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护 资管通道存单收益权业务模式结构图:A银行给企业开的定期存单宏信证券定向资管计划A银行(自有、同业资金)可选B银行作为过桥行以上银行均需要有资金投资或同业业务权限机构分行级别才可操作。相关合同:1、宏信证券与A银行或B银行(名义委托人)银行签订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2、宏信证券与企业签订人民币存单收益权转让合同,实现给企业放款;、人民币存单服务合同。 3、宏信证券与A银行签订存单服务合同,实现对存单的审验、保管与资金托收。模式比较优势解读:一、普通贷款模式:假设民生银行放给A企业一笔1亿的一年期流动贷款,贷款利率为6.15%,一年后企业A还本付息,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为
2、6.15%。结果:1、银行以6.15%的利率向企业放贷1亿,贷款增加1亿 2、企业以6.15%的成本拥有一年一亿的资金使用权二、存单资管通道贷款模式:假设民生银行放给A企业一笔1亿的一年期流动贷款,贷款利率为6.15%,经过民生银行企业A协商一致,过一段时间(时间较短,忽略不计)后企业A将1亿贷款全额存回民生银行,时间为一年,民生银行多了一笔1亿存款,企业拿到一张一年期金额为1亿的定期存单,存单的利率为3.3%。这个时候宏信证券设立资管计划,以企业A手中的定期存单为标的,民生银行用自有或同业资金通过宏信证券设立的资管计划投资企业A手中的存单收益权,存单质押在民生银行,且民生按照存单标的金额1亿
3、的5.73%(此为贷款基础利率)前端收取利息费用及资管通道费用和银行托管费,到企业手中的资金为1亿*(100%-5.73%)=94270000,一年之后,存单回到企业手中,此时通过兑付后企业实际需要还款为贷款本息和-存单利息,即1亿*(1+6.15%)-1亿*3.3%=102850000,实际融资成本为(102850000-94270000)/94270000=9.10%(9.10%里面包括了券商的通道费及托管银行的托管费用,合计10-15bp。结果:1、银行以8.95%-9.00%的实际利率用自有或同业资金向企业间接放贷94270000元,贷款增加1亿的同时,存款增加1亿,且同业或自有资金减
4、少94270000 2、企业以9.10%的融资总成本取得一年94270000元的资金使用权。 3、宏信证券收取5-10bp通道费,托管银行收取5bp托管费存单质押业务发生的条件:当前,利率还未市场化,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一年至三年(含三年)的利率在6.15%,进行一轮存单质押业务,企业实际负担的资金成本在9%以上,高出普通模式大约300bp左右,这就决定了银行对贷款企业有绝对的议价能力,企业愿意以高成本融资且愿意配合银行进行这种业务的操作。这种企业资质一般,实力偏弱,无法匹配四大国有及全国股份制银行的贷款条件,只能退而求其次,从中小银行、地方性农商行解决资金的诉求。银行向企业放贷实质上是一种投资行
5、为,如果按照高风险高收益的逻辑来看,实力一般的企业理应以高于实力强大的企业(如中石油、中移动等)的资金成本向银行融资,这就从经济学的角度证明了存单质押业务存在的合理性。另外,有些银行没有投资存单受益权的权限,可以通过寻找过桥行代持的方式进行此类业务,成本为50bp左右,由无权限银行承担。归纳为以下几点:主体银行为中小银行及地方行农商行主体企业愿意以9%以上的高成本融资,且愿意配合银行进行存单质押业务的操作宏信证券资管通道存单质押业务存在的意义:最大的受益人为主体银行,可从两方面来解读:1、 监管受益银行业的监管机构为银监会,银监会对银行的考核指标有一项为存贷比,其计算公式如下:存贷款比率各项贷款总额X 100%各项存款总额该比率越高,表明负债对应的贷款资产越多,银行的流动性就越低。为保持银行的流动性,我国央行规定,该比率不得超过75%。 与普通模式相比,进行一轮存单质押操作可增加一笔存款,存贷比分母增大,存贷比降低,从而优化该指标。2、 盈利受益若将银行放贷看做是一种投资行为,那么与普通模式相比,通过存单质押的模式给企业间接放贷可以使银行获得额外300bp的收益,且前端收取费用又让银行多了一笔资金的使用权。如果不考虑存贷比指标,与普通模式相比,进行存单质押业务使银行多了一笔存款,银行可以继续放贷获得利差收入,增加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