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邹城市兖矿第一小学
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切实保证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根据邹人社发【2011】21号要求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学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三、考核内容
1、对教师的绩效考核
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教师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师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2)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等履行职责情况。
(3)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按照邹城市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将每人每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和考核绩效两部分进行发放。
(一)基础绩效(占80﹪)
1、迟到或早退:迟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
2、事假或病假:事假累计每天扣20元,病假累计每天扣10元。全体教职工会议或学校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10元,请假扣5元。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两周、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教职工,学校发放其本学期基础绩效工资的50%。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月、病假累计超过两月的教职工,学校不发放其本学期基础绩效工资。
3、婚、产、丧假,视为出勤。
4、旷工、旷课:没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到校视为旷工;未到校或到校后没按课程表上课造成空堂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40元,旷课一节扣20元。
(二)考核绩效(占20﹪)
根据教职工工作绩效综合量化考核结果,按教职工人数3 : 4 : 3的比例,按季度分别发放一档、二档、三档考核绩效工资。
五、下列情况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1、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2、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
4、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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