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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家养”的成因与对策
洪湖市新滩中学 张宽胜
教师“家养”,就是学生向教师交纳一笔费用,吃住、补课都在教师家里。这些现象在一些中小学时有发生。一言以蔽之,教师“家养”属于违规家教行为,它不利于素质教育,败坏了师德师风,也加重了学生负担,更是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尽管有关领导部门从上到下出台了不少禁令,可“家养”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其所以然者何?
教师“家养”现象的产生有一定的成因。
一是应试教育大行其道。尽管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就开始施行素质教育,可是受到中考和高考指挥棒的影响,许多学校喊的是素质教育,做的却是应试教育。衡量一个学生的标准还是以分数来定乾坤。此种唯分数是从,以分数定成败,以成绩论英雄的现象依然盛行是教师“家养”现象产生的客观原因。
二是副业收入大于“正业”收入。不少教师从事家养的目的说穿了是为了赚钱抓收入,弥补自己“正业”收入的不足。一个中学生每年(含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在教师家里吃住加上清洗衣物和补课的费用就是两万多元。一个教师收十个学生家养,除去所有开支后的纯收入至少二十万元。这样的副业收入大大超过了教师一年两三万元的“正业”收入。教师收学生家养趋之若鹜就不难理解了。这是教师“家养”现象产生的主观原因。
三是有些家长有家养的需求。有些家长整年在外打工,将孩子交给自己的老人隔代抚养,其结果老人只能解决孩子的衣食温饱问题,却不能解决孩子学业问题,更管不了孩子的在成长中出现的品行问题。有的老人一味地顺从孩子,宠坏了孩子,造成了孩子品行恶劣。怎样找到既能解决孩子的生活,又能解决孩子的教育成长问题的途径?思来想去,一些家长只有拿出一笔钱,把孩子寄养在教师家中,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放心。有的家长即使不在外务工,由于只顾自己的工作疏于管教孩子,为了让自己省心,干脆把孩子托附给教师代管其生活和学习。这是教师“家养”现象产生的现实土壤和温床。
四是教师经济地位低下。众所周知,教师的工资低,一时难以提高是不争的事实。不说一般的技术工,就是一个小工一天都有一百五十元的收入,远远大于一个普通教师一天的日工资一百元左右。教师一年区区两三万元的收入,除开子女求学、赡养老人、平常的人情事故和一些日常开支外,所剩无几,至于买车买房等享受高质量的生活更是奢谈。这也促使有些老师拉下脸皮,收学生吃住,为学生辅导作业搞家养挣 “外快”。这是教师“家养”现象产生的助推器。
教师“家养”现象并不是无法治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教师“家养”现象的治理。
一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更是莘莘学子的道德基因的传承者。作为一名教师,要无愧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光荣称号,要以德立身,要像春蚕吐尽青丝,像蜡烛化为灰烬一样地教书育人。因此教师应该淡化名利,乐于奉献,不要让金钱冲昏了头脑;要廉洁从教,对待学生要有满满的爱心;要尊重家长,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做学生身心成长的守护神。
二要完善教育体制机制。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深入各地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加强对各地的有关治理政策综合研究,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案办法,建立健全整治和规范家养的常态长效机制,避免政出多门和各自为政、朝令夕改现象。
三要真正提高教师地位。国家的振兴要依靠教育,教育的发展要依靠教师。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光辉的职业,同时也是最清苦最吃亏最底层的职业。全社会都应该尊师重教,不断提高教师经济地位待遇和社会地位,要让教师有一份能维护自己尊严的工资。一旦教师工资提高到一定的水平,能有高质量的生活了,他就能心无旁骜地教书育人了。
四要统筹解决合理规范。存在即合理,有需要,就会有市场。对教师“家养”问题,既不能放任自流,又不能一棍子打死,搞“一刀切”。对那些师德沦丧,一门心思为赚钱,不顾学生实际情况,通过威逼利诱搞家养的,当然要严厉禁止,严肃处理,该清除出教师队伍的必须清除。但完全禁止家养,也是行不通的。部分学生家长还是确实有这方面的需要。是有照经营,还是无照经营,这就是个规范问题。既然堵不死,不如给正确的出路。建议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广泛的调研,拿出一个规范有偿家教家养的政策性文件来,依法治理,使之走上法制化轨道。也许这是解决有偿家教家养问题的最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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