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服装管理办法
前 言
为加强公司收费人员服装管理,规范着装行为和仪容风纪,组织好服装的定制、发放和领取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收费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自**年10月01日起正式实施。
本标准由收费管理部负责起草,**参加起草。
本标准**年首次发布。
服装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收费服装式样、收费人员着装要求、仪容风纪及服装管理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通行费收取管理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收费人员
收费站从事收费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收费管理人员、收费中队长、收费员、监控员、票据员。
3 管理职责
3.1 收费管理部
收费管理部负责:
a) 统一定制收费人员服装;
b) 将服装发放至各分(子)公司、管理处;
c) 对各分(子)公司、管理处服装发放工作及收费人员着装、仪容风纪情况进行监督。
3.2 各分(子)公司、管理处
各分(子)公司、管理处主要负责:
a) 所属各收费站人员服装的申请工作;
b) 及时发放收费人员服装至所属各收费站;
c) 对本分(子)公司、管理处所辖收费站的收费人员着装、仪容风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收费站
收费站负责:
a) 本收费站收费人员服装统计;
b) 对本收费站收费人员及时发放收费服装;
c) 对本收费站的收费人员着装、仪容风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服装式样及配发标准
4.1 服装式样
4.1.1 收费人员服装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冬季防寒服四种,以及帽子、领带、帽徽、肩徽等。
4.1.2 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服装式样配备。
4.1.3 服装标志由帽徽和肩徽两部分组成,帽徽为公司“A”形彩色标识和交叉公路图案的金色盾形标志及两侧的金色麦穗和下方写有“SDHS”的金色绶带组成,肩徽为公司“A”形彩色标识和交叉公路图案的金色盾形标志。
4.2 配发标准
a) 春秋装:每人两套,三年后每两年换发一套。
b) 冬装:每人两套,三年后每两年换发一套。
c) 短袖衬衣:每人三件,两年后每年换发一件。
d) 夏裤:每人三条,两年后每年换发一条。
e) 长袖衬衣:每人三件,两年后每年换发一件。
f) 冬季防寒服:每人一件,每三年换发一件。
g) 帽子:(春秋帽、夏帽)每人两顶,两年后每两年换发一顶。
h) 领带:每人二条,两年后每年换发一条。
i) 徽章:每人二套,两年后每年换发二套。
j) 丝巾:每人二条(女),两年后每年换发一条。
k) 小领带:每人二条(女),两年后每年换发一条。
l) 毛衣:每人一件,每三年换发一件。
m) 皮鞋:皮单鞋、皮凉鞋、皮棉鞋每人各一双,每两年换发一套。
n) 腰带:每人一条,每三年换发一条。
o) 雨衣:每人一件,每三年换发一件。(仅限中队长)
p) 反光背心: 每人一件,每两年换发一件。(仅限中队长)
4.3 服装采购和发放
公司对所需服装进行统一招标,将各单位服装需求进行汇总后,向中标单位统一下订单,由厂家制作完成后运达各单位。
5 着装要求
5.1 服装须成套穿着
a) 着春秋装、冬装时,内着长袖衬衣,佩戴硬肩章、肩徽,系统一配发的领带;
b) 着夏装时,短袖衬衣配夏裤,佩戴软肩章、肩徽,不需系领带;
c) 外着长袖衬衣时,下摆束于裤腰内,佩戴软肩章、肩徽,系统一配发的领带;
d) 着冬季防寒服时,内着冬装。
5.2 饰件佩戴
a) 帽子、徽章、领带等佩戴要端正、齐全;
b) 帽子佩戴时帽徽位于正上方;
c) 佩戴时标志向外,其外缘距肩章外端1.5厘米;
d) 对于徽迹不明显或有残缺的徽章要及时更换。
5.3 换装时间
由各分(子)公司、管理处根据实际天气情况确定,要确保本单位收费人员着装统一,并积极协调相邻单位。
6 仪容风纪
6.1 收费人员工作时间应注意仪容仪表,按照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徽章、持证上岗,外观得体、大方、整洁。
6.2 除遇特殊情况及参加重大礼仪、外事活动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外,工作期间允许脱帽。
6.3 着装期间应保持整洁、庄重的形象。
a) 不准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拖鞋、赤脚,内衣下摆不准外露。;
b)不准戴耳环、项链、戒指、胸花、领花等装饰品,冬季着装不准围围巾;
c)不准化浓妆,留长指甲,染有色指甲;
d)头发要整洁,男不准留盖耳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长发不准披肩,需将长发束起,佩戴统一发饰。
e)除眼部有严重伤疾外,不准戴有色眼镜。
6.4 女同志在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时,不准着工作服装。
6.5 着装时应举止文明。不准边走边吃东西;不准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准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6.6 收费人员服装不准与便装混穿,不准不同季节服装混穿,着装时必须穿黑色皮(凉、棉)鞋,其中着皮凉鞋时不准露出脚趾。
6.7 爱护工作服装、标志。严禁将服装赠送、转借或变卖给着装范围以外的人员穿着。
6.8 收费人员下班后一律换便服回家,工作场所以外除工作需要一律不允许穿工作服装。
6.9 服装和标志的样式、颜色、规格等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各级各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改变。
7 服装台账
7.1 收费人员服装台账由分(子)公司、管理处收费管理中心专职服装管理员负责建账、更新、管理。
7.2 分(子)公司、管理处收费管理中心必须建立收费人员服装领用总账、明细账,服装领用台账须由收、发、存、收回记录,便于查阅。应可查看到每件服装的发放人、使用人姓名、性别、岗位、领用时间、领用数量、领用人、收回时间及收回经办人、收回状态等。
7.3 建立收费人员服装台账时必须实事求是,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落实责任人。
7.4 人员由于调入收费岗位或调离收费岗位、离职等原因,应及时更新服装台账,填写收费人员服装配发申请,并附新进收费人员服装配发表,报送公司收费管理部。
7.5 收费人员服装台账须注明收费人员所属分(子)公司、管理处、收费站、人员类别(集团、运管、股份、潍莱)、人员岗位、编号等。
收费人员服装管理台账
所在部门: 归属公司: 类别: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入职时间
岗位
身份证号码
离职时间
离职原因
□单位解除□个人辞职
服装尺码
春秋装
冬装
长袖衬衣
短袖衬衣
夏裤
防寒服
毛衣
皮鞋
帽子
雨衣
领取明细(一)
春秋装
冬装
长袖衬衣
短袖衬衣
夏裤
防寒服
毛衣
丝巾
领带
小领带
腰带
领取明细(二)
徽章
雨衣
反光背心
春秋帽
夏帽
皮凉鞋
皮单鞋
皮棉鞋
初次发放时间
换发时间
收回状态
发放人签字: 发放时间: 领取人签字:
备注
服装管理人签字: 收费管理中心主任签字:
收费人员服装配发申请
收费管理部:
我单位本次需定制春秋装▁套、冬装▁套、长袖衬衣▁件、短袖衬衣▁件、夏裤▁条、皮鞋▁套、防寒服▁件。(名单附后)经审核符合服装管理办法之规定,请予以配发。
分(子)公司新进收费人员服装配发表
序号
收费站
姓名
性别
长袖衬衣(件)
短袖衬衣(件)
夏裤(条)
春秋装(套)
冬装(套)
皮鞋(套)
防寒服(件)
帽子(顶)
徽章(套)
1
2
3
合计
年 月 日
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