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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_T 51224-2017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清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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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e P GB/T 51224-2017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village road engineering 2017-02-21发布2017-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village road engineering GB/T 51224-201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7 年1 0 月1 日中国建筑工

2、业出版社201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8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224-2017,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2月21日3 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1000。大型601 1000 A。中型201600 A。小型主二200A。注.表中0为应设,6为可设,一为不设。3.1.2 各等级乡村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路应以机动车通行功能为主,并应兼有非机动车交通、人行功能。过境道路

3、不应作为村内干路。2 支路应以非机动车交通、人行功能为主,同时应起集散交通的作用。3 巷路应以人行功能为主,应便于与支路连接,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元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3.2设计车辆3.2.1 乡村道路机动车设计车辆应包括小客车、大型车、低速载货汽车及摩托车,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2.1的规定。4 表3.2.1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外廓尺寸车辆类型总长(m)总宽(m)总高(m)前;fi!;(m)轴距(m)后悬(m)小客车6.0 1.8 2.0 0.8 3.8 1.4 大型车12.0 2.5 4.0 1.5 6.5 4.0 四轮低速货车6.0 2.0 2.5 兰轮汽车4.6 1.6

4、 2.0 二轮摩托车2.5 1.0 2.25 注1总长:车辆前保险杠至后保险杠的距离。2 总宽:二轮摩托车为车把宽度;其他车辆为车厢宽度(不包括后视镜)。3 总高:二轮摩托车为骑车人骑在车上时,头顶至地面的高度,其他车辆为车厢顶或装载顶至地面的高度。4 前悬车辆前保险杠至前钳l轴中线的距离。5 轴距.前轴制i中线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6 后悬:车辆后保险杠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3.2.2 乡村道路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应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2.2的规定。车辆类型自行车三轮车表3.2.2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外廓尺寸总长(m)1.93 3.40 总宽(m)0.60 1.25 总高(m)2.

5、25 2.25 注1总长:自行车为前轮前缘至后轮后缘的距离;三轮车为前轮前缘至车厢后缘的胆离52 总宽:自行车为车把宽度;三轮车为车厢宽度。3 总、高:自行车为骑车人骑在车上时,头顶至地面的高度;三轮车为载物顶部至1也面的高度。3.3设计速度3.3.1 乡村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3.1的规定。表3.3.1设计速度道路等级干路支路设计速度(km/h)2040 1520 注:巷路通行小型车辆时设计速度不应大于15km/h。5 3.3.2 平面交叉口内的设计速度宜为路段的o.5倍o.7倍。3.4 道路建筑限界3.4.1 道路建筑限界应为道路上净高线和道路两侧侧向净宽边线组成的空间界线(图3.4.

6、1)。w (a)设人行道Edi-丁斗|EllllL w L(b)不设人行道图3.4.1 道路建筑限界图中E一一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图3.4.1(a)中,E不应大于机动车道或机非1昆行车道的侧向净宽(W,);图3.4.1(b)中,当L王三1m时,E=L;当Llm时,E=lm;L为路肩宽度减去O.25m;H,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离;Hp-二人行道最小净高;W,-才则向净宽,Wr-设施带宽度;W 人行道宽度,W阳一机动车道或机非?昆行车j茧的路面宽度,6 3.4.2 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人。3.4.3 道路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表3.4.3的规定。表3.4.3道路最小净空高度道路种类行驶车辆类型最

7、小净空高度(m)大型车4.5 四轮低速货车4.0 机动车道小客车和三轮汽车3.5 二轮摩托车2.5 非机动车道自行车、三轮车2.5 人行道行人2.5 3.5防灾标准3.5.1 道路及构筑物应按工程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3.5.2 乡村小桥的设计洪水频率,应采用不小于25年一遇的洪水频率;大中型跨径的桥梁应采用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频率。3.5.3 道路线位不得在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提出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7 4横断面4.1一般规定4.1.1 道路横断面应在道路规划的基础上,结合道路系统、服务功能、交通特性等因素进行合理

8、设计。4.1.2 道路宽度应满足通行能力的要求。应协调道路宽度与两侧建筑高度的比例,形成适宜的围合空间。4.1.3 道路分期修建时,横断面设计应近远期结合,为远期实施留有余地,并应预留管线敷设位置。4.2 横断面布置4.2.1 乡村道路宜为单幅路,横断面形式见图4.2.1。卜卜8 W-丘W,.W.,(a)两侧有建筑物的道路1 w w(b)两侧有建筑物的道路图4.2.1乡村道路横断面形式(一)1 w./4-tlw叽吟(c)两侧无建筑物的道路图4.2.1 乡村道路横断面形式(二)图中Wa-路侧带宽度;W,一一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路面宽度;W,一一红线宽度;W娶一一路肩宽度iW,g 路基宽度。4

9、.2.2 当乡村道路设人行道时,可根据周围用地情况双边或单边设置。4.2.3 同一条道路宜采用相同的横断面;当横断面形式或各组成部分宽度发生变化时,应设过渡段,宜采取交叉口或结构物为起止点。4.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4.3.1 横断面可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施带、绿化带、路肩、边沟等组成,特殊断面还可包括错车道等。4.3.2 干路车行道应为双车道,支路可为单车道。机动车道宽度应根据车型及设计行车速度确定,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单车道宽度不直小于3.5m。单车道道路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错车道,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不宜小于6.5m。4.3.3 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表4.3.3的规

10、定。应根据非机动车设计交通量与每条非机动车道的通行能力确定非机动车道数。车辆种类表4.3.3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自行车三轮车非机动车道宽度(m)1.0 2.0 9 4.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和边沟等组成。当干路设人行道时,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5m,设置设施带时宽度不应小于1.Om,设施带可与绿化带结合设置。路侧带与车行道之间宜设置立缘石,立缘石应高出车行道路面10cm15cm,并应具有一定的埋置深度。4.3.5 采用边沟排水的道路应设置保护性路肩。保护性路肩宽度宜大于或等于0.5m,不应小于0.25m。当需设置护栏、杆柱、交通标志时,应满足设置要求。4.3.6 对元地下排水管

11、网的地区,应根据当地降雨量、汇水面积等因素计算确定边沟宽度及深度。边沟横断面宜采用梯形或矩形。4.4路拱横坡4.4.1 道路路拱横坡应根据路幅宽度、当地降雨量、路面类型等因素确定,可采用双坡或单坡形式,路拱设计坡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表4.4.1路拱设计坡度路面类型路拱设计坡度%)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1.0-2.0 沥青碎石沥青货人式1.5-2.0 沥青表丽处治砌块路面2.0-2.5 砂石路面注:路拱设计坡度纵坡度大时取低值,纵坡度小时取高值;干旱地区取低值.多雨地区取高值;严寒积雪地区取低值。4.4.2 人行道横坡宜采用单面坡,横坡度宜为1.5%2.0%。4.4.3 路肩横坡度可比路面

12、横坡度加大1.0%2.0%。10 5 平面、纵断面及道路交叉5.1一般规定5.1.1 平面和纵断面设计应符合路网规划、道路功能的要求,井应根据土地利用、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等因素确定。5.1.2道路设计应根据平、纵、横要素,合理选用技术指标。路线设计应与已形成的自然地形和地貌相协调,不应深挖、高填。5.2平面设计5.2.1 道路平面线形宜由直线和平曲线组成,干路平曲线宜由圆曲线、缓和曲线组成。5.2.2 道路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5.2.2的规定,直采用大于或等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当地形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一般值;当地形条件特别困难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极限值。表5.2.2

13、圆曲线最小半径设计速度(km/h)40 30 20 15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m)300 150 70 40 一般值150 85 40 20 设超高最小半径(m)极限值70 40 20 10 注.一般值为正常情况下的采用值极限值为条件受限时采用的值。5.2.3 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5.2.3的规定。11 表5.2.3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40 30 20 15 一般值110 80 60 45 平曲线最小*度(m)极限值70 50 40 25 圆rtll线最小长度(m)35 25 20 15 5.2.4 当圆曲线半径大于表5.2.4中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时,直

14、线与圆曲线可直接相连。表5.2.4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设计速度(km/h)40 30 20 15 不设缓和出1线的500 300 150 100 最小圆曲线半径(m)5.2.5 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本规范表5.2.4中不设缓和曲线的圆曲线半径时,直线与圆曲线或大半径圆曲线与小半径圆曲线之间宜设缓和曲线。缓和曲线宜采用回旋线,缓和曲线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5.2.5的规定。当设计速度小于40 km/h时,缓和曲线可采用直线代替。表5.2.5缓和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5.2.6 超高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本规范表5.2.2中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时,在

15、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最大超高横坡度不宜大于2.5%。2 当由直线段的路拱断面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高断面时,应设置超高缓和段,超高渐变率应符合表5.2.6的规定。当设缓和曲线时,超高的过渡应在缓和曲线范围内进行。12 表5.2.6最大超高渐变率超高旋转轴位置设计速度(km/h)中线边线40 1/150 1/100 30 1/125 1/75 20 1/100 1/50 15 1/75 1/25 3 超高的过渡方式应根据地形状况、超高横坡度值、便于排水、美观等因素确定。5.2.7 加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干路的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加宽,井应设置加宽过渡段。双车道路

16、面加宽值应符合表5.2.7的规定。表5.2.7双车道路面加宽值(m)圆曲线半径(m):-!j型200 R 150R 100 R 80 R 70 R 50 R 40 R 30R 20;:;主二250;:;200;:;150 王三100;:;80;:;70 运二50王三40主30小客车、0.30 O.30 O.35 0.40 低速货车0.40 0.45 O.50 0.60 O.75 大型车0.40 0.45 O.60 O.65 O.70 O.90 1.05 1.30 1.80 注:单车道路面宽度应为表中规定值的一半。2 当设置缓和曲线或超高缓和段时,加宽缓和段长度应采用与缓和曲线或超高缓和段长度相

17、同的值。3 不设缓和曲线或超高缓和段时,加宽缓和段长度应按渐变率为1:151:30,且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设置。5.2.8 干路、支路停车视距应大于或等于表5.2.8的规定值,寒冷积雪地区停车视距直适当增长。当车行道上对向行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用会车视距,其值应为表5.2.8中停车视距13 的两倍。表5.2.8停车视距设计速度(km/h)40 30 20 15 停车视距(m)40 30 20 15 5.3 纵断面设计5.3.1 乡村道路的最大纵坡应符合表5.3.1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设计速度(km/h)最大纵坡%)表5.3.1乡村道路最大纵坡15 10 1 当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

18、情况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最大纵坡可增加1%。2 积雪或冰冻地区纵坡不宜大于6%。5.3.2 乡村道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3%。当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置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措施排水。5.3.3 道路纵坡的最小坡长应符合表5.3.3的规定。表5.3.3最小坡长设计速度(km/h)15 最小坡长(m)45 5.3.4 当道路纵坡大于本规范表5.3.1所列的数值时,纵坡最大坡长应符合表5.3.4的规定。道路连续上坡或下坡,应在不大于表5.3.4规定的纵坡长度之间设置纵坡缓和段。缓和段的纵坡不应大于3%,其长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3.3中最小坡 长的规定。14 表5.3.4不同纵坡的最

19、大坡长设计速度(km/h)纵坡(%)最大坡长(m)8 30 9 m-m-m 40 200 150 5.3.5 纵坡应平I四、圆滑、视觉连续,起伏不宜频繁,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各级道路纵坡变化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宜采用圆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与最小长度应符合表5.3.5的规定。表5.3.5竖曲线最小半径与坚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40 30 20 15 凸形竖rttl线一般值600 400 150 90(m)极限值400 250 100 60 凹形竖曲线一般值700 400 150 90(m)极限值450 250 100 60 一般值90 60 50 40 竖附线长度(m)极限值35 2

20、5 20 15 5.3.6 在设有超高的平曲线上,超高横坡度与道路纵坡度的合成坡度应小于或等于表5.3.6的规定。表5.3.6合成坡度设计速度(km/h)合成披度(%)注:积雪或冰冻地区道路的合成坡度应小于或等于6%。15 10 5.3.7 平面和纵断面线形组合应满足行车安全、舒适及与沿线环境、景观协调的要求,平面和纵断面线形应均衡,路面排水应通畅。5.4道路交叉5.4.1 道路平面交叉口宜正交。新建道路不应出现超过4叉的15 多路交叉口、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及交角小于45。的斜交交叉口。5.4.2 交叉口范围内的道路中线宜采用直线。当需采用曲线时,其曲线半径不宜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21、。5.4.3 交叉口路缘石转弯半径应符合表5.4.3的规定。表5.4.3路缘石转弯半径右转弯设计速度(km/h)路缘石转弯半径(m)5.4.4 在交叉口视距(图5.4.4)三角形内,不应有任何高出路面1.2m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停车视距应符合表5.4.4的规定。(a)十字形交叉口(b)X形交叉口图5.4.4视距三角形S,停车视距表5.4.4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停车视距交叉口直行车设计速度(阳,/h)停车视距S,(m)5.4.5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道路竖向设计应保证行车舒适、排水通畅。交叉口进口道纵坡不宜大于3%,山区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16 5.4.6 当乡村出人口

22、道路与过境道路平面交叉时,宜设平曲线连接。5.4.7 当乡村道路与过境道路立体交叉,与铁路等设施平面或立体交叉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 7的规定。17 6路基工程6.1一般规定6.1.1 路基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的要求。6.1.2 路基工程应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路基的修建不应切断或阻碍乡村已有的排洪系统。6.1.3 路基工程不应深挖、高填。应因地制宜,合理采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填筑路基。6.2路基设计6.2.1 路基设计回弹模量值不应小于20MPa。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提高。6.2.2 路基宜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对潮湿、过湿状态的路基,应采取换

23、填砂、砂砾、碎石等渗水性材料处理。6.2.3 道路路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路基设计标高宜低于两侧宅基地场院标高,并应结合各类工程管线布设要求进行综合设计。2 路基设计高度应使路肩边缘的路基相对高度不低于路基土的毛细水上升高度,并应满足冰冻的要求。3 沿河及浸水路段的路肩边缘标高,不应低于设计水位加雍水高、波浪侵袭高度和O.5m的安全高度。6.2.4 路基边坡坡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的规定。6.2.5 乡村道路路堤边坡坡面宜采用干砌片石护坡、浆砌片石护坡、植草砖护坡或植草护坡等形式进行防护,必要时可设挡土墙支挡结构物。18 6.3 路基施工与质量验收6.3.

24、1 路基原地表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路基施工前应将原地面上的积水排除、疏干,将树根坑、井穴、坟坑等进行处理,并应将地面整平。2 应将地基表层碾压密实。在一般土质地段,压实度不应小于85%。当路基填士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应将地基表层土进行超挖并分层回填压实。3 清表土应有序集中堆放,并应加以利用。6.3.2 路基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路、支路路基填方材料强度及最大粒径应符合表6.3.2的规定。2 路堤填料严禁使用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不得直接用于路基填料;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得直接用

25、于路基填料。易溶性岩石、膨胀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等不得用于路堤填筑。表6.3.2路基填方材料最小强度及最大粒径项目分类路床顶面以下填料最小强度填料最大粒径深度H(m)(CBR)(%)(mm)。H;0.35 100 O.3H;0.8 3 100 填方路基O.8J.5 2 150 零填或挖。H;0.35 100 方路基O.3H;0.8 3 100 6.3.3 土质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6.3.3的规定。当管道位于路基范围内时,其沟槽的回填士压实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且管顶19 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用压路机压实。当管道结构顶面至路床的覆

26、土厚度小于50cm时,应对管道结构进行加固。当管道结构顶面至路床的覆土厚度在50cm80cm时,路基压实过程中应对管道结构采取保护或加固措施。表6.3.3土质路基压实度标准项目分类路床顶面以下深度H(m)压实度(%)(重型击实)。:;二0.8二92填方路基0.8l.5 二三90。H0.3二92零填或挖方路基O.3CJJ 1的有关规定。6.4路基排水6.4.1 道路排水应利用地形、天然水系和现有的农田水利排灌系统,将防、排、疏结合,合理设置边沟、排水沟、管道等排水设施。6.4.2 当道路两侧有建筑物时,干路外侧应设置边沟或管道排水,当支路、巷路的地面水不能通过纵坡排除时,也应设置边沟或管道排水。

27、6.4.3 当道路两侧无建筑物时,挖方路基和小于或等于O.5m的低填土路基均应设边沟,路重边坡顶部应设置截水沟。6.4.4 利用边沟或排水沟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20 1 边沟或排水沟应充分利用地形,及时就近排入池塘、河流或湖泊等水体,并应定时清理维护。2 边沟或排水沟的纵坡不应小于0.3%,宽度及深度应根据各地降雨量、汇水面积等因素确定。两侧有建筑物的道路两侧边沟或排水沟渠应硬化,并应在上面设置带孔盖板。6.4.5 有排水管网收集系统的乡村,道路排水应接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收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水管道应具有一定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床底的最小覆土深度宜为人行道下0.6m,车行道下0.7m

28、,不足时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2 道路汇水点、人行横道上游、靠地面径流的街坊或庭院的出水口等处均应设置雨水口,道路低洼和易积水地段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雨水口。3 道路雨水口的形式、设置间距和泄水能力应满足道路排水要求。4 雨水口的布置方式应确保有效收集雨水,雨水不应流入路口范围,不应横向流过车行道,不应由路面流入桥面。6.4.6 道路地下水的排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常年地下水位接近或高于路槽底时,应采用隔离层、封闭层等隔水措施,并应通过盲沟将水排出路基以外。当路基含水量过高时,可采用盲沟吸收、汇集、拦截流向路基的地下水,并应排除到路基外。2 盲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当地材料、土质等

29、条件选用盲沟类型。可采用乱石盲沟、多孔管盲沟、元砂管盲沟或瓦管盲沟等。2)纵向盲沟平行于道路中线设置,可根据道路宽度确定设置一条或两条,纵坡不宜小于1.0%,条件困难时不应小于0.5%。横向盲沟与道路中线宜成45090。角,间距宜为10m20m。3)盲沟应设置土工织物或粒料反滤层。21 7路面工程7.1一般规定7.1.1 路面应满足强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平整、抗滑等要求。7.1.2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应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渣作为路面各结构层材料,且路面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的规定。7.1.3 路面类型的选择宜根据道路等级、沿线环境、乡村传统风貌和施工条件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

30、规定:1 水泥路面和预制砌块路面可用于各级乡村道路。2 沥青路面宜用于干路和支路。3 整齐块石路面可用于各级乡村道路;半整齐和不整齐块石路面可用于平整度要求不高的道路。4 砂石路面可用于巷路以及暂时无条件铺装的支路。7.2 基层、底基层和垫层7.2.1 基层类型及适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稳定类材料、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类材料可用作各级道路的基层和底基层。2 石灰稳定类材料可用作各级道路的基层或底基层;石灰稳定细粒土不得用作干路的基层。3 级配碎(砾)石、符合级配要求的天然砂砾以及填隙碎石等粒料可用作各级道路的基层和底基层。7.2.2 各类基层的压实最小厚度应符合表7.2.2的规定。表7.2

31、.2基层压实最小厚度基层类型|压实最小厚度(mm)水泥稳定类I 150 22 续表7.2.2基层类型压实最小厚度(mm)石灰稳定类150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类150 级配碎(砾)石80 填隙碎石100 7.2.3 各类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表7.2.3的规定。袤7.2.3基层、底基层压实度标准压实度(%)类型基层底基层水泥、石灰粉煤灰、集料二97二95石灰稳定细粒土二主95二93级配碎石二呈98二三9 6级配砾石、级配彤、砾二98二三967.2.4 各类半刚性基层、底基层的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应符合表7.2.4的规定。袤7.2.4半刚性材料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7d元债11限抗压强度

32、标准(MPa)类型基层底基层水泥稳定类2.04.0 1.03.0 石灰粉煤灰稳定类二O.6 二O.5 石灰稳定类主主0.8O.50.7 注:在塑性指数小于7的地区,石灰稳定砂砾土和l碎石土的7d无骨!II限抗压强度应大于O.5MPa。7.2.5 半刚性基层、级配碎(砾)石及级配砂砾基层的原材料技术要求及混合料组成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规定。7.2.6 填隙碎石基层和底基层应符合下列规定:23 1 当填隙碎石用作基层时,粗碎石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3mm,压碎值不应大于26%;当用作底基层时,粗碎石最大粒径不应超过63mm,压碎值不应大于

33、30%。粗碎石及填隙料应具有一定的级配。2 填隙碎石碾压后,基层的固体体积率不应小于82%,底基层的固体体积率不应小于80%。7.2.7 填隙碎石基层和底基层干法施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 初压:应采用8t两轮压路机碾压3遍4遍,使粗碎石稳定就位。在第一遍碾压后应再次找平。初压终了时表面应平整,并达到规定的路拱和纵坡。2 撒铺填隙料:应采用石屑撒布机或类似的设备将填隙料均匀地撒铺在已压稳的粗碎石层上,松铺厚度宜为25mm30mm。3 碾压:应采用振动压路机慢速碾压,将全部填隙料振入粗碎石间的孔隙中。4 再次撒布填隙料:应采用石屑撒布机或功能相同的设备将干填隙料再次撒铺在粗碎石层上,松铺厚度宜为2

34、0mm25mm,用人工或机械扫匀。5 再次碾压:在碾压过程中,对局部填隙料不足之处,应人工进行找补,并扫除局部多余填隙料。6 填隙碎石表面孔隙全部填满后,应采用12t15t三轮压路机再碾压l遍2遍。碾压之前在表面先洒少量水,洒水量为3kg/m2以上。7.2.8 填隙碎石基层和底基层湿法施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 应先按本规范第7.2.7条第1款第5款的要求进行。2 粗碎石层表面孔隙全部填满后,应立即用洒水车洒水,直到饱和。3 应采用12t15t三轮压路机跟在洒水车后进行碾压。洒水和碾压应一直进行到填隙料和水形成粉砂浆为止。4 碾压完成的路段应让水分蒸发一段时间。结构层变干后,24 应扫除表面多余

35、的细料及细料覆盖层。7.2.9 填隙碎石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填隙碎石基层的固体体积率不应小于82%,底基层的固体体积率不应小于80%,检验频度应为每100m抽检1处,可采用灌彤、法。2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值,每车道每20m应测1处,可采用弯沉仪检测。3 填隙碎石表面应平整、密实,边线整齐,无松散现象。4 填隙碎石基层和底基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9的规定。表7.2.9填隙碎石基层和底基层允许偏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查项目检验频率检测方法基层底基层平整度(mm):;(12:;(15 每200mYJ 2处3m直尺,每处连续10尺纵断高程(mm)+5,一15+5,一20每200m测4处水

36、准仪测量均值均值厚度(mm)二,-10二二一12每200m每车用钢尺量单个值单个值道测I处二,-20二,-30J愤坡度(%)士0.5,且不反坡每200mYJlJ 4处水准仪测量宽度(mm)不小于设计宽度每200mYJlJ 处用钢尺盘7.2.10 季节性冰冻地区可视情况设置防冻垫层,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土质路笙宜设排水垫层。垫层可采用粗砂、在!、砾、碎石等粒料以及无机结合料稳定类等。垫层宽度应与路基同宽,厚度宜大于或等于120mm。7.3沥青路面7.3.1 沥青路面面层类型包括热拌沥青混合料、沥青贯人式、25 沥青表面处治和冷拌沥青混合料,应根据使用要求、气候特点以及道路等级选用混合料类型。7.3

37、.2 沥青面层的原材料技术要求及棍合料组成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中支路的规定。7.3.3 沥青面层压实最小厚度应符合表7.3.3的要求。表7.3.3沥青混合料的最小压实厚度与适宣厚度最小压适宜厚度最大粒径公称最沥青混合料类型实厚度大粒径(mm)(mm)(mm)(mm)AC-10 20 2540 13.2 9.5 密级配沥细粒式AC-13 35 4060 16 13.2 青混合料(AC AC-16 40 5080 19 16 中粒式AC-20 50 60100 26.5 19 AM-13 细粒式35 4060 16 13.2 半开级配沥青

38、AM-16 40 5070 19 16 碎石(AM)中粒式AM-20 50 6080 26.5 19 沥青贯人式40 4080 沥青表团处治10 1O30 7.3.4 沥青路面的结构设计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 169的规定执行。7.4 水泥混凝土路面7.4.1 水泥混凝土面版的28d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得低于4.MPa。7.4.2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原材料技术要求及配合比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 1中有关支路的规定。7.4.3 干路水泥混凝土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8cm,支路面板厚26 度不应小于15cm。7.4.4 水泥混凝土路

39、面的结构设计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的规定执行。7.5 天然石材路面7.5.1 天然石材路面根据石材性质、形状、尺寸、修琢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整齐块石路面、半整齐块石路面和不整齐块石路面。7.5.2 整齐块石路面的材料技术要求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的规定。7.5.3 天然石材路面结构层(图7.5.3)应包括块石、嵌缝料、整平层和基层,路基水温状况不良时应设置垫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 3 4 图7.5.3 天然石材路面结构组成1 块石;2一整平层;3一基层;4一垫层1 人行道整齐块石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车行道不应小于80mm。2 半整齐

40、块石路面的方弹石长度不宜大于高度,高度不宜超过宽度的2倍,石块的顶面与底面应基本平行,且底面面积不应小于顶面面积的40%75%。方弹石的高度不应小于100mm,宜为120mm160mmo 3 不整齐块石路面的拳石顶部直径不宜小于100mm,高度不宜小于120mm。弹街石高度不宜小于100mm,顶部长度不宜小于100mm,宽度不宜小于50mmo27 4 块石与基层之间应设整平层,整平层厚度宜为30mm50mm。整平层宜选用中砂或粗砂,整齐块石路面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5%,半整齐、不整齐块石路面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10%。整平层也可采用石屑、炉渣等材料,但不得使用细砂、粉砂、教土。5 嵌缝料可采用中砂

41、或粗砂,也可采用水泥砂浆、沥青玛琦脂、乳化沥青砂等材料。整齐块石路面接缝宽度不应大于5mm,嵌缝砂的含泥量应小于3%;半整齐、不整齐块石路面接缝宽度不应大于15mm,嵌缝砂的含泥量应小于10%。6 天然石材路面基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规定。7.5.4 整齐块石路面面层的施工应按本规范7.6.4条预制砌块路面施工的规定执行。半整齐、不整齐块石路面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28 1 整平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质量符合要求基层上按设计厚度及松铺系数均匀摊铺具有最佳湿度的整平层材料并整平压实。2)摊铺整平层应与铺筑块石进度相配合,宜保持在铺筑块石前10m20m。3)雨期施工时,整平

42、层摊铺后应立即铺筑块石井即时碾压,严禁下雨天施工。2 铺筑块石应符合下列规定:1)块石铺筑之前,直线段宜沿路中线每隔5m10m定横断面各点桩,曲线路段可适当加密。块石铺筑前应设纵横向拉线控制平整度和高程。2)半整齐、不整齐块石的铺筑宜在路面全宽上进行,铺筑时应先砌筑边缘块石,边缘石应超前铺5m10m。相对大的块石应先铺在路边缘上,然后将适当尺寸的块石砌筑在中间。块石砌筑应上面平整、下面稳定,相邻块石高度相差不应大于20mmo块石应嵌挤在整平层中,块石与块石应紧靠,块石之间应错缝。3)纵坡路段和弯道超高路段应从低处向高处依次砌筑。砌筑后应检查块石的平整度和路拱横坡度,并应及时进行修正。4)块石砌

43、筑完成后,应采用废石渣或土加固路肩并穷实。有路缘石的半整齐、不整齐块石路面,宜先铺块石再砌筑路缘石。3 铺撒嵌缝料和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好块石后即可铺撒嵌缝料并扫人接缝中,然后用轻型压路机进行初压。2)初压后应对破损、沉落、移位的块石进行调整或更换,然后再次铺撒嵌缝砂,并应采用重型压路机进行碾压。碾压完成后嵌缝应饱满,块石应紧密、平整。3)对不整齐和半整齐块石路面,应撒铺粒径为5mm以下的中砂或石屑,厚度宜为lOmm20mm,即可开放交通。7.5.5 整齐块石路面面层的质量检验应按本规范第7.6.5条预制砌块路面质量检验的规定执行。半整齐、不整齐块石路面面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44、表面应平整密实,边线应整齐,块石应元松动,填缝砂填筑应饱满密实。2 块石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强度、物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3 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5.5的规定。表7.5.5半整齐、不整齐块石路面面层允许偏差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纵即离i程(mm):!:15 每20m则l处水准仪测虽中线偏位(mm)三二 20每100m测1处经纬仪测量t29 续表7.5.5 检查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平整度(mm)主三20每20m测1处用3m直尺和塞尺量取较大者横坡度(%)土0.5%且不反坡每20m则l处水准仪测量宽度(mm)不小于设计宽度每40m测l处用钢尺量最大缝宽(mm

45、)15 每2 0mj!1处用钢尺量;7.6 预制砌块路面7.6.1 乡村道路预制砌块路面可分为混凝土预制砌块路面和烧结预制砌块路面。7.6.2 r昆凝土预制砌块的材料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的规定。烧结预制砌块的材料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烧结路面砖)GB/T 26001的规定。7.6.3 预制砌块路面结构应包括砌块、嵌缝料、整平层和基层,路基水温状况不良时应设置垫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行道砌块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他道路不应小于60mm。2 砌块与基层之间应设置整平层,整平层宜选用中砂或粗砂,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5%。整平层厚度宜为30mm50m

46、m。3 砌块之间的接缝缝宽不应大于5mm,应采用中砂、粗砂或水泥砂灌实。嵌缝砂的含泥量应小于3%。4 预制砌块路面基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2节的规定。7.6.4 预制砌块路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前应进行基层的质量检验,并应进行路面的定位和标定高程。2 有路缘石的路面,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路缘石基准点和30 基准线,并应沿路缘石基准线砌筑路缘石。无路缘石的路面,可采用?昆凝土止挡法或在边线砌块下设水泥砂浆粘结固定砌块。3 应在路缘石边设砌块基准点,通过砌块基准点应设置两条相互垂直的砌块基准线,其中一条基准线与路缘石基准线的夹角宜为0。或450。当设置两个及以上路面砖基准点同时铺筑路

47、面砖时,直设间距为5mlOm的纵横向平行砌块基准线。4 应按设计厚度及松铺系数均匀摊铺整平层材料并整平压实。在已摊铺好的整平层上,不得有任何扰动。5 砌块的铺筑应从砌块基准点开始并应以砌块基准线为基准。铺筑时不得站在整平层上作业,铺筑时可用木锤或胶锤将砌块锤打稳定、平整,不应损坏边角。铺筑中应对砌块安装的牢固与平整情况随时检查,并应及时修正。6 铺完砌块后宜采用小型振动碾压机碾压2次3次,前进速度应与步行速度相当,并不宜使砌块受到扰动。7 应在路表面均匀撒铺薄层嵌缝砂并扫入接缝中,用小型振动碾压机碾压使砂灌入接缝,接缝灌砂与振压要反复进行直至接缝灌满、填实为止。8 砌块路面施工完后应将路面上的

48、砂子清扫干净。7.6.5 预制砌块路面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路面表面应平整、防滑、稳固、无翘动,缝线应直I顶,灌缝应饱满,无反坡、积水现象。2 砌块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强度、物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3 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5的规定。表7.6.5预制砌块路面面层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纵断高程(阳的士15每20m9!rJ1处水准仪测量中线偏位(mm)4二20每100m测l处经纬仪测量31 续表7.6.5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平整度(mm)主二10每20m测l处用3m直尺和塞尺量取较大者横坡度(%)土0.3%且不反坡每20m测1处水准仪测量宽度(mm)不

49、小于设计宽度每40m测l处用钢尺盘缝宽(mm)士2每20m测I处用钢尺量相邻块高差(mm)主豆3每20m测l处用钢尺量纵横缝直顺度(mm三二5每20m测处用20m线和钢尺量7.7砂石路面7.7.1 砂石路面可分为级配碎(砾)石、填隙碎石等碎石路面及其他粒料路面。7.7.2 级配碎(砾)石路面、填隙碎石路面的材料及施工技术要求,应按本规范第7.2节中相应基层的规定执行。填隙碎石作路面面层时,还应在碾压后撒铺石屑并碾压成型。7.7.3 砂石路面面层厚度不应小于120mm。面层下应有调平层或基层,基层可采用未筛分碎石、天然砂砾等。在!、石路面宜有磨耗层,磨耗层厚度宜为lOmm20mm。7.7.4 砂

50、石路面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砂石路面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应有推移、松散、浮石现象。2 用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3 面层与其他构筑物应平顺相接,不得有积水现象。4 允许偏差等项目应按本规范第7.2节中有关基层的规定执行。32 8桥涵8.1一般规定8.1.1 桥涵设计应符合乡村规划的要求,根据道路功能、等级及防洪抗灾要求,结合水文、地质、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设计,因经济原因需分期实施时,应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8.1.2 古桥直采取保护措施,并应及时维修。当古桥承载力不足或使用功能发生改变时,应对结构性能进行检测和鉴定。8.1.3 桥涵按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分类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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