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念的传承作者:钱满素对照其他历史悠久的民族,人们不禁会问:像美国这样一个移民国家又靠什么来凝聚人心?美国人来自世界各个角落,他们种族不同,宗教各异,更无共同的历史。直至今日,第一代移民仍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十以上。然而,谁也不能否认,美国确实是一个已经形成自己特点的统一民族。答案何在呢? 这里汇集的四十篇文献精选自美国文明史,他们勾勒出美国发展的全过程,每一篇都代表了各自的时代。从殖民开始,历经独立、建国、西扩、内战、工业化、大萧条、两次世界大战等一系列过程,一个民族在四百年中从无到有,从弱小到强大。在人类众多文明中,美国文明因其年轻而呈现出少有的脉络清晰。文献是真实的史料,是美国人对自己文明的
2、理解,或曰信念的表达。美国的凝聚力也许就隐藏在这些文献中美国没有世代相传的君主,担忧世代相传的信念。 通篇读来,我们不难发现,美国人贯穿始终的信念无非就是独立宣言中所宣布的:“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他们认定,这些权利直接来自造物主,非政府所能授予,自然也不是政府所能剥夺的。 然而,虽说是天赋人权,其实却并非与生俱来。如亚当斯所言:“世界之初,君主制似乎就已经是种普遍的政府形式。国王及其一些重要的王室顾问与将领对人民实施残酷暴政。那时,人们在智力上所享有的地位,与将人与武器运往战场的骆驼与大象相比,高不了多少。”宣布人的平等即否认
3、特权,是民众历经千辛万苦从教权与王权那里奋力拼搏而来,它标志着人类进入现代的精神觉醒与理论创新。 美国革命领袖们明白,宣言只是信念的表述,要使之成为现实,独立是第一步,建国是第二步。只有制定具体的法制将信念落到实处,它才能持之以恒,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显然,宣布信念的独立宣言和落实信念的合众国宪法可以说是美国最重要的两个文献,其余文献大都是这两大文献的准备或延伸。那么,独立宣言的信念又从何而来呢?或者说,为什么不是一些别的信念呢?这就要追溯到殖民时代了,看看美国文化的基因是什么。17世纪初,英国移民尚未踏上美洲,就签署了五月花公约,立约为据,自愿组成民众自治政体,开启了殖民地人民自治的先河。移民
4、带来的美国文明的种子源自新教信仰,它肯定个人的良知与判断之权,日后逐渐演变为表达自由与人民自治等信念。在波澜壮阔的大西洋保护下,英国移民在北美终于按自己的方式立约建教会,建政府,形成了法治与自治的传统。 当然,在清教领袖温斯罗普言之凿凿地谈论“生民百姓历来尊卑有别”时,美国距离“生而平等”的信念还隔着一个半世纪。但仔细阅读却能发现,其间并不存在不可跨越的鸿沟,因为温斯罗普将尊卑有别视为上帝的有意安排,旨在确保整体的存活和福祉。他强调的是“人”作为上帝造物的共同福利,在本质上并不鄙视卑贱贫穷者,而是以兄弟情义待之,齐心合力去追随基督。 在与宗主国的关系中,殖民地人民越来越坚守自己的这份自治权,终
5、于一步步走到彻底摈弃君主制。他们不惜冒叛乱之险,以“不自由毋宁死”的精神,豁出去打一场独立战争。他们以天赋人权、反抗暴政为名,向英国和全世界铿锵有力地宣布了独立的理由。对内,独立宣言则是向全体美国人庄严许下的一个诺言,美国此后的维权运动无论政治权、经济权、民权、女权无不以此为依据。 阅读这些文献可以看出,美国人的其他信念都是从天赋人权派生出来的,最重要的又莫过于关于政府的信念,其核心就是界定人民与政府的关系:第一,政府乃人民立约而建,目的是保障每个人的天赋人权。第二,政府的权力乃人民授予,个人将自己的部分权利交给政府,以换取政府的保护,其余权利仍有个人保留,它们不是政府所能剥夺的。第三,从授予
6、与被授予的关系来看,政府的合法性完全在于人民的认可。因此,等政府违背这个初衷时,人民自然有权改变它,而不是有政府来改变人民。一个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政府是美国人所不能接受的。鉴于长期以来教权与王权相互勾结对人民造成的残酷侵害,鉴于权力所具有的自我扩张本能,美国人的对策是:一,不设国教,政教分离,宗教退出政治领域。二,政府权力必须受到限制,以防止它危害人民。 但是,将权力关进笼子谈何容易,不能说说而已,也不能靠当权者的自我约束,而是必须实打实地由法律和制度来落实。制宪者们煞费苦心,竭力在赋予政府权力和有效限制权力之间寻找平衡,他们找到的办法就是分权制衡每设立一项政府权力,便同时设置对它的制衡,三权
7、分立,相互牵制,以防一权独大。宪法不仅逐条列出赋予政府各部门的权力,还逐条列出禁止它们行使的权力。但即便如此,美国人对它还是很不放心。于是,在通过宪法的同时,还附加了统称为“权利法案”的前十条修正案,明文规定必须保障的公民权利,特别是信仰和言论之权。作为对政府滥用权力的最后屏障,“权利法案”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意义重大。 限制政府权力的信念根植于民间,这似乎不难理解。值得注意的是,它同样也是美国当权者的信念。从华盛顿到奥巴马,历任总统都认同并遵守这一点。作为总统,宪法是他们行使权力的唯一依据和目的,就职宣誓就是简单的一句话:“我必忠诚地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并尽我最大的能力,维持、保护和捍卫合众国
8、宪法。”不论党派,几乎每个总统都发表过关于限制政府权力的言论,杰斐逊说:“管事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林肯说:美国人民在创建政府体制时,“十分明智地仅只赋予公仆一点小小的权力以防酿成祸害,而且还以同样的明智作出规定,在短时期以后又把这点小小的权力收回到他们自己手里”。到了现代,里根更是毫不避讳地扬言:“在目前这场危机中,政府不是解决我们问题的关键;政府本身才是问题。”唯有罗斯福,为应对大萧条的紧急状况,曾要求赋予其战时领袖的广泛行政权力,但他从不敢忘记自己的宪法权限。自然,宪法作为人制定的产物,不可能至善至美,但若以宪法之缺陷为由来违宪,则无异于以大恶治小恶。因为宪法的错误是可以通过合法的修
9、宪来纠正的,而无视宪法将彻底破坏法治,是国将不国的开始,社会将从此不得安宁。华盛顿在告别政坛时谆谆告诫道:“我们政府体制的基础,乃是人民有权制定和变更他们政府的宪法。可是宪法在经全民采取明确和正式的行动加以修改以前,任何人对之都负有神圣的义务。”同理,林肯在面对宪法所默认的奴隶制时,不得不慎之又慎,宁可迂回曲折,也决不踩着宪法往前走。 那么,在宪法的缺陷得到修正之前,一个秉持正义的公民又该怎么办呢?梭罗提出了他的“公民的不服从”。他认为,如果服从当时那个对外向墨西哥开战、对内维持奴隶制的美国政府,便是为虎作伥,未尽到公民之责。他相信法律之上还有道义,因此发动了“一个人的革命”,以拒绝纳税的方式
10、抗拒这个作恶的政府。梭罗这一冒险犯法确实站到了历史的公正一边,但以个人判断对抗法律无疑具有潜在危险,梭罗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心甘情愿地走进牢房。在梭罗的事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公民表达不同意见甚至反对宪法和政府的权利和意义,这正是美国得以进步的关键。 由于历届政府对宪法的尊重,其不完善的部分不断得以修正。宪法是人民制定的,虽然修宪是件极为审慎庄重之事,但仍然可能犯错,幸而错误可以通过再次修宪来纠正。同样,最高法院虽然一言九鼎,但他们对宪法的错误诠释也同样可以被推翻。如内战前德雷德斯科特案中否认黑人公民身份的判决、1896年普莱辛诉弗格森案中关于隔离而平等的判决,它们或是通过修宪,或是通过新的判
11、决,最终都被推翻。这样的信念和实践使宪法成为能够与时俱进的活的文件,也使它能始终保持根本大法的尊严和威力。当奥巴马说“美国能够发生嬗变,这是这个国家特有的天赋”时,想必是深有感触的。除了对法治的共同信念外,文献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对教育的重视了。再好的制度建立后还是要后继有人,国家的一切归根结底靠的是公民的素质。教育在民主国家中尤为重要,因为与仅需服从的臣民不同,共和国的公民负有自治的重任,在投票箱之上,别无更高的裁判。多数人如果判断错误,没有人可以强迫他们放弃,因为他们不仅享有言论自由,更握有手中的一票,而修宪这样的大事就由人民来决定。依仗教育来提高人民的判断能力,始终是美国人视为最基本而又紧
12、迫的大事。 以禁酒为例,美国从19世纪上半叶起,民间就发起强劲的禁酒运动,他们将酒视为万恶之源,一直努力推动立法禁酒。终于到了1919年,借助一次大战后对粮食需求的增加,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获得通过,美国实行全国禁酒。想想通过一个宪法修正案是何等不易,不能不说禁酒运动真的很得人心。但这一举动虽然出于良好意愿,却未免天真而不切实际,以至于不得不在四年后通过第二十一条修正案将其废除。 在民主制中,不能强制人民不犯错误,好在人民总体上是讲道理的,犯了错误还可以改正。也许有人会问:“不是还有总统、国会、最高法院吗?”但政府只是宪法设置的部门,只能在宪法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他们怎么有权反过来修改授予他们权力
13、的宪法呢?宪法必须由人民按照法定程序来制定与修正。宪法第一句“我们,合众国的人民”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可见,民主是包含着风险的,但我们不得不说,与专制相比还是更安全一些,因为如果承认政府的目的是保护人民利益,那人民自然是自己利益最好的守护者。确实,如果说人民不能管理自己,那么谁又有资格去管理人民呢?美国始终将教育视为头等大事,这是人民自治的原则所要求的。从殖民开始,新教徒们便颁布强制教育的法令,为的是人人能够阅读圣经,理解上帝,保持虔诚,由此也形成了教育民办的传统。建国后,联邦政府对教育和知识传播的重视是一贯的,华盛顿认为道德是民意所归的政府所必须的原动力,他请大家“把普遍传播知识的机构当作
14、最重要的目标来加以充实提高”,杰斐逊也高度重视知识传播,因为在民主制中,“一切流弊都交由大众理智的法庭进行裁断”,对公民理性的要求自然远远高于臣民。无知而盲从的民众也许更容易管理,但绝不能组成伟大的民族。19世纪美国开始实行公民义务教育,公共税收支持的公立学校从小学扩展到中学,并通过赠地法案,普设州立大学,降低高等教育门槛。美国公民个人对教育的捐助更是十分普遍而自觉的行为。 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就是保障公民发挥个人才干的权利,唯有人尽其才,国家才可能兴旺,而教育就是开发和培养人才最有效的途径,对教育的重视可以说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爱默生说:“世上一切伟大光辉事业,都比不上人的教育。”美国公立学校之
15、父霍勒斯曼将公共教育视为人类阶级差异的平衡器,提倡对下一代进行体育、智育、政治、道德、宗教的全面教育,这对美国制度和信念的延续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1950年代,最高法院对布朗诉托皮卡教委的判决冲破了公共教育中的种族隔离,对当时的美国起到几近颠覆的作用,其目的正如沃伦所言:“我们认识到教育在我们这个民主社会中的重要性。在履行我们最基本的社会职责时,甚至在军队服役,教育都是必要的。教育是良好的公民品德的真正基础。” 本书文献大多为契约、宣言、演说、报告、法律、公告、判词、辩词等,概而论之,都是公布于众的文字,可统称为“辞令”。辞令是人的语言表达,目的主要是为自己的行为陈述理由,如独立宣言开篇所云,
16、是“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顾及舆论,是讲道德的人类社会的特殊需要,有别于狮子吞食羔羊时不必作任何解释的丛林原则。纵观这些文献,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纵然几百年间风云变幻,辞令却令人惊讶地一致。不言而喻,独立宣言发表之初,美国的现实距离信念的理想还很遥远。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原则一经发布,辞令似乎便不再改变。发言者无论地位高低,也无论来自政府或民间,使用的都是这同一套辞令。倒不是说美国历史中没有出现过别的辞令,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人类思想史中的许多极端都在美国出现过,但任何说辞只要违背这些基本原则,就休想进入思想舆论的主流。诸如维护奴隶制、鼓吹种族歧视、排外、三K党、原教旨主义、纳粹言论、麦卡锡
17、主义,等等,它们也都在一时一地甚嚣尘上,但终将如过眼烟云,再无人念及。这验证了威廉詹姆斯所言:只有“被人具体证实过的信念才是整个上层建筑的支柱”。 辞令不再改变,并不是说辞令和现实就没有距离了,美国几百年中新问题层出不穷,然而每当时局变化,应对之策不是去改变辞令,而是去努力兑现。因此,当代表奴隶制的南方宣布脱离,挑战联邦时,兑现人类平等的信念就意味着铲除奴隶制,哪怕打一场全面内战。当南方实行种族隔离时,兑现就意味着必须废除种族隔离,甚至以有倾向性的“赞助性反歧视法”来弥补历史的亏欠。独立宣言向全体美国人民许下了一个天大的诺言,这也许比宣布独立宣言的意义更为深远,它为美国日后一次又一次的变革提供
18、了依据和原动力。两百年后,马丁路德金以同样的辞令宣称:“今天我们是为了要求兑现诺言而汇集到我们国家的首都来的。我们共和国的缔造者草拟宪法和独立宣言的气壮山河的词句时,曾向每一个美国人许下了诺言。”为什么马丁路德金如此大声疾呼美国兑现诺言?因为他相信这不仅仅是辞令,而是美国认真许下的诺言。民权运动的浪潮也充分表明,这个诺言得到大众认可。当一个国家上上下下都认真对待诺言时,梦想就可能实现。 可见,辞令的价值在于言者的态度,当辞令停留在语言时,或华丽高贵,或深奥虚玄,或气度不凡,但仍然只是一种修辞艺术。倘若言者自己不当真,哪怕是真理的辞令也会沦为软弱的空话,甚至是厚颜无耻的托词。然而辞令被当真时,它们就会转化为信念乃至世代相传不可动摇的信念,使言者不顾一切地去实施它,作为积极生活和社会变革的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