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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验室设备(仪器)公开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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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验室设备采购 编号:JXYCCG-2010-24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验室设备(仪器) 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实验室设备(仪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10-24 2、招标项目名称:第二包:医学实验仪器;第三包:医学检验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参与二、三包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或实验设备(仪器)或教学仪器的销售”; (7)投标人(代理商)在开标前须提供国内生产厂家对此项目产品授权书原件或进口品牌由国内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第二包:8、12项,第三包:5、8项)。 (8)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原件(第二包:8、12项,第三包:5、8项)。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注:在公示期间内,若查实中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有虚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没收保证金。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6、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标书款,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标书,现场购买标书时间为: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招标文件售价:(免收报名费)。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每包5000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账号:1508202209024901359,(请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 10、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0年4 月1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2010年4月1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13、联系电话:0795-3216783 传真:0795-3216796          联系人: 万振 龙微娜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西政府采购网    宜春政府采购网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8日 第二部分 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公开投标采购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生产厂家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 2.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即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3、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4、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参与二、三包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或实验设备(仪器)或教学仪器的销售”; (7)投标人(代理商)在开标前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第二包:8、12项,第三包:5、8项)。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由目录中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七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七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七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8.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8.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10. 投标书的组成(统一格式,投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10.1 本项目投标书中,凡涉及投标总报价,必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中不能出现投标总报价。 10.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必须单独密封,一式二份) (3) 技术规格响应表 (4) 投标规范偏离表 (5) 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6) 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7) 资格证明文件 1) 经过本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资格声明 (8)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9) 业绩表(必须附近两年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的复印件) (10)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修正总价。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2 投标价应一次性报定。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 12. 投标货币 投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结算。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2 证明与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应提供: ①货物主要技术和操作性能的详细说明; ②产品检验报告及鉴定证书; ③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所提供货物、服务和工程施工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响应表。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所有投标人均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每包5000元; 15.2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①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② 转帐支票 ③ 上述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 15.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5.4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15.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② 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③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30天内。 16.2 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标书。 17. 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7.1 在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载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码。 17.2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17.3 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三份(1份正本、2 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4 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有投标人或经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 17.5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9. 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这些信封再封装在外信封中,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19.2 投标方应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字样,然后装入招标文件的正本密封袋中。 19.3 装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9.4 如果外层密封袋未按上述第19.1、19.2、19.3条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采购中心应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送达投标地点。 20.2 所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 20.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0.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五)资格审查 在开标前开始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原件(第二包:8、12项,第三包:5、8项),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六)开标和评标 21. 开标 21.1 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否则视同投标无效。 21.2 如果投标人少于3家,则不予开标,标书退回投标人。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21.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21.4 开标时,由招标方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数额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并作书面开标记录。 22. 投标书的澄清 22.1 投标文件有含混之处的,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要求其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解释或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问题的内容作出书面答复。该书面答复由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释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23.1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3.2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符,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3.3 招标人判断投标书的响应性可以仅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3.4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方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5 招标人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3.6 招标方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确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有错误,招标方将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①当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修正总价。除非招标方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以标出的总价为准。 投标报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4.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1 法定代表授权人在招标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 24.2 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24.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4.4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24.5 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4.6 投标文件总报价超出财政预算且用户无法承受的; 24.7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带“*”要求的内容; 24.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 评标原则 25.1 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聘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 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价格、技术和商务。 26. 评标办法 26.1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27.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7.1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 27.2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其间所进行的程序及内容均予保密,评标小组等相关人员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7.3 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4 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授予合同 28. 授予合同标准 28.1 招标人根据评标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其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29. 招标人授标时保留更改招标需求的权利 招标人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有权变更招标需求的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30. 中标通知 30.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30.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 在中标人按照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招标方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 签订合同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授权代表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相关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安装调试”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为使货物正常运行的安装、调试等。 (6)“买方”系指“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7)“卖方”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 (8)“现场”指在合同项下的招标货物将要运往所在的处所,此处即工地,指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9)“天”指日历天数 2. 标的及数量 本合同标的物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0-24)第三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3. 技术规格 3.1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的投标规范偏离表相一致。 3.2 在技术规格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4. 包装及安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4.3 由卖方负责对货物进行免费安装,安装过程中所有支出均由卖方负责。 5. 装运条件 5.1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5.2 卖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负责货物的装卸与保管。 6. 技术资料 6.1 合同生效后一周之内,卖方应将主要设备和仪器的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或示意图等提交给买方。 6.2 所有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或示意图等应于工程验收时一并交给买方。 7. 质量保证 7.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使用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负责。 7.2 在产品的使用期限内,对因设计、工艺、材料及安装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危险等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7.3 根据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国外产品须提供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提单原件和设备进口商检证书以及关税证明),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上述保证下的索赔。 7.4 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结束后壹年,期间由卖方免费保修。质保期之后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卖方按成本价收取。 8. 付款方式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8.2 付款方式 在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经乙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丙方后10天内,丙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所有付款凭验收报告和正式发票付款)。 9. 履行地点、方式 9.1 履行地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9.2 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10. 检验 10.1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证书是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0.2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上述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1. 索赔 11.1 买方有权根据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1.2 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两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①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货物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②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9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2. 卖方履约延误 12.1 一包、二包、三包、包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各包需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拖延一天罚总价的0.5%。 12.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和完工,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加收罚款。 12.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按期完工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和完工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3. 违约责任 14.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将货物交付买方,并按期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和完工,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加收罚款。 14. 不可抗拒力 14.1 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14.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4.3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拒力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 违约终止合同 买方在卖方有以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卖方按14.2款承担违约责任: ⑴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⑵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错。 ⑶买方在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卖方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该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如果合同有未终止的部分,卖方仍应履行。 16. 税费 16.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6.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 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 合同纠纷的解决 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指导下协商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9. 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招标方、公证处及财政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20. 合同变更 合同生效以后,双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21.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解释。 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各投标人必须对本公司所提供的货物进行详细、具体的书面质量保证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响应方。 在所有招标参数中凡标有“★”的为必须响应参数,否则视为废标。 第二包:医学实验仪器; 序号 采购项目 生产厂家/型号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 注 1 脆碎度测试仪 MHCS-2 1台 转盘圆筒数量:2个;旋转速度范围:25转/分;连续工作时间:大于24小时。 2 崩解时限测试仪 MHBJ-2 1台 升降吊篮数量:2个 ;吊篮往返频率:(30~32)次/分;温度预置范围:(20~45)℃;自动温控精度:±0.5℃;加热器功率:500W。 3 融变时限测试仪 MHRB-1 1台 套筒网架数量:3套;网架翻转频率:1次/10分;定时范围:(10~900)min;温控范围:(20~45)℃ 4 片剂硬度测试仪 MHYD-1 1台 硬度测试范围:(2~199.9)N;硬度测试精度:最大量程的±0.5%;每组测试片数:≤100片;每片测试时间:≯20秒 5 澄明度测试仪(双面) MHCM-2 1台 灯管:二支,20W定时范围:(1~99)s 6 片剂四用测定仪 MHPJ-3 1台 溶出数量:3个;温控范围:(20~40)℃±0.3℃;调速范围:(20~200)rpm±2rpm ;定时范围:(1~900)min±0.5min;桨杆摆动:±0.5mm;转篮摆动:±1.0mm;吊篮数量:2个;往返频率:(30~32)次/分;往返行程:(55±2)mm;圆筒数量:1个;圆筒尺寸:内径286mm;深度39mm; 滑落高度:156mm;圆筒速度:(25±1)转/分;圆筒圈数:(100±1)圈 7 小型液体灌装机 湖南中诚制药机械厂DLG-10 2台 液量装置范围:0.2-10ml;灌装速度:40瓶/分;精度:±0.5% 8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 见招标参数(附件4) 9 双盘半机械加码电光天平 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TG328B 15台 最大称量 200g;分度值 0.1mg;机械减码范围0.1~199.99g;设有部分机械加码机械,光学投影 10 双盘全机械加码电光天平 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TG328A 5台 最大称量 200g;分度值 0.1mg;全机械加码机械,光学投影 11 电子分析天平 梅特勒-托利多AL204 1台 12 全自动菌落计数仪  1台 见招标参数(附件5) 合 计 (注:以下招标参数中凡标有“★”的为必须响应参数,否则视为废标) 附件4 高效液相色谱仪招标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 ★1、进口品牌 2、输液单元 ★采用考究材质结构制作的新型柱塞,增强型特氟降密封圈,柱塞浮动式安装。 微体积串联双柱塞; 最大输液压力:40Mpa 流量设定范围:0.001~9.999ml/min 流量精确度≤0.1%RSD 梯度浓度准确度:±1%(0~100%,水/丙酮水溶液,2液梯度) 3、紫外波长检测器 ★双波长同时测定和比例色谱功能;同时程序和波长扫描功能 光源:氘灯 ★波长范围:190~600nm;噪音:±0.35×10-4AU;漂移:±2×10-4AU/h以下 4、中文工作站 参数输入:仪器控制参数, 数据采集及计算处理参数的设定报告:内置多种报告格式,可自动生成系统适应性报告、 峰纯度报告、光谱检索报告等;用户也可编辑个性化的报告模板早期维护预警(EMF): 提供消耗元件累计使用情况,以便及时进行系统预防性维护; 安装验证(IQ):仪器软、硬件的自动认证; 电子日志:实时记录仪器使用操作情况,随时查阅仪器状态。 配置 ★1、双泵 2、手动进样器(带位置开关) 3、紫外可见波长检测器 4、色谱柱 5、工作站(品牌电脑、20液晶显示器、激光打印机) 附件5: 全自动菌落计数仪招标参数 1. 成 像  1) CMOS规格:300万像素,真彩  ★2) 分 辨 率:0.08mm  3) 图像拍摄:固定焦距、白平衡、色温可调  4) 动态监视:培养皿实时预览、区域放大导航;多培养皿图像队列 2. 光 源  1) 拍摄箱:全封闭、无日光干扰、自动居中、暗箱拍摄  2) 上光源:全空间、宽光带  3) 下光源:悬浮式暗视野拍摄系统 3. 图像处理  1) 图像调节:灰度图、负相图转换;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调节;RGB调节 4. 统计功能  ★1) 菌落识别技术:Colonfast菌落智能识别技术  2) 平皿类型:倾注、涂布、膜滤平皿、3M纸片  3) 菌落统计速度:300个菌落<1秒  4) 全皿菌落统计:菌落总数统计,并按6档尺寸分类显示  5) 区域选择统计:可选择半圆、矩形、扇形、任意圈定区域进行统计  6) 鼠标点击统计:快速标记、添加菌落,适合培养皿边缘菌落的计数  7) 人工辅助修正:删除任意区域内的误选菌落  8) 排除污染区域计数:鼠标勾勒任意污染区域,自动剔除污染区域的菌落数  9) 统计效果监视:监视菌落分析的精度  10) 直径分类统计:设置直径范围,统计特定大小的菌落  11) 颜色识别统计:根据色度、亮度、饱和度筛选特定菌落  12) 参数自动换算:培养皿直径、样本稀释度输入,实现自动换算  13) 大肠菌群计数:根据国家标准GB/T4789.3-2008大肠菌群平板计数和Petrifilm测试片法,实现大肠菌群自动计数  14) 大肠杆菌计数:根据国家标准GB/T4789.38-2008大肠杆菌Petrifilm测试片计数法,实现大肠杆菌自动计数  15) 金黄色葡萄球菌计数:根据国家标准GB/T4789.37-2008 Baird-Parker 平板计数和金黄色葡萄球菌Petrifilm测试片法,实现金黄色葡萄球菌自动计数 ★5. 报表打印  1) 在线编辑:提供报告编写模板、文本输入、打印预览  2) 报表打印:图片、统计数据自动打印 6. 仪器规格与配置  1) 适合培养皿的直径:标准的50-110mm  2) V1型主机(CMOS=300万像素) 1台  3) 菌落分析软件  4) 品牌商务液晶电脑(XP系统) 第三包:医学检验设备 序号 采购项目 生产厂家/型号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 注 1 干燥箱 上海精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DHG-9146A 3个 工作室尺寸:450*550*550;控温范围:室温5~300℃ 2 电热恒温三用水温箱 上海精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DK-8B 5个 控温范围:5℃~100℃,温度波动±0.5℃,双数字显示 3 恒温培养箱 上海精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GNP-9160 3个 控温范围:5℃~65℃,温度波动±0.5℃,隔水式加热 4 恒温水浴锅 上海精宏实验设备有限公司DK-S22 5个 双孔,数显温度,控温范围5℃~100℃。温度波动±0.5℃ 5 酶免分析仪 1台 见招标参数(附件6) 6 洗板机 1台 见招标参数(附件7) 7 自动永停滴定仪 上海 1台 容量控制精度:0.02ml,手、自两用 8 多功能蛋白全定量检测仪 1台 见招标参数(附件8) 9 尿液分析仪 2台 见招标参数(附件9) 10 漩涡混合器 江苏海门其林医用仪器厂XW-80A 8台 转速:2800转/分,工作台直径:¢110mm橡胶, 11 双人单面垂直洁净工作台 苏洁净化设备有限公司sw-cj-1cu 1台 洁净等级:100级,菌落数 ≤0.5个/皿·时(φ90mm培养平皿);平均风速: 0.3~0.45m/s工作区尺寸:1150×500×520mm ;适用人数:双人单面 12 电子血压计 欧姆龙中国公司HEM-7052 8台 智能测压 背光灯功能 高血压警示功能 13 电子血压计 欧姆龙中国公司HEM-6000 3台 同时显示血压值和脉搏数,时钟功能 14 台式血压计 欧姆龙中国公司 12台 台式 15 恒温磁力加热搅拌器 250W(85-1) 8台 调速范围(rpm):0~2400 16 便携式酸度计 PH-4 2台 附件6:酶免分析仪招标参数 序号 招标参数 1 样品形式:96、48或其它类型酶标板 2 测量范围:0.000-4.000 OD; 3 分辨率:0.001 OD(显示),0.0001 OD(内部计算) 4 准确度:±1%; 5 重复性:≤0.005 OD 6 稳定性:≤0.005 OD; 7 具有振板功能,具有自检功能; 8 波长范围:400—750n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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