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第1条 目的。为对进料过程、制造过程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识别与控制,减少成本损失,提升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批量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管理。第3条 责任权限。工厂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并监督生产部门对不合格品的返工、筛选、标识和隔离工作。第4条 不合格品来源分类.1进料检验不合格品。2制程检验不合格品。3成品检验不合格品。4客户投诉或退货品。第5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1发现不合格品后,由发现部门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由工厂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2进行不合格品的评审时应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方案
2、,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由参与评审人员签字认可后,报主管副总审批,对影响重大的不合格品的评审意见,需报工厂总经理审批。第6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案包括以下四种方式。1返工或返修。2让步接收。3降级使用。4拒收或报废。第7条 进料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进货料不合格品的鉴别、标识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员负责,检验员在不合格物料上用记号笔或“不合格”标签直接在物料上做标记,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同时,检验员在物料检验报告单上写明不合格原因后,按下列方式处理。1不合格品作拣用处置的,由检验员依据有关要求进行全检并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做让步或退货处理。2不合格品做让步接受处置的,由
3、责任部门或生产部门在“物料检验报告单”上提出让步品的使用数量和使用期限申请,经质量管理部和生产部同意后,报主管副总审批。3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置的,按下述方式执行。(1)整批退货。(2)被判为废品的,直接开具报废单,并做相应标识。(3)被判为返工或返修品的,由责任方自行负责,返工或返修后,需按另一个交货批重新提交检验(可不另外填写报检单)。第8条 制程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制程不合格品的鉴别、标识、隔离由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如下。1首件不合格时,转生产部门分析原因,并停止生产。生产部门实施纠正措施后,再进行首件确认,合格后方可生产。制程巡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反馈给不合格生产部门,
4、责令其改善。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需开具“异常反馈单”。(1)不良品持续生产30分钟。(2)不良品占总数的20%或报废率达5%。(3)现场管理人员改善无力或拒绝改善时。2制程中所产生的不合格品,需将其标示好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确认其不合格性质给予处理。3在转序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将其隔离,确认其不合格性质进行处理。第9条 成品不合格识别和处理。根据工厂的检验标准,成品检验不合格时,需确认其不合格性质,交不合格品生产部门返工、返修。在仓储过程中产生或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将其隔离,确认不合格性质进行处理。第10条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对已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退回后再
5、经质量管理部检验确实不合格时,确认不合格性质并按照工厂退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11条 不合格品信息处理。有关部门在进货、制造和交付后的产品发生不合格品时,应查明原因,把出现批量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率超出工厂规定的指标值、异常的不合格现象等信息,及时填写“质量信息处理单”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必要时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第12条 不合格品处理的验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进行验证,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由参与验证人员签字,并报主管副总审批,验证合格后,关闭“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第13条 不合格品的控制分析。质量管理部负责将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每月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在每次
6、评审前,质量管理部要对工厂不合格品控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编制“不合格品控制分析报告”,提交评审。第14条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制定,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所有。第15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质量文件管理办法第1条 目的。为使质量管理部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的保管、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质量管理部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的保管、使用和管理相关工作。第3条 责任。质量管理部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的保管、使用和管理由质量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第4条 解释。1文件,指工厂下发质量管理部以及质量管理部制定的文件,包括技术性文件和行政性文件。2资料,
7、指文件以外的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外来的标准、资料等。3质量记录,包括以下两种。(1)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包括质管部现场工艺监督记录、质量体系评审记录、质量内部审核记录、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等。(2)与产品、原料质量有关的记录,包括进货检验记录、过程检验记录、最终检验记录和报告以及测试记录和报告、不合格品报告、紧急放行记录等。第5条 文件、资料的管理。1质量管理部负责文件和资料的收发、保管和定期归档,对文件和资料要及时整理,做好编目、分类、保管、存放。收发时要登记,及时地将文件、资料送达需要的场所。2现场使用的文件、资料要保证现行有效,作废文件要及时收回。借阅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并限定借阅时间。3复印文件、资料要填写“文件复印、打印、传真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第6条 质量记录管理。1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有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存放和每年定期归档工作。2填写质量记录时,要做到填写正确、字迹清楚、签署完整和能够准确识别。3对质量记录要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4外单位查阅质量记录时要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