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语文老师在努力提高课堂阅读教学效率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课外阅读,使课内外阅读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大语文教育观,培养学生课外阅读的兴趣和习惯,让学生从广阔的课外阅读中吸取营养,使语文教学充满生机和活力,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定基础。下面就谈些看法与建议。 一、注重阅读兴趣的培养 要想让学生乐于读,自愿读,把课外阅读作为自己学习生活需要的一部分,才能使其成为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有效途径。因此,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激发学生的课外阅读兴趣,让学生爱读书。 1、营造氛围 优雅的校园读书氛围是学生喜爱读书的前提。要让每个角落、每一面墙壁都成为学生读书、学习的地方,随时都可以让学生自由、快乐地接受书香的感染。比如,在教学楼走廊用玻璃镶嵌上名人名言、科学家的故事、成语故事等,还有班级墙报,围绕“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天空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来设计文化用语,而且内容可每周更换,使校园里洋溢着浓浓的书香氛围。 2、开展活动 开展课外阅读活动,最大的功效就在于激发学生阅读的热情,引导学生持之以恒,坚持阅读。除此以外,课外阅读活动还可以促进学生互相交流阅读心得,进行合作式的阅读。 读书交流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可以是专题性的活动,如朗诵会、故事会;也可以结合校园文化的建设来举行,以发挥阅读活动的综合效应,如语文节、校园童话节、团员读书读报活动等。每学期一次的故事会,评选出故事大王;举办读书笔记展览评比会,评选最佳读书笔记或优秀小读者。在班级布置一个读书心得展示台,交流读书体会等。通过活动,让学生将自己的阅读成果展示出来,使他们体验到阅读的乐趣,从而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阅读活动中去。 二、加强学习指导,提高阅读效率 阅读是一种生命行为,是一种生存状态,教师在阅读指导时,应着重引导学生学会选择,以好书为师友;学会思考,读而不思则惘;学会吸收,不动笔墨不读书,养成随时提笔在手,及时地画一画精彩处,摘一摘精美句,写一写批注、评点或读后感的好习惯;学会运用,就是要读而有记,读而有思,读而有疑,读而有悟,读而致用,让阅读成为知识的发酵剂,成为灵魂的营养液,让人生变得更加精灵、智慧、美丽、高尚。为了保证阅读的效率,具体要做好两件事: 1、固定课外阅读时间。 这是保证课外阅读质量的一个重要条件。比如,学生在校的集中阅读时间可以是早晨上课前及早读课,或是下午的课外阅读时间,每班学生在学校规定集中阅读时间内,都要有一名教师在班内伴读,帮助学生解疑释难,维持阅读秩序。为了扩展读书空间,学校最好在学期初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家长介绍课外阅读的重要性及学校的阅读计划,要求家长为学生创设优良的读书环境。通过学校与家庭的一般化的运作,学生有书可读,天天可读,阅读习惯才能逐步得到培养。 2、开设阅读指导课。 为了帮助学生克服阅读时的盲目性、随意性,让学生掌握课外阅读的一些常用方法,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每周或每两周必须从语文课中挤出一节作为课外阅读指导课。 阅读指导课一般要做: ⑴、推荐优秀读物。根据学生阅读能力和基础,用生动活泼的方式向学生推荐各种有益的课外读物。 ⑵、读书方法指导。阅读的目的不同,阅读的方法也不同。因此,应注重教会学生根据不同的阅读目的、性质选择合适的阅读方法。指导内容包括:怎样选择书籍,怎样阅读一本书,如何做内容摘要,怎样在书上批注,怎样写读书笔记、读后感,利用“阅读参考资料”阅读,从而使学生掌握阅读方法,提高阅读能力。要指导学生做“读书卡”。在阅读中,见到特别欣赏的语言片断,有了临时触发的感想,都应记录下来,这样才能提高阅读效率。 ⑶、优秀读物欣赏。让学生把阅读的书籍中自己最喜欢、最感兴趣的部分通过表情朗读、配乐朗诵、背诵片断、格言及表演等方式表达出来,使大家在进一步理解的基础上对文章进行鉴赏,受到美的熏陶和感染。
附件一:
合肥市国资委系统首届七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第一条 比赛名称为合肥市国资委系统首届七人制足球赛。
第二条 比赛由市国资委承办、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承办。
第三条 市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比赛组委会,全权负责比赛组织、管理、裁判及纪律处罚等各项工作。
第四条 比赛为七人制,参赛球队为合肥市国资委系统12支企业足球队。
第五条 各队统一在市国资委网站的比赛注册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参赛队员照片、号码等资料。
第六条 各队可报10—20名参赛队员,队员年龄在18—45周岁,应身体健康,可以从事足球体育运动。参赛队员必须为所属企业工龄满一年(从本规程正式发布之日起计算)的正式员工,以企业缴纳的社保关系和时间作为唯一认定标准。
第七条 各队应统一配备两套深浅颜色不同的参赛服装(含长筒球袜),参赛队员一人一号,队员必须穿布面胶底足球鞋进行比赛,建议佩带护腿板。
第八条 比赛球为5号标准用球。每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第九条 比赛不设种子队,分A、B两组,每组6个队。各队通过抽签确定所在小组和组内位置。
第十条 比赛分两阶段进行。
1、 第一阶段为小组单循环比赛,采取蛇行排列,共五轮30场比赛,取每组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2、 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共三轮8场比赛。全部比赛总计8轮38场比赛。
3、 第一阶段单循环比赛,球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小组赛进行完毕后,每组总得分最高的前四支球队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如小组赛内得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确定名次:
(1)相互比赛的胜者列前;
(2)全部比赛净胜球多者列前;
(3)进球总数多者列前;
(4)抽签优胜者列前。
4、 第二阶段淘汰赛阶段为单败淘汰赛,对阵安排为:
第六轮 八强赛
31场 A1—B4
32场 A2—B3
33场 A3—B2
34场 A4—B1
第七轮 半决赛
35场 31场胜—32场胜
36场 33场胜—34场胜
第八轮 决赛
37场 35场负—36场负
38场 35场胜—36场胜
5、第二阶段淘汰赛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比赛时间内如出现平局,直接采用互罚点球的方法决定胜负(每队3名罚球队员,如仍然平局,则以1+1方式继续罚点球,罚球队员由未罚队员担任)。
第十一条 所有队员必须持参赛证上场比赛,无参赛证不得上场比赛。裁判员有权拒绝没有参赛证或参赛服装(含球袜、球鞋)不符规定的队员上场比赛。
第十二条 每场比赛最多换5人,换下者不可再次上场比赛。
第十三条 相关规定:
1、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足球竞赛规则》;
2、除守门员在禁区内防守外,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队员铲球。
3、比赛设红、黄牌。得红牌队员停止下一场比赛,累计两张黄牌停止下一场比赛。
4、第一阶段小组赛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如队员在小组赛最后一轮比赛得到黄牌,累计两张黄牌,则仍停止该队员下一场比赛。
第十四条 有关纪律处罚要求:
1、如发现参赛队员有参赛资格不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如冒名顶替、应停赛未停赛、替换下场后又上场进行比赛等),经核实后,取消该队继续比赛资格。
2、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未按比赛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超过5分钟的球队即视为弃权,弃权队判0:3负,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3、比赛中球队拒绝按照主裁判要求恢复比赛,超过5分钟即视为罢赛。罢赛队0:3判负,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第十五条 比赛奖励:
1、本届比赛前八名球队均颁发证书,前三名球队并颁发奖杯。
2、本届比赛设最佳球队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一支球队;评选最佳球员一名;比赛中进球最多队员获最佳射手称号。获奖球队和队员均颁发奖杯和证书。其中,最佳球队和最佳球员由所有参赛球队领队从前四名球队中评选产生。
第十六条 组委会依据《合肥市国资委系统首届七人制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对比赛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比赛中必须严格遵守裁判判罚。如有争议,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十九条 本规程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组委会会同各参赛队领队协商决定。
附件二:
合肥市国资委系统首届七人制足球
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合肥市国资委系统首届七人制足球比赛 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规违纪行为处罚遵循独立、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由合肥市国资委系统首届七人制足球比 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执行。
第四条 纪律处罚一经做出,即刻生效。
第二章 处罚
第五条 处罚为取消球队继续比赛资格。凡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球队,已进行和未进行的比赛一律判为0:3,实际比分超过0:3的,按实际比分。
第六条 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红牌的处罚
1、队员在比赛中被出示一张红牌,停赛一场(组委会另行追加处罚外)
2、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下一轮停赛一场。
第三章 球队
第七条 球队对本队参赛球员参赛资格负全部责任。如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取得球员参赛资格,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球队参赛资格。
第八条 比赛开始后,非经组委会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增加人员。发现有队员冒名顶替上场比赛,该场比赛以0:3判负,取消球队参赛资格。
第九条 球队派违纪(红牌、追加处罚等)被停赛的队员 上场比赛的,该场比赛以0:3判负,取消球队参赛资格。
第十条 未经组委会同意,所有参赛球队不得弃权。弃权球队一律取消球队参赛资格。
下列情况属弃权:
1、并非不可抗拒原因,延迟比赛开始时间超过5分钟的球队;
2、拒绝参加组委会调整时间、地点的比赛;
3、比赛时,球队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
比赛中一方球队弃权,则判另一方以3:0取胜;如果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结果计算;双方弃权,均计0分。
第十一条 比赛进行当中,球队退出比赛的,为罢赛,判球队本场比赛0:3负,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0:3,则以实际结果计算。罢赛球队视同弃权,取消球队参赛资格。
第十二条 球队(含球员)以消极态度和操纵比赛结果等违背体育道德的方式进行比赛,判球队0:3负,如果实际比分超过0:3,则以实际结果计算,并取消球队继续比赛资格格。
第十三条 严格禁止球场暴力行为。对在赛前、比赛中和赛后实施暴力行为(对裁判、双方球员和工作人员等)的球队和球员(含球队工作人员),无论参与实施暴力行为的人数多少,一律取消球队参赛资格。暴力行为包括谩骂、吐唾沫、打手势以及人身攻击等行为。
第十四条 比赛中如出现争议或对裁判判罚有疑议的,必须服从裁判判决。球队拒绝执行裁判判罚的,可由主裁判参照罢赛规定,判该队该场比赛0:3负。事后,对违规球队取消球队参赛资格。
第四章 球员
第十五条 所有参赛球员必须是所属企业工龄满一年(从本规程正式发布之日起计算)的正式员工,以企业缴纳的社保关系和时间作为唯一认定标准。
第十六条 正式开赛后,如发现球队参赛队员资格不符规定,无论该名队员是否上场比赛,均取消所在球队参赛资格。
第十七条 参赛队员服装不符合规定的,裁判员有权禁止其上场比赛。
第五章 处罚的决定与执行
第十八条 违纪处罚由比赛组委会决定。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
附件三:
合肥市国资委系统首届七人制足球比赛参赛球队抽签分组表
序号
A组
B组
1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足球队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足球队
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足球队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足球队
3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足球队
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足球队
4
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足球队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足球队
5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足球队
合肥文广集团有限公司足球队
6
合肥报业传媒集团足球队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足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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