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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治理工作方案【十五篇】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1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各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做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不说影响民族团结的话。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3、积极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各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和编制民族脱贫发展规划。年度内至少完成 12 篇调查报告或工作总结。4、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同事,做到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5、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认真开展民族经济建设工作,做好*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资金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完成*x 县特困民族(*x 族)发展项目规划以及试点村项目规划;完成*年上海对口帮扶*x 族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积极准备和完善*x 项目材料,确保*、*x 两个村通过省州考核验收。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加强宗教管理,依法加强对我镇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合江的目的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治理“两乱一私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全镇“两乱一私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按照有利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利于促进合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对佛、道教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及私设*聚会点进行专项治理,达到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依法信教,理顺宗教活动秩序,保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对“两乱一私设”的管理采取“承认一批,改用一批,关闭一批,拆除一批”的政策来加强管理。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和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民族宗教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镇成立以党委书记周瑜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统战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镇对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和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深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11月 10 日)首先组织村干部召开“两乱一私设”专项治理工作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讲清“两乱一私设”的危害,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充分利于广播、标语、网络、墙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治理整顿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思想觉悟,积极配合搞好专项治理工作。其次对本镇内的*私设聚会点和“两乱”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掌握详细情况,为开展专项治理奠定基础。(二)集中整治,分类处理阶段(2018 年 11 月 11 日至 11月 15 日)召集辖区各村会议,宣传政策,讲清道理,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应带相关人员限期按时整改到位,落实责任到人,对未按期整改的,组织人员进行强行整治到位,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2018 年 11 月 16 日至 11月 20 日)镇民综办公室将对各个村的宗教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确保处理到位,不留死角。帮助保留的聚会点和庙宇建立民主管理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管理规范化。(四)检查验收阶段(2018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30 日)镇统战办公室将对各个村专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对治理不彻底的,要继续整改,以确保专项治理的效果。(五)巩固成果阶段(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经常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四、工作措施 1、讲究工作方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做到措施有力、态度坚决,又注意工作方法。通过“一对一”上门帮扶等方式,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通群众思想工作,达到自觉制止“乱建”的目的,有效防止伤害宗教感情的突发事件和各类事故发生。2、治理务求彻底。我镇将严格按照严格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精神进行整治,对未按有关规定批准,擅自设立、兴建寺观教堂,集资、引资擅自兴建庙宇,以及企业化经营寺庙,天主教、*活动点擅自改造教堂,佛道教不按规定报批,无序扩建寺观,未经批准擅自塑造露天宗教造像进行严厉打击。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审批和登记程序。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坚决依法处理。3、完善审批手续。对未登记的寺观教堂采取“承认一批,改用一批,关闭一批,拆除一批”的办法,逐个拟定处置措施。符合登记条件和合理布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登记条件,但规模较大,符合合理布点原则的,向镇民综办提出申请办理宗教活动点的登记手续。4、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坚持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报批制度,健全宗教工作二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制止“两乱”长效机制。五、工作职责 按照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两乱一私设”整治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专人对“两乱一私设”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进行明细统计,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认真落实分解任务,及时与区民综局做好整治衔接工作;三是督促村两委负责人及联络人建立开展“两乱一私设”宣传,通过“结对子”、定期走访、谈心交友等形式,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鼓励、支持民族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积极为建设平安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为建设和谐合江贡献力量。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3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特点和新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通过建立镇、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到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建立健全镇、村宗教事务管理网络,纳入综治维稳网络体系,我镇配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村设宗教联络员。(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规定,我镇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对全镇、村委会所建立的宗教工作网络及宗教工作责任制进行督查和管理。(二)明确设立专兼宗教工作委员所承担工作任务,细化宗教工作方案。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三)有信教群众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村委会要设立宗教工作联络员,签订责任状。为确保此次“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开会研究,决定成立镇“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领导小组:(一)将基层宗教工作网络纳入社会管理网络体系中。将宗教工作网络建设与社会管理网络体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二)选好配强宗教工作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要选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党性和政治意识强的人员做为宗教工作专兼职委员。各村委会要选配掌握本地情况、在群众中有威信、具有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一定工作经验的不信教人员担任宗教工作联络员。(三)加强对宗教工作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服从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不断加大对“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管理和解决宗教事务的能力。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围绕我县“133”发展思路,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把创建活动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发展、民生、稳定、群众工作全覆盖、“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红色宜居、幸福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力争 201x 年内完成示范单位创建达标工作。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领导,有效推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特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四、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安排 第一阶段: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计划、任务、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并将我局201x 年度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方案报县创建办。第二阶段: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结对认亲下乡活动,对促进民族乡和非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并取得实效。第三阶段:按照县创建办工作要求,采取不定期下乡活动,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创建民族团结活动动态档案、简报信息,同时及时将开展活动相关情况上报创建办。第四阶段:严格按照县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开展自查,完善创建工作相关部资料、做好档案专卷,随时接受检查。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大工作意义。各股室要充分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对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结合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搞好创建工作;二、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发展。建立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是我县的异性重大工作,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要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常态化,阶段化推进,落实定期总结研究创建活动工作机制,并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建办,按照方案创建活动工作安排,进行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自查,不断完善和进步,到 201x 年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创建工作开展的动态信息台账。三、严格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创建活动标准及方案,有创造性、主动性的地开展活动。各股室之间互相监督检查,若因工作不力,或违反创建活动工作制度,从而影响我局创建工作考核督查或被县创建办考核扣分的,在年终目标考核时进行处理。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绥阳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绥综领发20212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宗教领城突出问题风险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凤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题导向、标本兼治、纵横结合、实事求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整治个性问题,又要解决共性问题,确保全面整治到位,有效维护全县宗教和谐稳定,社会长治久安(二)目标任务。针对全县宗教领域突出问题风险,认真对照、举一反三、逐一梳理、建立台账、逐一分解、逐一分析、逐整治、逐一销号,根据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整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守土有效,确保问题整治到位,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宗教领域突出题风险。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治成效,特成立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及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 长:高联友局 长 副组长:高志刚副局长 陈 稳副局长 王 谷副局长 成 员:各执法大队、乡镇分局、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王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银同志为联络员,负责资料收集及上报。三、整改内容 (一)*私设聚会点。整改措施:1.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宗教势力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宗教非法建筑物。2.严厉打击售卖、播放非法宗教出版物及音像制品,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分局 完成时限:3 月 12 日前(二)境内外势力利用宗教不断渗透的风险。整改措施: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情报信息共享。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加大对境外势力和邪教组织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积极查办其他部门移交关于宗教及境外势力活动的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宗教非法活动行为。责任部门:各大队、分局、股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泛滥,管理不规范的风险。整改措施:加大宗教活动场所的排查力度,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协助各乡镇、统战部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筑设施。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分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地质灾害、信众群聚的风险。整改措施:协助住建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做好宗教场所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质安全。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政环卫股、各乡镇分局 整改时限:3 月 12 日前(五)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信仰不纯的风险。整改措施:协助各乡镇(街道)对滥塑宗教造像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各乡镇(街道)移交的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建设案件。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分局 整改时限:3 月 12 日前(六)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烧高香的风险 整改措施:协助各乡镇(街道)对滥塑宗教造像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各乡镇(街道)移交的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建设案件。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七)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成果反弹的风险。整改措施:协助其他部门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等问题,及时办理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移交的违法建设、高价销售物品等案件。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大队、各乡镇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整改要求(一)各部门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二)加大排查力度,举一反三,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长期坚持。(三)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按时报送信息资料。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我国*事务的管理,有效遏制*私设聚会点反弹势头,依法开展*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制止*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现象,打击打着*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进行渗透活动,维护*领域和谐稳定。二、目标任务(一)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私设聚会点;2、以私设聚会点为载体的非法宗教组织;3、自封传道人。(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针 坚持教育转化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纳入管理”的原则,进行依法治理。(三)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 教育转化信教群众,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击非法宗教组织体系,确保宗教活动平稳有序。三、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公安、政法、教育、国土、住建、文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统战、宣传、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国土、文化、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级党支部书记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调查摸底阶段 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班子、制定方案,开展*私设聚会点的专题调查;做到“点摸清、人摸透,不漏点、不漏人”,一点一表,逐一辩析,摸清底数。(三)集中整治阶段 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非法宗教组织等进行整治,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1、登记一批。对信教群众需要、布局合理、活动正常,愿意接受当地*两会领导的私设聚会点,要帮助他们完善登记条件,依法补办登记手续。对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两会领导,又符合登记条件的私设聚会点,依法补办登记手续。2、合并一批。对因场所内部矛盾而分离出来,超过家庭聚会范围或因就近活动而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场所,可以采取与附近登记场所合并的方法,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对因城市拆迁导致的人堂分离而产生的私设聚会点,要做好规划调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妥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变更登记工作。3、过渡一批。对具备一定条件、无其他违法活动、愿意接受政府管理,但不愿意通过*两会办理登记手续的私设点,可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其纳入基层管理范围,由各居委会与私设点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负责监管。待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再完善登记手续。对信教人数较少、附近没有依法登记的堂(点)、一时又难以依法设立的,可暂时采取“以堂带点”的办法,由教堂临时管理。4、取缔一批。对拒不接受登记、合并、过渡的私设聚会点,尤其对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非法宗教组织下属的私设聚会点、境外渗透组织影响和控制的私设聚会点、有违法行为的私设聚会点或邪教组织控制的私设聚会点,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取缔。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违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规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理。(四)总结验收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上报专项治理情况,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各上报的情况和督察情况,对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并做好专项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坚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掌握政策,讲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体炒作。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深入。对比较容易处理的,要早处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规模;对一些由自封传道人控制、不与政府及爱国宗教团体接触,又没有明显违法活动的私设聚会点,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碍后再妥善处理,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通过持续不断的工作最终予以解决;对经反复工作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可采取综合手段,压缩其活动空间,最终迫使其停止活动。3、发挥团体作用。爱国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巡讲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抵制歪理邪说,挤压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空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4、加强部门协作。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协调应对处置措施。各单位定期向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5、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文明建设内容,明确领导责任,对重点人员、重点时间,要包保到人、责任到人。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7(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使命担当,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我局坚持工作日“晨学”常态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举行党史知识测试 x 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垃圾分类、消防站维护等工作 x 场次。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先后组织了机关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 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视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定期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局机关干部每周开展民族宗教理论专题讨论,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举办了街村宗教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宗教干部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为有效推进工作奠定基础。(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措施,抓实宗教基础工作。一是强化“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健全了街村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明确了区街村三级工作职责。在区委常委会*年第 x次会议上,汇报了宗教重点工作;召开了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分管宗教工作领导会,推进了宗教三项重点工作。二是与驻区高校建立联动机制。召开了联席会议,通过信息互通、联动协作,防范整治高校周边非法宗教活动。三是开展宗教场所巡查。我局组建了 x 个检查组,对秦岭区域内*个宗教活动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三)明确工作职责,广泛深入宣传,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局牵头印发了x 市*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创建任务,明确部门职责,按期推进落实;在郭杜凤林社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服务工作。x 月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专题讨论。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学习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我区民族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组织专人深入郭杜、韦曲等“十四运会”比赛场馆周边区域,开展清真餐饮检查,指导规范经营户行为,确保清真食品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督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功举办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演练现场会。在秦岭区域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五乱”检查,进行规范化管理。向宗教活动场所及时通报气象信息,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增强安全意识,配合所在街办做好汛情处置工作。督导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日常工作落实到位。广泛动员宗教教职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五)推进全区重点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协调实施了“三河一山”绿道项目,成效显著;我局包抓的 x 个小区,全面落实了全区末梢治理工作任务。工作人员积极当好志愿者,在包抓路段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服务工作。由于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年 x 月,我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奖牌。在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方面还存在短板。一些寺院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寺院教职人员少,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难以开展。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持续抓好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机制建设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二)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妥善解决存在问题。(三)探索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措施。(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五)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8 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化办教方向不动摇;以依法治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以“规范”为主题,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矛盾;以健全镇乡村两级工作网络为抓手,着力强化乡村两级责任制,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一、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镇乡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乡村两级责任制。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 1-2 次会议研究民宗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督查做好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境外渗透管控治理等工作,加大矛盾协调处理力度,将涉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力度,举办 2 期全镇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全面推进全镇民族宗教干部备案工作,切实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依据新修订的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做好我镇民族成份变更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巩固和深化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辖区内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安全维稳工作动态台账。3、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民族宗教界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民族、宗教之间的关系。利用专题讲座、展板宣传、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政策法规学习进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日活动。二、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牢固树立“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新理念,结合典型事迹宣传,在全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2、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服务管理平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援助等常态化窗口式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协调解决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3、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整体水平。各单位要摸清散居少数民族情况,继续协助县民宗局做好回、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矛盾纠纷调解和处置,坚决防止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的事件,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三、不断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 1、指导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继续指导宗教团体规范和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建立高素质领导班子,做到“政治伤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指导宗教团体抓好教职人员管理培训工作,帮助宗教团体选拔、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后备人才。2、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水平。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规范宗教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宗教活动、规范教职人员信仰与言行;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合理放生、禁鞭禁炮、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防止发生宗教活动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事情。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年内开展 1-2 次集中执法,重点整治乱建庙宇、*私设聚会点、佛教道教商业化、滥建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等行为。4、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调研摸底工作。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摸清底数、建档立卡、明确场所属性,采集场所组织人员信息,掌握场所开展活动及内部管理的情况。5、进一步探索宗教界社会公益慈善新途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四教同心、三助同行”活动、五月“助残日”、八月“金秋助学周”和十月“同心关爱月”等“三个一”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推动宗教界服务社会、服务人群、服务发展。四、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1、依法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继续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拆迁补偿、债务纠纷等遗留问题。认真回复处理群众反映的民族宗教问题,主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正当诉求,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回复工作。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困宗教教职人员的走访慰问。2、切实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调处。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加强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重视加强对社会舆情特别是互联网舆情的关注分析,认真做好网上投诉的办理与反馈;进一步完善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提高民族宗教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的时效性。3、重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工作。以寺观教堂、大型宗教活动和法定节日期间消防与治安安全为重点,认真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预案的完善、安全设施的改善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与公安、消防、环保、建设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妥善处置各类问题,创造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的平安环境。年内各村、社区要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 2 次以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物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好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追究制。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9 近年来,我县宗教界紧紧围绕“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通过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隐患治理和源头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评比“和谐宗教场所”等一系列工作,全县宗教系统安全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安全工作的基础还不稳固,各类安全隐患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围绕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促进全县宗教系统安全稳定。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宗教系统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 95%以上,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零增长”,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三、对象和范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是全县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范围是:非通常宗教活动安全、工程建设、危房隐患、防火防盗、用电安全、食品卫生、香烛生产、森林保护、防洪防汛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情况。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宗教团体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五、实施步骤和措施(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民宗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二)全面排查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三)隐患整改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四)督查验收阶段。县民宗局将组织人员,于 11 月上旬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民宗局成立戴亚平副局长任组长、戴均帽、褚文卫、袁春辉等人组成的县宗教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宗教团体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三)做好统计,及时报告。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记录工作,建立活动帐,健全档案,及时报送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情况。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长沙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市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决定从 2020 年 5 月起至 2022 年 12 月,在全市深入开展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124”等事故教训,在全市宗教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推动建设“现代化”新长沙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基本原则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1.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省级、市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时段,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地发生。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地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举一反三防范好其他安全生产事故。3.坚持点面结合。各区县(市)统战、民宗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市各宗教团体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机制,全面梳理本场所安全隐患,逐条过堂、逐项整改、逐一消号,确保主体责任落地落实。4.坚持齐抓共管。区县(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民宗工作系统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5.坚持治理实效。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整治范围 全市佛教活动场所、道教活动场所、天主教活动场所、伊斯兰教活动场所、*活动场所等。四、整治重点 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特别是全面落实省民宗委湖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安委会2020 年长沙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面落实长沙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突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场所主体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整治成效。(一)安全生产方面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职责。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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