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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琳音義》所引《玉篇》底本考——兼論上元本《玉篇》面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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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考兼論上元本 玉篇 面貌*鄭妞提要:關於 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問題,學者争議較大。或以爲是上元本 玉篇,或以爲是原本系 玉篇,比較 慧琳音義 和慧苑、釋雲公、窺基三家音義引 玉篇 情況,可知 慧琳音義 引 玉篇 在不同卷目存在差異,分析底本時應離析材料,將三家音義排除在外。梳理唐宋文獻中有關 玉篇 的記載,分析上元本 玉篇 所收字數,得出上元本玉篇 和 大廣益會玉篇 的基本面貌接近。考察 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的注釋體例、收字和音注情況,得出其所引 玉篇 底本不是上元本,而是和日藏 玉篇 殘卷同出一源的詳本,很可能是流行於寺院供僧人讀經注經所用,根據原本 玉

2、篇 作過删改的一種唐本。關鍵詞:慧琳音義 上元本 玉篇 底本引言唐釋慧琳所撰 一切經音義,又稱 慧琳音義,共注釋佛經一千三百多部,參閲徵引四部古籍達七百多種 。對於 慧琳音義 所引古書古注的來源,張鉉揭示玄應和慧琳的一切經音義 有大量暗引原本 玉篇 的現象 ,蘇芃推測其中引 史記 古注的材料與原本 玉篇 有一定的承襲關係 ,鄭妞考證認爲絶大部分典籍都承襲於 玉篇,並非直接來自慧琳所見唐本 。慧琳音義 中,這部分承襲於 玉篇 的内容卻無明確標識,現一般視*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青年基金項目(22YJC740106)階段性成果,撰寫過程中承徐時儀、丁治民、李建强、趙團員、雷瑭洵諸位師友指正,文史

3、 匿名審稿專家提出了詳審的修改意見,在此一併謝過。文中疏漏之處,概由本人負責。徐時儀 慧琳 一切經音義 的學術文獻價值 中所作統計,文獻 1990 年第 1 期,第 3 頁。張鉉 佛經音義三種引子部書考,浙江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8 年,第 2528 頁。蘇芃 一切經音義 三種引 史記 古注材料來源蠡測,佛經音義研究第二届佛經音義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鳳凰出版社,2011 年,第 410421 頁。鄭妞 慧琳音義 引典與 玉篇 關係考,漢語史研究集刊 第 27 輯,四川大學出版社,2019 年,第 193208 頁。文史2023 年第 2 輯總第 143 輯24作 玉篇 的暗引部分。此外

4、,慧琳音義 一書中也有許多標識了“玉篇”或“顧野王”的明引部分,其中的注釋内容與今傳世本 玉篇 差異較大。玉篇 一書自顧野王於梁大同九年(543)編著,中經蕭愷删改 ,唐上元元年(674)孫强增字 ,到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陳彭年、吴鋭、丘雍等人奉敕修訂,稱 重修玉篇(見 崇文總目)或 大廣益會玉篇。慧琳音義 成書於元和二年(807),其編纂處在上元本 玉篇 和 大廣益會玉篇 之間,從時間發展上來看,正是上元本 玉篇 通行的時代,但其中引有大量顧野王的案語,與上元本又多有不同。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到底爲何?學者意見分歧,李霞、徐時儀認爲慧琳所據之本更近原本殘卷 ,或爲同一系統,

5、而與宋本差别較大;王艷芬則認爲並非顧野王 玉篇,而是孫强上元本 玉篇 。這一問題至今仍未得到很好的解決,值得進一步研究。一、論 慧琳音義 引 玉篇 在不同卷目的差異雖然 慧琳音義 注釋佛經共一千三百多部,但標明慧琳所撰的只有八百多部,其中轉録自 玄應音義 慧苑音義,或依 玄應音義 重訂,雲公 大般涅槃經 音義删補詳訂,窺基 妙法蓮花經 音義再詳定的近四百部。玄應音義 引 玉篇 只有二條,一般認爲是後人增補 。其他三家引 玉篇 和慧琳存在一定差異,如表 1 所示:表 1:慧苑、釋雲公、窺基、慧琳引 玉篇 對照表卷目引玉篇數引“顧野王”數 備注慧苑卷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998其中一例爲“玉篇顧野

6、王曰”,算 2 例。梁書(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本)卷三五 蕭子顯傳:“先是時太學博士顧野王奉令撰 玉篇,太宗嫌其書詳略未當,以愷博學,於文字尤善,使更與學士删改。”中華書局,2020 年,第 569 頁。大廣益會玉篇序:“唐上元元年甲戌歲四月十三日南國處士富春孫强增加字。”影印張氏澤存堂本,中華書局,1987 年,第頁上欄。下文所言 玉篇 殘卷皆指日藏 玉篇 殘卷,續修四庫全書 第 228 册影印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日本昭和八年京都東方文化學院印 東方文化叢書 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參李霞 慧琳 一切經音義 所引 玉篇 考,上海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 年,第 44 頁;徐時儀

7、玄應和慧琳 一切經音義 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 559 頁;王艷芬 慧琳 一切經音義 所引 玉篇 輯考,温州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 年,第 47 頁。參徐時儀 玄應和慧琳 一切經音義 研究,第 85 頁;于亭 玄應 一切經音義 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 年,第 207209 頁。慧琳音義 有些經目標明“玄應撰”,但 玄應音義 中未引“顧野王”内容,可視爲 慧琳音義 補訂,因此仍作爲 慧琳音義 引文内容,後皆如此。25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考兼論上元本 玉篇 面貌(續表)卷目引玉篇數引“顧野王”數備注釋雲公卷二十五、二十六880卷二十六末有十卷非雲公所撰,有1例

8、引“顧野王”,排除在外。窺基卷二十七1321其中“玩好”一條中“好”依聲調兩次引用玉篇,算例。慧琳除以上所剩卷目2331493慧琳音義 共有一百卷,慧苑、雲公、窺基引 玉篇 僅有六卷,引 玉篇 卻有 319 條,慧琳總計才 233 條,但引“顧野王”的數量卻遠遠超過其他三家,這説明慧琳引 玉篇 的模式及頻率和其他三家多有不同。另外,從引用内容來看,也存在一定差異,試舉幾字爲例:(一)讎1.惌讎:視周反。玉篇 云:對也,匹也,又憎惡也。(卷二十六釋雲公 大般涅槃經 第 19 卷)2.惌讎:下受流反。鄭箋 毛詩 云:讎,憎惡也。顧野王云:謂怨憾也。又仇也。(卷十六 文殊師利所説不思議佛境界經 上卷

9、)3.讎隙:上受周反。毛詩云:讎,憎惡我也。顧野王云:怨憾也。又云:讎亦仇。尚書 云:撫我則后,虐我則讎。禮記 云:父母之讎不與共載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卷三十二 藥師瑠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 上卷)4.報讎:授周反。毛詩云:無言不讎。鄭箋:憎惡也。顧野王:怨憾也。尚書 云:虐我則讎。(卷四十五 梵網經盧舍那佛説菩薩心地戒品經 下卷)5.怨讎:下受州反。尚書 云:虐我則讎。禮記 云:父之讎,不與共戴天。顧野王云:讎,怨憾也。(卷四十七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 上卷)6.讎挍:上壽流反,下交孝反。杜注 左傳云:讎,對也。爾雅:匹也。劉向别録 云:讎挍經中,謂考挍之也。風俗通 云:二

10、人對挍爲讎挍。集訓 又云:二人對本挍書曰讎。(卷七十七 大周刊定衆經目録序 第 3 卷)殘卷言部:讎,視周反。毛詩:無言不讎。傳 曰:讎,用也。左氏傳:文中所引慧琳 一切經音義 均來自徐時儀校注 一切經音義三種校本合刊(修訂第 2 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 年。文史2023 年第 2 輯總第 143 輯26憂必讎焉。杜預曰:讎,對也。爾雅:匹也。郭璞曰:讎猶疇也。漢書:酒輒讎數倍。音義 曰:讎亦售也。又曰:以考星度,未能讎也。鄭衆(德)曰:相應爲售(讎)。劉向 别録:讎授(校)中經。野王案:謂考校之也。説文:讎猶應也。廣雅:讎,輩也。毛詩:不我能畜,反以我爲讎。箋 云:憎我惡(惡我)也。

11、野王案:讎猶怨憾也。尚書:撫我則后,虐我則讎是也。禮記:父讎不与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游之讎不同國。野王案:讎亦仇也。(二)編1.編椽:上卑綿反。玉篇:織也。聲類 云:以繩次物曰編。謂取棘刺編椽而卧,是苦行外道也。(卷二十六釋雲公 大般涅槃經 第 16 卷)2.編絡:鼈綿反。劉兆注 公羊傳 云:編,比連也。蒼頡篇 云:編,織也。顧野王:編,列也。説文:次簡也。聲類:以繩編次物也。(卷十五 大寶積經 第 96 卷)3.編髮:必綿反。鄭注 禮記云:編列髮爲之,其古之遺象也,若今之假髻也。劉注 公羊傳 云:編,連也。蒼頡篇:織也。説文:次簡也。從糸,扁聲也。(卷四十七 文殊師利菩薩問菩提經論 上

12、卷)4.編載:上必綿反。顧野王云:編猶列也。莊子 云(校 :慧 卷十五釋“編絡”爲“劉兆注 公羊傳 云”):編,比連也。(卷八十 開元釋教録 第 1 卷)5.編韋:上褊綿反。劉兆注 公羊傳 云:編韋者,比連其作簡也。説文:次簡也。從糸,扁聲。(卷九十一 續高僧傳 第 1 卷)殘卷糸部:編,卑綿、蒲典二反。周禮:追師掌王后之首飾(服),爲編。鄭玄曰:編,編列髮爲之,其遺像若今之假髻也,服也(之)以垂(桑)。公羊傳:春秋編年。劉兆曰:編,比連也。莊子:或編曲,或鼔琴而歌。野王按:蒼頡篇:編,織也。楚辭:糺(糾)思心以爲纕,編愁苦以爲膺是也。淮南:編户齊民。野王案:編猶列也,漢書:諸將故与席(帝)爲

13、編户是也。説文:次簡也。野王案:史記:孔子記 易,韋編三絶是也。聲類:以繩編次物也。對照 殘卷 可見,慧琳音義 引文中有典籍名、原文、注釋者名、注釋内容、野王案語中的一部分内容,其中引用“顧野王”均與原 殘卷 中的“野王案語”相對應。慧琳音義 也比較 玉篇 殘卷,第 254255 頁。此處“校”指徐時儀 一切經音義三種校本合刊(修訂第 2 版)每卷附“校勘記”,後不贅述。玉篇 殘卷,第 628 頁。27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考兼論上元本 玉篇 面貌注重音義的匹配,對於不同的注釋條目選用不同的注釋内容(如“惌讎”是憎惡、怨憾,“讎校”是對也、匹也)。此外,對於雙音詞,慧琳音義 在 殘卷 之外

14、,又引新的典籍作疏證(如“讎校”引入 風俗通)。而釋雲公 音義 的注釋内容較爲簡略,全無典籍名、原文、注釋者名和野王案語内容,有時不太注意音義匹配,常將各義項羅列在字頭下。還有更多的例子,如表 2:表 2:慧琳音義 和三家音義注釋對比表釋字慧琳音義三家音義瑕疵瑕隙:上胡加反。鄭注禮云:玉之病也。廣雅:裂也。玉篇:穢也。説文:從玉從叚省(校:衍)聲也。(卷一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1 卷)瑕疵:下加反。廣雅:瑕,穢也。玉篇:裂也。顧野王云:過也。從玉叚聲。叚音下加反。下疾移反。孔注尚書:疵,病也。説文:從疒女厄反此聲也。(卷十二大寶積經第 12 卷)瑕疵:疾移反。古文()(校:獅作,據文義當作“”

15、)同。瑕,過也。説文:疵,病。玉篇 云:玉内有病曰瑕,玉外有病曰疵。今作疵者,法内之人有煩惱病,如玉之有瑕,非如玉外病也。(卷二十七 妙法蓮花經方便品)懈懈怠:上革賣反,下徒奈反。廣雅:懈,懶也。毛詩云“夙夜匪懈”是也。字書云:懈亦怠也。(卷四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02 卷)懈:古隘反。懶也,玉篇:倦也,怠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序)倦疲倦:下逵願反。廣雅:倦,極也。孔注尚書:倦,懈。玉篇:倦,止也。或從心也作惓,或從力作勌也。(卷四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398 卷)倦:渠眷反。疲也。玉篇:懈也,絢也,極也,止也。亦劵字,或作,有作惓字,並不知所從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序)厭厭食:伊焰反。顧野

16、王曰:厭,飽足也。説文:猒,飽也。禮記曰:獨樂其志不猒其道也。説文:從甘從肉從犬,會意字也。厂音罕。(卷四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 402 卷)遭苦厭:於艷反。玉篇:厭猶飽足,而不欲復爲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序)輿輦輿:下與諸反。左傳云:士臣皂,皂臣輿也。杜注云:輿,衆也。蘇林注漢書云:輿猶載之而行輿之意也。説文:車輿也。從車舁聲也。舁音予。(卷十七善住意天子經上卷)輿:余據、與居二反。説文:車輿也。一曰車無輪曰輿。今者車輿形别於古今(校:今字衍)。玉篇:衆也,載也,舉也,多也。有作轝者,非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序)車輿:輿,與居反。玉篇 曰:輿謂車之總名也。(卷二十一花嚴經賢首菩薩品下第15

17、卷)文史2023 年第 2 輯總第 143 輯28(續表)釋字慧琳音義三家音義訊問訊:新進反。毛詩傳云:訊,問也。鄭箋詩云:執得生以言問之也。劉兆云:誠問曰訊。説文:示問也,從言卂聲也。(卷二十寶星經第 1 卷)問訊:息晉反。玉篇:訊,問也,辭言也。執問通問曰訊。(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從地涌出品)慢傲慢耐:中蠻辨反。顧野王:慢易,輕侮也。説文云:慢,情不畏也。從心曼聲。曼音萬。(卷二十寶星經第 1 卷)慢捍:上蠻諫反。孔註尚書云:謂輕慢無教也。杜註左傳:易也。顧野王:慢易猶輕侮也。説文:從心曼聲。曼音萬,經從水作漫,音蒲半反,非經義。(卷二十四大悲經梵天品第 4 卷)增上慢:莫晏反。切韻:欺爲謾

18、,緩爲慢。玉篇:慢,易也,輕侮也,遲也,惰也,不畏也,緩也,又倨也。或爲嫚字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方便品)怯怯懼:上欠劫反。杜林注漢書云:怯,多畏也。顧野王云:怯,畏劣也。或作。古今正字:從心去聲也。(卷三十寶雨經第 5 卷)怯:去劫反。玉篇:畏也,劣也,多畏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安樂行品)姝姝好:觸踰反。毛詩傳云:姝,美色也。韓詩云:姝好然美也。方言:趙魏燕岱之間謂好爲姝。説文亦好也。從女朱聲。(卷三十二順權方便經上卷)姝好:上倡珠反。字林:姝,好皃。方言:趙魏燕代之間謂好爲姝。詩云:静女其姝。傳及玉篇:美色曰姝。有作侏,莊也。(卷二十七 妙法蓮花經譬喻品)鼷鼷鼠:上形雞反。顧野王云:即

19、甘口鼠也。食人及食鳥獸,雖至盡而不痛,亦不知覺。春秋傳曰“鼷鼠食郊牛角”是也。説文云:小鼠也。從鼠奚聲也。(卷三十八金剛光爓止風雨陀羅尼經)鼷鼠:上胡鷄反。説文:小鼠也。爾雅:鼷鼠。郭璞、玉篇:有螫毒,食人及鳥獸,雖至盡,亦不覺痛。今謂甘口鼠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譬喻品)震震:上真刃反。周易云:震,動也。公羊傳云:震者何?地動也。杜注左傳:電雷擊之也。説文:從雨辰聲。經作振,亦通。(卷四十二大佛頂經第卷)六種震動:職刃反。玉篇 云:震亦動也,起也。(卷二十七 妙法蓮花經序)處易處:下昌與反。毛詩傳曰:處,居也。止也。説文作処,云:止也。從夊得几而止。經作,俗字也。(卷四十三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

20、義經)臭處:下昌與反,可惡賤皃。玉篇:又息也,居也。謂止也,謂惡氣息居止。下又杵恕反,穢惡之所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譬喻品)29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考兼論上元本 玉篇 面貌(續表)釋字慧琳音義三家音義饒饒人:繞招反。廣雅:饒,多也。謂豐厚也,亦益也。説文:從食堯聲。經文從有作,非。(卷七十五惟日雜難經)饒益:上如招反。玉篇:多也,豐也,厚也,益也,餘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五百弟子受記品)壑林壑:呼各反。山海經云:東海之外有大壑。顧野王云:壑,猶谿谷也。説文:從土谷聲。音殘。(卷八十四集古今佛道論衡第 1 卷序)溝壑:下呼各反。爾雅:水流深則成壑。壑亦溝池也。玉篇:壑,谷也,深也,虚也

21、,窟也,室也。(卷二十七妙法蓮花經化城喻品)以上例子充分説明 慧琳音義 引 玉篇 的底本面貌和慧苑、雲公、窺基所引 玉篇底本可能不同,三家音義與 篆隸萬象名義 及宋本 玉篇 的樣貌更爲接近。因此,若研究 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的底本來源,應首先將三家音義引 玉篇 的條目排除在外。前人對 慧琳音義 所引底本的認識之所以存在較大的差異,很可能是在這一問題上未區别清楚,將所有材料籠統一談,影響了結論的準確程度。二、論上元本 玉篇 的面貌(一)從 經典釋文 引 玉篇 看唐代 玉篇 的面貌據孫玉文研究,經典釋文 的撰作年代在陳後主至德元年至王世充降唐以前(583621),而上元本成書於 674 年。因此

22、,經典釋文 中引用的 玉篇 很可能是孫强上元本之前的版本 。經典釋文 引 玉篇 共 20 次,此 20 字均見於 篆隸萬象名義。其中大部分都是引證反切注音,如“璣”字下引“玉篇 渠依、居沂二反”,“哆”下引“玉篇 尺紙反,又昌可反”,“嗃”字引“玉篇 呼洛反,又呼教反”。説明上元本以前唐代通行的 玉篇 版本收有不少又音,另有條引有注釋,如下:1.劫也:居業反。本又作跲,音同。又渠業反,孫毓同。崔云:毛訓疌爲,今俗 楊軍、儲泰松 今本 釋文 引 切韻 玉篇 考 認爲 釋文 中所引 玉篇 非顧氏原本,大抵出于孫强本和陳彭年本之間,乃後人所增入。(中國語言學 第 4 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年

23、,第 2931 頁。)然考其所列條目和 篆隸萬象名義、宋本 玉篇 的比較,難以確認皆是後人所增,或認爲是和孫强本接近的唐本 玉篇 更好,因此下文皆以唐本 玉篇 稱之。文史2023 年第 2 輯總第 143 輯30人云“欠欠 ”是也。不作劫字。人體倦則伸,志倦則。案:音丘據反。玉篇云:,欠,張口也。毛詩音義(58 頁上欄)2.玼:音此,又且禮反。鮮盛貌。説文 云:新色鮮也。字林 云:鮮也。音同。玉篇:且禮反。云:鮮明貌。毛詩音義(60 頁上欄)3.其綆:依注音餅。李方善反,又姑杏反。玉篇 云:鄭衆音補管反 。周禮音義(136 頁下欄)4.其:字林户臘反。也。纂文云:古闔字。玉篇:羌據、公荅二反。

24、云:也。禮記音義(199 頁上欄)5.眥:子斯反。徐子智反,亦作揃,子淺反。三蒼云:揃猶翦也。玉篇云:搣 也。莊子音義(397 頁下欄)6.邀:古堯反。要也,遇也。玉篇 云:求也、抄也、遮也。莊子音義(398 頁上欄)經典釋文 引 玉篇 注釋都很簡略,除了第 3 條中引了“鄭衆音補管反”,注明了注音人,其他條目引 玉篇 都是簡單的釋義,“綆”字,篆隸萬象名義:“綆,格杏反。汲繩。”宋本 玉篇:“綆,古杏切。汲繩也、繘也。”另外第 6 條注釋的“邀:古堯反。要也,遇也。玉篇云:求也、抄也、遮也”,今 篆隸萬象名義:“古堯反。要也,求也,抄也,遮也,循也。”宋本 玉篇:“邀:於堯切。遮也。”可知

25、釋文 所引 玉篇 也保留了較多的義項,和 篆隸萬象名義 較爲接近。從 經典釋文 引證的 玉篇,可大致推論出兩點:其一,上元本以前唐代通行的 玉篇 收有不少又音。其二,此 玉篇 已遠非顧氏原本,注釋簡略,有反切、釋義,没有典籍原文和顧野王案語,其面貌接近於 篆隸萬象名義。(二)從歷史記載看上元本 玉篇 面貌.唐代文獻所見 玉篇(1)何超 晉書音義:“惓,渠眷反。悶也。出 玉篇。”此字原作“故”,據陸德明撰,黄焯彙校 經典釋文彙校 改,中華書局,1980 年,第 50 頁。陸德明撰,黄焯斷句 經典釋文,影印通志堂本,中華書局,1983 年。凡引 經典釋文,皆依此處標出頁碼,不重複出注。黄焯 彙校

26、引“阮云:案此九字亦後人附著,非陸氏語”(第 106 頁)。“搣”字原作“滅”,據黄焯 彙校 改,第 241 頁。“綆”字 玉篇 殘卷收入:綆,格杏反。考工記:望轂欲其眼也,視其綆欲其爪之正。鄭玄曰:爪謂輻入身(牙)中者也。鄭衆曰:綆讀曰爲 關 東言餅謂輪裹(箄)也。音補 管 反。鄭玄曰:輪離(雖)裹(箄)牙爪(爪牙)必 正也(第633 頁)。何超 晉書音義,晉書 附,中華書局,1974 年,第 3279 頁。31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考兼論上元本 玉篇 面貌何超生活在唐玄宗時期,晉書音義 成書於天寶六載(747),正是上元本 玉篇 通行的時代。考“惓”字不見於 篆隸萬象名義,宋本 玉篇:

27、“惓,巨眷切。悶也。”(2)史記楚世家:“霄敖六年卒,子熊眴立,是爲蚡冒。”索隱:“徐音舜。按:玉篇 在口部,顧氏云:楚之先,即蚡冒也。劉音舜,其近代本即有字從目者。徐舜音,非。”(3)宋樓鑰 跋宇文廷臣所藏吴彩鸞玉篇鈔:始余讀 文簫傳 言吴彩鸞書 唐韻 事,疑其不然。近于汪季路尚書家見之,雖不敢必其一日可辦,然亦奇矣。爲之賦詩,且辯其爲陸法言 切韻。兹見樞密宇文公所藏玉篇鈔,則又過之,是尤可寶也。既謂之鈔,竊謂如 北堂書鈔 之類,蓋節文耳。以今 玉篇 驗之,果然。不知舊有此鈔而書之耶?抑彩鸞以意取之耶?有可用之字而略去,有非日用之字而反取之。部居如今本,皆以朱字别之,而三字五字止以墨書字之,

28、次序亦不與今合,皆不可致詰。輒書前歲所與汪氏詩跋于左,庶來者得以覽觀。司馬貞(679732)處在孫强上元本成書之後,其所引 玉篇 很可能也是上元本 玉篇。“咰”字,名義和宋本 玉篇音義不符。名義:“咰,所隹反。蚡冒。”宋本 玉篇:“咰,所律反。飲也。史記 曰:楚先有熊咰,是爲蚡冒。”司馬貞引 玉篇 證 史記,而玉篇 又正好引 史記,所以此處可能是意引,其釋文與宋本 玉篇 更爲接近。樓鑰所見唐本吴彩鸞 玉篇鈔,與宋本 玉篇相比較,有以下特點:1.内容比宋本玉篇 簡略,是爲節本;2.收字有差異,有增有删;3.部首的排列和宋本差别不大,皆以朱色相區别,但部首下的字都是墨色書寫,次序與宋本不同。吴彩鸞

29、相傳曾生活在唐大和年間,也是上元本 玉篇 通行的時代,其 玉篇鈔 很可能即以上元本 玉篇 爲藍本,可知其基本面貌與宋本 玉篇 差别不大。.宋人關於 玉篇 的記載()崇文總目 卷七玉篇 三十卷,顧野王撰。像文玉篇 二十卷原釋唐釋慧力撰,據顧野王之書,裒益衆説,皆標文示象。【闕】。玉篇解疑 三十卷原釋道士謝利貞撰,删略野王之説以解字文。【闕】。重修玉篇 三十卷原釋皇朝詔翰林學士陳彭年與史館校勘吴鋭、直賢院丘雍等重加刊定。史記(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本),中華書局,2014 年,第 2045 頁。顧大朋點校 樓鑰集 卷七六 跋宇文廷臣所藏吴彩鸞玉篇鈔,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 年,第 13581359

30、頁。王堯臣等編次,錢東垣等輯釋 崇文總目 卷七,上海:商務印書館,1939 年,第 3637 頁。文史2023 年第 2 輯總第 143 輯32()事物紀原 卷四玉篇。梁大周九年三月顧野王撰也,唐上元元年甲戌九月孫强又增加字云。()李燾 新編許氏説文解字五音韻譜序陳左將軍顧野王,更因 説文 造 玉篇 三十卷,梁武帝大同末獻之。其部叙既有所升降損益,其文又增多於叔重。唐上元末,處士孫强復修野王 玉篇,愈增多其文,今行於俗者,强所修也。()直齋書録解題 卷三玉篇 三十卷。梁黄門侍郎吴興郡顧野王希馮撰,唐處士富春孫彊增加廣韻 五卷。隋陸法言撰。開皇初,有劉臻等八人同詣法言,共爲撰集,長孫訥言爲之箋注

31、。唐朝轉有增加。至開元中,陳州司法孫愐著成 唐韻,本朝陳彭年等重修,中興書目 云不知作者。案 國史志 有 重修廣韻,題皇朝陳彭年等。景祐集韻 亦稱真宗令陳彭年、丘雍等因陸法言 韻 就爲刊益。今此書首載景德、祥符勑牒,以 大宋重修廣韻 爲名,然則即彭年所修也。()佛祖統紀 卷四十六佛與禪出釋典而不收,僧與梵亦釋典而置之篇韻,何也?是知孫强之增 玉篇,梁顧野王撰 玉篇,唐孫强增字多取俗書。孫愐之增 廣韻,唐孫愐撰 廣韻,多收俗字。與夫本朝丁度之撰 集韻,皆泛引俗書,雜揉正體,俾經史古意黯然不明,此字書之大阨,而有待於志士以矯正之乎。以上宋代關於 玉篇 的記載,除了官修書目 崇文總目 未提孫强本而直

32、言 重修玉篇外,其他書籍均只提孫强本 玉篇。特别是南宋年間,宋本 玉篇 早已通行,李燾卻認爲“今行於俗者,强所修也”,直齋書録解題 於“廣韻”條下既言孫愐 唐韻,又强調了廣韻 乃陳彭年所修,但並未提到陳彭年修訂本 玉篇。佛祖統紀 提到“孫强增 玉篇,孫愐增 廣韻,本朝丁度撰 集韻”,也未提本朝修訂本 玉篇。這些資料展示了宋人對孫强本 玉篇 和陳彭年修訂本 玉篇 的看法,從本質上來看,這兩本書無太大差異,在 玉篇 的發展史上,唐人孫强的增字是一個重要的階段,宋人的“重加刊定”很可能只是在孫强本基礎上的校勘,並未改變 玉篇 的基本面貌,不構成一個新的 玉篇 版本,所以仍以孫强本稱之。高承撰,李果訂

33、,金圓、許沛藻點校 事物紀原 卷四 經籍藝文部,中華書局,1989 年,第 189 頁。魏了翁 經外雜鈔,全宋筆記 第 6 編第 10 册,大象出版社,2013 年,第 166 頁。陳振孫撰,徐小蠻、顧美華點校 直齋書録解題 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第 8990 頁。志磐撰,釋道法校注 佛祖統紀校注 卷四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年,第 1084 頁。33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考兼論上元本 玉篇 面貌(三)論上元本 玉篇 所收字數玉篇 所收字數的最早記録見於 封氏聞見記:“梁朝顧野王撰 玉篇 三十卷,凡一萬六千九百一十七字。”其次見於 玉篇 序文。序文中所列字數,究竟屬上元

34、本還是宋代重修本,學者多有討論。早期如周祖謨、劉葉秋、錢劍夫等學者基本認爲是宋代重修本字數,後來如李偉國、魏現軍提出質疑,認爲是孫强上元本所收字數 。現將相關記載列表於此,便於比較:表 3:三種序文相對照表大廣益會玉篇序邢準 新修絫音引證群籍玉篇附梁顧博士玉篇序王應麟玉海梁玉篇、祥符新定玉篇梁大同九年三月二十八日黄門侍郎兼太學博士顧野王撰本。唐上元元年甲戌歲四月十三日南國處士富春孫强增加字,三十卷,凡五百四十二部。舊一十五萬八千六百四十一言,新五萬一千一百二十九言,新舊總二十萬九千七百七十言。注四十萬七千五百有三十字。梁大同九年三月二十八日黄門侍郎兼太學博士顧野王撰本。唐上元元年甲戌歲四月十三

35、日南國處士富春孫强增加字。凡五百四十二部。二萬二千八百七十二言,注一十八萬六百四十字。梁大同九年三月二十八日黄門侍郎顧野王撰。序曰:五典三墳,始於一終於亥,凡五百四十二部。唐上元元年甲戌四月十三日孫强增加字。舊一十五萬八千六百四十一言,新五萬一千一百二十九言。總二十萬九千六百七十言。注四十萬七千五百三十字。卷末分毫字樣,凡二百四十八字。附以沙門神珙五音聲論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祥符三年二月己酉,太常博士丘雍上篇韻筌蹄三卷,六年九月學士陳彭年、校理吴鋭、直集賢院丘雍,上準詔新校定玉篇三十卷,請鏤板,詔兩制詳定改更之字,天禧四年七月癸亥板成,賜雍金紫。封演撰,趙貞信校注 封氏聞見記校注 卷二 文字,中

36、華書局,2005 年,第 7 頁。以上分見周祖謨 萬象名義中之原本玉篇音系,問學集,中華書局,1966 年,第 271 頁;劉葉秋 中國字典史略,中華書局,1983 年,第 69 頁;錢劍夫 中國古代字典辭典概論,商務印書館,1986 年,第 55 頁;李偉國 俄藏敦煌 玉篇 殘卷考釋,中華文史論叢第 52 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年,第 186187 頁;魏現軍 新修絫音引證群籍玉篇之玉篇 藍本考,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 年第 3 期,第 160166 頁。顧野王 大廣益會玉篇,第頁上欄。邢準 新修絫音引證群籍玉篇,續修四庫全書 第 229 册影印北京圖書館藏金刻本,第頁上

37、欄。王應麟 玉海(合璧本)卷四五,京都:中文出版社,1977 年,第 884 頁。文史2023 年第 2 輯總第 143 輯34大廣益會玉篇 這段文字在國圖藏宋版十一行本 大廣益會玉篇 中是 敕牒 的一部分,之前還有一段:准大中祥符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勑。都大提舉 玉篇 所狀,先奉勑命指揮差官校勘 玉篇 一部,三十卷,近方了畢,遂裝寫浄本進呈。其進呈本今欲雕印頒行,伏乞特降指揮事并據翰林學士、右諫議大夫、知制誥兼龍圖閣學士、秘書監同修國史、集賢殿修撰陳彭年等狀,昨據屯田郎中、史館校勘吴鈗,主客員外郎、直集賢院丘雍,校勘 玉篇 一部三十卷,再看詳,别無差誤,並得允當者。竊以篇訓之文歲月滋久,雖據經而

38、垂範,終練字之未精。肅奉詔條,俾從詳閲,訛謬者悉加刊定,敷淺者仍事討論。式就編聯,頗爲愜當,儻頒行於普率,庶上助於欽明。事牒奉勑,宜依牒至准勑,故牒。可知吴鋭、丘雍是主要的校勘者,其校勘的原則是刊定錯訛之處,詳論淺顯之處。既然定爲校勘,從著作屬性上來講,仍以孫强上元本爲主,這一點也可印證前文所述宋人對孫强上元本 玉篇 的認識。對照表 3 中的三者,金代邢準 新修絫音引證群籍玉篇 和宋代王應麟 玉海 實際上都來源於原 大廣益會玉篇序。大宋重修廣韻 的序言前也有敕牒,卷首有“凡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四言,注一十九萬一千六百九十二字”的字樣。大家基本都會認爲此記載的字數是 廣韻 的收字和注文,而這正與邢準

39、序前所記録的字樣相同。邢準所記録的總字數加注文共計 202512 字,大廣益會玉篇 記載“新舊總 209770”。邢準記録的收字爲“22872”字,大廣益會玉篇 經今人統計爲“2250022980”之間(胡樸安 22561,劉師培22726,張涌泉 22980,楊寶忠 22620 ),考慮到 玉篇 在宋代的流傳和版本差異,兩者的差異也在合理的範圍之中。因此,此處“新舊總 209770 言”就是指 大廣益會玉篇 的總字數,而“舊 158641”指的是其底本上元本的總字數,大廣益會玉篇 對上元本有增加也有删略,但總字數最終是增加了 51129 字。既然上元本總計只有 158641 字,原本 玉篇

40、已收入 16917 字,在孫强增字以後,收字增加,則平均到一個字的注文不會多於 10 個字,和今本 大廣益會玉篇 體例類似。綜上分析,上元本的基本面貌和 大廣益會玉篇 相近,删略了原本 玉篇 的野王案語,注文原文,引用的書名、注者名,只保留了基本的釋義,且釋義簡略。而這種對原本的删略,可能通行於唐代 玉篇 的各種鈔本,並非始自孫强,孫强上元本最突出的特點是大 引自吕浩 玉篇 文獻考述,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 年,第 89 頁。李運富 漢字學新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 年,第 116 頁。35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考兼論上元本 玉篇 面貌量增字。宋代修訂的 玉篇 只是在上元本的基礎

41、上作了一定的校勘,收字有一定增删,部首中的字的排列順序有調整,並未大刀闊斧地更改,故宋人仍會將宋本 玉篇 認作上元本。三、論 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非上元本(一)從注釋體例看 慧琳音義 所引非上元本慧琳音義 明引 玉篇 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標明 玉篇,一種標明“顧野王”,上文的統計説明後者遠多於前者。前人的研究中多將兩者無區别對待,認爲“顧野王”即 玉篇的另一代稱,但從 慧琳音義 中出現的如“梢:玉篇 顧氏云:木末也”“苫,玉篇 作葠,顧野王云:葠猶苫也”可知,兩者不能完全等同。經與日藏 玉篇 殘卷比較發現,“顧野王”多與殘卷中的野王案語相對應,如表 4 所示:表 4:慧琳音義 引“顧野王”與

42、玉篇 殘卷對照表編號字慧琳音義玉篇殘卷1藝技藝:顧野王曰:藝猶材也。(卷 3)野王案:藝猶材也。2纔纔出:顧野王云:纔猶僅也。(卷 6)野王案:猶僅能、才能也。3詑匿詑:顧野王:詑,欺也,誑也,不信也。説文:兖州謂欺爲詑。(卷 11)野王案:説文:兖州謂欺曰詑也。4沈沈淪:顧野王曰:人之居陸而若沈溺,無聞朝廷是陸沈也。(卷 11)怋沈:顧野王:沈猶没也。(卷51)野王案:沉,没也。莊子:是陸沉者也。司馬彪曰:無水而沉也。野王案:陸沉猶淪翳也,言居陸而若沉溺無聞也。5階階砌:顧野王云:登堂之道也。(卷 12)野王案:所以登堂之道也。6緩皮緩:顧野王云:寬也。(卷12)野王案:緩謂寬也。文史202

43、3 年第 2 輯總第 143 輯36(續表)編號字慧琳音義玉篇殘卷7譊世事譊譊:顧野王云:譊譊猶讙呼也。(卷 16)野王案:譊譊猶讙呼也。8詭詭言:顧野王云:詭譎也,猶奇怪也。(卷 20)野王案:譎詭猶奇怪。9餧身餧:顧野王云:以物散與鳥食也。(卷 34)野王案:以物散与鳥獸食之。10庳庳牀:顧野王云:庳猶卑也。(卷 42)野王案:庳猶卑也。11級四級:顧野王云:階之等數名曰級。(卷 45)野王案:階之等數名曰級也。12繚繚綟:顧野王云:繚猶繞也。(卷 55)野王案:繚猶繞也。13磽磽确:顧野王云:磽,堅也。(卷 60)野王案:磽,堅也。14純純尨:顧野王案:純,至美也。(卷 64)野王案:純

44、,至美也。15索索拼:顧野王云:糾繩曰索也。(卷 72)野王案:糾繩曰索。16飤以飤:顧野王云:謂以食供設與人也。(卷 82)野王案:此謂以食供設与人也。17餗美餗:顧野王云:鼎,實也。(卷 87)野王案:鼎,實也。18航舟航:顧野王云:今謂所以濟渡之舟爲航。(卷 96)野王案:今謂所以濟渡之舟爲航。19廝廝徒:顧野王云:廝謂賤伇也。(卷 97)野王案:謂賤役也。20歊歊赫:顧野王云:歊謂熱氣也。(卷 99)野王案:熱氣也。37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考兼論上元本 玉篇 面貌這充分説明 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保留了大量的顧野王案語。此外,從鄭妞(2019)的研究來看,慧琳音義 中引用的典籍,

45、注明了書名、原文,注者名和注釋内容的部分,雖未注明其來源,但很大一部分與 玉篇 都有承襲關係,可看作對 玉篇 的“暗引”内容。間或也能在 慧琳音義 中找到一兩條提到其引文的内容:1.扣鉢:上音口。説文:扣,擊也。從手口聲。下半末反,俗用字也。説文 中無。玉篇 云:交州雜事記 云:晉太康四年,臨邑國王獻鉢及白水晶鉢。般(服)子慎 通俗文 中從犮從皿作盋,古字也。(卷六十六 阿毗達磨法藴足論 第 7 卷)2.雄憨:呼濫反。玉篇 引 毛詩傳:憨,愚也。從心敢聲。(卷九十三 續高僧傳 第 11 卷)明確交待 玉篇 中引有 交州雜事記 的原文和 毛詩傳,可進一步佐證以上觀點。從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的體

46、例來看,其 玉篇 包含有顧野王案語、書名、原文、注者名,和顧氏原本 玉篇 屬於一系,不當是孫强上元本 玉篇。(二)從收字看 慧琳音義 所引非上元本唐代有文獻記載了當時通行本 玉篇 的一些收字信息,據之考查 慧琳音義 相關字的收録情況,可幫助判斷 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版本。.噉唐趙璘 因話録 云:武宗皇帝廟諱炎,改兩火相重。其偏傍言談字已改爲譚,淡改爲澹。其噉字,俗多不定,舊或書餤,餤音譚,爾雅 訓進,本非飯食名。世重餅噉,庖人以意相傳。及下俚,凡關食物,偏傍盡從食。又啗字聲不同,索前史及諸家并佛經多作口邊敢。其音與著兩火同徒敢反。又 玉篇 切韻,噉字是正也,著兩火俗也,並徒敢反,正合作噉不疑

47、矣。啗馬即合用啗字,音徒濫反。以義言之,以物自食謂之噉,以物餧人謂之啗。又案:漢書高帝紀 云:“使酈食其陸賈往説,將啗以利。”顔監注曰:“啗者本謂食啗耳,音徒敢反,以食餧人,令其啗食,則改變爲徒濫反。今以利誘之,取實爲辭也。”顔監講啗字雖未分明,亦無口傍兩火之説。則明是字俗相傳,而後人爲姓,亦因俗耳。近日書餅噉字,至有食邊口邊作覃,及口邊作詹者,率意而爲,其誤甚矣。趙璘生於德宗貞元十九年(803),卒於晚唐 ,其所據之 玉篇,顯非陳彭年廣益本,很可能 趙璘 因話録,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年,第 109110 頁。周勛初 趙璘考,古代文獻研究集林 第 1 集,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89 年

48、,第 139 頁。文史2023 年第 2 輯總第 143 輯38是孫强增字本 玉篇。此 玉篇 和 切韻 皆收“噉”字,注音爲“徒敢反”,是爲正字。今宋本 玉篇口部:“噉,徒敢切。噉食也。亦作啖。啖,同上。”與之相同。以原本系 玉篇 爲藍本編纂的 篆隸萬象名義口部:“啗,徒濫反。食也,噉也。”又有:“啖,達敢反。食也,啗字也。”並未收入“噉”字。現在看 慧琳音義 中收録“噉”字的情況:(1)食啗:唐濫反。考聲 云:以食飲人也。説文:啗,食也。從口臽聲也。臽音陷。經中從敢作噉,俗用,非正體。(卷十五 大寶積經 第 118 卷)(2)吞啗:徒濫反。説文:食也。從口臽聲。經文作噉、啖,並俗字也。(卷四

49、十一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 第 1 卷)(3)啗嚼:上談濫反。説文 云:啗,食也。從口臽聲。臽音陷。律本作噉,俗字也。(卷六十二 根本説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律 第 10 卷)(4)啗餅:上談敢反。亦作啖。廣雅:噉,吞也。説文:食也。從口臽聲。經文從敢作噉,俗字也。(卷六十五 五百問事律)(5)啖之:上談敢反。前 高僧傳 第十已釋訖。傳作噉,俗字。(卷九十二 續高僧傳 第 6 卷)以上認爲“噉”皆是“俗用、非正體、俗字”,可知 慧琳音義並未以上元本 玉篇作爲依據。慧琳音義 在引用 玉篇 時常有類似的分析,或辨明正俗,或點明部首,這些零星的信息也可幫助考查其引 玉篇 的版本情況。如:.互遞互:下胡故

50、反。顧野王云:互謂更遞也。説文 在竹部。玉篇 在牙部。或從竹作,可以收繩者也。今省竹作互,象形,中象人手所推握也。論文作,俗用字也。(卷四十九 順中論 上卷)按:“互”字,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在牙部,篆隸萬象名義牙部:“互,胡胡反。更遞也、道也。”與之相同。名義竹部:“,胡故反。可繩也,手所握也。”宋本 玉篇 未收“互”字,只在 竹部 收“”:“胡故切。可以收繩也。”.或藕:五苟反。考聲:蓮根也。爾雅:蓮荷芙蕖,其根曰藕。玉篇 作,本草 一名水芝丹,一名蓮甘,可食。説文 從水作蕅,芙蕖根也。從草從水,果(禺)聲也。(卷八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第 570 卷)39慧琳音義 所引 玉篇 底本考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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