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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手册
2015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 1 -
第二章 管理体系 - 2 -
第三章 管理内容 - 5 -
第四章 管理流程 - 11 -
第五章 各类记录表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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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一、编写手册目的
本管理手册规定了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本部及基建项目单位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检查与考核、报告和记录等要求。
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本部及基建项目单位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二、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设备。
2.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第二章 管理体系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本部
1.基建部
(1)是公司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结合各类安全大检查,组织对基建项目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监察质量部
(1)组织制定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基建项目单位执行。
(2)结合各类安全大检查,组织对基建项目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二)基建项目单位
1.分管领导
审批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2.安全监察质量部
(1)是基建项目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编写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要求,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3)组织基建项目单位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取证。
(4)负责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督管理。
(5)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工作。
3.工程部
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特种作业人员具体要求,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二、管理环节
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流程分为特种作业人员确认、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监督检查与考核、资料归档等四个环节。
三、管理保障
(一)制定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15号令)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工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手册》(Q/GDW 46-005—2012-20306)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考核管理手册》(Q/GDW 46-022—2012-20306)
(二)废止制度
原《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标准》(Q/GDW 46-013—2012-20306)同步废止。
第三章 管理内容
一、总则
根据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检总局第115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开展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
1.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行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是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机构。
2.参建各施工单位经理是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参建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特种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识别基建项目单位工程建设特种作业范围,包括:
1.电工作业:
(1)发电;
(2)送电;
(3)变电;
(4)配电工;
(5)电气设备的安装;
(6)运行;
(7)检修(维修);
(8)试验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焊接工;
(2)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
(1)含起重机司机;
(2)司索工;
(3)信号指挥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1)在企业内及仓库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
(1)2米以上登高架设;
(2)拆除;
(3)维修工;
(4)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压力容器作业:
(1)压力容器罐装工;
(2)检验工;
(3)运输押运工;
(4)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7.制冷作业:
(1)含制冷设备安装工;
(2)操作工;
(3)维修工。
8.爆破作业:
(1)含地面工程爆破;
(2)井下爆破工。
9.采掘(剥)作业:
(1)含掘进机司机;
(2)耙岩机司机;
(3)凿岩机司机。
10.危险物品作业:
(1)危险化学品;
(2)民用爆炸品;
(3)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
(4)运输押运工;
(5)贮存保管员。
11.经国家批准的其它作业。
12.基建项目单位合同规定的其它作业。
二、施工过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确认
1.施工单位应识别工程建设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种类及数量,形成《特种作业人员名单》(见附录表A.1),并同时将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2.监理单位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对资质证书进行验证确认。验证确认后,反馈施工单位,同时报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备案。
3.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根据工程建设工作需要,提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要求,形成《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经部门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4.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根据工程建设特种作业需求,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教育和特种作业证件的按时检证。
5.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二)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作业
1.施工单位应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首次上岗前,应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准上岗。
2.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首次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会,对执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资质、能力等进行现场再确认,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能力确认表》,应保持确认结果记录并备案。
3.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监督过程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质、能力的符合性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者,应及时清退出场。
三、检查与整改
1.本部基建部和安全监察质量部,结合各类安全大检查,对基建项目单位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基建项目单位组织整改。
2.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在对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质、能力符合性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将情况通报给监理单位,责令监理单位组织整改。
3.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通过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能力符合性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时,有权停止其工作。
四、考核
1.本部基建部和安全监察质量部,对在各类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基建项目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并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
2.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根据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检查情况,依据合同有关约定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与考核管理手册》。
五、其它要求
基建项目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参照本管理手册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基建项目的内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经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发布执行,同时报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备案。
六、相关方职责
(一)监理单位
1.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的确认。
2.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
1.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能力施工前的确认。
七、资料归档
公司基建部和基建项目单位安全监察质量部,按职责要求收集、整理资料并归档。
第四章 管理流程
一、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流程图
第五章 各类记录表
表D.1 工程建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流程风险识别与控制表
流程目
标/要求
关键步骤
编号与描述
关键步骤
责任部门、岗位
风险
描述
风险
成因
风险发生
的可能性
风险
影响后果
风险
重要程度
控制
措施
加强特种作业管理,降低事故风险,保证特种设备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6 确认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安全监察质量部
特种作业人员确认不准确,
主观因素:工作态度不认真,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客观因素:专业技术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实践经验缺乏
低
中
中
端正工作态度,培养认真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加强自身专业技术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实践经验
17 特种作业定期检查
安全监察质量部
定期监督检查不到位,检查不认真,存在安全隐患。
主观因素:工作态度不认真,责任心不强
客观因素:专业技术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实践经验不足
低
中
中
端正工作态度,培养认真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加强自身专业技术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实践经验
表D.2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被考核人(单位/部门)
监督人(单位/部门)
考核类别
1
对特种作业人员每月、季度监督考核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基建项目单位
安全监察质量部
基建部
B
2
基建项目单位
安全监察质量部
分管领导
C
3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规范开展监督检查
基建项目单位
安全监察质量部
基建项目单位
安全监察部主任
C
注:考核类别填写说明:本部对本部各部门的考核填写“A”;本部对各单位的考核填写“B”;各单位内部的考核填写“C”。
表D.3 报告与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填写部门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备注
1
Q/GDW 46-013—2012
-20306.JL01
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基建项目单位
安全监察质量部
基建项目单位
安全监察质量部
15年
有表样
2
Q/GDW 46-013—2012
-20306.JL02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能力确认表
监理工程师
基建项目单位
安全监察质量部监理单位
15年
无表样
(项目管理中涉及的各类记录表格模式)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表格样式
表1 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编号:Q/GDW 46-013—2012-20306.JL01 检索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从事特种
作业项目
职业资格证书
名称及类别
发证单位
及日期
复审
日期
有效期
备注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填报人员: 日期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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