盈利空间缩小、低端装备淘汰加快等问题和困难。   各分支行(各部门)要认真把握当前我国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信贷市场机遇,重点拓展以高端装备制造业和传统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为重点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信贷市场;优先支持优质行业龙头企业以及主导产品为重大或高端装备、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力突出的装备制造企业;谨慎介入主导产品为一般常规装备、产品壁垒和技术含量较低、市场竞争激烈的低端装备制造企业,加快退出传统落后装备制造企业;依托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大力拓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积极拓展上下游客户群,优先以贸易融资业务满足企业短期融资需求,逐步提高贸易融资业务比重,进一步优化贷款品种结构;加强对客户信贷风险的前瞻性预判,重点关注经营亏损、销售收入和订单大幅下降、存货和应收账款快速增长、裁员欠薪等劳资矛盾突出企业的融资风险,落实有效风险防控措施。   三、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一)发展重大技术装备。《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发展重大技术装备的16项主要任务(含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工信部等4部委印发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年版)》将19个领域、260项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纳入优先享受国家政策支持范围。   (二)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以干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为主的航空装备,积极推进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和海洋工程装备,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超过6万亿元,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占比提高到15%。   (三)推动装备工业改造提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下同)明确了60项机械、9项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和14项航空航天鼓励类目录,57项机械限制类目录,26项机械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和65项机械淘汰类落后产品。《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指出装备制造业是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并明确了发展导向。   (四)提高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发展水平。《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高速、精密、重载轴承等11类机械基础件、铸造等6类基础制造工艺、以及结构材料等2类基础材料。   四、信贷投向   (一)行业信贷投向   1.优先支持国家积极振兴和发展的重大装备制造业。根据装备制造业产业政策导向,优先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高效清洁发电设备和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为重点的电工电气装备企业;以大型新型施工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工程机械企业;以大型石油化工设备及天然气输送液化设备为重点的石化设备企业;以铁路车辆、动车组和轨道交通设备为重点的铁路运输设备企业;以高档数控机床为重点的机床企业;以污水污泥处理和脱硝脱硫设备为重点的环保设备企业;以大功率拖拉机等耕作机械和通用型谷物联合收割机等收获机械为重点的农业机械企业。   2.稳妥支持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按照“有序推进、区别对待”原则,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当前积极支持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前景较好的轨道交通装备行业,适度支持政策扶持力度较大、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航空装备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谨慎进入技术水平处于研发示范阶段、尚未完全市场化运营或产业发展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的其他子行业。   3.适度支持传统装备制造业的改造升级。对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对产业升级和重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传统装备制造业的改造提升,在优选客户的基础上,可通过综合化金融服务给予适度支持。   4.谨慎介入内燃机制造、文化办公设备制造、食品包装机械制造等经营状况不佳的子行业,以及其他行业壁垒较低、技术含量不高、市场竞争激烈、发展前景一般的传统装备制造业。   (二)区域信贷投向   1. 优先支持辖内装备制造业重点优质客户,重点支持产业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江苏、广东等地区装备制造业。   2.优先支持具备显著辐射能力和集聚效应、综合竞争力较强、核心企业突出、产业规划积极扶持的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支持在产业集群内具备核心主导地位、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主导产品为重大先进装备的行业龙头客户。   五、客户管理   (一)客户选择 装备制造业客户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总体要求: 1.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导向,具有市场和规模优势,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   2.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较好,拥有自主核心生产技术和良好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具备完善的设备监测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 3.主导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导向要求(如《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年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等)及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等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或淘汰类产品。 4.具备稳定的销售市场和原材料来源,与上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产品落实有效订单,产销率原则上在90%以上。 5.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稳定盈利能力,近两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重点支持具有行业龙头地位、或纳入“中国机械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百强企业名单”、或市场占有率在所属子行业位于前列、拥有先进核心技术和较强国际竞争力、近两年持续盈利、信用等级在AA级及以上的优质客户。 ----适度支持具备较强市场和规模优势、装备工艺和技术研发具备行业先进水平、主导产品对我国装备工业升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或为重点优质企业提供配套、产能利用率与产销率较高、近两年持续盈利、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的优质客户。   ----不得介入主导产品和装备工艺为产业政策明确的淘汰类目录产品、不符合我行绿色信贷要求、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出现持续亏损以及贷款出现劣变等高风险企业。   (二)管理要求   各分支行可按以上客户选择要求,拓展辖内优质客户,加快退出高风险存量客户。   六、融资品种管理   (一)项目贷款。对我行目标客户为实现产业升级而投资建设的原则上符合以下要求的新(改、扩)建项目,在合理评估项目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可给予适度支持:项目控股和实际控制人综合实力较强,具备相关行业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或上下游产业链优势;项目建设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产业升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年版)、《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等产业政策明确的鼓励类或支持类范围;项目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建设用地、环评报告等其他建设程序须经有权部门批复。   (二)流动资金贷款。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须注意控制合理的融资同业占比和贷款期限,从严控制发放期限超过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同时须严格贷款用途,不得用于项目建设或其他用途而形成沉淀。对于综合实力一般的企业,要谨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并通过担保和定价等方式增强我行贷款保障程度。   (三)贸易融资和供应链融资。积极稳妥支持装备制造业贸易融资业务发展,以贸易融资作为满足客户短期资金需求的主要品种。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大力拓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积极拓展上下游客户群,同时加强供应链贸易融资跨区域合作,并根据交易结算方式,灵活运用和创新业务模式。   七、部分子行业信贷策略   (一)物料搬运设备制造行业。我国物料搬运设备产业规模较大,产品门类较多,行业逐步培育了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和行业龙头,但同时仍存在制造工艺、配套水平和产品安全性有待提高以及厂商众多、竞争激烈等问题。各分支行应主要支持产品适用性强、技术水平先进、销售市场稳定的生产企业,大力拓展龙头企业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切实防范中小型起重设备企业的信贷风险。   (二)轴承制造行业。轴承是重要的机械基础零部件,近年来我国轴承行业专业化生产水平和为重大装备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但同时仍存在缺乏高端核心技术、低水平盲目扩张等问题。各分支行要优选技术水平先进、盈利能力强、落实有效订单的轴承企业,主要以贸易融资满足客户融资需求,重点发展基于下游汽车、工程机械、铁路设备等行业优质客户订单或应收账款的贸易融资;适度支持符合《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品的升级发展;严格限制向技术和装备工艺落后、订单缺乏保障、连续亏损等企业提供融资。   (三)内燃机及配件制造行业。我国内燃机产业正处于由量的增加向质的提升转变过程,近期行业运行状况不佳,同时仍存在国际竞争力较弱、盈利能力不强、产品节能环保有待提高等问题。要谨慎介入内燃机及配件制造行业,主要支持技术水平高、产品性能优良、燃油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先进内燃机生产企业,优先支持中国内燃机协会公布的“中国内燃机及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适度支持内燃机再制造产业发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严格限制向技术落后、高排放、高耗能、高耗材的落后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融资。   (四)电线电缆制造行业。我国电线电缆制造产业规模位居世界首位,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产业集中度较低。各分支行要谨慎介入电线电缆制造行业,主要支持规模大、效益好、技术水平先进的行业龙头企业以及特种电线电缆(用于新能源、信息产业、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企业;适度介入当地排名靠前、市场份额较高、经营管理规范、效益稳定的优质企业;严格限制对低端电线电缆企业、产能利用率低于50%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的企业提供融资;切实贯彻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对除特种电线电缆以外的电线、电缆制造新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八、信贷管理要求   (一)探索优质信贷空间,拓展综合金融服务。要深入挖掘先进装备制造业的潜在市场空间,着力把握优质客户在转型升级和经营发展中的业务需求。加强对大型优质装备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产品订单销售等环节的融资分析和金融服务;以核心企业上下游客户、“专、精、特、新”型企业、细分子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客户、拟上市公司群为重点稳妥拓展优质中小企业。加强信贷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联动,积极拓展结算和现金管理、投行、托管和零售等金融服务,提高我行综合化服务水平。 (二)合理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优质客户。密切关注辖内高端装备制造业政策导向和发展动态,优先支持现阶段技术相对成熟、市场需求较大的优质客户,逐步培育和储备未来成长性和发展前景较好的潜在客户,并切实防范技术模式不成熟、产品市场化前景较差企业的信贷风险;同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和融资需求特点,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三)适度支持优质零部件企业业务需求。装备制造业零部件企业众多,是拓展中小企业的重点领域之一。积极拓展龙头企业上游的零部件企业供应链融资业务,优先支持符合《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导向、主导产品为国内紧缺的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符合“专、精、特”方向、与大型装备企业紧密配套的零部件企业。   九、行业风险控制要点   (一)密切关注复杂经济形势下行业可能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当前,我国装备制造业持续多年高速增长的势头已出现扭转,内燃机、工程机械等部分子行业产销已出现负增长。各分支行要密切关注行业可能面临的系统性风险,认真分析宏观经济波动对辖内装备制造业运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近期,要重点防范辖内与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建设密切关联的装备企业、以及受出口下滑影响较大的装备企业信贷风险。   (二)高度关注装备制造子行业产能过剩风险。装备制造业投资管理体制相对宽松,部分子行业投资扩张较快,产能过剩或潜在过剩压力较大。对于国家政策明确过剩的子行业,各分支行要严格控制辖内贷款总量,从严把握信贷准入,严格控制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贷款;对于市场竞争激烈、呈现供大于求趋势的潜在过剩行业,要从严把握信贷准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贷风险。   (三)加强防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落后企业信贷风险。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低端装备生产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空间有限,面临逐步被淘汰的局面。对市场竞争激烈、技术含量不高、落后产能占比较大、以低端装备为主的企业,要严格控制信贷准入。 (四)积极防范政策性风险和环保风险。在信贷准入、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政策要求,密切关注客户依法合规情况,切实防范政策风险和环保风险。  第二节 工程机械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是指建筑施工及市政公共工程用机械的制造业,对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用“混凝土机械”的生产企业,执行本政策有关要求。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工程机械制造行业为我行维持类行业。   近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但同时行业扩张较快,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放缓,行业产销增速和市场需求出现明显下降。各分支行应拓展具有行业主导地位的优质龙头企业,优选在挖掘机械等市场需求好、技术含量高领域内的优质客户;高度关注当前市场需求下降过程中的行业系统性风险,密切关注辖内大型企业经营动态和资金链情况,切实防范主导产品市场竞争激烈、技术含量较低、产能利用率低的企业信贷风险;合理支持优质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和“走出去”业务需求,适度支持优质企业工程机械按揭和融资租赁业务,提高我行综合服务水平。   三、客户投向   (一)重点支持具备行业龙头地位、主导产品为产业政策重点扶持发展对象、技术和装备工艺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原则上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纳入“中国机械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百强企业名单”、近两年连续盈利、信用等级在AA级及以上的客户。   (二)适度支持在细分产品领域行业地位良好,具备稳定的销售渠道、市场订单充足,产品质量、安全型、节能环保性能符合有关行业标准或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销率在90%以上,原则上销售利润率在6%及以上,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的下列客户:   1.成套设备(整机)生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名位于全国工程机械行业前列;主导产品为道路桥梁、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所需的大型新型工程机械;技术水平先进,原则上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在2%以上,具备成套设备生产能力,在核心部件上具备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   2.零部件生产企业:主导产品为国内紧缺的关键部件(包括传动部件、液压元件及系统、发动机等);与我行优质客户或优质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供销关系。   (三)谨慎介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要求、在细分产品领域尚具备一定竞争能力、与上下游合作关系稳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一定盈利能力、近两年未出现连续亏损的客户。   (四)原则上不得介入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主导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和质量要求或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产品,生产经营状况恶化,或贷款已出现劣变等高风险客户。   四、信贷管理要求   (一)切实防范行业信贷风险。一是充分认识当前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趋缓、上游基建领域市场需求下滑、产能潜在过剩等因素对行业运行的负面影响,密切跟踪辖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前预判信贷风险和采取应对措施。二是要密切关注辖内出口依赖程度较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情况,对于市场严重萎缩、经营出现恶化的企业,要及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三是对于以装载机等市场竞争激烈、技术含量不高、产能潜在过剩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要从严把握信贷准入,密切关注信贷风险。   (二)拓展潜在优质信贷市场,加强综合化金融服务。合理支持优质龙头企业“走出去”业务需求,积极拓展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端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在符合我行个贷业务管理规定前提下,适度拓展龙头企业的个人工程机械按揭业务,促进企业产品销售。   (三)合理支持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先支持高技术含量、国内相对短缺的大型、新型节能环保型工程机械的发展,重点包括高规格、大功率或高载重量的液压挖掘机、盾构机、液压凿岩机、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等产品。 第三节 农机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农机制造行业包括农、林、牧、渔等专用机械的制造。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农机制造行业为我行信贷适度支持类行业。   我国已步入农机制造大国行列,产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但仍存在高端产品不足、低端产品过剩等问题。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行业发展前景总体向好。各分支行要把握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市场需求,优先选择在技术、装备和市场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的优质企业,重点支持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国内市场紧缺的大型农机产品的发展,严格控制向低端农机生产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优选客户、创新业务模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和拓展农机行业信贷市场,促进我国农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客户投向   (一)农机客户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符合国家农机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其中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企业须符合《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原则上纳入工信部公告的符合《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2.主导产品纳入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范围,产品具有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等优势,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3.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水平先进,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检测能力,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以及完善的产品检测手段和设备。   4.具备完善的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拥有良好的销售市场,上下游供应链关系稳定,产品销售率在90%以上。   5.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较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65%,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近两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对于符合以上要求、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较强(原则上销售利润率在6%以上)的客户,在落实贷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贷款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可适度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于其他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一般的客户,应注意控制融资总量,主要以与物流和现金流相对应的贸易融资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并通过落实担保等手段增强贷款保障程度。   (二)优先支持纳入“2011中国农机工业50强企业”名单、主导产品为大型高技术含量农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拖拉机配套农具等)、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销售利润率在6%以上、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的优质客户。对于优先支持的客户,加强综合金融服务,大力拓展上下游客户群,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   (三)对于违反国家农机产业政策、主导产品为低端落后农机设备、经营状况较差及近两年连续亏损等企业,不予信贷准入。   四、行业信贷管理要求   (一)积极拓展优质信贷市场。优先满足农机客户短期融资需求,大力发展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客户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适度支持控股股东综合实力较强、符合《农机工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重点建设项目”要求的转型升级项目。积极创新业务办理模式,根据农机补贴进度以及农业种植收获的季节性特征,合理匹配还款期限,灵活运用我行业务品种。   (二)稳妥拓展优质中小企业客户。依托我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稳妥拓展在细分产品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专、精、特、新”型中小企业以及为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专业配套的优质零部件企业。 (三)切实防范低端落后农机生产企业信贷风险。重点关注中小型低端农机设备生产企业以及生产设备落后、生产效率较低农机企业的信贷风险,严格限制向产能利用率较低、恶性竞争激烈、技术含量低的低端落后农机生产企业提供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支持,其存量融资应加快退出。 第三章 汽车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所称汽车制造行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汽车制造行业”。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汽车制造行业为我行维持类行业。总体信贷原则是:区别对待,扶优限劣;拓展供应链,审慎防风险。   汽车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约束愈加凸显,预计未来行业将进入稳步发展阶段,结构将进一步分化。我行应以具有规模、技术、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的整车龙头企业为核心,积极拓展供应链融资,为汽车产业链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提高综合收益。同时,谨慎把握劣势企业及新建项目融资,对细分市场产能过剩压力较大、产能利用率低、缺乏竞争能力的企业,应尽快压退现有融资。   三、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一)发展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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