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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10T198-2023地理标志产品 威海海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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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150CCS B 51DB3710威海市地方标准DB 3710/T 1982023地理标志产品 威海海参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Weihai sea cucumber2023 - 09 - 20 发布2023 - 09 - 20 实施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710/T 198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和评估。本文件起草单位:

2、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研究院、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隋玉强、赵园园、侯德坤、刘德强、潘盛南、邵柏、王婉丽、徐爱敏、史强、 宗万里。IDB3710/T 1982023地理标志产品 威海海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威海海参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品种、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 品威海海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

3、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30891水产品抽样规范GB 316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SC/T 3215盐渍海参SC/T 3308即食海参农业

4、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威海海参Weihai sea cucumber自然生长或者人工增养殖的海参,包括鲜活海参、盐渍海参、盐干海参、淡干海参、即食海参。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15 品种刺参。6 要求6.1 养殖条件6.1.1 水深海水水深30m。6.1.2 水温海水水温0 32 。6.1.3 盐度和 pH 值6.2 养殖管理6.2.1 苗种质量无伤残、无病害、活力强。6.2.2 养殖方式池塘筑礁养殖、潮间带围堰养殖、浅海底播增殖、网箱养殖。6.2.3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应污染

5、环境。6.3 采捕4月初至6月初,10月初至12月初可采捕。活体体重125g可采捕。6.4 加工工艺6.4.1 盐渍海参6.4.1.1 煮制鲜参去内脏后在铁锅中煮沸20min25min。6.4.1.2 腌制捞出,趁热加入40%的食盐搅拌均匀,冷却后倒入缸中,置于阴凉处保存。2盐度2639,pH值为7.58.6。6.4.2 盐干海参6.4.2.1 一次煮制鲜参去内脏后煮至参体变黑、肉刺变硬,捞出加入50%70%的盐腌至一周。6.4.2.2 二次煮制煮完捞出后,参立即干固并有盐末挂附即可。6.4.2.3 拌灰及晾晒将煮好的海参控水后,倒入已准备好的草木灰或木炭灰中充分搅拌均匀(每100kg海参用草

6、木灰5kg),然后晾干。6.4.3 淡干海参鲜参去内脏后,投入3%5%的沸腾盐水中煮50min70min,采用适当的工艺,干燥至水分15%。6.5 质量要求6.5.1 规格划分6.5.1.1 鲜活海参表 1 鲜活海参6.5.1.2 干 品干品规格按个体大小分等,见表2的规定。表 2 干品6.5.2 感官指标6.5.2.1 鲜活海参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感官指标3应符合表1的规定。规格特大大中小个体重(W)g/个W400400W300300W200200W125规格大中小个体重g/个15.110.115.07.610.0项目要求色泽体色为黄绿、土黄、暗红、黑灰色或微黑色,色泽亮洁。DB371

7、0/T 1982023表3 感官指标(续)项目要求外观体形肥满,皮层厚实、无溃烂现象,无肿口、形体萎缩等现象。气味具有海参正常的气味,无异味。杂质体表无可见泥沙等杂质。6.5.2.2 盐渍海参黑色,形状纺锤,肉质柔软细糯。6.5.2.3 干品6.5.2.3.1 盐干海参灰色或灰黑色,形状呈近圆柱带纺锤形,肉质柔软细糯。6.5.2.3.2 淡干海参黑色或灰黑色,形状呈近圆柱带纺锤形,肉质柔软细糯。6.5.3 理化指标6.5.3.1 盐渍海参含盐量22%,水分65%,蛋白质9%。6.5.3.2 盐干海参含盐量40%,水分12%,蛋白质20%。6.5.3.3 淡干海参含盐量25%,水分15%,蛋白质

8、35%。6.5.3.4 即食海参固形物与标识相符,PH值6.58.5。6.5.4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62、GB 2763以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7 检验方法7.1 规格随机取30个海参,用精度不低于1g的电子秤分别称量单重并计算平均值。7.2 感官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将样品放置在洁净的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逐项进行检验。47.3 理化指标7.3.1 盐分按GB 5009.44规定的方法检验。7.3.2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7.3.3 蛋白质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检验。7.4 污染物限量

9、污染物指标应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检验7.5 兽药残留7.5.1 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应采用我国已公布的适用于海参兽药残留检测的方法标准。7.5.2 盐渍海参按 SC/T 3215 中 4.9 兽药残留规定的方法检验。7.5.3 干海参按 GB 31602 中 4.3 兽药残留的检验规定的方法检验。7.5.4 即食海参按照 SC/T 3308 规定的方法检验。7.6 微生物指标即食海参按照SC/T 3308规定的方法检验。7.7 净含量按照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8 检验规则8.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8.1.1 组批规则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批

10、号抽样。8.1.2 抽样方法按GB/T 30891的规定执行。8.2 检验分类8.2.1 产品检验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2.2 出厂检验5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 水分、盐分、蛋白质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8.2.3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a) 停产 6 个月以上, 恢复生产时;b) 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 加工原料来源或生长环境发生变化时;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 出厂检验与上

11、次型式检验有差异时;f)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两次的周期性检验。8.3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注: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9.1 标志产品运输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公司名称和地址、规格、数量及防晒、防雨等标志,其标志符号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2 标签产品的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9.3 包装9.3.1 包装基本要求应严密包装,正确标贴,不应

12、漏水、滴水、渗水和散发不良气味。能承受气温和气压的突然变化, 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保障安全运输。9.3.2 包装材料包装容器或材料应牢固、清洁、无毒、无油、无异味,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9.4 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避免日晒、雨淋和 挤压。装卸时轻搬、轻放。9.5 储存鲜活海参应在0 8 条件下暂存;盐渍海参应在0 以下贮存;干品应在阴凉干燥处贮存或-18 以下冷冻贮存;即食海参应在-18 以下冷冻贮存或者0 5 冷藏贮存。6附 录 A(规范性)威海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A.1 威海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7威海海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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