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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光伏电站环评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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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8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4六、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54七、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5八、结论.58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2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一览表附表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附表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一览表附表5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文件附件3锦屏县自然资源局文件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锦屏县固本河农业 光伏电站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锦自然资函2021262号)附件4 关于查询锦屏县XX农业光伏电站选址意见的函附件5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6建设单位承诺函附件7环评单位承诺函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拟建项目与锦屏三板溪-隆里古城省级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图附图5项目与黔东南州环境控制单元位置关系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锦屏县XX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黄武奎联系方式3728建设地点贵州省锦屏县固本乡、河口乡地理坐标(108 度 52 分 7.021秒,26 度 30 分 9.911 秒)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41-090太阳能发电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m 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贵州省能源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黔能源审(2022)69号总投资(万元)68499.21环保投资(万元)153.8环保投资占比(%)0.22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_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于2021年4月13日以黔能源新(2021)53 号印发了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 作计划的通知,“锦屏县固本河光伏电站”备案为“锦屏县XX农业 光伏电站”(详见附件1),本项目属于计划中77个项目之一,装机 容量15万千瓦,因此,本项目符合贵州省2021年光伏开发计划,贵 州省2021年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详见表l-lo表1-1贵州省2021年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序号项目名称拟建设单位市州装机(万千瓦)合计82575都匀市沙包堡匀东农业光伏电站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黔南州1576余庆县构皮滩王家沟农业光伏电站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遵义市877锦屏县固本河农业光伏电站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黔东南州151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19 年第29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五、新能源1.太阳能热发电集 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 制造,”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二、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发(2016)32 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 优质耕地、公益林地、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 保护价值的区域。具体包括:禁止开发区,指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 与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 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指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地,指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指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 园、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 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11种类型。2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锦屏县自然资源局文件锦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锦屏县固本 河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锦自然资函2021262号,具体详见附件3),本项目选址区域未占用锦屏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因此,项目的建设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中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不冲突。(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黔东南州水环境质量月报(2022年2月),项目区域自 然受纳水体为清水江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为太阳能发电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升压站厨房 饮食油烟,经抽油烟机抽至楼顶排放,对外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有限;升压站生活污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站区绿化,不外 排;项目运营后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但能够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综上,项目运营期不会改变所在环境 功能区的质量,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与环境质量底 线相符合。(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 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发展能源项 目,项目运营期用电用水量很小,不会超过区域用电用水负荷;项目 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在环评和设计单位针对部分涉及的基本农田调 整后项目不占用贵州省基本农田。且对征用的的土地进行补偿。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与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 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8)303号)中“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从严(黄线)和绿色通道(绿线)清单”,本项目为“三十一、3其他符合性分析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91、其他能源发电;其他”类,属于“绿 色通道(绿线)”项目,故本项目符合负面准入清单的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的。三、与锦屏三板溪-隆里古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锦屏三板溪-隆里古城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 三个层次。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在一级景源周围区域和需要严格限制开发行为的特殊景源区域,规划面积21.72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面积的12.07%;主要开展观光 游览、生态旅游活动,亚格控制游客容量:民族村塞可以话业开展休闲 旅游和文化体验旅游,安排少量家庭旅馆,可以建设必要的游览设施;严格保护地形地貌以及河流植被。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安排重大建设项 目。2、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是以二级、三级、四级景源周边范围为主的区域,面 积为75.08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面积的41.73%;重点保护民族村寨 的村寨格局、传统建筑、自然生态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板 溪自然景观和民族村寨。区内除必要的服务设施建设外,严格控制其 它类型的开发和建设。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安排本规划确定以外的重大 建设项目。3、三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面积为83.14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面积的46.20%;三级保护区游览设施和居民点 建设必须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建设等法定的审批程序,控 制建设范围、规模。建筑风貌与周边自然和文化景观相协调。依据风 景名胜区条例保护风景资源,禁止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活动。本项目选址区域经锦屏县林业局核实未占锦屏三板溪-隆里古城 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详见附件4),位于锦屏三板溪-隆里古城风景名4其他符合性分析胜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与锦屏三板溪-隆里古城风景名胜区总 体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4。本项目属于光伏发电项目,不属于三级保 护区开山采石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与锦屏三板溪-隆里古城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是相符的。四、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 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黔东 南府发12020)9号):全州共划定206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 中:优先保护单元123个,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63 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 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20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 区域。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其中:(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 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 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 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2)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 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进行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的准入管控。(3)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 护红线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 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 和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5其他符合性分析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 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3、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 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比(黔东南府发(2020)9号)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涉及 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5)。管控单元管控要求见下 表 1-2。表1-2管控单元管控要求表环境管控单元 代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 约束污染物 排放管 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 率要求锦屏三板漆隆里古城风景名胜区优先保护单元按照贵州 省省级及 黔东南州 州级生态 空间普适 性管控要 求中风景 名胜区禁 止开发、限制开发、允许 开发建设 活动的要 求和不符 合空间布 局要求活 动的退出 要求。/贵州省省级 及黔东南州 州级生态空 间普适性管 控要求见表1-3。符合锦屏一般管控单元-执行贵州 省及黔东 南州水要 素普适性 管控耍求。执行 大气环境 一般管控 区省、黔 东南州普 适性准入执行贵 州省及 黔东南 州水要 素普适 性管控 要求。执 行大气 环境一 般管控 区省、黔执行贵州省土壤普适性管-2020年,用 水总量控制 在0.59亿n?以内,2030 年全市用水 总量控制在 0.61 亿 m3。2020年万元 国民生产总 值用水量比 2015年下降本项目为光 伏发电项目,运营期无生 产废水、废气 产生,新鲜水 用量428.75m3/d,不会突破2030年全市 用水总量0.61亿m3的符合6要求。东南州 普适性 管控要 求。控 要 求35%;万元工 业增加值用 水量比2015 年下降37%。执行黔东南 州能源利用 普适性要求界限。表1-3普适性管控要求表(节选空间布局约束部分相关内容)属性1工控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风景 名胜 区省 级 管 控 要 求止发设动要及-禁开建活的球第十七条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 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 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 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 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禁止出让或者 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核心景区土地。第二十一条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一)非法占用风景名胜资源或者风景名胜区土 地,擅自改变风景名胜资源性质或者风景名胜区 上地使用性质;(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 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三)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 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四)修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和危 害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五)擅自建造、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塑造佛 像、神像等;(六)砍伐、毁坏风景林木,采挖花草苗木,在 游览区及保护区内砍柴、放牧;(七)损坏景物、公共设施,在景物或者设施上 刻划、涂污;(A)在禁火区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用火;(九)乱扔垃圾;(十)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景观的行为。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围填堵塞水面,不得超过水环境容量使用水体。不得擅自改变水 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不得擅自改变现状或拧 向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和其他污染物。第二十三条未经检疫部门依法检验的动植物,不得引入风景名胜区。第二十七条修建索道、缆车等涉及公共安全和 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大建设工程,其项目选址,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 机构审核后,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 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选址意见书;在省级 风景名胜区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 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 见书。第三十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临时建设活动,应当 严格控制,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临时建设。确需进 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 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风景名胜区内的临时性 建筑物使用期限届满,该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自 届满之日起30日内拆除。禁止在批准的临时用地 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本项目符合景区 规划,详见上文分 析;本项目属于光 伏发电项目,不属 于禁止活动,用地 已取得黔东南州 自然资源局选址 意见书详见附件5o符合7风景 名胜 区省 级 管 控要 求第十五条旅游区内禁止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 境、妨碍游览等项目。制发设动要我 限开建活的第二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已有的污染环境、破坏 景物景观、影响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妨碍游览活 动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应当按照风景名胜 区规划逐步拆除或者迁出。第十五条旅游区内破坏景观和环境的居民住房 及其他建筑应依法依规改造或者逐步拆迁。本项目属于新建 光伏发电项目,不 涉及限制开发建 设活动。符合污染 物排 放管 控第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内生产生活项目排放废 物,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按照指定 的地点排放。“十三五”期间,位于风景名胜区等 敏感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食堂油烟经抽油 烟机抽至楼顶排 放。污水处理站恶臭 采用加盖密封及 站区绿化措施;生 活污水经处理后 回用,不外排;生 活垃圾收集后由 当地环卫部门定 期外运处理;废变 压器油、废电池分 类收集暂存于危 废暂存间,定期交 由有资质单位回 收处置。符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普适性管控要求-止发设动要及禁开建活的球-1、禁止在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实施以下行为:(1)建设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造成水上 流失的设施;(2)擅自砍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采挖野生 植物;(3)在文物古迹、人文景物、地质遗迹或者林 木、设施上刻划或涂污;(4)开山、取土、采沙、采石、采矿等破坏景 观、植被和地表、地貌的活动;(5)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 性、腐蚀性等物品的设施;(6)烧山、烧田填土坎、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7)其他损害或者破坏自然遗产真实性和完整 性的行为。2、禁止在严格保护区、遗产展示区范围内实施 以下行为:(1)进行垦荒、放牧、修坟立碑等破坏地表、地貌的活动;(2)新建建筑物、构筑物;(3)擅自开展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等活动。本项目不涉及自 然遗产保护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增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生 态红线(详见附件3)符合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 过剩行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 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属于光伏 发电项目,不属于 上述行业。符合在里禾水库水资源管理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 为:(1)擅自砍伐林木;(2)铲草皮积肥、垦 荒种植农作物;(3)新建、扩建污染水体的项 目;(4)擅自采石、采矿、采砂、打井;(5)擅自在渠道或者管理上决口、阻水、挖洞;(6)其他破坏和污染水资源的行为。本项目不在里禾 水库水资源管理 范围内。符合8风景 名胜 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普适性管控要求 一2017年11月前,全面关闭或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已 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全面取缔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水上餐饮、钓鱼 棚和旅游等设施,加快退出农业开垦种植,实施 退耕还林还草;全面拆除一、二级保护区内已关 闭的工业企业,整治二级保护区内点源污染,禁 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018年底前,对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全部实施生 态移民搬迁;关闭二级保护区内工业和生活排污 口,二级保护区内的城镇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 通过越域排放工程引至保护区外或保护区下游 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不外排。符合禁止破坏森林、草场和湿地。本项目不涉及森 林、草场和湿地。符合畜禽养殖散户建设的项目位于禁养区的,依法取 缔。本项目属于光伏 发电项目,不属于 上述行业。符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大小河流、各类湖库、稻田 等范围,禁止采取电击、投毒、爆炸等方式捕鱼。本项目属于光伏 发电项目,不属于 上述行业。符合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饮用水水源以及铁路两 旁、公路两旁、江河两岸、湖库周围倾倒生活垃 圾或者各种污染物、废弃物。本项目污染均采 取有效措施。符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铁路两旁、公路两旁、江河 两岸、湖库周围,应当加强造林绿化,不得新建 冶炼、化工、砖瓦制造、木炭生产、燃煤锅炉等 产生废气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光伏 发电项目,不属于 上述行业。符合强化河道挖砂采石管理,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 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挖砂采石,经批准的挖 砂采石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貌,禁止在河 道内堆放挖砂采石尾料或弃料。本项目属于光伏 发电项目,不属于 上述行业。符合制发设动要K-限开建活的小-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本项目属于光伏 发电项目,不属于 两高行业。符合凯里市建成区淘汰每小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或改建为使用清洁燃料的环保型锅炉),禁止 新建每小时7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县建成 区内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涉及锅 炉。符合重点河流、湖库的水环境质量应当达到或者优于 水功能区标准,不能满足水功能区要求的区域,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停止审批新增污染 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黔东南州水 功能区划(2018 年),本项目涉及 河段“清水江凯里 瓮洞保留区”执 行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 0 2)HI类标准,清水江 水质实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 0 2)H类标准。符合加快推进岸线管理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分 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依法划定河湖及水利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本项目属于光伏 发电项目,不涉及 河湖及水利工程。符合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不涉及符合9风景 名胜 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普适性管控要求整治,优先解决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 圾污染。许发设动特要求 允开建活的殊球畜禽养殖散户建设的项目不在禁养区,但对周围 环境造成影响的,依法责令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和 措施,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取缔黔东南州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畜不涉及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 水行政、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湖库的水功能区 划、水环境容量和防洪要求,编制渔业养殖规 划,划定具体的养殖水域、面积、种类和密度,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不涉及符合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旅游观光、水上运动、休闲娱 乐等设施应当与自然景观相协调,并配备污水集 中处理和垃圾收集运输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不涉及符合不符 合空 间布 局要 求活 动的 退出 要求规划年内继续按照按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淘汰落 后产能企业。本项目属于国家 产业政策的鼓励 类,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符合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不得盲 目引进污染企业。新建工业项目应当按规划进驻 经济开发区或者工业园区。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 的火电、化工、冶金、造纸、建材等工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引导和帮助企业逐步调整、搬迁进入经济开发区或者工业园区。本项目属于电力 基础设施建设,属 于生态影响类项 目。符合2.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的火电、化工、冶金、造 纸、建材等工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引导 和帮助企业逐步调整、搬迁进入经济开发区或者 工业园区。不涉及符合根据表1-2、表1-3可知,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属于生 态影响类项目,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黔 东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相关管控要求。五、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 远景目标纲要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 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提出“科学发展风、光等新能源,推动风光水 火储一体化发展,建设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百万千 瓦级光伏基地,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建设。本项 目属于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本项目的建设与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纲要是相符合的。10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锦屏县XX农业光伏电站位于位于贵州省锦屏县固本乡、河口乡,锦 屏县位于黔东南州东南边隅,依黔面楚,东界湖南省靖州县,南邻黎平县,西毗剑河县,北抵天柱县。地跨东经108Z837“1092435,北纬262329 264649,土地总面积1596平方公里。境内一般海拔高度400-800米,最 高海拔1344.7米(西南固本乡龙干山),最低海拔282米(东部阳豆溪清 水江山境处),南北最宽39.6公里,东西长55.5公里,总面积有1600.85 平方公里。本项目场区位于锦屏县固本乡北面约7.2km处的山体上部及顶部区域,场地海拔高程在1100-1300m之间,拟建场区中心距锦屏县县城直线距离约 38km,场区东北侧约5km为省道S3U,场区至省道S311有县道及乡村道 路连接,交通条件较便利。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电站装机总容量150MW,新建500kV升压站1座,平均年 上网发电量为15150.02万kWh,平均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为831.25h,拟用地面积3974亩。2、建设内容本项目光伏电站光伏阵列布置41个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共计 337512块单面540Wp规格的单晶硅电池组件,每个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由294 路光伏组串并联而成,光伏组串由28个光伏组件串联而成。光伏方阵由光 伏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逆变器选用574台225kW的组串式逆 变器,新建500kV升压站1座,拟采用5回35kV集电线路从光伏区域分别 接至500kV升压站,项目区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架空铺设相结合的敷 设方式。路径总长为20.33km(直埋电缆17.35km、架空线路2.98km),新 建、改造道路总长度约7.65km,其中新建、改造光伏厂区道路长约7.5km,升压站进站道路总长度约0.15km。本次评价不含升压站及输出线路辐射部分内容,升压站、输出线路涉及11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应单位另行评价。本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及规模见下表2-1,工程特性见表2-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升 压站总评面布置详见附图3。表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类别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光伏场区布置41个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共计337512块单面 540Wp规格的单晶硅电池组件。逆变器选用574台225kW的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布置41台35kV美式箱变3150kVA。集电线路拟采用5回35kV集电线路从光伏区域分别接至500kV 升压站,集电线路总长约20.33km(直埋电缆17.35km、架空线路2.98km)。升压站升压站长75m,宽115m,总占地约17328m2,围墙线内 占地8625m2;站区主要布置35kV配电装置室、主控楼、警传室、SVG无功补偿装置基础、500kV屋外配电装置 场地、主变场地、泵房水池、事故油池等。辅助工程厂区道路新建、改造道路总长度约7.65km,其中新建、改造光伏 场区道路长度约7.5km,道路路面宽为4m。最小转弯半 径9.0m,路拱坡度2%,采用15cm厚满铺泥结碎石面层 作为场区路面结构,排水方式采用40cmx40cm 土边沟为 主、分散式排水为辅;升压站进站道路总长度约150m,路面宽4.5m,路面结构采用满铺20cme30混凝土路面+25cm级配碎石基层,排水方式采用40cmx40cm浆砌片 石排水沟。临时工程施工生活区设置在升压站西北侧650米处,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厨房、餐厅等用房,均采用活动板房,占地面积 为 2600m2 o综合加工厂设置在升压站西北侧650米处,钢结构加工、机械修配 及机械停放场地,占地面积为1400m2o综合仓库设置在升压站西北侧650米处,电池组件、组件支架、机电设备、钢筋等堆放,占地面积为2600m2。混凝土拌合 站设置在升压站西北侧650米处,混凝土的集中拌合及砂 石料、水泥的堆放,占地面积为1400m2o弃渣场设置1个弃渣场,位于升压站西北侧670米处,占地面积7667.4m2,渣场的能容纳自然方8万n?。公共工程供电施工期:用电电源引自项目附近农村电网线路,电压等 级10kV,长度约2km,站区配置一台380V的施工变压 器。运营期:利用本项目光伏发电供应项目区用电。供水运营期:用水均取自站址附近的培陇村,直饮水采用桶 装矿泉水;施工期:用水取均自站址附近的培陇村,场地内设一座 临时水池(容积为150m3),供施工用水。排水施工期:生产生活区人员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的1个临时 旱厕和1个化粪池(4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浇灌;施工废水设置一座沉淀池(3m3)处理后回用于施 工,不外排。12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式,升压站内的生活污水通过1 个化粪池(2m3)和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m3/d)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1个,2m3)回用于站区绿化。环保工程废气施工期:扬尘污染采取篷布覆盖砂石料、洒水抑尘等方 式,施工生活区厨房油烟采取抽油烟机集中抽排。运营期:升压站食堂油烟经1套抽油烟机抽至楼顶排 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生化池 等采取加盖密封及站区绿化措施。废水施工期: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1个旱厕和化粪池(1个,4m3),并对化粪池进行防渗处理,生产生活区人员的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浇灌,严 禁漫排;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式,升压站内的生活污水通过1 个化粪池(2m3)和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m3/d)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1个,2m3)回用于站区绿化。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尽量缩短高 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垫和隔音装 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外 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在居民聚居点时应适当减速行 驶,并禁鸣高音喇叭;运输时间应相对固定,避免对居 民的生活噪声影响。运营期: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均设置 外壳隔声;在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经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 门外运处理,废弃土石方运至本项目设置的弃渣场处置,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的运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 清运至弃渣场,在施工生产区设置1个危险废物收集桶(容积约In?)后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设置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箱(1个),委托当地环 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化粪池污泥需集中收集后委托当 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变压器油、废电池分类收集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1间,面积为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位回收处置,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容积约40m3),在 设备发生事故或重大检修时,放出的废变压器油将排入 事故油池。生态环境表土剥离保护,施工完毕后将剥离的表层土返还,平整 土地;根据原地貌的植被类型进行乔、灌、草的恢复植 被。表2-2项目工程特性光伏电站名称锦屏县固本农业光伏电站项 目光伏组件单价元/Wp1.888建设地点贵州黔东南35kV升压箱变万元/台31设计单位锦屏XX电力有限责任公升压变电站万元/座9000装机规模MWp150主要工 程量单晶硅电池组 件 540Wp块337512组件容量Wp54035kV升压箱变台41年发电量万 kW-h15150.02光伏组件支架 钢材量t6378.98年利用小时数h831.25钢筋t878.2813静态投资万元67858.55混凝土m312669动态投资万元68499.21房屋建筑m21286单位千瓦投资(静态)元/kW3723.25建设用 地面积永久用地(升 压站)亩21.87单位电量投资(静态)元/kW,h4.48租地由.3974建设期利息万元640.66计划工期月6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分摊万元4786.5生产单位定员人1一、工程总体布置1、光伏场区平面布置本工程光伏主要区域布置在固本乡培陇及其周边区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本光伏电站光伏阵列共布置41个单晶硅电池子 方阵,每个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由294路光伏组串并联而成,光伏组串由28 个光伏组件串联而成。光伏方阵由光伏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组 串布置形式按竖向2行14列布置,采用倾角为5。固定安装在1个支架上,电池组件每28块1串,组串间水平间距为2.5m,列间距为0.5m,东西坡向 和北坡向根据实际地形间距相应调整。光伏板最低端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1.8m。2、集电线路项目区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架空铺设相结合的敷设方式。路径总长 为20.33km(直埋电缆17.35km、架空线路2.98km),本工程35kV集电线 路导体选用35kV铝合金电缆,拟采用5回35kV集电线路从光伏区域分别 接至500kV升压站,场区内局部穿越道路处需采用镀锌钢管进行保护,直 埋电缆铺设应按现行国家规范进行开挖与回填,电缆上下均铺设细砂或软 土,顶面铺设混凝土保护板或实心混凝土砖,过路及出入户时均设保护套管。3、升压站站址纵向正北方向布置,总平面布置围墙内占地按本远期一次征地考 虑,本期500kV线路向东出线,采用户外HGIS设备;220kV向西出线,采 用户外GIS设备,站区站区中部布置有35kV配电装置室及主变场地,并围 绕该场地设环形公路满足运输、安装、检修、消防等要求,站区东侧为500kV 户外配电装置场地和SVG场地,站区西侧为220kV户外配电装置场地,并 在西侧靠北布置主控楼,中部南侧布置泵房水池;变电站大门设在站区西 14总平面及现场布置侧靠北、警传室设在站区北侧中部,正对进站道门。生产、生活辅助用房 紧密联系在一起,便于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站区入口设在站区西侧中部,大门采用电动伸缩门,进站道路从站址北侧的乡村道路引接。升压站长 75m,宽115m,总占地17328m2,围墙线内占地8625m2,升压站总平面布 置图详见附图3。二、施工交通1、对外交通锦屏县固本乡距县城直线距离约41km,距贵阳市直线距离约222km,S311从场区东侧通过,南侧有X866经过,场区多条硬化乡村道路与之连接,场址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2、进场道路运输场区内需对部分现有道路进行改造处理,局部区域道路需新建,新建场 内道路从现有道路引接,新建、改造道路总长度约为7.65km,其中新建、改造光伏厂区道路长约7500m,光伏设备组件整体尺寸不大,对运输道路要 求不高,为节约投资,对场内道路范围内的场地稍作平整硬化处理,上铺 15cm厚泥结碎石作为场区路面。升压站进站道路总长度约150m,路面宽度 4.5m,混凝土路面。三、施工营地及生产设施1、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布置在500kV升压站西北侧650米处,占地面积约8000m2,配备污水处理设施。2、施工工厂设置在升压站西北侧650米处,施工工厂设施主要包括:综合加工厂、综合仓库及混凝土拌合站。(1)混凝土拌合站根据施工总布置及混凝土浇筑进度安排,为减少设备配置,本工程采用 集中拌合的方式。本工程混凝土拌合站主要供应生产区建(构)筑物混凝土,混凝土拌合 站生产能力按满足高峰月浇筑强度0.3万n?设置,系统小时浇筑强度15总平面及现场布置20m3/h,选用1台JS500型混凝土搅拌机,生产能力为25m3/h,再准备一台 JS350型混凝土搅拌机做备用。(2)综合加工场电站距离锦屏县直线距离41km,进行加工、修配及租用大型设备较方 便,因此,施工修配和加工系统可主要考虑在锦屏县解决。仅在施工区设 必要的小型综合加工厂(包括钢筋加工、小型机械修配、机械停放场地等),主要承担对钢筋剪切、调直、弯曲、焊接等加工任务。机械修配厂主要承担 施工机械的小修及简单零件和金属构件的加工任务,主要设有机修、机加工 等车间。综合加工厂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1200m2。(3)综合仓库本工程所需的仓库集中布置在综合加工系统附近,主要设有电池组件 库、综合仓库、机械停放场及设备堆场,综合仓库包括临时的生产、生活用 品仓库等,占地面积2600m2,建筑面积2400m2。四、渣场布置本工程土石方开挖167772m3(土方52255.00m3,石方115517.00m方,土石方回填回填116464.20m3,根据土石方平衡计算,剩余弃渣51307.80m3,土石方平衡情况见下表。表2-2 土石方平衡表表项目单位开挖土方开挖石方回填土石方弃渣量升压站工程m31479432108469020光伏场区工程m3510.481191.121282.80418.80箱式变压器工程m3393.12917.28936.00374.40集电线路工程m311320.2026413.8027128.4010605.60接地工程m314490.0033810.0014700.0033600.00光伏场区低压电 缆工程m38640.0020160.0022500.006300.00支架钢材m37.2016.8015.009.00交通工程m32100.00900.003000.000合计m352255.00115517.00116464.2051307.80工程产生的弃渣设置1个弃渣场堆存,位于升压站西北侧670米处。占 地面积7667.4m2,渣场的能容纳自然方8万,本项目产生剩余弃渣 51307.80m3,弃渣场能满足要求。渣场挡墙拟采用M7.5浆砌石砌筑,侧墙 顶厚宽0.5m、底宽0.7m,池底浆砌石厚0.3m,过水面M10水泥砂浆抹面。16一、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平均施工人数为300人,高峰期450人。二、施工工艺光伏电站的建设首先要修建简易道路,平整场地,然后安装固定 支架,安装太阳能电池板等相关光伏发电组件和逆变器等电气设备,并同步建设主变及配套电气设备,然后进行光伏电板安装、升压站建 设及电缆沟敷设的布设,最后完成集电线路和接线工作。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详见图2-1。施工方案其 无他17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一、建设项目所在地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1、项目所在地主体功能区划根据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可知,我省省级层面主体功能区划分为 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三类。(1)省级重点开发区域。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是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 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我省划为省级重点开发区域 的共有8个县级行政单元,同时还包括划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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