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报告
申请企业: 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
评审单位:
评审行业: 机械 专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评审性质: 初次评审 级别: 三级
评审日期: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14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关于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推荐申请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以及东莞地区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对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得分为66.4分,企业申请评审前一年未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满足“评审得分≥60分、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的要求,达到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等级三级达标企业标准的考核要求。推荐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现将《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报送贵评审组织单位。
恳请批准!
广东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五年九月四日
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小组成员签名表
委托单位: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
评审单位:广东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 别
姓 名
评审资格证书编号
签 字
评审组长
邹丽萍
GM2752
评审组成员
张丽珍
GM2560
梁国平
GM2804
黄爱玲
GM2751
谢小小
GM2802
评审专家
张丽珍
粤安协工标专00310号
目 录
1.评审报告表 1
2.评审结论 3
3.被评审企业概况 4
4.评审情况概述 5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现场评审得分表 7
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现场评审记录 8
7.评审扣分点、建议整改措施及企业整改情况汇总表 55
8.附件目录 60
1.评审报告表
评审单位情况
评审单位
广东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1号东莞天安数码城A1栋414之一
主要负责人
谢小勇
电 话
0769-23388055
手 机
13580831782
联 系 人
谢小勇
电 话
0769-23388055
传 真
0769-23388257
手 机
13580831782
电子信箱
40522676@
评审小组成员
姓 名
单位/职务/职称
电 话
备注(证书编号)
组长
邹丽萍
/评审组长
0769-23388055
GM2752
成员
张丽珍
广东浩景公司/评审专家
0769-23388055
粤安协工标专00310号
黄爱玲
广东浩景公司/评审员
0769-23388055
GM2751
谢小小
广东浩景公司/评审员
0769-23388055
GM2802
梁国平
广东浩景公司/评审员
0769-23388055
GM2804
申请企业情况
申请企业
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善琪
电 话
87322088
传 真
87322828
联 系 人
徐学文
电 话
87322088
传 真
87322828
手 机
13712811498
电子
信箱
--
评审结果
评审等级: □一级 □二级 þ三级 □小微企业
评审得分:66.4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单位负责人签字: (评审单位盖章)
2015年9月4日
制度文件评审综述:
各评审小组检查要素1-13中所涉及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相关记录、台账、档案;检测检验报告、人员资格证书等书面或电子档文件。
现场评审综述:
现场组现场检查要素5、6、7、8、9、10所涉及的生产、储存场所及生产、储存设备、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管理;现场危险作业环节管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检测情况等。
评审扣分项及整改要求(另附表提供):
见附表:评审扣分点、建议整改措施及企业整改情况汇总表
建议:
企业应根据评审扣分项及整改建议,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现场隐患整改及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档案的完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评审结论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有关要求,评审组于2015年8月14日,对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得分为66.4分,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达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等级三级达标企业标准。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组织单位意见:
(评审组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公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3.被评审企业概况
被评审方名称
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
组织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厦坭村江背路8号
邮编
523000
安全组织机构名称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负责人
周懿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时间
2014年9月
自评组长
周懿
自评组
成员
邓艳平、王刚飞、龙林娟、黄明建
联系人
徐学文
职务
行政部门
联系电话
13712811498
传 真
87322828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简介
1.企业概况:
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6月,位于东莞市清溪镇厦坭村江背路8号。公司注册资本为780万港币,现有员工100人,主要经营范围:销售:塑料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卫浴产品,日用品,服装鞋帽,计算机及配件,塑料粒、聚氯乙烯树脂粉(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所属行业为机械类,主营业务年收入1800万元。该公司使用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为油墨、稀释剂和胶水,经辨识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主要建筑物包括:一栋办公室、一栋生产车间、一栋员工宿舍和一间配电房。公司使用的主要设备有:打砂机、天车、空压机、压纹机、磨床等机械设备,通过下料→车削→划线→钻孔→铣削→热处理→打磨→平磨→质检→线切割→电火花→抛光→配模→试模修模→质检→入仓,最终得到成品。
该公司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管理人员1名。公司主要管理部门有:安全办公室、生产部、行政部、采购部、财务部5个部门。该公司自2014年9月份开始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编制了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和表单,经过安全标准化运行,于2015年6月3日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达到三级标准化等级的要求,自评得分情况见附件1:评分汇总表。
4.评审情况概述
评审
目的
■初次评审:验证被评审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立、运行的符合性及有效性,以确定是否达到申请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
□延期评审:验证被评审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符合性和持续有效性,以确定是否推荐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资格并换发有效证书。
□其 他:
评审
范围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安全办公室、行政部、业务部、生产部、采购部等职能管理部门;产品生产、储存场所、设备现场及辅助设备等现场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运行记录等。
本次评审结果依据评审之日止企业现有的建筑物、工艺、设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文件及安全管理现状的抽样检查情况做出。企业后续的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评审
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行业评分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被评审方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
■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评审
日期
2015年8月14日
评审组人数
5
评审组成员
组长:邹丽萍
评 审 员:黄爱玲、谢小小、张丽珍、梁国平
评审专家:张丽珍
评审
概述
评审分组情况:(分组、名称及小组评审概况)
本次评审共分2个评审小组:
第一组:A组(文件资料组),负责要素1-4、11-13的评审,涉及部门: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办公室、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等。
第二组:B组(现场组)负责要素第5、6、7、8、9、10的评审,涉及部门和现场:安全办公室、行政部、业务部、生产部、采购部等。
评审
综述
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等有关要求进行自评,完成了自评工作。
该公司向具有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质的单位(广东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了评审申请。
广东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到评审申请后,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的要求,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了评审。
评审组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结合该公司的具体情况,评审如下项目:(1)目标;(2)组织机构和职责;(3)安全生产投入;(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教育培训;(6)生产设备设施;(7)作业安全;(8)隐患排查和治理;(9)重大危险源监控;(10)职业健康;(11)应急救援;(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评审结果如下: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评审总应得分为862分,总实得分为572分,评审得分66.4分,满足“评审评分≥60分、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的要求,达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等级三级达标企业标准。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现场评审得分表
序号
一级要素
标准分
缺项分
扣分
实得分
1
目标
20
0
0
20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30
0
0
30
3
安全生产投入
40
0
20
20
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00
0
6
94
5
教育培训
50
0
24
26
6
生产设备设施
260
42
67
151
7
作业安全
230
34
88
108
8
隐患排查和治理
80
0
29
51
9
重大危险源监控
60
34
18
8
10
职业健康
60
16
22
22
11
应急救援
30
0
14
16
1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20
12
0
8
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0
0
2
18
合计
1000
138
290
572
评审得分:66.4
说明: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评审单位名称:广东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
评审时间: 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4日
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现场评审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情况评分表)
评审单位:广东浩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模德模具(东莞)有限公司
评审时间: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4日
评审组组长:邹丽萍 评审组成员:黄爱玲、谢小小、张丽珍、梁国平
各要素评审人员确认表
序号
要素名称
评审员签字
1
目标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3
安全生产投入
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
教育培训
6
生产设备设施
7
作业安全
8
隐患排查和治理
9
重大危险源监控
10
职业健康
11
应急救援
1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情况评分表
一级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评审情况描述
缺项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2分。
有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中规定了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绩效考核等内容。
0
0
4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6
无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印发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内容不完善(如目标中只有伤亡指标的)的,扣3分;目标不合理或不明确,每处扣1分。
有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0
0
6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2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目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2分。
有关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的通知;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0
0
4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2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有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检查、监测记录。
0
0
3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2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有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有记录资料。
0
0
3
小计
20
得分小计
0
0
20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情况评分表
一级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评审情况描述
缺项
扣分
实际得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0
0
2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每人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6分。
有关于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通知;有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0
0
3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2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有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0
0
2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有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等会议记录。
0
0
3
2.2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3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20分。
已任命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生产职责比较明确,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生产责任制、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组织排查事故隐患,基本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0
0
10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0
0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个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6分。
有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考核记录。
0
0
3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2
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
有各级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记录。
0
0
2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3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无评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1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1分。
已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0
0
3
小计
30
得分小计
0
0
30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情况评分表
一级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评审情况描述
缺项
扣分
实际得分
三、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基本符合要求。
0
0
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12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分;无财务专项科目或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的,不得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扣8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6分。
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但安全费用使用台账不完整齐全,扣6分。
0
6
6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它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
12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2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2分;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4分。
无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计划,扣12分。
0
12
0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有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但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缺失,扣2分。
0
2
2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4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有工伤保险缴费凭证。
0
0
4
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4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2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未发生人员受伤和死亡事故。
0
0
4
小计
40
得分小计
0
20
20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情况评分表
一级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评审情况描述
缺项
扣分
实际得分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2分;未明确主管部门的,扣2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2分。
已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
0
0
4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4
每少一个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2分;未及时汇总的,扣2分;未分类汇总的,扣2分。
由安全办公室统一识别和获取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并汇总、归档、传递、发放、更新。
0
0
4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定期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清单。
4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2分。
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清单及电子版文档。
0
0
4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6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
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培训记录。
0
0
6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8
未及时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项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6分。
基本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转化为本企业规章制度。
0
0
8
4.2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建立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扣2分。
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
0
0
3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8
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的,扣2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2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2分。
已制定包含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发布令。
0
0
8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3
未发放的,扣2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
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下发文件通知,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培训记录。
0
0
3
4.3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2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2分。
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比较齐全,内容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编制。
0
0
12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8
未发放的,不得分;每少发一个岗位的,扣2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
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记录和培训记录。
0
0
8
4.4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2
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的,扣3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6分;评估周期超过每年一次的,扣6分。
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和适用情况检查评估报告。
0
0
12
4.5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2
未及时组织进行的,不得分;应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3分;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
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前基本适用,暂不需要修订。
0
0
12
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2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2分。
已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0
0
4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扣1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有编制、审核、批准确认。
0
0
2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6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
对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6分。
0
6
4
小计
100
得分小计
0
6
94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情况评分表
一级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评审情况描述
缺项
扣分
实际得分
五、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2分;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不得分。
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相符。
0
0
3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5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2分;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有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0
0
5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10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2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2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2分。
已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培训记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但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齐全,扣6分。
0
6
4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8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2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
安全主任取得资格证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