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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 Standard for investigation documents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DB/JT 153-2016 主编部门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实施日期:2016 年年 07 月月 01 日日 2016长春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编 者: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责任编辑:崔玉金 封面设计:崔楠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发行 长春市人民大街 7548 号 邮政编码:130022印 刷:长春博美图文

2、制作有限公司开 本:850mm1168mm 1/32印 张:2 字 数:40 千字标准书号:ISBN978-7-206-08241-2版 次:2016 年 6 月第 1 版 印 次:2016 年 6 月第 1 次印刷印 数:1-2000 册子 定 价:20.00 元 如发现印装质量问题,影响阅读,请与印刷厂联系调换。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 告 第 406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 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DB22/JT 153-2016,自 7 月1 日起实施。原岩土工程勘察大纲及

3、详勘报告编制标准(统一编号为:DB22/T 478-2010)同时废止。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 6 月 16 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依据有关国家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勘察纲要;5 勘察报告;6 图表。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阳光岩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

4、关意见和建议寄送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 519 号,邮编 130041,Emai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阳光岩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省恒基岩土勘测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景德 潘宇峰 庞海泉 杨 彬 高 坤 辛 亮 尹洪峰 杨文和 本标准审查人员:王树成 佟德生 孙 光 孙文波 高 涛 周景宏 陶乐然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3 4 勘察纲要.4 5 勘察报告.6 5.1 一般规定.6 5.2 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7 5.3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8

5、 5.4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9 5.5 岩土参数统计、分析与评价.10 5.6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11 5.7 结论与建议.14 6 图 表.16 6.1 一般规定.16 6.2 平面图、剖面图和柱状图.17 6.3 原位测试图表.18 6.4 室内试验图表.21 6.5 统计表.23 附录 A 勘察报告封面编制格式.24 附录 B 勘察报告签章栏编制格式.25 附录 C 勘察报告表格编制格式.26 本标准用词说明.32 引用标准名录.33 附:条文说明.34 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统一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勘察文件编制,在总结

6、近年来我省勘察文件编制过程中的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内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详细勘察阶段的勘察文件编制,其他阶段的勘察文件编制可参照执行。1.0.3 勘察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 术 语 2.0.1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2.0.2 勘察文件 investigation documents 本标准所指勘察文件,主要包含工程勘察纲要和勘察报告。2.0.3 勘察任务书 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works 由工程项目

7、的业主向勘察单位提出的包括勘察阶段、目的、要求等内容的任务委托文件。2.0.4 勘察纲要 method statement for investigation works 根据工程特点、场地条件和任务要求,编制的包括勘察依据、目的、方法、工作量、预期成果、进度安排等内容的技术文件。2.0.5 勘察报告 investigation report 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在勘察工作原始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整理、分析、归纳、综合、评价,提出结论和建议,形成的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技术文件。2 3 基本规定 3.0.1 勘察文件应根据工程与场地情况、设计要求确定执行的技术标准编制。同一部分内容涉及多

8、个技术标准时,应在相应部分进一步明确依据的技术标准。3.0.2 勘察实施前应编制勘察纲要。3.0.3 勘察纲要应有审定人、编写人及审核人签字。3.0.4 勘察报告应通过对原始资料的整理、检查和分析,正确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对岩土工程做出分析与评价,做到资料完整、评价正确、建议合理。3.0.5 勘察报告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编写,应有明确的针对性,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3.0.6 勘察报告签章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察报告应有完成单位公章、单位资质章、出图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审定人、项目负责人及审核人等相关责任人签章,同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9、或乙级的勘察报告应加盖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印章。勘察报告签章栏的编制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 B 执行;2 图表应有制图(表)人、校对人及审核人签字,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和工程地质剖面图等附图应有单位资质章和出图专用章;3 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成果应有试验人、校对人及审核人签字;4 当测试、试验项目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时,受托单位提交的成果还应有该单位公章、单位资质章及责任人签章。3.0.7 勘察文件的术语、符号和计量单位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 4 勘察纲要 4.0.1 勘察纲要应在充分搜集、分析已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依据勘察目的、任务和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针对拟建工程的特点编写。4.0.2

10、 勘察纲要应合理确定执行的技术标准,当招标文件、合同、协议、勘察任务书有要求时,应满足约定的技术标准。4.0.3 勘察纲要主要由文字部分和图表构成,如有勘察任务书应作为附件。4.0.4 勘察纲要文字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概况:场地地理位置、工程性质及类别、建筑及结构设计条件等;2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抗震设防类别;3 根据踏勘情况概述拟建场地环境条件,根据已有资料判别工程地质条件;4 勘察任务要求和成果目标、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和勘察对策;5 执行的技术标准;6 选用的勘察方法;7 勘察工作量布置;8 拟采取的质量控制、安全保证和环境保护措施;9 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人员安

11、排、勘察进度计划等。4.0.5 勘察工作量布置应包括下列内容:1 勘探孔布置的间距、深度、类型、数量;2 地球物理勘探、原位测试的种类、方法、深度或间距、数量;3 取样器、取样方法选择,取岩、土样间距和水试样数量及4 贮存、运输要求;4 室内岩、土、水试验的内容、方法、数量。4.0.6 勘察纲要应附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需要时,可附勘探、原位测试、室内岩土、水试验计划表及勘察进度计划表等。4.0.7 当场地岩土条件变化大或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拟定勘察工作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调整勘察纲要或编制补充勘察纲要。4.0.8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或乙级的工程,其勘察纲要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编写。5

12、 5 勘察报告 5.1 一般规定 5.1.1 勘察报告主要由文字部分和图表构成,必要时可增加附件。5.1.2 勘察报告篇幅较大时可分册装订,装订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封面及扉页;2 目次;3 文字部分;4 图表;5 附件。5.1.3 勘察报告封面应标明勘察报告名称、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地点、勘察阶段、编写单位、单位资质等级及编号、提交日期,勘察报告封面的编制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 A 执行。5.1.4 勘察报告文字部分幅面宜采用 A3 或 A4,文字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2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3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4 岩土参数统计、分析与评价;5 岩土工程分析

13、评价;6 结论与建议。5.1.5 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图表:1 勘探点平面位置图;2 工程地质剖面图;3 原位测试成果图表;6 4 室内试验成果图表;5 探井(探槽)展示图;6 各层岩土物理力学试验指标统计表。5.1.6 勘察报告可根据需要增加下列图表:1 拟建工程位置图;2 区域地质图;3 区域构造图;4 综合工程地质图;5 工程地质分区图;6 地下水等水位线图;7 岩土层面高程、埋深等值线图;8 设定高程岩土性质分布切面图;9 综合地质柱状图;10 钻孔(探井)柱状图;11 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12 地震液化判别表;13 各岩土层顶面高程、埋深及厚度统计表;14 岩土利用、整治、改造方案的

14、有关图表;15 岩土工程计算简图及计算成果图表;16 素描及照片;17 其他需要的图表。5.2 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 5.2.1 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1 拟建工程概况;2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3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勘察任务书中的抗震设防类别;7 4 勘察方法、勘察工作布置及完成情况;5 其他必要的说明。5.2.2 拟建工程概况应叙述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名称、工程性质、勘察阶段、工程位置、层数(地上和地下)或高度,拟采用的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埋置深度。当设计条件已经明确时,应叙述设计室内外地面标高、荷载条件、拟采用的地基和基础方案、地基允许变形、大面积

15、地面荷载等。5.2.3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应以现行技术标准为依据,并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协议、勘察任务书的要求。5.2.4 勘察方法、勘察工作布置及完成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的范围、面积、比例尺以及测绘调查的方法;2 勘探点的布置、勘探设备和方法、勘察工作进程和完成的工作量;3 原位测试的种类、数量、方法;4 采用的取样器和取样方法,取样(土样、岩样和水样)数量;5 岩土室内试验和水(土)腐蚀性分析的完成情况;6 引用已有资料情况;7 勘探点测放依据;8 协作、分包单位的说明;9 其他问题说明。5.2.5 引用已有资料情况应包含资料的出处、名称、项目编号、在

16、本工程中的用途、引用深度及数据可靠性评价。5.3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 5.3.1 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根据工程需要叙述区域地质背景;8 2 根据工程需要叙述气候条件;3 季节性冻土地区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4 场地地形地貌条件;5 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范围和发育程度;6 场地各层岩土的类型、年代、成因、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岩层的产状、岩体结构和风化程度;7 埋藏的河道、沟浜、池塘、墓穴、防空洞、孤石及溶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的特征、分布;8 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描述。5.3.2 场地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描述应包括下列内容:1 勘察时的地下水初见水位及稳定水位、

17、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条件及其动态变化幅度和主要影响因素;2 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是否污染及污染程度等;3 必要的水文地质试验成果和水文地质参数;4 对多层地下水应分层描述,并描述含水层之间是否存在水力联系等;5 对工程有影响的地表水情况;6 历史最高水位,近 35 年最高地下水位调查成果。5.4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5.4.1 地震效应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评价所依据的标准;2 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3 确定场地类别,进行岩土地震稳定性(如滑坡、崩塌、液化等)评价;9 4 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

18、、一般、不利和危险的地段;5 液化判别。5.4.2 液化判别评价包括下列内容:1 判定地基土液化的可能性;2 可液化的场地确定各液化判别孔的液化指数,并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和危害程度;3 根据液化等级、工程重要性提出抗液化措施的建议。5.4.3 采用标准贯入试验方法判别液化时,应明确判别公式并说明抗震设防烈度和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地震液化判别表的编制应符合本标准 6.5.3 条规定。5.4.4 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土层剖面、场地覆盖层厚度和剪切波速度及有关动力参数。5.4.5 当场地位于抗震危险地段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19、的要求,提出专门研究的建议。5.5 岩土参数统计、分析与评价 5.5.1 统计参数应根据岩土工程评价需要选取,宜包括下列内容:1 岩土的天然密度、天然含水量;2 粉土、黏性土的孔隙比;3 黏性土的液限、塑限、液性指数和塑性指数;4 土的压缩性、抗剪强度等力学特征指标;5 岩石的密度、软化系数、吸水率和单轴抗压强度;6 特殊性岩土的特征指标;7 静力触探试验比贯入阻力或锥尖阻力、侧壁摩阻力,标准贯入试验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及其他原位测试指标;8 其他必要的岩土指标。5.5.2 岩土参数统计应符合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0 1 岩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应按场地的工程地质单元和层位分别

20、统计;2 应提供岩土参数的统计样本数、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3 岩土层的主要测试指标(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饱和度、孔隙比、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压缩模量、黏聚力、内摩擦角、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等)尚应提供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等;4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所需要的岩土参数标准值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的相关规定;5 必要时提供参数建议值。5.5.3 岩土参数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地质条件选用,并应评价其可靠性和适用性,主要包含下列内容:1 取样方法和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2 采用的试验方法和取值标准;3

21、 不同测试方法所得结果的分析比较;4 测试结果的分布情况、离散程度和取舍标准;5 测试方法与计算模型的配套性。5.6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5.6.1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评价;2 特殊性岩土评价;3 地下水和地表水评价;4 地基土的冻胀性评价;5 地基基础方案分析评价;6 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地下室抗浮分析评价;7 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基坑工程分析评价;8 其他岩土工程相关问题的分析、评价;11 9 工程现场检验、监测的建议。5.6.2 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应

22、建议进行专门研究;2 场地地震效应影响;3 工程建设场地适宜性。5.6.3 地下水和地表水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分析评价地下水(土)和地表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2 评价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分析地下水和地表水在施工期间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提供水文地质参数,提出相应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及建议;3 工程需要时评价工程建设对原有水文地质条件(地表水、地下水径流条件改变)的影响;4 对情况复杂的重要工程,需论证使用期间水位变化时,应建议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5.6.4 工程需要时,应根据设计室外地面标高对场地冻结深度范围内的地基土进行冻胀性评价,必要时提出基础埋置深度的建议。5.6.5 地基基础方

23、案分析评价应在充分了解拟建工程的设计条件前提下,根据建筑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结合工程经验,考虑施工条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材料供应以及场地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对天然地基、桩基础和地基处理进行评价,提出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地基基础方案建议。5.6.6 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时,应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地基沉降、差异沉降和倾斜等变形特征。5.6.7 天然地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采用天然地基的可行性;2 地基均匀性评价;3 基础持力层分布及工程特征分析与评价,并建议天然地基基础持力层;12 4 提供地基承载力特征值;5 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提供验算软弱下卧层计算参数,必要时进行下卧层

24、强度验算;6 基槽土质检验的建议。5.6.8 桩基础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采用桩基的适宜性;2 提供可选的桩基类型、规格,提出桩端持力层及桩长建议;3 桩基设计及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4 对欠固结土和有大面积堆载的工程,应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并提供负摩阻力系数和减少负摩阻力措施的建议;5 单桩竖向、水平或抗拔承载力的确定方法及检验建议,必要时提出承载力的估算值;6 分析成桩可能性,评价地下水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论证桩基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以及设计、施工应注意的问题。5.6.9 地基处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地基处理的必要性、处理方

25、法的适宜性;2 地基处理方案的建议;3 根据建议的地基处理方案,提供地基处理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4 评价地基处理对环境的影响;5 提出地基处理设计、施工注意事项的建议;6 提出地基处理检验的建议。5.6.10 地下室抗浮分析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对抗浮设防水位进行评价,对情况复杂的重要工程,应建议进行专门论证;2 存在抗浮问题时进行抗浮评价,提出相应的技术控制措施及建议;13 3 提供抗浮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5.6.11 基坑工程的分析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阐述基坑周围岩土条件、周围环境(建筑物、道路、地下设施)概况及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2 提供基坑工程设计参数,其中抗剪强度指标应提

26、供标准值,并应说明抗剪强度的试验方法。基坑工程设计参数一览表的编制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 C 的有关规定执行;3 分析基坑施工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4 提出基坑开挖与支护方案的建议;5 基坑开挖需进行地下水控制时,提出地下水控制方法及所需水文地质参数;6 提出施工方法、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防治措施建议;7 根据地层条件对肥槽回填材料及施工方法提出建议;8 提出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和监测工作建议。5.6.12 工程现场检验、监测的建议应根据委托方要求、工程性质、施工场地条件与周围环境受影响程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可根据工程需要包括下列内容:1 地基基础的检验建议;2 沉桩施工监测建议;3 基坑工程监测建

27、议;4 地下水监测建议;5 周边环境监测建议;6 建筑物变形观测建议;7 边坡工程监测建议;8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监测建议。5.7 结论与建议 5.7.1 结论与建议应有明确的针对性,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4 1 简要阐述岩土工程评价的重要结论;2 工程设计施工应注意的问题;3 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的建议;4 其他相关问题及处置建议。5.7.2 岩土工程评价的重要结论应包括下列内容:1 场地稳定性评价;2 场地适宜性评价;3 场地地震效应评价;4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5 地基基础方案的建议;6 基坑支护措施的建议(需要时);7 地下水控制措施的建议(需要时);8 季节性冻土地

28、区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9 其他重要结论。15 6 图 表 6.1 一般规定 6.1.1 本标准所指图表是指勘察文件中与文字部分相对独立的图表。6.1.2 部分图表也可作为文字部分的插图、插表。作为插图、插表时,应分图、表两类统一编号,内容要求可参照本标准。6.1.3 勘察文件图表应有图表名称、工程名称、相关责任人签字及编制日期;图件应采用恰当比例尺,图件应有图例,平面图应标识方向。6.1.4 勘察文件图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 和 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3 的相关规定。6.1.5 勘察文件图件比例尺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位置图的

29、比例尺宜采用 1:500 或1:1000,大型场地和带状场地可适当缩小比例尺;2 工程地质剖面图及钻孔柱状图纵向比例尺宜采用 1:50、1:100 或 1:200,同一份勘察报告中的工程地质剖面图宜采用同一种比例尺,工程地质剖面图横向比例尺可根据图幅选择,并应优先选用常用比例;3 静力触探试验贯入阻力与深度曲线的横坐标标尺宜采用1cm 代表 1MPa 或 2MPa;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与深度曲线的横坐标标尺宜采用 1cm 代表 5 击或 10 击;4 探槽、探井展开图比例尺宜采用 1:50 或 1:100。6.1.6 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123、

30、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26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 的相关规定进行记录、计算、绘制各种16 曲线。当原位测试成果不能在工程地质剖面图或钻孔柱状图中清晰体现时,应附原位测试成果图表。6.2 平面图、剖面图和柱状图 6.2.1 拟建工程位置图或位置示意图可作为报告书的附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拟建工程位置应以醒目的图例表示;2 城镇中的拟建工程应标出邻近街道和特征性的地物名称;3 城镇以外的拟建工程应标出邻近村镇、山岭、水系及其他重要地物的名称;4 规模较大或较重要的拟建工程宜标出大地坐标。6.2.2 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应包括下列内容:1 拟建工程的轮廓线及其与红线或已

31、有建筑物的关系、坐标、层数(或高度)及其名称、编号、拟定的建筑物0.00 高程及场地整平标高,当勘察场地地形起伏较大时,应有地形等高线;2 已有建筑物的轮廓线、层数(或高度)及其名称;3 勘探点及原位测试点的位置、类型、编号、孔(井)口高程等;4 剖面线的位置及编号;5 方向标、比例尺、必要的文字说明。6.2.3 地面起伏或占地面积较大的工程,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应以相同比例尺的地形图为底图。勘探点和原位测试点宜有坐标,坐标数据可列入“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或列表放在勘探点平面位置图的适当位置。6.2.4 工程地质剖面图应根据具体条件合理布置,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 勘探孔(井)的位置、编号、地面

32、高程、勘探深度、勘探孔(井)间距、剖面方向(基岩地区);17 2 岩土图例符号(或颜色)、岩土分层编号、分层界线及其深度、高程;3 实测或推测的岩石分层、岩性分界、断层、不整合面的位置和产状;4 溶洞、土洞、塌陷、滑坡、地裂缝、古河道、埋藏的湖浜、古井、防空洞、孤石及其他埋藏物;5 地下水稳定水位的埋深或高程;6 取样位置、类型;7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成果(深度与锤击数关系曲线)及静力触探试验成果(深度与贯入阻力关系曲线);8 标准贯入试验等原位测试的位置、测试成果;9 高程系统;10 地形起伏较大或工程需要时,标明拟建工程的位置和场地整平标高。6.2.5 钻孔(探井)柱状图应包括下列内容:1

33、钻孔(探井)编号、直径、深度、勘探日期和孔(井)口高程等;2 地层编号、地质年代及成因,层底深度、高程、层厚,柱状图、岩土描述,取样及原位测试位置、测试成果,地下水位,岩芯采取率或岩石质量指标 RQD 等;3 必要的孔(井)坐标。6.3 原位测试图表 6.3.1 载荷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试验编号、地面高程、岩土名称、岩土性质指标、地下水位深度、试验深度、压板形式和尺寸、加荷方式、稳定标准、观测仪器及其标定情况、试验开始及完成日期;2 试验点平面及剖面示意图、压力与沉降关系曲线、沉降与18 时间关系曲线;3 累计沉降、沉降增量、比例界限压力、变形模量、承载力特征值、极限荷载压力。6.

34、3.2 单桩静力载荷试验应编制专门的试桩报告,包括文字和图表,其内容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的相关规定。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试桩编号、试验安装示意图、试桩及锚桩配筋图、地面高程、桩的类型、受力方式(竖向或水平等)、混凝土强度等级、桩身尺寸、桩身长度及入土深度、加荷方式、混凝土浇注或打(压)桩日期、试验日期、试桩过程中的异常情况;2 桩周及桩端岩土性质指标;3 加荷次序、分级荷载、本级沉降、累计沉降、本级历时、累计历时、直线段荷载、极限荷载;4 荷载和沉降(水平位移)关系曲线、沉降与时间关系曲线,单桩水平静力载荷试验尚应绘制荷载与位移增量关系曲线。6.

35、3.3 静力触探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孔号、地面高程、仪器型号、探头尺寸、率定系数、记录方式、试验日期;2 深度与贯入阻力关系曲线,对于单桥静力触探试验横坐标为比贯入阻力,对于双桥静力触探试验横坐标为锥尖阻力、侧摩阻力和摩阻比。6.3.4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孔号、地面高程、动力触探型号、记录方式、试验日期;2 深度与锤击数关系曲线。6.3.5 基床系数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试验编号、地面高程、岩土名称、岩土性质指标、地下水位深度、试验深度、压板尺寸、加荷方式、稳定标准、观测仪器、试验开始及完成日期;2 试验点平面及剖面示意图、压力与沉降关系曲线、沉降与

36、19 时间关系曲线;3 比例界限压力、地基土基床系数。6.3.6 波速测试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试验孔号、地面高程、地层、地下水位、测试方法(单孔法、跨孔法或面波法)、测试仪器型号、试验日期;2 测试数据(距离、深度);3 波速与深度关系曲线;4 跨孔法应有剖面示意图。6.3.7 抽水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试验编号、地面高程、试验日期、稳定水位、抽水结构及地层剖面、水位降深、涌水量、水位恢复曲线、渗透系数及其计算公式;2 涌水量与时间、水位降深与时间关系曲线、涌水量与水位降深关系曲线、单位涌水量与水位降深关系曲线等;3 多孔抽水试验成果图表尚应包括多孔抽水孔平面关系示意图、带有

37、抽降水位线的剖面图、观测孔的水位降深等内容。6.3.8 压水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试验编号、地面高程、试验日期、地下水位、试验设备型号及尺寸,栓塞类型、试验段长度及地层;2 栓塞安装示意图及主要试验参数;3 压力与流量关系曲线、曲线类型、试段透水率、渗透系数、吕荣值等。6.3.9 注水(渗水)试验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试验编号、地面高程、试验位置、试验孔或试坑尺寸、试验设备型号及尺寸、试验方法、地层剖面、试验日期;2 常水头试验时:注水量与时间、水位恢复曲线、渗透系数、渗透系数计算公式等;3 变水头试验时:水头比与时间关系曲线、滞后时间、渗透系数、渗透系数计算公式等。20 6.

38、4 室内试验图表 6.4.1 土工试验成果表的编制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 C 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孔(井)号及土样编号、取样深度、土的名称及定名依据;2 试验栏目:颗粒级配百分数、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比重、饱和度、天然孔隙比、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压缩模量、黏聚力、内摩擦角、有机质含量等;3 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相对密实度、不均匀系数、曲率系数、高压固结试验、渗透试验、固结系数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及其他特殊项目试验栏目;4 栏目的指标应标明指标名称及符号、计量单位,界限含水量应注明测定方法,压缩系数及压缩模量应注明压力段范围,抗剪强度指标应注明试验方法和排

39、水条件。6.4.2 固结试验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不同压力下的孔隙比;2 e-p 曲线图;3 不同压力段的压缩系数和压缩模量;4 必要的文字说明。6.4.3 如固结试验不提供成果图表,则应在土工试验成果表中提供不同压力下的孔隙比或提供不同压力下的压缩模量,需考虑回弹变形时,应提供相关参数,必要时提供综合压缩曲线。6.4.4 固结试验确定先期固结压力成果应按 e-lgp 曲线整理,成果图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不同压力下的孔隙比;2 e-lgp 曲线图;3 确定的先期固结压力、压缩指数和回弹指数及必要的文字说明。21 6.4.5 剪切试验应说明试验方法、固结条件、排水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40、直接剪切试验宜提供抗剪强度与垂直压力关系曲线图表,不提供图表时,应提供不同垂直压力下的抗剪强度;2 三轴压缩试验应提供主应力差和轴向应变关系曲线、摩尔圆和强度包线图,必要时提供主应力比与轴向应变关系曲线、孔隙水压力或体积应变与轴向应变关系曲线、应力路径曲线,并列表提供相应的数值。6.4.6 击实试验应提供干密度和含水量关系曲线,标明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注明试验类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试验类型应与试验方法规定的土类和粒径相一致;2 干密度和含水量关系曲线应绘制于直角坐标系中,取曲线峰值点相应的纵坐标为击实试样的最大干密度,相应的横坐标为击实试样的最优含水量;当关系曲线不能绘出峰值点时,应

41、进行补点,土样不宜重复使用;3 轻型击实试验中,当试样中粒径大于 5mm 的颗粒质量小于或等于试样总质量的 30%时,应对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进行校正。6.4.7 室内岩石试验图表应注明试件编号、岩石名称、取样地点、取样深度、试件尺寸,提供岩石的天然密度、吸水率、饱和吸水率等。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和三轴压缩强度试验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应提供单轴抗压强度值,对各向异性明显的岩石应提供平行和垂直层理面的强度,必要时提供软化系数;2 岩石单轴压缩变形试验应提供岩石的弹性模量和泊松比;3 岩石三轴压缩强度试验应提供不同围压下的主应力差与轴向应变关系、摩尔圆和抗剪强度包络线、强度参数

42、 c、值。6.4.8 水和土的腐蚀性分析成果应采用表格形式,其内容包括钻孔(探井)编号、水(土)样编号、取样时间、取样深度、土样名称、22 试验时间、试验方法、各项试验结果,其编制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C 的有关规定执行。6.5 统计表 6.5.1 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应包括勘探点编号、孔口高程、坐标、孔深、取样数量及原位测试工作量,其编制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 C的有关规定执行。6.5.2 物理力学试验指标统计表的编制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 C 的有关规定执行,物理力学试验指标统计表、建议值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统计项目、统计样本数、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2 主要岩土层的关键测试项目(包括天然含水量、

43、天然密度、饱和度、孔隙比、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压缩模量、黏聚力、内摩擦角、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等)标准差及变异系数;3 岩土参数建议值。6.5.3 饱和砂土、粉土地震液化判别表的编制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C 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1 孔号、判别液化时采用的地下水位、液化判别深度;2 饱和土标准贯入试验点深度及对应的黏粒含量百分率,试验点对应的临界值、实测值;3 试验点土层单位土层厚度对应的层位影响权函数值、单孔液化指数等。23 附录 A 勘察报告封面编制格式 表 A 勘察报告封面编制格式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工程名称:工程编

44、号:工程地点:勘察阶段:提交时间:勘察单位:资质证号:24 附录 B 勘察报告签章栏编制格式 表 B 勘察报告签章栏编制格式 责任人 签字 名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审定人 审核人 项目负责人 资质章 出图专用章 注册执业章 联系方式 地址:电话:传真:E-Mail:25 附录 C 勘察报告表格编制格式 C.0.1 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可按表 C.0.1 编制。表 C.0.1 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 勘探孔号(#)孔口高程(m)X 坐标 Y 坐标 实际孔深(m)取样数量 原位测试工作量 C.0.2 地震液化判别表可按表 C.0.2 编制。表 C.0.2 地震液化判别表 孔号 地下水位

45、 dw(m)判别深度 ds(m)黏粒含量 c(%)标准贯入锤击数 N 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Ncr 是否液化 层位影响权 函数值Wi 单孔液化 指数IlE C.0.3 基坑工程设计参数一览表可按表 C.0.3 编制。表 C.0.3 基坑工程设计参数一览表 抗剪强度标准值(试验方法)岩土层号 岩土名称 天然重度(kN/m3)黏聚力 ck(kPa)内摩擦角 k()渗透系数 k(m/d)26 C.0.4 水质分析成果表可按表 C.0.4 编制。表 C.0.4 水质分析成果表 钻孔编号:取样深度:取样日期:试验编号:试验日期:项目 试验方法 试验结果 pH 值 Ca2+含量(mg/L)Mg2+含量(m

46、g/L)Cl-含量(mg/L)SO42-含量(mg/L)HCO3-含量(mmol/L)CO32-含量(mg/L)侵蚀性 CO2含量(mg/L)游离 CO2含量(mg/L)NH4+含量(mg/L)OH-含量(mg/L)总矿化度(mg/L)单位名称:审核:校对:试验人:提交日期:27 C.0.5 土的易溶盐分析成果表可按表 C.0.5 编制。表 C.0.5 土的易溶盐分析成果表 钻孔编号:取样深度:取样日期:试验编号:试验日期:土样名称:项目 试验方法 试验结果 pH 值 Ca2+含量(mg/kg)Mg2+含量(mg/kg)Cl-含量(mg/kg)SO42-含量(mg/kg)HCO3-含量(mg/

47、kg)CO32-含量(mg/kg)单位名称:审核:校对:试验人:提交日期:28 C.0.6 土工试验成果表可按表 C.0.6 编制。表 C.0.6 土工试验成果表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压缩性 抗剪强度(试验 方法)颗粒级配 砂土 休止角 试 样 编 号 取 样 编 号 取 样 深 度 岩 土 名 称 天 然 含 水 量 天 然 密 度 土 粒 比 重 Gs 饱 和 度 Sr 孔 隙 比 e 液 限 L 塑 限 P 塑 性 指 数 IP 液 性 指 数 IL 压 缩 系 数 a0.1-0.2 压 缩 模 量 Es01-0.2 黏 聚 力 c 内 摩 擦 角 岩石 饱和 单轴 抗压 强度 fr 有

48、 机 质 含 量 Wu 2mm 20.5 mm 0.5 0.25 mm 0.25 0.075 mm 0.075 mm 黏 粒 含 量 c 干 燥 状 态 ac 水 下 状 态 am-m-%g/cm3-%-%-MPa-1 MPa kPa MPa%单位名称:审核:校对:试验人:提交日期:注:1 a0.1-0.2表示p1为 100kPa,p2为 200kPa 时相对应的压缩系数;2 抗剪强度指标符号应注明排水条件,如不固结不排水剪cuu、uu,固结不排水剪ccu、cu,固结排水剪ccd、cd。29 C.0.7 物理力学试验指标统计表可按表 C.0.7 编制。表 C.0.7 物理力学试验指标统计表 工

49、程名称:工程编号:压缩性 抗剪强度(试验砂土休止角 原位测试 天 然 含 水 量 天 然 密 度 土 粒 比 重 Gs 饱 和 度 Sr 孔 隙 比 e 液 限 L 塑 限 P 塑 性 指 数 IP 液 性 指 数 IL 压 缩 系 数 a0.1-0.2 压 缩 模 量 Es0.1-0.2 黏 聚 力 c 内 摩 擦 角 岩石 饱和 单轴 抗压 强度 fr 有 机 质 含 量 Wu 干 燥 状 态 ac 水 下 状 态 am 圆锥 动力 触探 试验 锤击 数修 正值 Nx 标准 贯入 试验锤击数 N 标准 贯入 试验 锤击 数修 正值 N 锥 尖 阻 力 qc 侧 摩 阻 力 fs 岩 土 层

50、 号 岩 土 名 称 统 计 项 目%g/cm3-%-%-MPa-1 MPa kPa MPa%-MPa kPa 平均 最大 最小 30 续表 C.0.7 标准差 变异系数 样本数 审核:校对:编制人:注:1 表中的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修正值符号 Nx应根据所选用的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类型写作N10、N63.5或 N120;2 单桥静力触探试验的统计项目为比贯入阻力 Ps(MPa),双桥静力触探试验的统计项目为锥尖阻力qc(MPa)、侧摩阻力 fs(kPa)。31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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